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条淘宝:约谈下的“单”:联合利华200万罚单引发争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5:39:00
联合利华拿到的200万罚单,引起了一场“违不违法”、“该不该罚”的争论。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周海滨 实习生 王永福|北京报道

  频频约谈的国家发改委终于“下单”了。

  第一个吃罚单的是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5月6日消息称,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联合利华”)多次“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上海市物价局对其做出2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约谈企业稳定物价以来,针对这类行为开出的首张高额罚单。

  在国家发改委密集约谈企业稳定物价,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高居不下,通胀压力倍增的情况下,联合利华公司撞上了“枪口”。

  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信息称,3月下旬,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多次接受采访发表“日化行业进入涨价周期”、“不排除第二次涨价的可能性”的涨价言论,引起社会各界普遍关注,部分城市甚至出现了抢购日化产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市场稳定。

  国家发改委的用意很明显:这次严厉处罚,目的就是为了提醒所有经营者,特别是所占市场份额比较多、在行业内影响比较大的企业,要切实引以为戒,“自觉杜绝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价格违法行为”。

  比起吃螃蟹,第一次吃罚单的滋味并不好受。

  联合利华迅速反应,5月6日下午发表声明称:“联合利华作为一家对中国有长远承诺的跨国公司,我们充分了解中国国情,尊重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物价局的决定。”

  认罚不认错

  200万元,对于价格主管部门来说,这是对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严厉惩戒。对于一家大型跨国公司来说,则意味着是一个不痛不痒的处罚。

  所以它认罚了。

  但是在联合利华的声明里,看不出一丝认错的痕迹。在这个字斟句酌的声明里,“我们充分了解中国国情”耐人寻味。

  这句话让央视特约评论员白岩松很意外,“联合利华很配合,最后也没有涨价,但是在发表的声明里也透露出其他的想法,真服了吗?不一定。眼前有点委屈,忍了吧,因为有长远目标。怎么会在被处罚之后谈到了解中国国情?是不是对法律依据不认同?”

  恰如联合利华的声明最后所言:“作为负责任的跨国公司,联合利华一贯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及联合利华全球商业准则。我公司本着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

  “我没错!也许我认为你说的没有道理,但我认同这个结果。”白岩松如是解读说。

  一些联合利华的支持者们也在替联合利华“喊冤”。某境外媒体中文网站刊文《“涨价”二字在中国说不得?》,文章认为:“在通胀敏感的中国,仅是口头提一提涨价就明显构成了应该受到处罚的违法行为。”

  处罚轻了?

  联合利华真的只是“喊了几句要涨价”就收到200万元罚单吗?

  事实远非如此简单。

根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发布的调查数据,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前一周(3月14日—21日)与后一周(3月22日—30日)的市场销量相比,上海超市日化产品销量平均增长21.2倍,其中联合利华公司旗下部分单品销量增长高达六七十倍,如奥妙全自动洗衣粉4.0kg在大润发超市上海14家门店销售量增长65倍。

  上海、西安部分超市提供的数据显示,3月下旬日化产品销量明显上升。西安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奥妙全自动含金纺洗衣粉促销装1.7kg”等规格产品3月22日开始销量大幅攀升,3月25日销量达到正常水平的100倍左右。

  联合利华是一家在中国市场占有率较高、对市场价格影响力较大的企业。据联合利华年报显示,2010年联合利华洗发类、洗肤类、衣物洗涤类产品分别占到12%、12.6%、15.2%的市场份额。

国家发改委给出处罚的法律依据: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社会影响较大。而根据最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确规定,该类违法行为最高可罚款300万元。

  言外之意,处罚已经手下留情。

  “按照西方的标准,企业一般都很低调,不会在新闻媒体上大张旗鼓宣布涨价信息。”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在市场竞争中,企业考虑到市场份额,对于涨价都非常谨慎。经常有企业采取提前高调发布涨价信息,以试探市场反应。联合利华通过媒体公开散布涨价信息,是一种造势,很容易影响市场稳定,带来跟风现象。”

