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多久签合同:卫生部就大米使用添加剂有无工艺必要性向国家粮食局征询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42:09
2011年05月24日 15:42:01  来源: 新华网 【字号大小】【收藏】【打印】【关闭】


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记者周婷玉)大米中使用添加剂究竟有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2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卫生部已就这一问题商请粮食局提出意见。
此前有粮食系统专家反映,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这名专家认为,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应该撤销。
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双乙酸钠、脱乙酰甲壳素。
据了解,除上述三种食品添加剂外,卫生部此次还就粮食、油料及其制品中涉及的所有添加剂的工艺必要性问题商请粮食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邓海华说,根据2010年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也可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不再具有技术必要性,或者有新的科学证据表明存在安全隐患的,卫生部将及时组织重新评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经过初步审查后,应在卫生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为两个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后,审评委员会应当适时进行复审,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者废止的建议。
搜索更多大米 食品添加剂 的新闻
说了半天,食品添加剂到底加不加?
添加剂公示大限将至 山东餐饮企业多在观望
疾控中心专家:大米使用添加剂不构成食品安全问题
记者直击食品添加剂检测全过程:普通消费者能否送检?
街头“奶茶无奶” 添加剂勾兑已成为公开秘密
曝北京60种食品滥用添加剂 防腐剂等添加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