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网商城怎么样:⑾颍(yǐng)水:颍(yǐng)河。淮河最大支流。在安徽省西北部及河南省东部。源出河南省登封县嵩山西南,东南流到周口市,纳沙河、贾鲁河,至安徽省寿县正阳关入淮河。——《辞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55:26
⑾颍(yǐng)水:颍(yǐng)河。淮河最大支流。在安徽省西北部及河南省东部。源出河南省登封县嵩山西南,东南流到周口市,纳沙河、贾鲁河,至安徽省寿县正阳关入淮河。——《辞海》
⑿少(shào)室:中岳嵩山西峰名少(shào)室,东峰名泰室(太室),两峰相距十五里。在河南省登封县西北。
⒀汝水:古水名。上游即今河南北汝河;自偃城以下,故道南流至西平县东会【氵无】(wǔ)水(今洪河),又南经上蔡县西至遂平县东会【氵亲】(qìn)水(今沙河);此下即今南汝河及新蔡以下的洪河。元至正间于偃城堨(è)断南流,上游遂改道东出【阝隐】(yīn)水(今沙河)入颍河,称北汝,下游改以【氵无】(wǔ)水为(wéi)源,名南汝。明嘉靖末【氵无】(wǔ)水又改道东出注澺(yì)水称为(wéi)洪河,南汝遂(suì)改以【氵亲】(qìn)水为(wéi)源,如今势。——《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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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 颍(yǐng)水⑾出少(shào)室⑿,少(shào)室山在雍(yōng)氏南,入淮(huái)西鄢(yān)北。一曰缑(gōu)氏。
13.28 汝水⒀出天息山,在梁勉乡西南,入淮(huái)极西北。一曰淮(huái)在期思北。
13.29 泾水⒁出长城北山,山在郁(yù)郅(zhì)、长(cháng)垣(yuán)北,〔北〕入渭,戏(xī)⒂北。
13.30 渭水⒃出鸟鼠同穴山,东注河,入华(huà)阴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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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95239.shtml
『闲闲书话』《山海经》音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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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息山在县西。《水经》:汝水出天息山。郦道元曰:汝水出大盂山,非天息也。今在县西二十里。又九皋山,在县西北二十里,峰岩层峙,或以为即鸣皋山之支麓。又甘泉山,在县北五里,上有泉,味甚甘,因名。伊阳山在县西十里。冈陇绵亘,接嵩县东之奉牛山。宋绍兴二年,河南镇抚使翟兴屯伊阳山,刘豫将迁汴,惮兴,诱其下,贼杀之。兴子琮复守伊阳。三年,乃奔襄阳。又山有伊阳台,宋将李吉殪刘豫将梁进于此。太和山在县西南。汝水经其下。山有太和谷,北魏置太和城,盖以山名。又现山,在县南二十里。《志》云:山有乾明寺,唐文皇尝经此,喜其危峰独现,因名。银葫芦山在县西南。宋绍定六年,孟珙追金将武仙至此,大破之,仙逸去,降其众七万。又县境有五重山,唐开元十五年,税伊阳五重山银场,即此。○汝水在县南。自鲁山县流入境,又东入汝州界。《志》云:县南八里有窄口,汝水所经也。又县东十里有紫逻山口,相传大禹所凿,导汝水自东出云。伊水在县西。自卢氏县流经嵩县南,东北出而经县境,与嵩县分界,又北流入洛阳县境,注于洛水。○叶家湖,在县北一十里,大数百亩,四面岭水潴焉。近决谷口北出,遂成沃田。http://www.dushu.com/showbook/101062/1032189.html
读史方舆纪要《读史方舆纪要》正文·卷五十一 河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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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息的五种言说方式
远古的息部落在古籍里的天息山(郑州西部)与都在荥阳的郑国为邻,因触及声誉的纠纷而向强大的郑宣战,结果是溃败流亡到蛮荒的淮河之滨暂且喘息,所以有了“不自量力”的成语。过了许多年,被分封到息地的姬姓的一支建立了城邦小国,又蒙受了与蔡有嫌而被楚国兼灭的羞辱。无怪乎困顿陈蔡之野的孔子赶着破车愁于渡淮的暮晚,岸边茅屋里的所谓高人正好长啸一曲,可以想象老先生及门徒寥落的心情,真的逝者如斯? 逝者如斯。历史仿佛是虚构,汉语中的一切都值得怀疑,面目变幻的流鸟飞沙不可驻。茫然如今晚的息地被冬雾劫持,真相在一草一木一砖一石的自心,世界在三尺之内巍乎其高,冷暖触手可探。写字的根本原因在于叙述和记录,真相就在汉字一笔一画的结构过程中,勾勒了本地个体对世界的印象。
息总要与几个人有关。她已经关联了世世代代,她不可能就这么飞灰湮灭,虽然物是人非,肉身的轮转不可阻挡,话语总要留下几声。大人们在小时候的秋夜里说,叫唤星空的是雁鹅,有时是一串斑点,有时是一只黑影,空旷洗涮其孤独。每个在这片土地上生死的人都有理由期望恒长,期望被留下,刻进南山的石头,而今南山的石头也要被炸光了,这被托词为发展的代价。
息总要与几个特定的人有关,仿佛是迷信,息又何尝不是。遵从自心的人总有几个,既坚韧又脱离,既现实又优游。如本地叫息半夏的中药,总不能因为被虫咬而不开花吧?总不能因为大地萧索而不珍藏底下的果实,尽管被包裹着,也相互在黑暗中发现。这或许就是命吧。
这些来自于息地的写作者,相信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听到了他们在繁杂合唱中自己的声音。比如老英、木头老兄、茶客、丛菊、老玉米、路人甲、小马过河、李影弟、布袋和尚,老铁等等(一串奇怪的名字哈)。这是一群不自量力的人,沉湎于内心的人,通过写作维系了尊严的人,发现了息的同时也不断发现自己。
就我目力所及,想说说其中五个人,我接触的要多一些,当然也跑不掉我自己。
http://blog.sina.com.cn/u/3f8419d4010007so
铁哥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u/1065621972 关于息的五种言说方式 -------------------
息 姬姓国。关于息的地望,《左传·隐公十一年》有“息侯伐郑”的记载。清人钱坫在《新校注地理志》卷五《汝南郡》中认为,息初在郑州以西的天息山,春秋以后与郑斗争失败后,为避郑患,向南迁徙。所谓“汝南新息县”,当为息的后迁地址。汉代于息的后迁处立“新息县。”孟康在《汉书地理志补注》卷十三“新息”条曰:“新息,故息国,其后东迁,故加新云。”新息,即息国地望,《元和郡县志》曰:“今蔡州新息县本春秋时息侯国。……故城在今县西南十里。”《大清一统志》亦同此说。今河南息县与汉至清时新息、息县地域相同,故息国地域在今河南息县西部偏南。 道 姬姓国。今河南确山县北 10 公里有道城,即古道国。 以上这些国家,除个别为周公东征后所封外,大部分是周宣王南征后封的。 宣王晚年,国势逐渐衰退。宣王三十九年 ( 前 789 年 ) ,西周军队和姜氏之戎战于千亩 ( 今山西介休县南 ) ,周军大败,宣王调去作战的“南国之师”也被摧毁。《国语·周语》说:“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所谓太原,乃广大的黄土高原的泛称。料民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宣王即位后,“不籍千亩”,即废除了借民力以耕公田的劳役地租制,改行实物地租,这就需要登记户口,作为课收实物地租的依据;二是南国之师损失以后,为了补充军队,也需要检括人口。《诗·大雅·召 》说:“昔先王 ( 宣王 ) 受命,有如召公 ( 召伯虎 ) ,日辟国百里,今也 ( 指幽王时 ) 日蹙国百里,乌呼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 ”实际上这种国势日蹙的趋势,在宣王晚年就已经开始出现了。 四、西周王朝的灭亡与平王东迁 周幽王即位,承宣王丧败,国势已大为削弱,加之,他又任非其人,加重了对国人的剥削,引起了强烈反对。《史记·周本纪》说:“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幽王时期,西周政治一片混乱。 在王位继承问题上,幽王宠爱褒姒,废掉原来所立的太子宜臼及其母申后,改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太子的废立,加剧了局势的动荡。宜臼逃到母家申侯处 ( 即南阳地区之申国 ) ,幽王讨伐申侯,申侯就联合缯 ( 即曾 ) 、犬戎共同伐周。犬戎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之下,于是西周灭亡。 西周既亡,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竹书纪年》记载:周幽王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十一年,“申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犬戎弑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周平王元年,“王东徙洛邑,锡文侯命。晋侯会卫侯、郑伯、秦伯以师从王,入于成周。”周平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 http://club.heima.com/show_topic.aspx?forumid=1039149&topicid=133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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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汝南太守程晓碑》
