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是什么:1927年南京国民党“清党”运动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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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报》这时则公开对国民党在全无法律依据和公平审理程序的情况下,任由民众检举进而任凭党人肆行杀戮的作法,深表不满。其评论曰:“上海广州大清党之时,杀人殊多,犹可诿为非常之变。今历时数月,而恐怖未减。上海特务处常有刑人之事,所犯罪状概不宣布,杀者何人亦秘不宣。共党诚与宁政府大不利,然凡共党是否俱应处死,国民党之党化的法律中有无此项规定?即曰有之,而南京当局何以知各地藉清党杀人者之必无冤诬?且解释清党之义,不过驱跨党分子而出之耳,何以动辄死之?”特别“其普通分子,多为青年男女,薄受教育,若依法律,亦多不至死。况处置共党者,名义耳,共党未必能捕,捕者未必为共。况若再有诬陷之行为,对于欲捕者或所仇者,而辄以共党目之,甚至有藉此诈财之事,至发生资本家共产党与无产者共产党之奇谈。国民革命之名,败坏尽矣。”[112]

对于任由党人杀戮共党,特别是任由军队介入“清党”,滥捕滥杀的做法,其实一些普通的,但多少具有一些法律观点的国民党人,也早有担心。如有作者6月即公开撰文,委婉地“奉劝革命军旗帜下的武装同志”:“逮捕和杀戮,在可能的范围以内,应由正式法院去执行,不要因便宜而自滥用。免得共产党人要加你们一个“有枪阶级”的徽号,作为宣传的资料。也免得民众因不平的缘故,发生共产主义的感染性。”[113]

“清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否“清党”唯一的目的真是像蒋介石、胡汉民所言,就是要“彻底消灭中国共产党”?是否靠拘捕、关押、杀戮就能够达到彻底消灭共产党的目的?这个问题实际早就萦绕在众多国民党人的脑际之中,且始终困惑不解,挥之不去。仅以上海特别市党部的努力为例。用其领导人之一陈德征在1929年3月国民党三大报告中的说法:上海党部自1927年4月15日正式从共产党人的手中接收过来之后,整个工作均集中于清共,“举凡对外宣传及整理党的内部工作,均以清共为唯一之目标。”包括清理下级党部,清除跨党分子;侦查及协助清党委员会拘捕共产党徒;努力于反共宣传和主持反共后之民众运动,唤起民众对于革命与反革命之认识等等。但是,对共产党的活动,仍“有防不胜防之概”。[114]事实上,更让上海国民党人头疼不已的是,反共之后,上海党组织原本就受到极大削弱,特别是能独挡一面的党员很少,结果因为种种派系矛盾和由“清党”检举所造成的相互猜疑诬陷,以致不少党员竟陷于牢狱之灾,甚至惨遭枪杀。而各种机关中,投机分子则乘机混水摸鱼,以谋私利。党、政、军、警等各部门,也是派系林立,结党营私,故相互掣肘。上海特别市清党委员会宣告结束工作之际发表的宣言,就最清楚地反映出他们对这种情况激愤填膺,却又徒唤奈何的复杂心理。

其宣言称:“本会自成立工作以来,已逾三月,结束在即。回顾三月来之工作,因种种障碍,进行艰难。诚如白崇禧同志之言,假革命之流,充塞本党,在本会以外,借清党之名,行勒索之实。一时市民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即忠厚同志,亦皆兢兢然以明哲保身为戒。嗟呼,清党运动固如是耶?本会初成立际,原欲本总理大无畏之精神,集中全市清党工作,使假革命之流无从凭藉。讵料土豪劣绅之被检举者,本会正欲严究,则从而包蔽;共产分子之被告发者,本会正欲惩办,则从而轻处;忠实同志之被诬陷者,本会正欲营救,则从而投狱,或竟罹杀身之祸。其惨毒至于如斯,全市党员在刀锯鼎镬之下,愤慨叹息,莫可名状。最痛心者,本党自去岁北伐以来,到处民众之欢迎,簟食壶浆,惟恐未至,正有东征西怨之概。乃今年去四月,克复江浙,假革命者冒充忠实,竟将本党令名几付诸流水。嗟呼!清党运动固如是耶?”[115]

对“清党”运动倍感失望的,自不止于上海党部一家。事实上,随着7月中旬武汉实行“分共”,进而于8月以后也开始实施“清党”行动,两湖地区及江西、河南、山西等省也先后实施“清党”。因“清党”范围的扩大,特别是因为原本被视为清除对象的武汉国民党人,以及只是形式上挂着国民党旗号的冯玉祥、阎锡山等地方军阀的加入,所带来的问题以及人们对“清党”运动所发生的不满,自然也就更多了。

由于武汉政府改弦更张,国民党内主张宁汉合流,重归统一的呼声骤然升起,蒋介石被迫于8月15日通电辞职,以示其决心促成统一之愿望。[116]而随着蒋介石坚辞下野,南京国民党中央人事大幅变动,“清党”运动据原案业已到期,故中央清党委员会及所属各地清党委员会,亦多半自行消解,或结束了工作。虽然,变动中的国民党中央仍以中央清党委员会名义一度发布通告,说明:“以时局影响,交通阻滞,各省市多有不能依期竣事者,自应延期,继续办理”,[117]但事实上,自中央到各地,统一的“清党”组织工作已不复存在。作为一种由南京国民党中央所发起和领导的政治运动,“清党”运动本身事实上就此已告一段落了。

