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击的巨人佩特拉死:错都要错到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0:10:31
  错都要错到底——社会潜规则之一作者:三月马来源:作者赐稿来源日期:2011-5-25  

  最近,笔者一位同行,摆谈中谈到其到一个偏远法院办理一个简单的职业病工伤案件,原告有多人,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劳动仲裁案件都走过来了(仲裁是出具的逾期未予受理证明),且被诉人用工单位前三个阶段都未理睬,未对其申诉权利有何异议提出任何书面或口头意见——这是司法实践中用工单位拖时间的惯用伎俩。工伤职工又按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中,他们参加了,抗辩的理由居然是他们没有收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侵犯了他们的申请从新鉴定的权利。可爱的是他们居然提交了一个当地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他们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鉴定结论的书面《证明》(一般当地实业投资者与这些行政机构些啥千丝万缕的联系,只有国人才能联想到),我们可爱的法院居然因为这个证明驳回了劳动者的诉请。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虽然才疏学浅,但个人认为,即便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真正未收到鉴定结论,但到了法院诉讼阶段,鉴定结论也仅仅是诉讼案件的一个是否依法采信的证据,对不合法的证据,告知当事人(法院有释明义务)或法院依职权依法重新收集就是(因时间原因无法收集的除外)——这是证据规则的一般常识,可我们可爱的法院居然横蛮、武断驳回。

  那几个憨厚、老实的农民工只能依法上诉(依法是老百姓,也是其代理律师的唯一武器),但亦被以相同理由维持了一审裁定。代理律师私下询问二审法院,他告知:这么多件案件(一般共同诉讼,实践中为了增大办案数量的绝对值,任何法院都是按一人一件办理的),他们的法院错不起——言下之意:错也要错到底。可我们的农民工的权益救济麻烦了——虽然还可以几个程序从来一次,但现实中基层民众维权的法律途径就这样充满了荆棘,道路之艰难,只有亲临的人知道。“错也要错到底”——他们法院的光辉形象倒是维护了,可他们头顶庄严的国徽下的天枰倾斜了,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信用在民众心目中没了。

  该案这位天真可爱的律师居然还给某院长写了封信(申诉他不干了,因为实践中那个了了无期,农民工输不起),想高层清官的良心发现有所动作,没几天他沮丧的告诉我,收到了退回的信件。

  司法实践中公、检、法等执法办案机关都这样,因为他们形象是光辉的、行为是伟大而正确的,为维护这一形象,“错都要错到底”这一潜规则根深蒂固,这一潜规则在刑案领域更甚。可事实上,因为这一规则,他们的社会评价、信用却与之相反。

  对自己行为正确性的判断和坚持一般人个爱好,实际上任何一个平常人(更包括位高、权重、影响大的领导、专家、学者)潜意识里出于对自己声誉、形象的维护和树立,都在积极地对自己做出的任何行为的正确性通过各种手段,努力加以维护。一个人或团体的声望、荣誉、形象也都是通过自己各种有社会价值的行为实现来不断提升的,“错都要错到底”就是这种维护行为的极左表现。就好像一个人面部长了一颗痣,因为不适,到医院诊断那是颗肿瘤,但肿瘤这个事潜意识里患者绝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在此之下甚至听到别人说:那是一颗美人痣听得绝对舒服、安逸,哪怕是这个评价绝对没有医院的医生诊断客观、科学。个人认为:这种表现对于社会权利和责任担当越重的人、组织、行业,表现得越为严重,甚至到了病者忌医的地步,情愿肌体烂掉,也不愿坦然面对医生的诊断和救治。

  比如我们伟大的毛救星、伟大、光荣、正确的许多人民的组织、机构和代表。用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生动、鲜明地书写着这种固执,以至于来自民众内心评价的社会信用降到了历史的最低最低。现在假如某人民的组织给农民说,你们搞的某项目有政府补贴,只要你们提交合适的资料就能得到,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憨厚、老实的农民第一时间想到了,绝对不是怎样提交合格的资料,一般情况下而是询问有无附加条件,需不需要缴纳某些费用或摊派?

  一个人或组织的形象、信誉的维护固然重要,但其维护手段必须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离开这一原则,其推广的只能是虚伪,只能加速自己权威、信用的快速贬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