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风景最独特作文:公务轿车撞破教室:“亮点”四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21:54:55
  又看到一则奇闻:5月20日,河南郸城县城郊乡丁老家小学十几名学生正在上课,一辆地税局公务轿车突然破墙钻进教室,造成12名学生受伤,肇事后司机摘下车牌逃跑。随后,郸城县地税局与丁老家村委会私下达成协议,每名学生可获3800元“惊吓费”,但前提是学生们必须立即出院。在随后的记者采访中,交警说其不是酒驾,也不是肇事逃逸。肇事司机称自己是临时工。
  
  在这条新闻后面的跟帖中,许多网友对公车司机及郸城县地税局的做法表示了极大愤慨,纷纷指责肇事者摘车牌逃逸而不去救人的无良行为,并谴责郸城县地税局不顾孩子伤势、企图用钱封口尽快了事的做法。
  
  事实上,该新闻的亮点远不止这些。先说说我所看到的,未尽之处,欢迎各位补充。
  
  一、轿车突然破墙钻进教室。太传奇了,这得是一辆怎样的车和一座怎样的教室啊?以至于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火车,可一想,没听说有把铁路修到小学教室的。看清楚了是一辆轿车之后,我简单分析了一下,造成目前这样的结果,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学校没有围墙;教室墙体极糟;车速极高;车辆安全性极好。新闻里没有披露车的牌子和型号,但个人认为,能在高速行驶中把教室墙壁撞破且能确保司机还可以下车摘掉车牌逃跑,一般的国产车很难做到。更关键的一点是,我印象中的轿车高速撞墙,几乎都是轿车报废告终,而本该是最坚固、最安全的教室居然就这么轻易让一辆轿车给毁了,一所小学竟然连个围墙都没有,孩子就在这样的一所学校上课。这得需要当地的领导多么“重视”教育、“关心”孩子才能做到啊!不用去看,想想你都会觉得恐怖。
  
  二、郸城县地税局与丁老家村委会私下达成协议,每名学生可获3800元“惊吓费”,但前提是学生们必须立即出院。这又是一个让我觉得奇怪的地方,为何郸城地税局会与村委会达成协议?学生出事,如果需要协商赔偿等相关事宜,自当由学校和学生家长出面,关村委会什么事?村委会有什么权力自行充当孩子和校方的代理人?如果再深究,村委会连个非法的代理人都算不上,因为它实际上相当于替地税局处理善后事宜的一个马仔。这样一来地税局可以不用费劲一个一个地去搞定校方及学生家长,协议细节在酒桌上就可以谈妥:我可以多出些钱,剩下的事你来搞定!或许还可以再加上一句:至于给学生多少,你们看着办,以后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言语一声。当然了,更直接的办法是,约村委会的上级吃个饭洗个澡啥的,然后让其直接给村委会下个指令就行了。怎么样,这套路眼熟么?
  
  三、交警说其不是酒驾,也不是肇事逃逸。事发后,家长与目击者曾指证肇事司机很有可能是酒后驾驶,并且不救人摘掉车牌就跑,当时车上至少有5个人,也随即离开。但当记者采访处理该事故的交警时,交警说事故发生时,车上可能只有一个人,并且一会儿说司机左转一会儿说右转,对司机摘掉车牌一事不愿多说。随后又对记者说,出警后半小时接到陌生人电话称肇事司机已经在交警队等候处理,事故发生两个小时后,肇事司机接受酒精测试。我想问的是,如果你交警连车上几个人、当时是左转或右转都没搞清楚,你怎么处理呢?并且肇事司机两小时后才进行酒精测试,那中间这段时间你们在做什么,斗地主么?其实我觉得不用多说,明眼人一看就应该知道怎么回事,丫们太搞了。面对这些,你还能说什么?
  
  四、临时工。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但凡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惹出麻烦,需要承担责任,他就有90%以上的可能是临时工。如果你有心的话,可以把以前关于临时工的案例收集一下,然后你会发现,临时工太牛了。它可以当城管去打人,可以当警察去砸酒店,可以当联防队员去强奸妇女,可以去看守所弄死犯人,甚至还可以去政府大楼坐坐然后抄袭公文……只是这一次,给交警打电话说肇事司机已经自首的陌生人是谁呢?
  
  至此,您应该看清楚了,这哪里是一起事故?分明是一面镜子!一辆公务用车撞破小学教室,撞出如此多的亮点,你都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当重视教育依然只是一句口号,孩子及校舍安全被习惯性漠视;当临时工总是成为有关部门的挡箭牌;当公权力和法律一再沦为某些个人和群体的玩物……哪里还有正义与公平!
[稿源:红网]
[作者:冀彦伟]
[编辑:方天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