△又东过新息县南。
淮水东迳故息城南。《春秋左传·隐公十一年》,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
郑伯败之者也。淮水又东迳浮光山北,亦曰扶光山,即弋阳山也,出名玉及黑石,
堪为棋。其山俯映长淮,每有光辉。淮水又东,迳新息县故城南。应劭曰:息后
徙东,故加新也。王莽之新德也。光武十九年,封马援为侯国。外城北门内有新
息长贾彪庙。庙前有碑。面南又有《魏汝南太守程晓碑》。-------------------------------------------------------------------关于息的地望,《左传•隐公十一年》有“息侯伐郑”的记载。清人钱坫在《新校注地理志》卷五《汝南郡》中认为,息初在郑州以西的天息山,春秋以后与郑斗争失败后,为避郑患,向南迁徙。所谓“汝南新息县”,当为息的后迁地址。汉代于息的后迁处立“新息县。”孟康在《汉书地理志补注》卷十三“新息”条曰:“新息,故息国,其后东迁,故加新云。”新息,即息国地望,《元和郡县志》曰:“今蔡州新息县本春秋时息侯国。……故城在今县西南十里。”《大清一统志》亦同此说。今河南息县与汉至清时新息、息县地域相同,故息国地域在今河南息县西部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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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分析《郑伯克段于鄢》中郑伯的人物形象?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6-30 19:28
提问者: chenguanghe - 试用期 一级
最佳答案
提起郑庄公,人们自然会想到《郑伯克段于鄢》。而几乎所有评论者都一致认为,《郑伯克段于鄢》深刻揭露了郑庄公及其母、弟极端自私、残忍、为权力而骨肉相残的阶级本质,客观_创乏映了宗法制度的崩溃及伦理道德的沦丧。并认为其中最该批判的就是郑庄公,因为他阴险、虚伪、狡诈。
然而,看过《左传》全文,尤其是仔细分析了其中有关郑庄公的描写,又使人不得不认为,如此给郑庄公下断语,长见太片面,也太武断了些I郑庄公在位招年,《左传》从鲁隐公元年记起到鲁桓公n年庄公去世,22年中,他的事迹在《左传》中是有许多记载的。他是这段时间内《左传》记载的最活跃的一个人物。
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评价任何作品或作品中的人物形象,都要从文学创作的实际出发,对文学作品、文学现象进行全面地具体地分析,这样才能作出科学的评价。《左传》严格地说算不_仁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它是一部具有较强文学意味的历史著作。而对于郑庄公这样的厉史人物,我们更要以历史的、科学的、公正的态度,从全面的、整体的角度出发,去实事求是地分析,这样才能给其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本着这一原则,我们不妨先来看一看在《左传》的全部描写巾郑庄公是怎样一个人,然后再分析《郑伯克段于鄢》,看人们对郑庄公的评价是否公允。
首先,在《左传》的有关描写中,郑庄公是尊王崇礼的。他的一些作为在当时王权日趋衰落的形势下是很受时人称许的。 比如,鲁隐公8年.郑庄公因周天子久已废弃了对泰山的祭祀,就想用泰山旁的初地交换鲁国的许田。鲁桓公元年为此事又增加玉璧给鲁国,才换得许田,以便祭祀周公。可见郑庄公是很重礼仪的。
鲁隐公5年,郑庄公到周都朝拜周天子,周桓王不加礼遇,7年秋,又通过齐人朝王,{(春秋》称其“礼也”。
鲁隐公10年,“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夏5月,郑、鲁、齐攻宋,郑连战连捷,但却将占领的宋足领土全部都给了鲁国。《左传》说:“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道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鲁桓公5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结果大败王师并射中了周桓王的肩膀。郑国大夫祝聊请求追击周王,郑庄公说:“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樱无损,多矣!”意思是说,君子都不愿出人之上。我又怎么敢侵陵天子呢!如果能自救使国家不受损失,就不错了。并且连夜派遣祭仲去慰问周天子及其左右。可见郑庄公是尊王重礼的。
其次,郑庄公具备了当时作为一个出色政治家所必须有的良好素质,但却一直也没有称霸诸侯的野心,更加说明了王权意识、道德观念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郑主公善于纳谏。鲁隐公9年对北戎之战和鲁桓公5年的对周之战,都是由于采纳了公子突的建议而大获全胜的;郑庄公还善于用兵。《左传》是一部善写战争的历史著作,它记载了春秋时期诸侯争霸的全过程。在郑庄公活跃的这22年中,((左传》也记载了大小战争无数,其中有郑国参战的就有十多次。除了其他诸侯国攻打郑国的几筑战役没写结果,《左传》中记载的有郑庄公参加的战役几乎都是郑国取得了胜利。如鲁隐公5年,伐燕大败之,伐宋,攻进了宋的外城,石年,“郑伯侵陈,大获”,9年,大败一北戎,10年,大败宋师;11年伐许,齐、鲁、郑联合用兵,也是郑兵率先登城萝同年,“郑、息有违言(口舌之争),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竞,息师大败而还”,鲁桓公5年又大败王师。如此等等,·《左传》中没有一字提到庄公用兵如何,但通过上述记载,郑兵几乎每战必胜,联系他当初对付共叔段时的沉着稳重,’以及所用的诱敌深入、欲擒故纵之法,郑庄公会用兵这一点是很清楚的。除此之外,郑国在经历了共叔段之乱后内部一直很安定。祭仲、子封等一批大臣围绕身边,积极为他出谋划策。太子和公子们也都相安无事,效力于国家,这不能说与郑庄公的领一导无关。说明郑庄公是颇懂治国安邦之术的。在他身上,具有一种较高的领袖的素质。当时,周王室权力日趋衰微,各国诸侯都在积极行动,谋为霸主。而郑庄公却一直也没有称霸诸侯的野心。作为周王室的执政官,他一心一意辅佐周天子,替他出兵攻打不朝不敬之人,连攻占的土地都不肯据为已有,但却两次被周王夺了权。鲁隐公3年,因为周平王不再信任郑庄公,因而周郑互换了人质。平主死后,周桓王即位却单方面撕毁合约,想移政于孩公。于是郑庄公一气之下派人割了温地之麦,收了成周之禾,一度与周王结怨。但不久又去朝拜周天子。在 “王不礼焉”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通过齐人打通关节再来朝王。第二次被周王夺了权,生气不朝王,王却兴师来犯。在不得己御敌且又大败王师的情况下,又派使臣前去慰间周王及其左右。可见为了做到尊王守礼,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当时的道德要求,郑庄公是多么地忍辱负重!
第三,郑庄公虽然尊王崇礼,但并不因循守旧。他的某些行为体现了人们对于主道和礼仪制度的新认识。带有阴显的时代特色, 郑庄公所活跃的时代,正是我国社会的春秋时期。这是一个由宗法制社会向封建让会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王权衰落、诸侯争霸、宗法制度崩溃、伦理道德沦丧,各种礼仪制度及社会风俗也都遭到了严重破坏。在这种社会环境中,就父杀兄、盗母偷婶、背信弃义,统治阶层中的一些腐朽荒淫者真是无所不为。生活主这样一个现实环境中的郑庄公也难免受到影响。比如鲁桓公2年春,宋臣华父督因见孔父之妻美丽,于是就杀了孔父占有了他的妻子。宋君疡公不满此事,华父督就又杀了疡公。对于象华父督这种杀人夺妻又轼君犯上之人,当时的诸侯们并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相反,齐、鲁、陈、郑、等国却都由于接受了贿赂而一起扶持建立了华氏的政权。鲁国还把接受的贿赂一从宋国取得的部国的大鼎公然摆放到太庙中,说明当时人们的道德意识已是衰落到了顶点。在这种现实环境中,郑庄公头脑中的传统观念也难免受到冲击。比如鲁桓公6年,北戎伐齐,齐侯乞师于郑。郑派太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当时其他诸侯国也都有兵来救齐,但只有郑师有功。齐侯送来慰劳品,让替周王室主持礼仪的鲁国人分发,而鲁国却按周天子封爵的次序把有功的郑国排在了后面。这种格守等级差别秩序的守旧做法引起了郑庄公的不满,所以才引发了后面郑与鲁郎地之战。周王两次夺郑伯的权,郑伯也都作出了相应的反应,说明,郑庄公的思想认识上虽有较浓厚的尊王崇礼的传统观念,但却不墨守成规。他的思想行为同样也打上了时代的印记,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王权意识的衰落。
