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shan弱粤语怎么说:任仲夷忆土改2-地方设刑堂严刑拷打生杀予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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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仲夷忆土改:地方设“刑堂” 严刑拷打生杀予夺

2011年05月08日 09:41
来源:大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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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改、镇反、三反五反

首先是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运动。我认为土改运动是必须的,但有些过火的“左”的做法是不应该的。譬如把富农和地主同样看待,并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划在一起,统称“地富反坏”(反“右派”后又加上“右派分子”,叫做“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黑五类)。有的地方在土改中把每个村的人都带上红(贫雇农)、黄(中农)、白(地主、富农)三色布条,一切由贫雇农说了算,各村农会都可以私设“刑堂”,对地富分子实行严刑拷打,生杀予夺。我觉得这都是不必要的“左”的做法。1950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在共和国诞生之初,在各种敌对分子的反革命活动相当猖狂的时候,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严厉的打击,也是完全应该和必要的。毛主席提出的“首恶必办,胁从不问”,“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杀可不杀的不杀”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但在具体执行中,在不少地方仍有“逼供信”的现象,因而错捕错杀了不少人。1951年到1952年初的“三反、五反”运动,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以树立廉洁良好的社会风气,也是十分必要的,问题是在很多地方又重复了“抢救运动”中“大会围,小会攻”、“车轮战”等“逼供信”的错误做法,制造了不少冤假错案。当时我在旅大市委当秘书长,我曾多次向市委领导和干部们提出,运动中一定要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一定要强调重证据,特别要重物证。不能轻信口供,绝对不能搞逼供信,不能搞“车轮战”、体罚和各种威胁、恐吓的办法。我的这些意见,当时旅大的市委第一书记欧阳钦是完全同意的。主管干部和纪律检察工作的组织部长胡忠海和我的意见也是一致的。但是,我的这些意见却遭到东北局工作组的反对。他们把旅大的问题看得很严重,说旅大这个地方,“山高林密,虎多而肥”(当时把贪污1万元以上的称为“大老虎”,贪污5000元以上的称为“中老虎”,贪污1000元以上的称为“小老虎”)。他们认为我在运动中思想“右倾”,把我从旅大市调到黑龙江省(当时叫松江省)。在调离前的鉴定会上,东北局工作组的一位同志给我下的结论是:“任仲夷的思想在运动中表现右倾,从思想体系上说,是右的体系”。

终身感到内疚和悔恨的

1954年,反对“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也牵连和冤屈了一些好同志。使我终身感到内疚和悔恨的,是对李常青同志的批判。李常青同志当时是哈尔滨市的市委第一书记。他对党忠心耿耿,工作兢兢业业,生活艰苦朴素,缺点是工作上有点家长式领导的作风。总的来说,是一个忠诚的党员,是一个好同志。由于工作上与高岗有些联系,便被诬指为高岗线上的人。当时我任哈尔滨市委第二书记,东北局一位负责同志亲自打电话给我,说李常青的问题非常严重。因此,李常青同志受到了不公正的错误的批判。对此,作为市委第二书记的我是负有很大责任的。后来,李常青同志被调到教育部任司长,在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下放到内蒙古去劳动改造。在一次骑自行车时,遇车祸不幸身亡。一个为党的事业奋斗几十年的老同志,就这样落得非常悲惨的结局!对于李常青同志的不幸遭遇,我一直有一种沉重的负疚感,对他的悲惨遭遇,比我自己在“抢救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的折磨和迫害,更加感到痛心。这是我心上一个永远难以愈合的伤口。

反右当中的“滔天罪行”

1956年9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我对党的“八大”是衷心赞成、完全拥护的。特别对于“八大”报告中提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今后的任务是向大自然作战、搞经济建设,我从心眼里高兴和拥护。对于“八大”之前毛主席的《论十大关系》和他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也是非常赞成的。因此,在“八大”以后,我觉得心情特别舒畅,对工作干劲倍增。全国也是一片欢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可是,好景不长,“八大”闭幕以后,毛主席又在青岛会议上作了内部讲话,提出和“八大”决议完全相反的意见,认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仍然是国内的主要矛盾。这样,在我的思想上引起了疑虑,“八大”决议还算不算数呢?但心里还是想:毛主席和党中央总是正确的,这种重要提法的改变,一定是经过集体讨论的。只有一个问号:这么重大的问题,为什么不召开党代表大会呢?至少要由中央全会作出决定。我万万不会想到,这是毛主席个人决定的。1957年“反右派”斗争,我在哈尔滨市任第一书记,我也抓过“右派”,整过人。当时我对毛主席所讲的“引蛇出洞”的做法虽有疑虑,但总的来说,还是忠实执行了毛主席、党中央的指示的。按我个人的水平和胆识,当时不可能不按上级的指示办。但由于我对那种做法有疑虑,因而也做了一件违反党的纪律和组织原则的事。当我看到中央下发的就要掀起抓“右派”的绝密文件后,我担心如果市委、市政府党员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不了解中央的意图,怎能领导好这次运动呢?所以,我未经报告省委和中央,擅自把《事情正在起变化》、《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势》两份文件在党员副局长以上干部中进行了传达,并要他们绝对不要再往下传达。由于这些干部了解了中央意图,所以在鸣放当中都比较慎重,这样,在市委、市政府党员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就没有出一个“右派”。我的这一行动,在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上来说,完全是错误的,但是却使那次抓“右派”的运动没有扩大到市委、市政府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这也算起了点保护干部的作用吧?“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揭批我在“反右派运动”中,使哈尔滨市副局长以上的干部中的“大右派”都漏了网,我也“罪责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