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男第四季第八期视频:小产权房治理破题 石家庄强制没收违建住宅作保障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15:17:09
河北石家庄根据本市实际,日前(2011.5.8)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铁腕手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

  意见明确提出: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由市及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的住宅用房,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没收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通过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中央下达给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其中,石家庄市2011年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十二五”期末,石家庄计划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的目标。

  石家庄市保障房建设受城市已有规划的建设区域限制,面临找地难、住房供应短缺、资金配套难等严峻现实。同时,违规建筑泛滥问题一直困扰城市管理部门,特别是违规住宅用房扰乱了市场,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布局和功能定位。

  “要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兴告诉记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住宅用房,本质上是开发单位侵占了属于公众的资源,严重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群众意见十分强烈,必须予以规范。

  王文兴说,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没收违规住宅用房。此前,市规划、国土、住房部门等多部门提出过惩罚动议,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规模实施促使了这一政策的出笼。

  “罚没违规住宅用房可以筹集一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提高地方政府加快安居工程的积极性。”王文兴强调,在政府主导下,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王文兴说,以前开发商的违规建设通过罚款就合法化了,现在罚没规定将对那些心存侥幸的开发商和城中村小产权房是一个震慑。“盖的楼都给没收了,不仅仅是白干的问题,还得欠下一屁股债,违法成本实在太高了。”一些开发商的说法印证了罚没规定的威力,“这是一柄悬在头上的剑。”

  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说,各相关部门正快速行动,紧锣密鼓制定罚没细则。

评论

地产界:

石家庄铁腕行动将给楼市带来积极影响

   河北石家庄根据本市实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 意见》,采取铁腕手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对此,首创集团[简介 最新动态]总经理刘晓光认为,石家庄能在全国范围之内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这种信号带给市场的影响力是很积极的。

  目前楼市在多个城市当中,都存在的违建房、小产权房现象,这对于当地政府以及开发商甚至包括购房者来说,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对于政府来讲,多少年来一直研究如何解决小产权房,是强征,还是强拆,或者转正合法?尽管此前要解决小产权的呼声很高,但因为其背景复杂,牵扯相关方面较多,截止目前一直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对于购房者来说,小产权房虽然有价格优势,但因为地位没有产权,身份不明朗,购房者虽然有时出于经济压力,买了小产权房居住时也不踏实,天天都提心吊胆,担心哪一天房子会被拆除,或者被收走;开发商只要在有办法拿到地块的情况下,更是不敢碰这块雷区;石家庄市率先提前了征收小产权房做保障房,不管将来实施的情况如何,这一举措的对楼市影响很极积的,其政治意义很大。

学界:

小产权房入保障房体系不能一刀切损农民利益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接受凤凰网采访时提醒不能一一刀切损害农民利益。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小产权房的解决能够结合起来,这倒是一个良好的思路,但是我不赞成采取对小产权房没收的方式。因为事实上小产权房大量的存在,一方面是和地方政府监管不利直接相关,第二也是农民试图要分享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当中这个土地的增值,否则的话这些建设用地或者是耕地直接被政府征收,他们得到的补偿是很低的,小产权房之所以价格低,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城市居民得到了一定的实惠,农村的农民其中也得到了一部分的财产收入,这两者的利益实际上就是从政府和开发商那里分享到的,而不是小产权房而是采取政府征收土地,然后由房地产去开发,农民得到的补偿是有限的。

  居民面对的肯定就是高房价,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小产权房大量存在应该寻找它制度的根源、法律的空间和政策的依据。如果小产权房是违反了有关的建筑规定,比如说通风、防火、绿地,这些楼与楼之间的间距等等,包括我们看到的“亲吻楼”、“握手楼”和“拥抱楼”等可以采取整治,乃至于拆除都可以,因为它很危险。

  蔡继明:但是如果它仅仅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的这个房子,特别是在农民自己的宅基地上建的房子,他到底违反了什么规定呢?从宪法来说,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人家在自己的集体土地上建房,应该说并不违反宪法的。从规划的角度来看,本身就是在建设用地,在建设用地上,我说前面那个不违法,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子宅基地的所有权仍然是集体的,宅基地的使用权本来就是可以转让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可以转让,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也是可以,现在转包都可以。

  至于建的房子,房子本身就是私有财产,这和我们的宪法并不矛盾,并没有转让集体所有权,而仅仅是使用权,那刚才说的这个是在土地规划上,如果本身就是建设用地,特别是宅基地,本身就是允许建房,你允许他建一层建住宅,为什么不允许他建两层,除非你用规划去管制他,你就说农村都不能建楼房,如果不是用规划,仅仅他是一个集体所有制,他建楼房不让他建,一旦把他征收为国有土地马上可以建高层,那个就没有道理。

  蔡继明:现在用规划管制,而不要用所有权去歧视,因为小产权房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你就不允许他盖这个盖那个,如果要是不允许盖,你就是变成国有土地之后也不能盖,如果说小产权违法征收过来你变成什么保障性房那也一样是违法、违规。就是在集体土地上是不能够建这样的房子,你把它变成了保障性住房仍然是违规的,你仅仅是把所有权改变了,那就是所有权的歧视。

  蔡继明:我们再从物权法来看,物权法无论是国有产权还是集体产权都应该给予同等的保护,小产权房它的房子是私人产权,它的宅基地是集体产权,那更应该给予保护。没听说物权法只保护大产权不保护小产权。因此对于当前普遍存在的小产权房的处理应该是非常慎重的,绝不能采取一刀切,要不就全部都推倒,要不全部就没收,不能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处理,要分清不同的性质,如果它确实是在集体的农业用地,在耕地上建的这个小产权房,那不仅是不合理也不合法,我们有保护耕地的规定,即使是这样的话,你也应该看他已经形成规模的,已经存在多年的,你是简单的把它拆除,即使对这种房子拆除,政府本身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也不是一夜之间就建起来的,在政府眼皮底下建设存在了这么多年为什么早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