  据联合利华2011财年第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第一季度来自于西欧市场的销售额比去年同期下滑2.7%,原因是该公司将产品价格上调了0.1%。公司首席财务官胡埃特称,调高产品价格时间早于竞争对手,导致销售量略有下滑。

  在中国,联合利华公司曾确定4月1日调价,立白、纳爱斯等其他日化企业也确定4月1日和4月6日调价。后由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约谈”,这些企业暂缓或取消调价计划。

  在惩罚联合利华的同时,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发改委已经对康师傅公司过高调整方便面价格予以提醒告诫。

  “一些大的连锁公司、垄断性企业的涨价行为,确实会带来很大的市场冲击。相互串通的涨价行为,更是应该被制止。”陈平说,“发改委处罚联合利华公司,是正确的。在欧洲国家,这种行为会被处罚得更厉害。”

  国家发改委趁热打铁。

  就在联合利华发布回应声明的同时,5月6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约谈”了雅培、多美滋、惠氏、雀巢、美赞臣、澳优奶粉生产商,了解乳品进口、数量、价格、生产等情况。

  考虑中国市场秩序的群体行为,作为价格主管部门的发改委对可能带动涨价风潮的龙头企业进行约谈,短期内能显现分散涨价的羊群效应。

  “约谈显然不是平等对话,而是政府试图影响市场涨落幅度的不对称措施。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企业涨价,也有成本上涨和流通环节的压力,因此,调控通胀仅仅通过‘约谈’是不可能抑制的,政府相关部门还应该从其他方面采取措施。”陈平最后说。

  日化企业“违法涨价”国外也罚

  欧洲国家对宝洁、联合利华、欧莱雅等日化巨头违法涨价进行过多次处罚。在截至2010年底的5年当中,欧盟针对价格联盟操纵市场价格行为总计开出了120亿欧元的罚单。

  4月13日,欧盟对日化巨头宝洁公司和联合利华公司处以3.152亿欧元罚款,理由是这两家跨国企业联手操纵欧洲市场的洗衣粉价格。

今年3月,在洗发、护发产品领域占70%市场份额的宝洁、欧莱雅、汉高等8家化妆品制造商,在西班牙被发现结盟操纵价格达20年,被西班牙政府处罚5000万欧元。3月3日,西班牙国家竞争委员会一份声明说,8家美容产品制造商1989年至2008年期间结成联盟,对在西班牙市场销售的美发产品实行共同定价。调查显示,这些企业每半年开一次会,讨论并制定产品价格和其他企业策略。

  2006年,法国竞争委员会对包括香奈儿、迪奥、雅诗兰黛、欧莱雅、资生堂、爱马仕等在内的13个化妆品、香水、奢侈品制造商和销售公司作出共计4620万欧元的罚款判决。

发改委或许上了联合利华的大当
马 宇
  
不要以为发改委只会“约谈”,也会动真格的:联合利华就撞枪口上了,因多次“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被上海市物价局行政处罚200万元。
对于政府此举,苦于物价高涨的民众当然是拥护的,甚至还会拍手称快。连专家们也说,联合利华违法了,该罚!
可问题在于,任何一项政府行政行为,都不能用一时一地的个人好恶去评价,也不能用民众感情代替理性的判断和法律的评判。此次联合利华被罚,虽然联合利华说“理解中国国情”,但其中还是颇多令人狐疑之处,起码我就怀疑他们是否真的理解了?
所以有必要再帮他们解读一下:

其一,接受媒体采访说涨价压力大是违法行为吗?发改委说联合利华“多次散布涨价信息,扰乱了市场秩序”,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可贵州茅台董事长季克良在2011年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未来茅台还有涨价的空间”,而茅台也属于发改委“约谈”的对象之一,而且“约谈”后茅台还是涨价了(联合利华是约谈后“主动”取消了涨价),且提价幅度远超日化产品,发改委为何没有处罚茅台?难道茅台就不适用〈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是处罚联合利华错了呢,还是不处罚贵州茅台错了?同样在中国领土上,适用的法律不应有所差异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日化类产品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由企业自主定价。难道这个“企业自主定价”指的是只能下调不能上调?或者只能暗里调不能明着调?但这在有关法律法规里,似乎也没有特别标明啊?那么政府怎么管才是对的,企业怎么做才是对的?
(对联合利华的教训:要涨价不能告诉媒体!偷偷地进村,打枪地不要。要不你也变成国酒国油国企,想怎么涨就怎么涨)

其二,涨价或准备涨价就是“扰乱市场秩序”吗?联合利华准备涨价的消息一出,确实造成了某些地区、某些超市的日化产品非正常抢购,但这是市场的正常反应,似乎不应该从这样的结果来判断是否违法?在涨价预期强烈、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任何信息都可能引发抢购,说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引发部分城市发生日化产品抢购,个别超市联合利华的产品日销售额超过正常时期的几倍甚至上百倍”,就此确定联合利华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似乎也难圆其说。
反面例子就是:政府部门多次强调能源价格过低,要提高能源价格,是不是也提高了市场涨价预期,导致抢购或屯油、停电?中石油中石化屡屡公开说批零倒挂、炼油亏损,要求成品油涨价;而每次成品油涨价前夕,贸易商都屯油,中石油中石化停供民营加油站,各地加油站都车满为患,排队熬夜加油,造成的市场秩序混乱和恶果远远超过日化,发改委因此处罚中石油中石化或者发改委自己了吗?为何不但不处罚这些垄断企业,反而顺应其意志不断涨价?成品油价格可是政府指导价呢!政府部门的这种做法,岂不是与企业一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吗?
或者,所有企业要涨价都象成品油涨价那样,秘而不宣,半夜公布第二天开涨,这样就不违法了?
可这次宝洁、立白、纳爱斯也通知零售商准备涨价了,造成的市场反应一样,为何没有一道受罚呢?只是“杀一儆百”,可不是行政执法该有的做法。难道就是因为这些企业没有对媒体公开宣称要涨价?
以后中国企业涨价,不提前通知,在公司下班、商场关门以后再通知,第二天一开门才能让消费者知道,避免他们抢购“扰乱市场秩序”,这是多么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场景啊!发改委可真有创意!建立创新型国家,我们的科技、文化等等都不行,发改委却走在前面了,强烈建议发改委官员改行,转为创新人才去搞研发和创作!那样中国就离创新型国家不远了。
(对联合利华的教训:企业涨价前必须提前断货,理由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检修—学学发电企业、运货车故障、道路堵塞、交警路政截车罚款等,以让消费者无法抢购,甩掉“扰乱市场秩序”的帽子)

其三,涨价或散布涨价信息就是操纵、垄断价格吗?本来,是否违法,主要应看企业是否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等。可在中国日化市场这样一个充分竞争、高度分散的市场里,以联合利华的市场地位(洗发类、洗肤类、衣物洗涤类产品分别占到12%、12.6%、15.2%的市场份额),远不足以操控市场,除非联合其他龙头企业一起做。否则,如果其竞争对手不配合,或者还有足够利润空间而不跟随涨价,岂不正可借此抢占联合利华的市场份额?而这样的竞争,不正是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对消费者、对行业都有利吗?但对这判断是否违法的最重要一点,发改委调查过吗,这些企业是否结成了价格同盟?有没有确凿证据?有的话就一起罚,没有的话就不该罚一家。可惜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发改委在那么详细的解释里居然只字未提。
联合利华、宝洁4月13日刚被欧盟罚了3.152亿欧元,就是被抓住搞了价格联盟,两家企业也都供认不讳,乖乖认罚,我们的发改委怎么就不会学着点呢?同样是规范市场秩序,同样是政府部门,差距咋那么大呢?我们的发改委罚人家区区200万元人民币,还惹一身骚;欧盟罚了他们3亿多欧元(欧盟多年来为垄断市场操纵价格罚了有关企业120多亿欧元),它们却心服口服。我们的执法机构什么时候才能学会为消费者谋福利,同时还能为国家增收?什么时候才能学会执法懂法、会用法呢?
(对联合利华的教训:企业真要垄断市场,就要象电信、银行、保险、航空、电力、石油石化等行业的国企那样!不能一家独大也要寡头垄断,市场调节价一定要求变成政府定价,最起码也要改成政府指导价,以彻底摆脱垄断市场、操纵价格之嫌疑!)