以上我们对郑庄公形象作了全面分析。可以看出,郑庄公的思想行为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但他基本上还是一个具有较强传统道德观念的人物。他是尊王重礼的。当然,尊王守礼是当时统治阶级用来评价人物的是非标准,它所依据的也是统治阶级的政治观和道德观,这是我们阅读《左传》时所必须注意分析和批判的东西,不能作为今天我们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但是它却可作为我们认识人物性格的依据,对全面分析和评价历史人物有重要作用。所以,在分析了有关郑庄公的大量史实,对其个性特征有了总体把握之后,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郑伯克段于邸》,看会不会得出和前面相同的结论。
发生在鲁隐公元年的《郑伯克段于邸》是为一般人所熟悉的。人们之所以批评郑庄公,理由有二:
一、郑庄公明知段图谋叛乱,却故意纵容他,让他的罪行发展下去。等他举兵谋叛时,再一瑟将他铲除。反映了郑庄公的阴险狡诈。
二、郑庄公对母亲姜氏假仁假义。他把姜氏赶出宫外,还发出“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誓言,反映了他的冷酷无情,等到颖考叔来谏,他又假惺惺地“阔地及泉”迎回姜氏,说明了他的虚伪。
这些意见表面上看起来很有道理。但是,在全面了解了郑庄公的性格特点后,仔细分析全文,它们似乎又有站不住脚的地方。文中开头即说:“压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巫请于武公,公弗许。”‘可见庄公和段虽是一母同胞,但出生后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庄公是在完全没有母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寤生”之责任不在庄公,而母亲的偏心却必然会给庄公造成很深的心理影响。等到庄公即了位,姜氏就出面为段请求制这个地势险要的地方作封邑,庄公没有答应。“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而京作封邑超出了先王规定的法度,“非制也”.庄公是知道的。所以当有大臣来谏,庄公道:“姜氏欲之,焉辟害?”母亲要这样,我又能怎么办?所以就这点看,一做错事的首先是姜氏,而不是庄公。因为姜氏是庄公的生母,段是母亲最宠爱的儿子。母亲的请求可以一次不听,却不能次次回绝。等到段一步一步扩张自己的势力,庄公也只作不知,直到段图谋袭郑,姜氏欲为内应,才命师伐之。
这里,流行的观点的确有正确的地方。庄公对段的确是使用了诱敌深入、欲擒故纵的手段。“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明白表示了这一点。以此说庄公老谋深算确不为过。然而,设身处地为庄公着想,这么做又是势之必然:姜氏是庄公的生母,一姜氏要做的事,庄公怎么能回绝?段是姜氏的爱子,如果没犯什么大错就收拾他,姜氏焉能许之?所以,只有任其罪行发展到无可收拾,才能一举根除,免留后患。以此见之,庄公耍一点手腕,是势之所迫。如果不是这样,有姜氏作后盾,权欲熏心的段将作为郑国的隐患而使庄公永无宁日。
庄公平叛之后,将姜氏赶出宫外.“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亲生母亲帮着亲弟弟朔谋用武力夺取自己的政权,不惜弓!起内乱,虽在意料之中,也实在令人痛心。但“既而悔之”。庄公是重礼的。姜氏再怎么不好,也是自己的母亲,母子之情又岂能一旦割舍I所以,当颖考叔“食舍肉”时,引起了庄公的悲哀:“尔有母遗,繁我独无!”一种被遗弃的悲凉溢于言表。所以他欣然接受了颖考叔的建议,“阔地及泉”迎回了姜氏。这里,庄公的冷酷是一时之气,庄公的孝道也不能算虚伪。对待姜氏这样的母亲,能做到“遂为母子如初”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真正的不孝不涕,在《左传》中描写了很多。为争权夺利,轼父杀兄者比比皆是。郑庄公驱逐共叔段,以及一气之下把姜氏赶出宫外,和他对待周天子的表现一样,它是在礼仪制度崩溃、道德观念沦丧的社会中的思想矛盾的体现,在当时实在算不得什么。
而且,郑庄公也没有要把段置之死地之意。在《左传》中,为争夺权利而引起的兄弟之间的互相杀伐是极其普遍的。并且这种权力之争都是你死我活的。鲁隐公谦逊仁爱,代鲁桓公摄政十一年.甚至不敢以国君自居,而鲁桓公长大后却派人杀了他;晋国遭 遇骊姬之乱,太子中生被迫自杀,公子夷吾、重耳逃亡在外。而夷吾回国为君后却拒不接纳诸公子,怀公继位后甚至连跟随重耳逃亡在外的人的亲属都要杀。在这些人眼中, 权势就是一切。对于给自己地位造成威胁的人,总是要置之死地而后快,否则将寝食难安。而郑庄公对共叔段做乱后逃奔到共地,却不再过问,仔其自生自灭。甚至,对段之 出奔在外,还时常感到内疚不安。比如鲁隐公n年夏天,齐、鲁、郑联合伐许。鲁隐公 将占领的许国领土都让给了郑庄公。郑庄公让许国的大夫百里辅佐许君住在许都的东部, 并说:“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 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
对段之出奔念念不忘,但又无可奈何。于是只留下公孙获帮助白里辅佐许叔,自己则撤兵回国了。说明郑庄公驱逐共叔段实在是情非得己,他并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基于以上事实的分析,我们认为在“克段于鄂”事件上,人们对庄公的评价是失之偏颇的。诚然,庄公对段的确是费了些心思,要了点手腕,但如上分析那是势之所迫。
对待段这样一位权欲熏心且有姜氏这样的坚实后盾的人,无沦是从国家和庄公个人哪个角度着.序葵的伪渗都果必要的。它厅睡了序公朴束的机智果断、谋略过人。而对待姜氏,就和对待周天子一样,庄公的思想是有矛盾的。但最终能做到“母子如初”是由于他头脑中的传统道德观念的作用,.而不是由于虚伪。因为在当时社会为夺权父子兄弟互相残杀都不算什么,对待姜氏这样的母亲,如果不是出于真正的亲情,赶出宫外也是名正言顺,他没有必要委曲自己,装出一付假仁假义的面孔。
以此可见,同一部作品中的同一个友物,如果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郑庄公是一个实际存在过的历史人物,所以如何评价郑庄公也就涉及到一个评价历史人物的原则问题。列宁曾经说过:“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巨是证据确凿的东西”〔“二。恩格斯也说:“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睁钻研的科学工作,……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这些论断不仅说明了研究课题要以历史的科学的观点,从整体的、全面的角度出发,而且同样也适用于对历史人物
的评价。也就是说,评价历史人物一定要从全部史实出发,把人物放到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再从辩证法角度进行分析评判,这样才会得出科学的正确的结论。决不能只从个别事例上作武断地分析研究。具体到郑庄公,在《左传》的全部记载中,他是一个具有较强传统道德观念的人。他的思想行为尊王重礼,基本上是符合当时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的。把握了他的这一基本性格特征后,回过头再看《郑伯克段于鄢》就会发现,认为他阴险、虚伪、狡诈的观点,与他的性格特点不符。再以辫证观点来分析,就会得出结论:克段于鄂,实出迫不得己;耍点手腕。正见出他的能干;而尊王重礼的守旧思想注定了他一生在政治上不会有太大的作为。所以我们认为,郑主公其实是一个颇具才干但思想守旧的政治家,他既不虚伪,也不狡诈。鲁迅说:“我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入,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
近乎说梦的”。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也一定要顾及全篇和招体,从历史的全部史实出发,决不能以偏盖全,断章取义。-----------------
关于“是以”的结构关系 “是以”的结构关系, 在通行的古汉语虚词和语法著作中都认为是一个宾语提前的介宾结构,与“以是”相等。实际上“是以”和“以是”是不相等的。“是以”是个凝固形式,其作用相当于一个连词;而“以是”则是个临时组合的介宾词组,通常用作状语,说明行为动作发生的原因或凭借的对象。如果追根溯源,“是以”的连词结构应该是同义并列关系。“是”本是个代词,同时也可以作连词,表示结果和推论。如“夫唯物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老子.七十五章》)“楚以缓失宋,将法齐之急也;齐以急得宋,后将常急矣。是从齐而攻宋,未必利也。”(《战国策.楚策一》)“以”作为连词,也常常表示结果和推论。如:“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左传.袁公元年》)”且夫妇不能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也。”(《论衡.物势》)由此可见,“是”和“以”的用法是相同的。在古汉语中,两个意义和用法相同的词常常结合在一起使用,即所谓同义连文。“是以”也当是这种同义连文。“是故”的结构关系与“是以”相同。具体看看“是以”的不同用法: 连词性结构。“是”本来是代词,但它可以表示推论,具有连词的性质当其与表示结果的连词“已”结合以后,就强化了它的连词性。所以从结构上看,“是以”应该是同义并列关系。“是以”一般用于因果句中表示结果,相当于“所以”。例如: 1、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公冶长》)——子贡问道:“孔文子为什么称他为文呢?”孔子说:“他聪明好学,不以向低贱的人问学为耻,所以称他为文。” 2、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代无传焉。(《孟子.