 

                结语

以“清共”为中心的“清党”运动的结束,实际上只是基本上解决了以蒋介石为代表的国民党人从共产党及其左派国民党人手中,夺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权力的问题,和共产党人以国民党员的身份大量隐藏在国民党各级组织当中的问题。其第二期“清党”所提出来的所谓“消灭中国共产党”的目标,自然完全无从实现。[118]其第二期“清党”所强调的其他目标,诸如清除土豪劣绅、贪官污吏之类,同样无从达到,土豪劣绅及贪官污吏对国民党的侵蚀,反而愈发变本加厉。而由于“清党”所带来的地方权力的重新洗牌,以及二期“清党”把土豪劣绅、贪官污吏列入清除打击对象,使本来就已经是内讧连连的国民党内部更加混乱。再加上党政军警权力分割,各有统系,复与地方权利纠葛一团,相互猜疑、争斗、诬陷,动辄即欲藉“清党”之机置对方于死地之风,自是日盛一日。所谓“各地党员互控案件积牍盈尺,其违背党纪应行查办者固不乏人,而挟嫌诬告,希图陷害他人者什常四五。一经调查,真相多为彼此攻击,互相裁诬共产党、反动派、土豪劣绅、恶化腐化皆可随意加诸异己。”[119]这种现象,实已成各地国民党“清党”后的一种相当普遍的情况。

国民党这时所以会发生如此混乱的现象,表面上是武力分离共产党以及由此造成的地方权力重新洗牌的结果,实际上却是其党的政治取向自然回归过程中力量整合的一种必然表现。蒋介石国民党所建立的南京政权及其统治模式,与中国传统社会及其传统政治的统治架构并没有本质性的区别。它依旧是一种头重脚轻,政权与其被治之民上下脱节的统治结构。其统治模式依旧是以城市为中心,中央与各地军政官僚机构依靠县以下的地方士绅或地主阶层,来实现对广大农村基层社会的征缴与治理的模式。也正因为如此,国共合作以及北伐战争时期在许多基层社会曾经一度被颠覆了的旧有的统治秩序,经过“清党”又迅速回复了过来。多数地方的豪强或士绅又重新成为政权与下层民众之间的联结枢纽。换言之,国民党虽然在相当程度上接受了自下而上的革命理念,但其基本骨干却依然保持着自上而下的“高贵”特质。这也就决定了它在走向全国政权时,会不惜与共产党破裂关系,重新改变曾经被共产党人改造过的组织构成,回归自我。

当然,国民党毕竟曾经被共产党式的革命观念熏陶和洗礼,其党员中许多人更留学苏联或深信前此种种革命的言说。因此,就党的组织而言,虽然彻底割断了和共产党的关系,其思想语言却依旧有许多相似之处。即使在“清党”期间,即使其实际的内外政策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其党员乃至于清党委员依旧时时把“世界革命”、“扶助工农”之类的字眼儿挂在嘴边。许多国民党人甚至再三提醒自己:“我们万不能以共产党所说与我们相类似而变易了我们的政策。我们要消灭共产党,惟有实行这政策比他更认真。”[120]这也就难怪那些反感激进思想的国民党人感觉奇怪:“何以世界革命及打倒一切的口号尚沿用不改?”既讲为全民谋利益,又主张彻底农工运动;既反对苏俄帝国主义,又高唱打倒英日帝国主义,如此“漫无区别,吾国能否单独自谋生存?”[121]

从前引上海清党委员会结束宣言,从其他国民党人激烈主张打倒土豪劣绅和贪官污吏,以及他们中许多人坚信只有给工农以利益,才能真正战胜共产党的种种言论,不难看出,国民党就其党部系统而言,其实仍旧在相当程度上保持着激进的色彩。这也正是为什么,“清党”运动虽然使国民党基本上把县以下基层农村的阵地还给了传统的旧势力,虽然使军队、警察和政府的权势部门迅速趋于腐化,[122]但是,在城市中的相当部分党部及其党员骨干,却依旧保持着大革命时期的某种激进的心态和热情。国民党一些党部此后仍旧能够热心于工人运动,致力于推动减租减息,其党内部分党员干部始终存在着对贪官污吏以及土豪劣绅的某种敌对的心理,此亦其原因之一。

由上所述,亦可以得出本文的再一种结论来,即“清党”运动实际上还导致了国民党“党格”上的一种分裂。这既包括其组织上党的系统相对激进和权势部门的相对保守与腐化,也包括其某些思想理念与其实际政策之间的严重脱节。

(原载于《历史研究》2005年第6期)



[1] 对国民党的“清党”运动的次数和经过时间,在学界有不同的说法。如黄金麟即根据居正《清党实录》(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1928年印行)之观点,认为“清党”运动发生过三次,第一次为1924年6月,即中央监察委员张继、谢持、邓泽如等力主弹劾共产党,引发国民党一届二中全会通过一相关训令了事。第二次为“西山会议派”于1925年11月所发动,结果与广州中央形成分裂与对抗。第三次则为南京国民党人发起的全国性的运动。见《革命与反革命-“清党”再思考》,《新史学》第十一卷第一期,2000年3月。但此说略嫌牵强。对此,笔者同意李云汉的说法,即张继等弹劾共党案、各地孙文主义学会的组织,以及西山会议的召开,包括中山舰事件,都可看作1927年“清党”运动之酝酿与发源。见李云汉:《清党运动的再评价》,《中国国民党党史论文选集》第四册,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第7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