进口三菱翼豪陆神报价:公车撞进教室的N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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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地税局公车撞进教室的N个疑问

2011年05月24日16:1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开栏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从“剖腹自医”看越惨越有救

  背景:53岁的重庆农妇吴远碧因病无钱手术,赌命挥刀自剖放出腹部积水。此事经媒体报道后,重庆市有关方面要求医院方面挽救其生命。目前,该名农妇已得到治疗。

  燕赵都市报发表张贵峰的文章:或许正像吴远碧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强调的,“吴远碧个性倔强”、“态度烦躁”,“再怎么困难,也从来没来找过我们”。但是,这也无法掩饰其“剖腹自医”背后所见证的底层群体医疗保障困境,以及目前我国社会医保总体上的“负福利”现状。如果吴远碧一家及时找到当地社区组织,在现行医保制度下,她完全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保障待遇。比如,新农合医保、城市居民医保。这正如当地社区负责人表示的,“城乡医保一年只需要交120元,患大病可有60%左右的报销”。可是,我们同样也应当承认,对于吴远碧十分拮据的家境以及其所患疾病来说,这样的医保待遇起不到什么根本性的保障作用——一次治疗,仅手术费便要5万,60%报销之后也仍需要自付2万,对于一个一家三口,月收入不到三千的家庭来说,肯定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伴随“新医改”的推行,目前我国医保制度的普及程度尽管有大幅提升,但从实际保障程度来看,仍然远不是全民均等意义上的医保,依然呈现为一种高度分割的“碎片化”格局——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农民、城市居民、城市职工、公务员等,分别实行保障待遇从低到高的不同医保制度,如新农合、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公费医疗。“负福利”之下,再加上“看病贵”依然挥之不去,为避免“因病致贫”,“有病自医”而不是积极寻医就医,显然就会成为底层群体的一种虽无奈却不失理性的选择。

  小蒋随想:媒体一报道,有关方面就重视,问题就能缓解乃至解决,这已成为一种习惯性套路。而且,媒体报道的“惨烈度”与重视解决的速度往往呈正比。但是,媒体所依靠的眼球效应同样蕴含边界递减效应。也就是说,当求助者越来越多,读者、观众、网友也会渐渐地“审困疲劳”。应当看到,如果不出现特别的“亮点”,一些媒体对“寻常求助”已失去报道兴趣。这也是导致一些困难人群选择极端方式吸引众人目光的重要原因。而每一次极端行为促成问题的缓解乃至解决,又会激发新的、更极端的行为的发生。极端行为越多,也在使人们的神经越发钝化,这是恶性循环……上文指出,哪怕是医保报销60%,某些困难家庭依然承受不了动辄数万元的自付费用,这是实情。但必须指出,以中国现有的国情,对国民实现全额医保报销,也是勉为其难。那么,这个缺口应该由谁来弥补呢?可预期的答案是公益慈善。当然,我们同样难以苛求慈善机构百分之百地满足求助者的需求。但是,慈善机构至少应让求助者看到哪怕是一缕的曙光。遗憾的是,目前公立慈善机构在面对类似问题时,常常缺少作为。媒体报道之后,更多也是引发非公立的社会慈善的解囊。人们希望在政策层面,能够对民间慈善组织的创立放宽标准,使慈善机构之间展开良性竞争,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救助,避免某些人不得已的“自残呼救”。

  地税局公车撞进教室的N个疑问

  背景:河南郸城县城郊乡丁老家小学十几名学生正在上课,一辆地税局公务轿车突然破墙钻进教室,造成12名学生受伤,肇事后司机摘下车牌逃跑。随后,郸城县地税局与丁老家村委会私下达成协议,每名学生可获3800元“惊吓费”,但前提是学生们必须立即出院。交警说司机不是酒驾,也不是肇事逃逸。肇事司机称自己是临时工。

  湖南红网发表冀彦伟的文章:造成这样的结果,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学校没有围墙;教室墙体极糟;车速极高;车辆安全性极好。郸城县地税局与丁老家村委会私下达成协议,每名学生可获3800元“惊吓费”,但前提是学生们必须立即出院。为何郸城地税局会与村委会达成协议?学生出事,自当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出面,关村委会什么事?村委会相当于替地税局处理善后事宜的一个马仔。这样一来地税局可以不用费劲一个一个地去搞定校方及学生家长,协议细节在酒桌上就可以谈妥:我可以多出些钱,剩下的事你来搞定!以后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言语一声。家长与目击者曾指证肇事司机很有可能是酒后驾驶,并且不救人摘掉车牌就跑,当时车上至少有5个人,也随即离开。但当记者采访处理该事故的交警时,交警说事故发生时,车上可能只有一个人,对司机摘掉车牌一事不愿多说。事故发生两个小时后,肇事司机接受酒精测试。我想问,如果交警连车上几个人都没搞清楚,怎么处理呢?肇事司机两小时后才进行酒精测试,那中间这段时间你们在做什么?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但凡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惹出麻烦,需要承担责任,有90%以上的可能是临时工。临时工太牛了。它可以当城管去打人,可以当警察去砸酒店,可以当联防队员去强奸妇女,可以去看守所弄死犯人,甚至还可以去政府大楼坐坐然后抄袭公文……这哪里是一起事故?分明是一面镜子!一辆公务用车撞破小学教室,撞出如此多的亮点,你都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小蒋随想:交警说司机不是酒驾。那么,一辆好端端的公务车为什么撞到教室里了呢?汽车不会乱发“失心疯”,车辆的驾驶员当时发啥疯?交警还说不是肇事逃逸。那么,不救助受伤的孩子,而是驾车离开,应被定性为什么?据说,司机在肇事后半小时已在交警队“等待处理”,就算司机是“投案自首”,难道“投案比救人”还重要?目击者称肇事者摘掉车牌就跑,交警队对摘掉车牌不愿多说,这不是“此地无银”吗?目击者说肇事车上至少有5人,交警说车上“可能”只有一人,这里面的“误差”也太大了吧?村委会在赔偿问题上越俎代庖,给每个学生3800元究竟是“惊吓费”还是“封口费”?3800元的“标准”是怎么设定的?“三八”为啥咋听咋别扭呢?整件事的处理弥漫着大事化小、打枪的不要的味道。可越是遮遮掩掩,越让人觉得问题多多。某些所谓的彻查变“撤查”,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偷换,还显示出权力干预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