梁惠王上》)——孔子的门徒,没有人讨论齐桓公、晋文公称霸的事,所以后代没有流传。 “是以”一般还可用“因此”、“因而”来对译。例如: 3、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将亡也。(《左传.隐公十一年》)——郑国、息国言语不和,息侯出兵攻打郑国。郑庄公在边境上同息军交战,息军大败而归。君子因此知道息国将要灭亡。 “以”和“用”可以通用,所以“是以”又写作“是用”。例如: 4、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论语.公冶长》)——伯夷、叔齐不计较从前的冤仇,怨恨因而也就少了。 “是以”有时也写作“是为”例如: 5、圣王治国,崇礼让,显仁义,以尊贤爱民为务,是为卜筮为寡,祭祀用稀。(桓谭:《新论.言体》)——圣王治国,提倡礼让,宣扬仁义,把尊敬贤人爱护百姓当成要务。因此占卜的事情就少了,祭祀也就不多了。 “是”,“此”两字通用,所以“是以”有时也可以写作“此外”。例如: 6、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礼记.大学》)——君子尊敬前王所尊敬的贤者,亲近前王所亲近的人,小人享受前王所创造的安乐,获得前王所遗留下来的利益,因此人们终身不忘。 “是以”又作“兹用”。例如: 7、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干有司。(《尚书.大禹谟》)——喜欢挽救人的德行,深入民心,因而百姓就不会触犯官府。-----------------------违言 隐公十一年:“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杜预曰:“以言语相违恨。”(《十三经注疏》第1737页。)竹添光鸿曰:“有违言者,二国有违忤之言也。举其言之违忤,而怨恨之情自见。”(《左传会笺》第一,第100页。)按:“违言”犹“怨言”。“违”即“恨”、“怨恨”之义。杜预云“以言语相违恨”是也。《广雅·释诂上》:“侼、怨、愇,……恨也。”王念孙曰:“愇者,班固《幽通赋》:‘违世业之可怀。’曹大家《注》云:‘违,恨也。’《汉书·叙传》作‘愇’。《无逸》云:‘民否则厥心违怨。’义亦与‘愇’同。《邶风·谷风》篇:‘中心有违。’《韩诗》云:‘违,很也。’很,亦恨也。”(《广雅疏证》卷四上,第119页。)《国语·鲁语上》:“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国家无违。”韦昭《注》:“无相违恨者也。”韦《注》以“违恨”释“违”,与杜《注》同。《楚辞·九章·怀沙》:“惩违改忿兮,抑心而自强。”“惩违”为止息怨恨之意。《尚书·无逸》:“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违怨”为同义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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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息有违言,以言语相违恨。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息国,汝南新息县。○竟音境。息,一本作鄎,音息。
[疏]注“息国”至“息县”。○正义曰:《世本》:“息国,姬姓。”此“息侯伐郑”,责其不亲亲,知与郑国同姬姓也。庄十四年传楚文王灭息。其初则不知谁之子,何时封也。《地理志》汝南郡有新息县,故息国也。应劭云:“其后东徙,故加新云。”若其后东徙,当云“故息”,何以反加“新”字乎?盖本自他处而徙此也。[薪(棘)楚] 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郑庄贤。○度,待洛反。不量力,息国弱。不亲亲,郑、息,同姓之国。不徵辞,不察有罪。言语相恨,当明徵其辞,以审曲直,不宜轻斗。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韪,是也。○韪,韦鬼反,《苍颉篇》同。丧,息浪反。
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入郑在十年。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命者,国之大事政令也。承其告辞,史乃书之於策。若所传闻行言,非将君命,则记在简牍而已,不得记於典策。此盖周礼之旧制。○传,直专反。师出臧否,亦如之。臧否,谓善恶得失也。灭而告败,胜而告克,此皆互言,不须两告乃书。○否音鄙,又方九反,注同。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疏]“凡诸”至“于策”。○正义曰:此传虽因宋不告败而发此例,其言“诸侯有命”,非独为被伐之命。故注云:“命者,国之大事政令也。”谓诸国大事,崩卒会盟,战伐克取,君臣乖离,水火灾害。经书他国之事,皆是来告则书,不告则否。来告则书者,或彼以实告,改其告辞而书之。或彼以虚告,因其虚言而记之。立文褒贬,章示善恶。虽复依告者多,不必尽皆依告。卫献公之出奔也,传称“孙林父、甯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及其书经,则云“卫侯出奔齐”。如此之类,是改告辞也。晋人之败秦也,传称“潜师夜起,以败秦于令狐”。秦实未陈,不与晋战。晋人讳背前言,妄以战告。及其书经,乃言“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如此之类,是因虚言也。虽复或因其虚,或改其实,终是归於劝戒,得告乃书也。“不然则否”者,虽复传闻行言,实知其事,但非故遣来告,知亦不书,所以慎谬误,辟不审。若楚灭六蓼,臧文仲叹而为言,鲁非不知,但无命来告,故不书也。“师出臧否亦如之”者,传因被兵发例,嫌出师伐人,不必须告,故重明之。“虽及灭国”者,既据侵伐发例,又嫌灭国事重,不待告命,故更明之。言“不书于策”者,明告命大事,皆书於国史正策,以见仲尼修定,悉因正策之文。○注“臧否”至“乃书”。○正义曰:不言“胜败”而言“臧否”者,明其臧否之言,非徒胜败之谓,故知是“善恶得失”,总谓理有曲直,兵有强弱也。狄伐邢之类,非狄能告也;楚灭庸之徒,非庸能告也:故知败克互言,不须两告乃书也。且哀元年传曰:“吴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吴、越并言,知其不待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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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天下之大不韪
发音 mào tiān xià zhī dà bù wéi
解释 冒:冒犯;不韪:不是,错误。去干普天下的人都认为不对的事情。指不顾舆论的遣责而去干坏事。
出处 《左传·隐公十一年》:“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左传·隐公十一年》:“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示例 《左传·隐公十一年》:“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因为发令者敢于公开发此反革命命令,~,必已具有全面破裂和彻底投降的决心。 ★毛泽东《为皖南事变发表的命令和谈话》 --------------------------------
诗词名:过新息 作者:苏轼 朝代: 体裁: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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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新息昔年尝羡任夫子,卜居新息临淮水。
怪君便尔忘故乡,稻熟鱼肥信清美。
竹陂雁起天为黑,(小竹陂在县北。
)桐柏烟横山半紫。
(桐柏庙在县南。
)知君坐受儿女困,悔不先归弄清泚。
尘埃我亦失收身,此行蹭蹬尤可鄙。
寄食方将依白足,附书未免烦黄耳。
往虽不及来有年,诏恩倘许归田里。
却下关山入蔡州,为买乌犍三百尾。
(黄州出水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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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过新息留示乡人任师中(任时知泸州,亦坐事对狱。) --------------------------------------------------------------------------------
[出处]苏轼诗集 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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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十七年,晋之曲沃庄伯弒主国晋孝侯。十九年,郑伯弟段作乱。二十一年,郑
侵天子之田。二十三年,韂弒其君桓公。二十九年,鲁弒其君隐公。三十一年,宋太宰
华督弒其君殇公。
三十五年,楚伐随。①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
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随人为之周,请尊楚,王室不
