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工程资格证书:破解财产公开改革难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25:50

破解财产公开改革难题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因能有效防范官员贪污腐败,而被称为“阳光法案”。我国自1995年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建设已达16年,但迟迟难以实现“申报”到“公开”的历史性突破。

  实际上,困境并不在于公不公开,而在于如何公开。对于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的转型国家而言,要选择一个各利益主体都能接受的“突破口”和“均衡点”,难度大、顾虑多、决心不易下,这是目前财产公开陷入胶着状态的根本原因。

  对于财产公开的态度,官员与民众明显有不同的考量和诉求。从老百姓来讲,财产公示当然要立竿见影,让腐败分子统统现形,挨个法办。但历史经验说明,狂飙突进式的惩贪防腐,短期内效果显著,但最终都落入“割韭菜”式的循坏怪圈;从干部群体来讲,普遍希望稳步推进,有一定缓冲期,因为多数干部主要顾虑公开财产后,体制所给予的各种“合法但不一定合理”的既得利益以及游走于法律边缘的“灰色利益”会引起百姓心态失衡。

  类似问题的确很棘手。但是,中国当前的改革不单需要敢于硬碰硬的勇气,更需要建设性的智慧,有时还必须妥协。稳步推进财产公开,迫切需要选择合适的“突破口”,我认为可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以空间换时间”,即选择部分人群进行试点,运行检验后再逐步推广。比如选择新任干部作为财产公开的突破口,所有新任干部在向纪委、组织部门申报财产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开自己的财产状况,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这个方式的好处在于,推行阻力小,想提拔、想进步的干部就必须公示财产,向群众亮明家底,并且可以降低“一步到位”带来的风险,既能彰显政府“制度反腐”的决心,又回应了民众的期待。

  让新任干部而非全体公职人员“晒”财产,看起来有所妥协,实际上却实现了由“申报”到“公开”的向前跨越。从长远看,岗位的流动性也会促使财产公开实现由“点”到“面”的突破。

  另一种是“以时间换空间”,即设定一定的财产公示“过渡期”,减少改革阻力,获取财产公示的推进空间。公职人员在过渡期内主动上缴违法违纪收入的,可获“豁免”,反之则重罚。这一模式看起来是作出了很大妥协,放弃了“彻底清算”与“除恶务尽”,但与拖延改革带来的代价比,还是划算的。

  需要强调的是,妥协不是无原则,让步是为了进步。民众让步了,官员就得进步。一旦达成社会“契约”,当政者当以坚定的政治决心推进改革,超越利益集团与既得利益,并最终实现“以法治官”、“以法治权”。                             《浙江日报》2011年5月13日  作者:黄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