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服务合同:饶漱石【1】曾任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方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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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第17页载:

1946.2.2.
    (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毛泽东因病休息,直到3.25才“身体已复原,已部分开始工作”【2】),讨论饶漱石关于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工作问题的几点请示。发言指出,工作方针问题,应与执行部的上级军事三人小组建立直接联系,在全国要与国民党的主体合作,表现我们力求解决问题的诚意。对一月十四日以后被占区一定要收复,但基本上应以政治方式解决,只在彼方坚决不肯讲理时,间或慎重地以军事解决。交通问题(包括邮政)坚持双方恢复,撤销障碍物。东北问题,争取与国民党谈判,如国民党退出热河,则在东北可让一点,否则不做让步。另外应帮助开展北平市地方工作、群众工作,使平津地方工作取得合法地位。执行部内部,由叶剑英、饶漱石、罗瑞卿【3】等不超过七人组成一小委员会,以饶为书记,对外用顾问名义,叶对外负责。

【1】饶漱石:时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驻沈阳第二十七执行小组中共方面代表。
【2】本书第32页,刘少奇复电李富春。
【3】罗瑞卿:时任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方面参谋长。

8801按:由此可见,小姚担任的是军事调处执行部内部的党委书记职务,“顾问”只是名义上的。
  另据同书第49页载:

1946.6.9.
    (刘少奇)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叶剑英、罗瑞卿并告饶漱石电:“同意周(恩来)提议以饶漱石为执行部第二委员,到长春执行部分部人员即以饶及沈阳小组人员为基础,再加东北派出若干人员组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