听,还报楚。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蚤终。成王举我先公,
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为武王,与随人盟
而去。于是始开濮地而有之。 注①集解贾逵曰:“随,姬姓也。”杜预曰:“随国今义阳随县。”正义括地志云:
“随州外城古随国地。”世本云:“楚武王墓在豫州新息。随,姬姓也。
武王卒师中而兵罢。”括地志云“上蔡县东北五十里”是也。
五十一年,周召随侯,数以立楚为王。楚怒,以随背己,伐随。武王卒师中而兵罢。
①子文王熊赀立,始都郢。② 注①集解皇览曰:“楚武王頉在汝南郡鲖阳县葛陂乡城东北,民谓之楚王岑。
汉永平中,葛陵城北祝里社下于土中得铜鼎,而名曰‘楚武王’,由是知楚武王之
頉。民传言,秦﹑项﹑赤眉之时欲发之,辄颓坏填压,不得发也。”
正义有本注“葛陂乡”作“葛陵乡”者,误也。地理志云新蔡县西北六十里有葛陂
乡,即费长房投竹成龙之陂,因为乡名也。
注②正义括地志云:“纪南故城在荆州江陵县北五十里。杜预云国都于郢,今南郡
江陵县北纪南城是也。”括地志云:“又至平王,更城郢,在江陵县东北六里,故郢城
是也。”
文王二年,伐申过邓,①邓人曰“楚王易取”,邓侯不许也。②六年,伐蔡,③虏
蔡哀侯以归,已而释之。楚强,陵江汉闲小国,小国皆畏之。十一年,齐桓公始霸,楚
亦始大。 注①正义括地志云:“故申城在邓州南阳县北三十里。晋太康地志云周宣王舅所封。
故邓城在襄州安养县北二十里。春秋之邓国,庄十六年楚文王灭之。”
注②集解服虔云:“邓,曼姓。”
注③正义豫州上蔡县在州北七十里,古蔡国也。县外城,蔡国城也。
十二年,伐邓,灭之。十三年,卒,子熊傦立,①是为庄敖。②庄敖五年,欲杀其
弟熊恽,③恽奔随,与随袭弒庄敖代立,是为成王。 注①集解史记音隐云:“傦,古‘艰’字。”
注②索隐上音侧状反。
注③索隐恽音纡粉反。左传作“頵”,纡贫反。
成王恽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于诸侯。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
“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于是楚地千里。
十六年,齐桓公以兵侵楚,至陉山。①楚成王使将军屈完②以兵御之,与桓公盟。
桓公数以周之赋不入王室,楚许之,乃去。 注①正义杜预云:“陉,楚地。颍川召陵县南有陉亭。”括地志云:“陉山在郑州
西南一百一十里,即此山也。”
注②正义屈,曲勿反。完音桓,楚族也。
十八年,成王以兵北伐许,①许君肉袒谢,乃释之。二十二年,伐黄。②二十六年,
灭英。③ 注①集解地理志曰颍川许昌县,故许国也。
注②索隐汝南弋阳县,故黄国。正义括地志云:“黄国故城,汉弋阳县也。秦时黄
都,嬴姓,在光州定城县四十里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年表及他本皆作‘英’,一本作‘黄’。”正义英国在淮南,
盖蓼国也,不知改名时也。
三十三年,宋襄公欲为盟会,召楚。楚王怒曰:“召我,我将好往袭辱之。”遂行,
至盂,①遂执辱宋公,已而归之。三十四年,郑文公南朝楚。楚成王北伐宋,败之泓,
射伤宋襄公,襄公遂病创死。 注①正义音于,宋地也。
⑿少(shào)室:中岳嵩山西峰名少(shào)室,东峰名泰室(太室),两峰相距十五里。在河南省登封县西北。
⒀汝水:古水名。上游即今河南北汝河;自偃城以下,故道南流至西平县东会【氵无】(wǔ)水(今洪河),又南经上蔡县西至遂平县东会【氵亲】(qìn)水(今沙河);此下即今南汝河及新蔡以下的洪河。元至正间于偃城堨(è)断南流,上游遂改道东出【阝隐】(yīn)水(今沙河)入颍河,称北汝,下游改以【氵无】(wǔ)水为(wéi)源,名南汝。明嘉靖末【氵无】(wǔ)水又改道东出注澺(yì)水称为(wéi)洪河,南汝遂(suì)改以【氵亲】(qìn)水为(wéi)源,如今势。——《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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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 颍(yǐng)水⑾出少(shào)室⑿,少(shào)室山在雍(yōng)氏南,入淮(huái)西鄢(yān)北。一曰缑(gōu)氏。
13.28 汝水⒀出天息山,在梁勉乡西南,入淮(huái)极西北。一曰淮(huái)在期思北。
13.29 泾水⒁出长城北山,山在郁(yù)郅(zhì)、长(cháng)垣(yuán)北,〔北〕入渭,戏(xī)⒂北。
13.30 渭水⒃出鸟鼠同穴山,东注河,入华(huà)阴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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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books/1/95239.shtml
『闲闲书话』《山海经》音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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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息山在县西。《水经》:汝水出天息山。郦道元曰:汝水出大盂山,非天息也。今在县西二十里。又九皋山,在县西北二十里,峰岩层峙,或以为即鸣皋山之支麓。又甘泉山,在县北五里,上有泉,味甚甘,因名。伊阳山在县西十里。冈陇绵亘,接嵩县东之奉牛山。宋绍兴二年,河南镇抚使翟兴屯伊阳山,刘豫将迁汴,惮兴,诱其下,贼杀之。兴子琮复守伊阳。三年,乃奔襄阳。又山有伊阳台,宋将李吉殪刘豫将梁进于此。太和山在县西南。汝水经其下。山有太和谷,北魏置太和城,盖以山名。又现山,在县南二十里。《志》云:山有乾明寺,唐文皇尝经此,喜其危峰独现,因名。银葫芦山在县西南。宋绍定六年,孟珙追金将武仙至此,大破之,仙逸去,降其众七万。又县境有五重山,唐开元十五年,税伊阳五重山银场,即此。○汝水在县南。自鲁山县流入境,又东入汝州界。《志》云:县南八里有窄口,汝水所经也。又县东十里有紫逻山口,相传大禹所凿,导汝水自东出云。伊水在县西。自卢氏县流经嵩县南,东北出而经县境,与嵩县分界,又北流入洛阳县境,注于洛水。○叶家湖,在县北一十里,大数百亩,四面岭水潴焉。近决谷口北出,遂成沃田。http://www.dushu.com/showbook/101062/1032189.html
读史方舆纪要《读史方舆纪要》正文·卷五十一 河南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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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息的五种言说方式
远古的息部落在古籍里的天息山(郑州西部)与都在荥阳的郑国为邻,因触及声誉的纠纷而向强大的郑宣战,结果是溃败流亡到蛮荒的淮河之滨暂且喘息,所以有了“不自量力”的成语。过了许多年,被分封到息地的姬姓的一支建立了城邦小国,又蒙受了与蔡有嫌而被楚国兼灭的羞辱。无怪乎困顿陈蔡之野的孔子赶着破车愁于渡淮的暮晚,岸边茅屋里的所谓高人正好长啸一曲,可以想象老先生及门徒寥落的心情,真的逝者如斯? 逝者如斯。历史仿佛是虚构,汉语中的一切都值得怀疑,面目变幻的流鸟飞沙不可驻。茫然如今晚的息地被冬雾劫持,真相在一草一木一砖一石的自心,世界在三尺之内巍乎其高,冷暖触手可探。写字的根本原因在于叙述和记录,真相就在汉字一笔一画的结构过程中,勾勒了本地个体对世界的印象。
息总要与几个人有关。她已经关联了世世代代,她不可能就这么飞灰湮灭,虽然物是人非,肉身的轮转不可阻挡,话语总要留下几声。大人们在小时候的秋夜里说,叫唤星空的是雁鹅,有时是一串斑点,有时是一只黑影,空旷洗涮其孤独。每个在这片土地上生死的人都有理由期望恒长,期望被留下,刻进南山的石头,而今南山的石头也要被炸光了,这被托词为发展的代价。
息总要与几个特定的人有关,仿佛是迷信,息又何尝不是。遵从自心的人总有几个,既坚韧又脱离,既现实又优游。如本地叫息半夏的中药,总不能因为被虫咬而不开花吧?总不能因为大地萧索而不珍藏底下的果实,尽管被包裹着,也相互在黑暗中发现。这或许就是命吧。
这些来自于息地的写作者,相信大家都已经看到了,听到了他们在繁杂合唱中自己的声音。比如老英、木头老兄、茶客、丛菊、老玉米、路人甲、小马过河、李影弟、布袋和尚,老铁等等(一串奇怪的名字哈)。这是一群不自量力的人,沉湎于内心的人,通过写作维系了尊严的人,发现了息的同时也不断发现自己。
就我目力所及,想说说其中五个人,我接触的要多一些,当然也跑不掉我自己。
http://blog.sina.com.cn/u/3f8419d4010007so
铁哥的BLOG
http://blog.sina.com.cn/u/1065621972 关于息的五种言说方式 -------------------
