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怎么腌制好吃:转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吉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函吉市地税字[2009]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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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吉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函》(赣地税文[2009]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从2009年元月1日起,各地要严格按调整后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征收土地使用税。2008年底前,各地按新土地等级范围征收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款,已入库的不退库,未按新土地等级征收入库的不补征。
二、各地要在5月底前对纳税人重新进行土地使用税税种鉴定,并对近3年企业搬迁后原场地不使用的,企业范围内荒山、林地、湖泊等未利用的土地备案减免税情况进行调查(具体内容见附表),调查情况请于5月31日前上报市局税政三科。(FTP://税政三科/土地使用税备案类调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吉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函
赣地税文〔2009〕20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函》(吉府字〔2009〕6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你市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作如下调整:
行政区
土地等级
范    围
适用税额
吉州区
(市直属分
局适用)
一类
东起赣江以西,西至吉州大道(含吉州大道西面)以东,南起中山路(含中山路南面)以北,北至韶山路(含韶山路北面)以南所围合的区域。
7.5元/平方米
二类
1、东起赣江以西,西至吉州大道西面(含吉州大道西面)及吉州大道南延至迎宾大道以东,北起中山以南,南至迎宾大道(含迎宾大道南面)(赣江大桥桥头至吉州大道接口处)所围合的区域。
2、东起赣江以西,西至吉州大道(含吉州大道西面)以东,南起韶山路以北,北至北门河以南所围合的区域。
6元/平方米
三类
吉州区城区郊区范围内上述一、二类区域以外的地区。
4元/平方米
青原区
一类
二类
青原城区内南至赣江大桥、区行政中心,北至井冈山大桥、师院路,东至铁路、正气路,西至滨江大道范围土地。
6元/平方米
三类
除二类以外所属河东街道及其他建制镇范围内土地。
4元/平方米
吉安县
(含市高新区)
一类
县城范围105国道以西、君山大道以北的土地。
5元/平方米
二类
县城范围105国道以东、君山大道以南的土地。市高新区所辖范围。
4元/平方米
三类
凤凰工业园及其它建制镇。
2.5元/平方米
地处吉安市城区的企业按市区统一确定的土地等级标准执行。
吉水县
一类
吉水县城南门大桥以北、赣江大桥以东所有县城行政规划区域。
5元/平方米
二类
1、吉水县城南门大桥以南及赣江大桥以西县行政规划区域;
2、八都镇行政规划区域(包括八都工业区)。
4元/平方米
三类
其他建制镇行政区域。
2.5元/平方米
峡江县
一类
水边镇(新县城)城区:玉笥路两侧(大秀路北侧至群玉路北侧段),百花路两侧(市场东路西侧至玉华路东侧段)。巴邱镇城区:东至赣江边,南至原农行办公楼,西从巴邱供电所至巴邱交警中队,北至人民北路原人民银行、文工团、渔业社;人民路两旁(步行街至五交化楼段),二纬路两旁(圆盘至巴邱路口),巴邱路两旁(粮贸招待所门口至原农业局段)。
5元/平方米
二类
水边镇(新县城)城区:除一级土地范围外,东至玉峡路西侧;南至大秀路以南300米处;西至碧玉路(大秀路以南300米至百花路段)、府环路、杨家西路、玉笥路西侧、玉梁路东侧;北至元阳路北侧(玉峡路两侧)。巴邱镇城区:南至原粮食局大院,西从原粮食局车队至原县二中,北从原县中至岭上加油站;人民路两旁(党校门口至人民银行),二纬路两旁(原党校店面至教育局段)巴邱路两旁(原石油公司至保育院店面段,铁工厂至大礼堂段)。
4元/平方米
三类
县城规划区内除一、二级土地区域外土地,其它镇规划区。巴邱镇城区:除一、二级以外的区域。
2.5元/平方米
新干县
一类
北起王山桥头水库排洪渠,南至沂江河北岸,西至赣江东岸,东侧分别从桥头水库、上灌溪、楼前、瓦桥、上辛江村东和洋峰垦殖场东山脚至沂江河北岸为界。
5元/平方米
二类
赣江以西赣粤挂线公路两侧8平方公里区域。
4元/平方米
三类
1、麦斜镇:东至麦斜中学以东300米处,西至麦斜村委会脑上新窑场,南至麦斜河,北至麦七公路与西城村北面交汇处;2、三湖镇:北至十八大姓,西至柑桔研究所、袁惠渠,南至街仔上,东至赣江;3、七琴镇:东至七里岗,南至中心小学,琴河与小溪交界处,西至新七石油路,北至七琴镇中学;4、大洋洲镇:东至京九铁路,南至大洋洲交警中队,西至赣江,北至蓝天加油城;5、新干县玻璃灯饰工业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2.5元/平方米
永丰县
一类
永丰县城规划区域内东至聂家桥,南至恩江河北岸,西至灵岗大桥,北至绿海大道。
5元/平方米
二类
东面从聂家桥至长茅岭、王珠金、坪上,南面从恩江河南岸至县工业园南区(含恩江镇工业园区)区域,西面从灵岗大桥至佐龙汽车站,北面从绿海大道至县工业园北区。
4元/平方米
三类
永丰县建制镇的规划区域内以及县鹰鹏水泥厂、县碳酸钙厂、永丰县南方万年青水泥公司工矿区、藤田供电所、县返步桥水库管理所、县高虎脑水库管理所、县金丰萤石公司工矿区、县工业园西区以及经批准的其它建制镇和其它工矿区。
