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装饰品摆件佛像玉:案件检查:切实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09:53
山西严肃查处五类典型案件 (日期:2011-5-6  点击次数:23)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 
   三年来,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案件21597件,给予24742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全省查办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全省信访总量不断下降
 

   2008年至2010年,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1597件,给予24742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市厅级干部36人、县处级干部906人。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武器,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 
   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办案件摆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立足省情、抓住关键,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查办案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严肃查处五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三年来,全省查办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全省的信访总量不断下降。 
    
   严查煤焦领域腐败案件 确保煤焦产业健康发展 
   山西是煤炭大省,发展因煤而兴,问题也因煤而生。 
   煤焦领域的腐败案件在一段时期内处于爆发期、多发期,不仅浪费了资源、破坏了环境,造成了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而且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影响了山西形象。 
   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清缴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资金,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建立了一批规章制度,推行了一批源头治腐的改革措施,对加快构建具有山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立案查处煤焦领域腐败案件2185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852人,其中市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179人,收缴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资金322亿余元。特别是严肃查处了临汾市原副市长苗某某、山西统配煤矿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原总经理高某某、省焦煤集团原总经理李某某、晋煤集团原副总经理高某某、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巩某某等一批典型案件。 
   通过查办煤焦领域的腐败案件,有效遏制了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促进了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的顺利推进和煤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严查领导干部插手经济活动和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 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山西是国家重要能源和工业基地,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与此同时,山西也是欠发达省份,近年来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较大,不少重大建设项目相继上马。 
   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如何确保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和资金安全,是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所面临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该省严肃查办了一批领导干部插手经济活动和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 
   省委原副秘书长冯某某先后兼任两家国企董事长,侵吞国有资产达2.17亿元;阳煤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某某纵容其子长期从事同业经商活动,获利约2亿元;省国资委监事会原主席王某某在担任山西路桥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为下属企业介绍工程项目,索贿共计550万元;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孙某某挪用农网改造专项资金,收受财物278万元。 
   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共立案查处926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087人,其中市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71人。 
   这些腐败案件的严肃查处,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进一步净化了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环境,对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严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襄汾“9·8”溃坝事故发生后,该省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深入调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运城市公安局原局长段某、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某、吉县原县委书记张某某等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实践证明,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近几年的情况看,不少矿难的背后都有腐败问题。 
   近几年,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实现省委提出的“让矿难频发成为山西的历史”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之一紧抓不放。 
   2010年,该省又严肃查处了大同市委原常委王某某、大同市公安局原局长申某某为私营煤矿主隐瞒矿难事故、大搞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通过深入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在2009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10年全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9.3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0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187,低于全国0.749的平均水平。 
    
   严查发生在基层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确保基层政权巩固 
   一些发生在基层的腐败案件,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委、政府的威信和形象,动摇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该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严肃查处了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原局长郝某、灵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史某某、繁峙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穆某某、蒲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郝某某、阳泉市城区公安分局巡警队原队长关某某、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某某、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原处长仝某等一批发生在基层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 
   这些典型案件有着共同的特点:职务不高、“能量”极大,做事无法无天;官商结合、公权私用,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社会反映强烈;骄奢淫逸、享乐腐化,集政治蜕变和生活腐化于一身。 
   该省查办这些典型案件的实践表明,中央纪委关于“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的决策部署是十分正确和及时的,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的大案要案,同时也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腐、小官大贪”案件作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 
    
   严查干部不良作风典型案件 确保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去年以来,针对部分干部存在的在职不在岗、在岗不负责等现象,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干部存在的吃喝之风、玩乐享受之风、纪律松散之风,山西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专项行动,严肃处理了516名在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国家公职人员,并对查处的19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 
   近年来,该省连续发生了“黑砖窑”、“9·8”溃坝等重大事故和事件,这些事件反映了一些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该省一方面强化正面典型教育,大力学习弘扬“右玉精神”;另一方面重视查处典型案件,以此推动全省领导干部作风的好转。 
   刹风整纪促进了广大党员干部作风的明显转变,激发了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在全省上下营造了聚精会神谋转型、全力以赴促跨越的良好氛围。 
    
链  接:
                        切实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兆前
 
   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深深体会到,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找准结合点、着力点和突破点,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查办案件工作上,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切实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一是必须正确处理积极与稳妥的关系,更加注重维护党的形象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既要有利于惩治腐败分子,又要有利于维护党的形象。我省始终把“两个有利于”的要求贯穿到查办案件的全过程,注重把握查办案件的时机和节奏,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必须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更加注重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惩治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在坚决查办案件的同时,注重对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研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警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力求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促进一方工作。通过对全省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岗位廉政教育,目前已培训4000多人次。通过对煤焦领域典型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对煤炭资源整合加强监督的“十严禁”、“十严格”规定,在资源审批、证照办理、票据管理等方面实施了一批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措施,推动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是必须正确处理案件检查与监督管理的关系,更加注重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践证明,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越大,就越需要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办案工作的纪律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调查组长负责制、借用人员管理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办案经费管理办法、办案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严格办案措施的使用条件、使用权限、审批程序和使用期限,突出加强对办案工作地点、调查对象和陪护人员等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没有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四是必须正确处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关系,更加注重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近年来,我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和部门的办案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体制,省、市、县各级均设立了反腐败协调领导组;建立了反腐败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疑难会商、手段互补、力量互助工作机制,切实整合各方力量,集中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