息 姬姓国。关于息的地望,《左传·隐公十一年》有“息侯伐郑”的记载。清人钱坫在《新校注地理志》卷五《汝南郡》中认为,息初在郑州以西的天息山,春秋以后与郑斗争失败后,为避郑患,向南迁徙。所谓“汝南新息县”,当为息的后迁地址。汉代于息的后迁处立“新息县。”孟康在《汉书地理志补注》卷十三“新息”条曰:“新息,故息国,其后东迁,故加新云。”新息,即息国地望,《元和郡县志》曰:“今蔡州新息县本春秋时息侯国。……故城在今县西南十里。”《大清一统志》亦同此说。今河南息县与汉至清时新息、息县地域相同,故息国地域在今河南息县西部偏南。 道 姬姓国。今河南确山县北 10 公里有道城,即古道国。 以上这些国家,除个别为周公东征后所封外,大部分是周宣王南征后封的。 宣王晚年,国势逐渐衰退。宣王三十九年 ( 前 789 年 ) ,西周军队和姜氏之戎战于千亩 ( 今山西介休县南 ) ,周军大败,宣王调去作战的“南国之师”也被摧毁。《国语·周语》说:“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所谓太原,乃广大的黄土高原的泛称。料民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宣王即位后,“不籍千亩”,即废除了借民力以耕公田的劳役地租制,改行实物地租,这就需要登记户口,作为课收实物地租的依据;二是南国之师损失以后,为了补充军队,也需要检括人口。《诗·大雅·召 》说:“昔先王 ( 宣王 ) 受命,有如召公 ( 召伯虎 ) ,日辟国百里,今也 ( 指幽王时 ) 日蹙国百里,乌呼哀哉,维今之人,不尚有旧 ! ”实际上这种国势日蹙的趋势,在宣王晚年就已经开始出现了。 四、西周王朝的灭亡与平王东迁 周幽王即位,承宣王丧败,国势已大为削弱,加之,他又任非其人,加重了对国人的剥削,引起了强烈反对。《史记·周本纪》说:“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谀好利,王用之。”幽王时期,西周政治一片混乱。 在王位继承问题上,幽王宠爱褒姒,废掉原来所立的太子宜臼及其母申后,改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太子的废立,加剧了局势的动荡。宜臼逃到母家申侯处 ( 即南阳地区之申国 ) ,幽王讨伐申侯,申侯就联合缯 ( 即曾 ) 、犬戎共同伐周。犬戎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之下,于是西周灭亡。 西周既亡,出现了二王并立的局面。《竹书纪年》记载:周幽王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服为太子。”十一年,“申人,曾阝人及犬戎入宗周,弑王及郑桓公,犬戎弑王子伯服,执褒姒以归。申侯、鲁侯、许男、郑子立宜臼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于携。”周平王元年,“王东徙洛邑,锡文侯命。晋侯会卫侯、郑伯、秦伯以师从王,入于成周。”周平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王子余臣于携。” http://club.heima.com/show_topic.aspx?forumid=1039149&topicid=133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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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汝南太守程晓碑》
△又东过新息县南。
淮水东迳故息城南。《春秋左传·隐公十一年》,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
郑伯败之者也。淮水又东迳浮光山北,亦曰扶光山,即弋阳山也,出名玉及黑石,
堪为棋。其山俯映长淮,每有光辉。淮水又东,迳新息县故城南。应劭曰:息后
徙东,故加新也。王莽之新德也。光武十九年,封马援为侯国。外城北门内有新
息长贾彪庙。庙前有碑。面南又有《魏汝南太守程晓碑》。-------------------------------------------------------------------关于息的地望,《左传•隐公十一年》有“息侯伐郑”的记载。清人钱坫在《新校注地理志》卷五《汝南郡》中认为,息初在郑州以西的天息山,春秋以后与郑斗争失败后,为避郑患,向南迁徙。所谓“汝南新息县”,当为息的后迁地址。汉代于息的后迁处立“新息县。”孟康在《汉书地理志补注》卷十三“新息”条曰:“新息,故息国,其后东迁,故加新云。”新息,即息国地望,《元和郡县志》曰:“今蔡州新息县本春秋时息侯国。……故城在今县西南十里。”《大清一统志》亦同此说。今河南息县与汉至清时新息、息县地域相同,故息国地域在今河南息县西部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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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分析《郑伯克段于鄢》中郑伯的人物形象?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6-6-30 19:28
提问者: chenguanghe - 试用期 一级
最佳答案
提起郑庄公,人们自然会想到《郑伯克段于鄢》。而几乎所有评论者都一致认为,《郑伯克段于鄢》深刻揭露了郑庄公及其母、弟极端自私、残忍、为权力而骨肉相残的阶级本质,客观_创乏映了宗法制度的崩溃及伦理道德的沦丧。并认为其中最该批判的就是郑庄公,因为他阴险、虚伪、狡诈。
然而,看过《左传》全文,尤其是仔细分析了其中有关郑庄公的描写,又使人不得不认为,如此给郑庄公下断语,长见太片面,也太武断了些I郑庄公在位招年,《左传》从鲁隐公元年记起到鲁桓公n年庄公去世,22年中,他的事迹在《左传》中是有许多记载的。他是这段时间内《左传》记载的最活跃的一个人物。
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评价任何作品或作品中的人物形象,都要从文学创作的实际出发,对文学作品、文学现象进行全面地具体地分析,这样才能作出科学的评价。《左传》严格地说算不_仁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它是一部具有较强文学意味的历史著作。而对于郑庄公这样的厉史人物,我们更要以历史的、科学的、公正的态度,从全面的、整体的角度出发,去实事求是地分析,这样才能给其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本着这一原则,我们不妨先来看一看在《左传》的全部描写巾郑庄公是怎样一个人,然后再分析《郑伯克段于鄢》,看人们对郑庄公的评价是否公允。
首先,在《左传》的有关描写中,郑庄公是尊王崇礼的。他的一些作为在当时王权日趋衰落的形势下是很受时人称许的。 比如,鲁隐公8年.郑庄公因周天子久已废弃了对泰山的祭祀,就想用泰山旁的初地交换鲁国的许田。鲁桓公元年为此事又增加玉璧给鲁国,才换得许田,以便祭祀周公。可见郑庄公是很重礼仪的。
鲁隐公5年,郑庄公到周都朝拜周天子,周桓王不加礼遇,7年秋,又通过齐人朝王,{(春秋》称其“礼也”。
鲁隐公10年,“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夏5月,郑、鲁、齐攻宋,郑连战连捷,但却将占领的宋足领土全部都给了鲁国。《左传》说:“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道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鲁桓公5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结果大败王师并射中了周桓王的肩膀。郑国大夫祝聊请求追击周王,郑庄公说:“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樱无损,多矣!”意思是说,君子都不愿出人之上。我又怎么敢侵陵天子呢!如果能自救使国家不受损失,就不错了。并且连夜派遣祭仲去慰问周天子及其左右。可见郑庄公是尊王重礼的。
其次,郑庄公具备了当时作为一个出色政治家所必须有的良好素质,但却一直也没有称霸诸侯的野心,更加说明了王权意识、道德观念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郑主公善于纳谏。鲁隐公9年对北戎之战和鲁桓公5年的对周之战,都是由于采纳了公子突的建议而大获全胜的;郑庄公还善于用兵。《左传》是一部善写战争的历史著作,它记载了春秋时期诸侯争霸的全过程。在郑庄公活跃的这22年中,((左传》也记载了大小战争无数,其中有郑国参战的就有十多次。除了其他诸侯国攻打郑国的几筑战役没写结果,《左传》中记载的有郑庄公参加的战役几乎都是郑国取得了胜利。如鲁隐公5年,伐燕大败之,伐宋,攻进了宋的外城,石年,“郑伯侵陈,大获”,9年,大败一北戎,10年,大败宋师;11年伐许,齐、鲁、郑联合用兵,也是郑兵率先登城萝同年,“郑、息有违言(口舌之争),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竞,息师大败而还”,鲁桓公5年又大败王师。如此等等,·《左传》中没有一字提到庄公用兵如何,但通过上述记载,郑兵几乎每战必胜,联系他当初对付共叔段时的沉着稳重,’以及所用的诱敌深入、欲擒故纵之法,郑庄公会用兵这一点是很清楚的。除此之外,郑国在经历了共叔段之乱后内部一直很安定。祭仲、子封等一批大臣围绕身边,积极为他出谋划策。太子和公子们也都相安无事,效力于国家,这不能说与郑庄公的领一导无关。说明郑庄公是颇懂治国安邦之术的。在他身上,具有一种较高的领袖的素质。当时,周王室权力日趋衰微,各国诸侯都在积极行动,谋为霸主。而郑庄公却一直也没有称霸诸侯的野心。作为周王室的执政官,他一心一意辅佐周天子,替他出兵攻打不朝不敬之人,连攻占的土地都不肯据为已有,但却两次被周王夺了权。鲁隐公3年,因为周平王不再信任郑庄公,因而周郑互换了人质。平主死后,周桓王即位却单方面撕毁合约,想移政于孩公。于是郑庄公一气之下派人割了温地之麦,收了成周之禾,一度与周王结怨。但不久又去朝拜周天子。在 “王不礼焉”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通过齐人打通关节再来朝王。第二次被周王夺了权,生气不朝王,王却兴师来犯。在不得己御敌且又大败王师的情况下,又派使臣前去慰间周王及其左右。可见为了做到尊王守礼,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当时的道德要求,郑庄公是多么地忍辱负重!
