辗轮混砂机:保险补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1:28:19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政局(济劳社字[2007]162号)文件

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暂行)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

     为切实抓好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济劳社字[2007]162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摸清就业困难人员底数,确定就业援助对象

由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通过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摸清就业困难人员人数、求职意愿等情况,进行失业登记,确定就业援助对象,并将基本信息录入“劳动99”三版数据库,实现网络化动态管理。

二、关于公益性岗位的两项补贴

1、公益性岗位的界定。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指由政府作为出资主体,扶持或通过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和协助管理岗位。这种公益性岗位是非营利性的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协助政府行使公共管理职能所必须的就业岗位。二是政府为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投入相关基础设施形成的就业岗位。三是政府补贴,社会共同出资形成的、维护社区正常运转的岗位。此外,机关、事业单位的门卫、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也可作为政府投资开发的岗位。

2、公益性岗位援助的对象。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4050”等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家庭生活困难的,优先照顾年龄大的。

3、社区公益性岗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用人单位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确定。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两项补贴之和要掌握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

4、操作程序

(1)用人单位在经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确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进行招收,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协议),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用人单位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报表》,提供与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协议),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工资发放的凭证,再就业优惠证等材料,向所在地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申报。经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财政部门同意,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灵活就业人员的界定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灵活形式从业的人员。即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没有固定劳动关系或不便于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一般包括从事钟点工、家政服务等工作的;街道、社区组织的“4050”人员生产自救的;在早市、夜市摆摊经营的;从事家庭手工业的;从事社区公益性劳动的;其他灵活就业方式的。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4050”等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家庭生活困难的,优先照顾年龄大的。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

(2)未按规定申报就业的;

(3)无相应缴费记录、缴费不实以及补缴社会保险的;

(4)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

(5)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正在享受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

(7)与原单位签订社保协议缴费的。

(8)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项目、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医疗两项(失业保险待明确缴费和享受待遇办法后实施),实行先缴后补。补贴的标准:养老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的缴费标准的60%;医疗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10%(或5.5%)缴费标准的60%。

5、操作程序

(1)符合范围、条件的灵活就业的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灵活就业相关证明、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认定登记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就业。

(2)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审核认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或在《认定登记表》上签署意见、盖章,汇总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花名册》,核实补贴金额,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表》,报县(市)、区劳动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核。由各县(市)、区劳动劳动就业办公室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并在本人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扶持政策栏目做好记录。

(3)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查实,取消申领资格、追回补贴资金。

四、各类用人单位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1、各类用人单位界定

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安置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2、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

享受补贴的人员是指各类用人单位根据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确定的就业援助对象,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和“4050”的就业困难人员。

3、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各类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标准的50%掌握,最长不超过3年;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可根据投入资金的多少适度掌握。

4、申请补贴程序

各类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每年末补贴一次。补贴时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根据各类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对符合申领两项补贴条件的告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持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填报完整的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等材料向所在地(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对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所需两项补贴资金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待补贴资金到位后,由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直接拨付给用人单位。

     五、享受补贴人员的情况录入   

 补贴资金拨付时,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要在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政策栏目下标注享受时间、享受政策种类、享受期限,并及时录入 “劳动99三版”优惠证年检模块;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由用人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年审(附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审验时需提前与《再就业优惠证》审验部门取得联系;资料审核、资金拨付等情况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并(附---年度县(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报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再就业处。

 

附件:

1、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

 2、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报表

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认定登记表

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报社会保险补贴认定花名册  

5、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表

6、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7、各类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8、——年度( )县(市)区各类用人单位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