2.5元/平方米
泰和县
一类
东起嘉禾路,南至泰和大道,西起钦顺路,北至澄江大道。
5元/平方米
二类
以县城一级土地外延,东起泰和中学、泰和三中的东边围墙为界至澄江河,南至赣江河,西至官溪路,北至澄江大道以北100米;澄江大道以至龙潭大道之间的白凤大道两边100米;新规划的行政中心所在地即东起泰和大道,南至府前大道,西起白凤路,北至龙潭大道。
4元/平方米
三类
县城规划区域内除一、二类土地以外的土地以及规划区之外其它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
2.5元/平方米
遂川县
一类
县城规划区,即东起谐田村往南跨105国道,经窗溪村,跨泉江河后至枚江牛仔脑电站,由牛仔脑电站沿南澳陂水渠往西经洋村村、安下村、集合村、新寨村、东皋村到里口村,里口村往北经西庄村跨左溪河边高源村沿右溪河至四农村虎潭,虎潭往东经东门村、银山村、云岗村后回里至谐田村。
5元/平方米
二类
县城工业园区(砂子岭)。
4元/平方米
三类
十个建制镇,即于田镇、碧洲镇、草林镇、禾源镇、堆子前镇、大汾镇、左安镇、汤湖镇、高坪镇、衙前镇。
2.5元/平方米
万安县
一类
河东老县城规划区域,具体界址为沿赣江向上至电站大坝以南2公里处,沿赣江向下至两江口处,赣江东岸线以东的县城规划区域范围内土地(不含原湖丘工业园区范围)。
5元/平方米
二类
河西行政中心规划区域,具体界址为东起赣江西岸,北至五丰大道、万安西大道(不含现有工业区企业),南至电站大坝,西至大坝光跃水库、嵩阳桥一线。(另含五丰镇500亩详规控制范围)。
4元/平方米
三类
河西工业园、河东原湖丘工业园区以及窑头、高陂、百嘉、枧头、沙坪、夏造镇(包括以后新设立的镇)所在地范围内土地。
2.5元/平方米
安福县
一类
县城规划区域内:东至人马桥;西至汤家桥;南至平都镇政府;北至枫林、安林大桥。
5元/平方米
二类
县城规划区域其它范围为二类地区。
4元/平方米
三类
建制镇及工业园区。横龙镇、洲湖镇、枫田镇、严田镇、洋溪镇、浒坑镇。
2.5元/平方米
永新县
一类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从三湾大桥沿禾水河由东向北至民心大桥,由站前东路向西至三湾路口,再从三湾路口由北至南到三湾大桥。
5元/平方米
二类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由三湾大桥向西至西峰山路口,从西峰山路至袍田大道交汇处,从袍田大道由西至东沿禾水河由北至南到民心大桥,再由站前路至三湾路交汇处。
4元/平方米
三类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除一、二级地区外的其他地区和建制镇人民政府现在所在地(含镇所在地的工业园区)。
2.5元/平方米
井冈山市
茨坪风景区一类
茨坪风景区三环以内
7.5元/平方米
茨坪风景区二类
茨坪风景区三环以外
5元/平方米
城区一类
新城区规划内的商贸金融区,主要为东西黄洋界大道两侧内(含沿线商住区、东面至新城区管委会,西面至罗浮小区),西北面至茨坪大道沿线两侧,北面至中心大道北三分之一处(含冠瑞商业城二期区域),东北面至龙市大道沿线两侧(具体范围按井冈山市城市建设规划图确定)。
5元/平方米
城区二类
新城区规划内的行政办公、住宅小区等,主要为茨坪大道东北角上位区,龙市大道西北上位区,红军大道沿线区域,北侧黄洋界大道下位沿线区域,变电站等区域,火车站及北上位区域(具体范围按井冈山市城市建设规划确定)。
4元/平方米
城区三类
建制镇(龙市镇、大陇镇、新城镇、古城镇、厦坪镇)、新城区工业园区及县级一二类以外其他规划区域。
2.5元/平方米
http://pub.jian.gov.cn/bmgkxx/dsj/fgwj/gfxwj/200911/t20091105_270401.htm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吉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函吉市地税字[2009]74号 转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吉安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的函吉市地税字[2009]74号 吉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全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通知 吉市地税发〔2008〕12号 苏地税函〔2011〕240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批复 赣地税发[2006]99号: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豫地税发[2006]第84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算方法 财税[2008]1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74号 关于煤炭企业未利用塌陷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32号 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吉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地税函(2010)202号 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释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 沈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和税额标准表 财税[2010]121号.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