第三,郑庄公虽然尊王崇礼,但并不因循守旧。他的某些行为体现了人们对于主道和礼仪制度的新认识。带有阴显的时代特色, 郑庄公所活跃的时代,正是我国社会的春秋时期。这是一个由宗法制社会向封建让会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王权衰落、诸侯争霸、宗法制度崩溃、伦理道德沦丧,各种礼仪制度及社会风俗也都遭到了严重破坏。在这种社会环境中,就父杀兄、盗母偷婶、背信弃义,统治阶层中的一些腐朽荒淫者真是无所不为。生活主这样一个现实环境中的郑庄公也难免受到影响。比如鲁桓公2年春,宋臣华父督因见孔父之妻美丽,于是就杀了孔父占有了他的妻子。宋君疡公不满此事,华父督就又杀了疡公。对于象华父督这种杀人夺妻又轼君犯上之人,当时的诸侯们并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相反,齐、鲁、陈、郑、等国却都由于接受了贿赂而一起扶持建立了华氏的政权。鲁国还把接受的贿赂一从宋国取得的部国的大鼎公然摆放到太庙中,说明当时人们的道德意识已是衰落到了顶点。在这种现实环境中,郑庄公头脑中的传统观念也难免受到冲击。比如鲁桓公6年,北戎伐齐,齐侯乞师于郑。郑派太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当时其他诸侯国也都有兵来救齐,但只有郑师有功。齐侯送来慰劳品,让替周王室主持礼仪的鲁国人分发,而鲁国却按周天子封爵的次序把有功的郑国排在了后面。这种格守等级差别秩序的守旧做法引起了郑庄公的不满,所以才引发了后面郑与鲁郎地之战。周王两次夺郑伯的权,郑伯也都作出了相应的反应,说明,郑庄公的思想认识上虽有较浓厚的尊王崇礼的传统观念,但却不墨守成规。他的思想行为同样也打上了时代的印记,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王权意识的衰落。
以上我们对郑庄公形象作了全面分析。可以看出,郑庄公的思想行为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但他基本上还是一个具有较强传统道德观念的人物。他是尊王重礼的。当然,尊王守礼是当时统治阶级用来评价人物的是非标准,它所依据的也是统治阶级的政治观和道德观,这是我们阅读《左传》时所必须注意分析和批判的东西,不能作为今天我们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但是它却可作为我们认识人物性格的依据,对全面分析和评价历史人物有重要作用。所以,在分析了有关郑庄公的大量史实,对其个性特征有了总体把握之后,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郑伯克段于邸》,看会不会得出和前面相同的结论。
发生在鲁隐公元年的《郑伯克段于邸》是为一般人所熟悉的。人们之所以批评郑庄公,理由有二:
一、郑庄公明知段图谋叛乱,却故意纵容他,让他的罪行发展下去。等他举兵谋叛时,再一瑟将他铲除。反映了郑庄公的阴险狡诈。
二、郑庄公对母亲姜氏假仁假义。他把姜氏赶出宫外,还发出“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誓言,反映了他的冷酷无情,等到颖考叔来谏,他又假惺惺地“阔地及泉”迎回姜氏,说明了他的虚伪。
这些意见表面上看起来很有道理。但是,在全面了解了郑庄公的性格特点后,仔细分析全文,它们似乎又有站不住脚的地方。文中开头即说:“压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巫请于武公,公弗许。”‘可见庄公和段虽是一母同胞,但出生后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庄公是在完全没有母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寤生”之责任不在庄公,而母亲的偏心却必然会给庄公造成很深的心理影响。等到庄公即了位,姜氏就出面为段请求制这个地势险要的地方作封邑,庄公没有答应。“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而京作封邑超出了先王规定的法度,“非制也”.庄公是知道的。所以当有大臣来谏,庄公道:“姜氏欲之,焉辟害?”母亲要这样,我又能怎么办?所以就这点看,一做错事的首先是姜氏,而不是庄公。因为姜氏是庄公的生母,段是母亲最宠爱的儿子。母亲的请求可以一次不听,却不能次次回绝。等到段一步一步扩张自己的势力,庄公也只作不知,直到段图谋袭郑,姜氏欲为内应,才命师伐之。
这里,流行的观点的确有正确的地方。庄公对段的确是使用了诱敌深入、欲擒故纵的手段。“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明白表示了这一点。以此说庄公老谋深算确不为过。然而,设身处地为庄公着想,这么做又是势之必然:姜氏是庄公的生母,一姜氏要做的事,庄公怎么能回绝?段是姜氏的爱子,如果没犯什么大错就收拾他,姜氏焉能许之?所以,只有任其罪行发展到无可收拾,才能一举根除,免留后患。以此见之,庄公耍一点手腕,是势之所迫。如果不是这样,有姜氏作后盾,权欲熏心的段将作为郑国的隐患而使庄公永无宁日。
庄公平叛之后,将姜氏赶出宫外.“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亲生母亲帮着亲弟弟朔谋用武力夺取自己的政权,不惜弓!起内乱,虽在意料之中,也实在令人痛心。但“既而悔之”。庄公是重礼的。姜氏再怎么不好,也是自己的母亲,母子之情又岂能一旦割舍I所以,当颖考叔“食舍肉”时,引起了庄公的悲哀:“尔有母遗,繁我独无!”一种被遗弃的悲凉溢于言表。所以他欣然接受了颖考叔的建议,“阔地及泉”迎回了姜氏。这里,庄公的冷酷是一时之气,庄公的孝道也不能算虚伪。对待姜氏这样的母亲,能做到“遂为母子如初”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真正的不孝不涕,在《左传》中描写了很多。为争权夺利,轼父杀兄者比比皆是。郑庄公驱逐共叔段,以及一气之下把姜氏赶出宫外,和他对待周天子的表现一样,它是在礼仪制度崩溃、道德观念沦丧的社会中的思想矛盾的体现,在当时实在算不得什么。
而且,郑庄公也没有要把段置之死地之意。在《左传》中,为争夺权利而引起的兄弟之间的互相杀伐是极其普遍的。并且这种权力之争都是你死我活的。鲁隐公谦逊仁爱,代鲁桓公摄政十一年.甚至不敢以国君自居,而鲁桓公长大后却派人杀了他;晋国遭 遇骊姬之乱,太子中生被迫自杀,公子夷吾、重耳逃亡在外。而夷吾回国为君后却拒不接纳诸公子,怀公继位后甚至连跟随重耳逃亡在外的人的亲属都要杀。在这些人眼中, 权势就是一切。对于给自己地位造成威胁的人,总是要置之死地而后快,否则将寝食难安。而郑庄公对共叔段做乱后逃奔到共地,却不再过问,仔其自生自灭。甚至,对段之 出奔在外,还时常感到内疚不安。比如鲁隐公n年夏天,齐、鲁、郑联合伐许。鲁隐公 将占领的许国领土都让给了郑庄公。郑庄公让许国的大夫百里辅佐许君住在许都的东部, 并说:“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 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
对段之出奔念念不忘,但又无可奈何。于是只留下公孙获帮助白里辅佐许叔,自己则撤兵回国了。说明郑庄公驱逐共叔段实在是情非得己,他并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基于以上事实的分析,我们认为在“克段于鄂”事件上,人们对庄公的评价是失之偏颇的。诚然,庄公对段的确是费了些心思,要了点手腕,但如上分析那是势之所迫。
对待段这样一位权欲熏心且有姜氏这样的坚实后盾的人,无沦是从国家和庄公个人哪个角度着.序葵的伪渗都果必要的。它厅睡了序公朴束的机智果断、谋略过人。而对待姜氏,就和对待周天子一样,庄公的思想是有矛盾的。但最终能做到“母子如初”是由于他头脑中的传统道德观念的作用,.而不是由于虚伪。因为在当时社会为夺权父子兄弟互相残杀都不算什么,对待姜氏这样的母亲,如果不是出于真正的亲情,赶出宫外也是名正言顺,他没有必要委曲自己,装出一付假仁假义的面孔。
以此可见,同一部作品中的同一个友物,如果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郑庄公是一个实际存在过的历史人物,所以如何评价郑庄公也就涉及到一个评价历史人物的原则问题。列宁曾经说过:“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巨是证据确凿的东西”〔“二。恩格斯也说:“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睁钻研的科学工作,……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这些论断不仅说明了研究课题要以历史的科学的观点,从整体的、全面的角度出发,而且同样也适用于对历史人物
的评价。也就是说,评价历史人物一定要从全部史实出发,把人物放到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再从辩证法角度进行分析评判,这样才会得出科学的正确的结论。决不能只从个别事例上作武断地分析研究。具体到郑庄公,在《左传》的全部记载中,他是一个具有较强传统道德观念的人。他的思想行为尊王重礼,基本上是符合当时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的。把握了他的这一基本性格特征后,回过头再看《郑伯克段于鄢》就会发现,认为他阴险、虚伪、狡诈的观点,与他的性格特点不符。再以辫证观点来分析,就会得出结论:克段于鄂,实出迫不得己;耍点手腕。正见出他的能干;而尊王重礼的守旧思想注定了他一生在政治上不会有太大的作为。所以我们认为,郑主公其实是一个颇具才干但思想守旧的政治家,他既不虚伪,也不狡诈。鲁迅说:“我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入,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
近乎说梦的”。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也一定要顾及全篇和招体,从历史的全部史实出发,决不能以偏盖全,断章取义。-----------------