其四,不说联合利华涨价合法不合法了,说说合理不合理吧:是成本推动还是谋求暴利?联合利华负责人说“石化产品、植物油、无机化工产品等原材料价格上涨40%,会带动日化产品成本上升20%”,“洗衣粉毛利在10%左右”,成本上升导致企业难以为继,不得不涨—那么,发改委有没有调查日化行业的成本、利润?日化产品涨价合理不合理?如果现在就是暴利,还要涨价,可以说这些企业是在利用他们的优势市场地位;如果确实利润微薄或在涨价后利润率依然在合理范围(实际上这个“合理范围”是否该由政府确定都是大可质疑的),怎么能说企业涨价违法?企业提前通知说要涨价,让消费者提前采购,不是对消费者更有好处吗?总比囤积居奇好吧?
我们知道,发改委不让涨价是为了我们消费者好,我们领情。我们也知道,总理要求压物价,发改委压力很大,油价电价房价电信价机票价等等都压不动甚至还要继续涨,总要压点什么吧,我们也理解。但是,压物价的任务都让开放竞争行业、弱势企业去抗,似乎有点不合适?政府定价、指导价一个劲地往上调,市场调节价要调就是犯法,这个道理说起来似乎也有点困难?
更吊诡的是,发改委不断调高的石化产品价格,正是不允许涨价的日化产品的上游原材料!一个劲地提高上游产品价格,却不允许下游产品涨价,是不是不符合逻辑?这是哪门子道理啊?政府说CPI增长超过5%,劳动力价格也在上涨,却不承认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也不合适吧?如果真是上游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导致了下游产品价格提高,发改委还能说下游企业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吗?法与非法,可不是面团,可以随意捏来捏去的。
(对联合利华的教训:不能做下游产品啦,要做就做上游!要做银行不要做储户、要做保险公司不要做买保单的、要做航空公司不要做乘客、要做电信运营商不要做使用者、要做中石油中石化不要做下游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更不要做消费者!否则,你会死无葬身之地!)

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你们联合利华洋鬼子哪懂这些高深道理啊!我都不怕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你们也还是看不明白。

但,不对!
隐隐地,我突然觉得,上述分析哪里出问题了:或许,是发改委上了联合利华的大当了!因为这样一来,中国的日化企业,谁都不敢涨价了,联合利华这样的跨国巨头能撑啊,不怕亏,亏损着支撑10年没问题,我们的中小企业可就不行了,会稀里哗啦倒闭,最后就剩下联合利华、宝洁等几家独大,中国民族品牌顶多能有个别几家剩下,新的企业、品牌几乎是不可能起来了!
怪不得联合利华负责人连续多次公开接受媒体采访啊!这是在挖坑呢。智慧的发改委果然经不起挑逗,“入吾鷇中矣”!
付出区区200万元的代价,换取这样一个美好的市场愿景,多值啊!你们说联合利华聪明不聪明?我们发改委那些官员和智囊,怎么就没有看透呢?
我不是日化行业专家,不能清楚地判断具体什么时候会实现这样的寡头垄断;但我相信,今后几年,联合利华的市场份额会逐步提升的。不信?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