关于“是以”的结构关系 “是以”的结构关系, 在通行的古汉语虚词和语法著作中都认为是一个宾语提前的介宾结构,与“以是”相等。实际上“是以”和“以是”是不相等的。“是以”是个凝固形式,其作用相当于一个连词;而“以是”则是个临时组合的介宾词组,通常用作状语,说明行为动作发生的原因或凭借的对象。如果追根溯源,“是以”的连词结构应该是同义并列关系。“是”本是个代词,同时也可以作连词,表示结果和推论。如“夫唯物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老子.七十五章》)“楚以缓失宋,将法齐之急也;齐以急得宋,后将常急矣。是从齐而攻宋,未必利也。”(《战国策.楚策一》)“以”作为连词,也常常表示结果和推论。如:“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左传.袁公元年》)”且夫妇不能生子,以知天地不故生人也也。”(《论衡.物势》)由此可见,“是”和“以”的用法是相同的。在古汉语中,两个意义和用法相同的词常常结合在一起使用,即所谓同义连文。“是以”也当是这种同义连文。“是故”的结构关系与“是以”相同。具体看看“是以”的不同用法: 连词性结构。“是”本来是代词,但它可以表示推论,具有连词的性质当其与表示结果的连词“已”结合以后,就强化了它的连词性。所以从结构上看,“是以”应该是同义并列关系。“是以”一般用于因果句中表示结果,相当于“所以”。例如: 1、子贡问曰:“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论语.公冶长》)——子贡问道:“孔文子为什么称他为文呢?”孔子说:“他聪明好学,不以向低贱的人问学为耻,所以称他为文。” 2、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代无传焉。(《孟子.梁惠王上》)——孔子的门徒,没有人讨论齐桓公、晋文公称霸的事,所以后代没有流传。 “是以”一般还可用“因此”、“因而”来对译。例如: 3、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将亡也。(《左传.隐公十一年》)——郑国、息国言语不和,息侯出兵攻打郑国。郑庄公在边境上同息军交战,息军大败而归。君子因此知道息国将要灭亡。 “以”和“用”可以通用,所以“是以”又写作“是用”。例如: 4、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论语.公冶长》)——伯夷、叔齐不计较从前的冤仇,怨恨因而也就少了。 “是以”有时也写作“是为”例如: 5、圣王治国,崇礼让,显仁义,以尊贤爱民为务,是为卜筮为寡,祭祀用稀。(桓谭:《新论.言体》)——圣王治国,提倡礼让,宣扬仁义,把尊敬贤人爱护百姓当成要务。因此占卜的事情就少了,祭祀也就不多了。 “是”,“此”两字通用,所以“是以”有时也可以写作“此外”。例如: 6、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礼记.大学》)——君子尊敬前王所尊敬的贤者,亲近前王所亲近的人,小人享受前王所创造的安乐,获得前王所遗留下来的利益,因此人们终身不忘。 “是以”又作“兹用”。例如: 7、好生之德,洽于民心,兹用不犯干有司。(《尚书.大禹谟》)——喜欢挽救人的德行,深入民心,因而百姓就不会触犯官府。-----------------------违言 隐公十一年:“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杜预曰:“以言语相违恨。”(《十三经注疏》第1737页。)竹添光鸿曰:“有违言者,二国有违忤之言也。举其言之违忤,而怨恨之情自见。”(《左传会笺》第一,第100页。)按:“违言”犹“怨言”。“违”即“恨”、“怨恨”之义。杜预云“以言语相违恨”是也。《广雅·释诂上》:“侼、怨、愇,……恨也。”王念孙曰:“愇者,班固《幽通赋》:‘违世业之可怀。’曹大家《注》云:‘违,恨也。’《汉书·叙传》作‘愇’。《无逸》云:‘民否则厥心违怨。’义亦与‘愇’同。《邶风·谷风》篇:‘中心有违。’《韩诗》云:‘违,很也。’很,亦恨也。”(《广雅疏证》卷四上,第119页。)《国语·鲁语上》:“居官者当事不避难,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国家无违。”韦昭《注》:“无相违恨者也。”韦《注》以“违恨”释“违”,与杜《注》同。《楚辞·九章·怀沙》:“惩违改忿兮,抑心而自强。”“惩违”为止息怨恨之意。《尚书·无逸》:“民否则厥心违怨,否则厥口诅祝。”“违怨”为同义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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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息有违言,以言语相违恨。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息国,汝南新息县。○竟音境。息,一本作鄎,音息。
[疏]注“息国”至“息县”。○正义曰:《世本》:“息国,姬姓。”此“息侯伐郑”,责其不亲亲,知与郑国同姬姓也。庄十四年传楚文王灭息。其初则不知谁之子,何时封也。《地理志》汝南郡有新息县,故息国也。应劭云:“其后东徙,故加新云。”若其后东徙,当云“故息”,何以反加“新”字乎?盖本自他处而徙此也。[薪(棘)楚] 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郑庄贤。○度,待洛反。不量力,息国弱。不亲亲,郑、息,同姓之国。不徵辞,不察有罪。言语相恨,当明徵其辞,以审曲直,不宜轻斗。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韪,是也。○韪,韦鬼反,《苍颉篇》同。丧,息浪反。
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入郑在十年。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命者,国之大事政令也。承其告辞,史乃书之於策。若所传闻行言,非将君命,则记在简牍而已,不得记於典策。此盖周礼之旧制。○传,直专反。师出臧否,亦如之。臧否,谓善恶得失也。灭而告败,胜而告克,此皆互言,不须两告乃书。○否音鄙,又方九反,注同。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疏]“凡诸”至“于策”。○正义曰:此传虽因宋不告败而发此例,其言“诸侯有命”,非独为被伐之命。故注云:“命者,国之大事政令也。”谓诸国大事,崩卒会盟,战伐克取,君臣乖离,水火灾害。经书他国之事,皆是来告则书,不告则否。来告则书者,或彼以实告,改其告辞而书之。或彼以虚告,因其虚言而记之。立文褒贬,章示善恶。虽复依告者多,不必尽皆依告。卫献公之出奔也,传称“孙林父、甯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及其书经,则云“卫侯出奔齐”。如此之类,是改告辞也。晋人之败秦也,传称“潜师夜起,以败秦于令狐”。秦实未陈,不与晋战。晋人讳背前言,妄以战告。及其书经,乃言“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如此之类,是因虚言也。虽复或因其虚,或改其实,终是归於劝戒,得告乃书也。“不然则否”者,虽复传闻行言,实知其事,但非故遣来告,知亦不书,所以慎谬误,辟不审。若楚灭六蓼,臧文仲叹而为言,鲁非不知,但无命来告,故不书也。“师出臧否亦如之”者,传因被兵发例,嫌出师伐人,不必须告,故重明之。“虽及灭国”者,既据侵伐发例,又嫌灭国事重,不待告命,故更明之。言“不书于策”者,明告命大事,皆书於国史正策,以见仲尼修定,悉因正策之文。○注“臧否”至“乃书”。○正义曰:不言“胜败”而言“臧否”者,明其臧否之言,非徒胜败之谓,故知是“善恶得失”,总谓理有曲直,兵有强弱也。狄伐邢之类,非狄能告也;楚灭庸之徒,非庸能告也:故知败克互言,不须两告乃书也。且哀元年传曰:“吴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吴、越并言,知其不待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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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天下之大不韪
发音 mào tiān xià zhī dà bù wéi
解释 冒:冒犯;不韪:不是,错误。去干普天下的人都认为不对的事情。指不顾舆论的遣责而去干坏事。
出处 《左传·隐公十一年》:“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左传·隐公十一年》:“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示例 《左传·隐公十一年》:“犯五不韪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因为发令者敢于公开发此反革命命令,~,必已具有全面破裂和彻底投降的决心。 ★毛泽东《为皖南事变发表的命令和谈话》 --------------------------------
诗词名:过新息 作者:苏轼 朝代: 体裁: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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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新息昔年尝羡任夫子,卜居新息临淮水。
怪君便尔忘故乡,稻熟鱼肥信清美。
竹陂雁起天为黑,(小竹陂在县北。
)桐柏烟横山半紫。
(桐柏庙在县南。
)知君坐受儿女困,悔不先归弄清泚。
尘埃我亦失收身,此行蹭蹬尤可鄙。
寄食方将依白足,附书未免烦黄耳。
往虽不及来有年,诏恩倘许归田里。
却下关山入蔡州,为买乌犍三百尾。
(黄州出水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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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过新息留示乡人任师中(任时知泸州,亦坐事对狱。) --------------------------------------------------------------------------------
[出处]苏轼诗集 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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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王十七年,晋之曲沃庄伯弒主国晋孝侯。十九年,郑伯弟段作乱。二十一年,郑
侵天子之田。二十三年,韂弒其君桓公。二十九年,鲁弒其君隐公。三十一年,宋太宰
华督弒其君殇公。
三十五年,楚伐随。①随曰:“我无罪。”楚曰:“我蛮夷也。今诸侯皆为叛相侵,
或相杀。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尊吾号。”随人为之周,请尊楚,王室不
听,还报楚。三十七年,楚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蚤终。成王举我先公,
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为武王,与随人盟
而去。于是始开濮地而有之。 注①集解贾逵曰:“随,姬姓也。”杜预曰:“随国今义阳随县。”正义括地志云:
“随州外城古随国地。”世本云:“楚武王墓在豫州新息。随,姬姓也。
武王卒师中而兵罢。”括地志云“上蔡县东北五十里”是也。
五十一年,周召随侯,数以立楚为王。楚怒,以随背己,伐随。武王卒师中而兵罢。
①子文王熊赀立,始都郢。② 注①集解皇览曰:“楚武王頉在汝南郡鲖阳县葛陂乡城东北,民谓之楚王岑。
汉永平中,葛陵城北祝里社下于土中得铜鼎,而名曰‘楚武王’,由是知楚武王之
頉。民传言,秦﹑项﹑赤眉之时欲发之,辄颓坏填压,不得发也。”
正义有本注“葛陂乡”作“葛陵乡”者,误也。地理志云新蔡县西北六十里有葛陂
乡,即费长房投竹成龙之陂,因为乡名也。
注②正义括地志云:“纪南故城在荆州江陵县北五十里。杜预云国都于郢,今南郡
江陵县北纪南城是也。”括地志云:“又至平王,更城郢,在江陵县东北六里,故郢城
是也。”
文王二年,伐申过邓,①邓人曰“楚王易取”,邓侯不许也。②六年,伐蔡,③虏
蔡哀侯以归,已而释之。楚强,陵江汉闲小国,小国皆畏之。十一年,齐桓公始霸,楚
亦始大。 注①正义括地志云:“故申城在邓州南阳县北三十里。晋太康地志云周宣王舅所封。
故邓城在襄州安养县北二十里。春秋之邓国,庄十六年楚文王灭之。”
注②集解服虔云:“邓,曼姓。”
注③正义豫州上蔡县在州北七十里,古蔡国也。县外城,蔡国城也。
十二年,伐邓,灭之。十三年,卒,子熊傦立,①是为庄敖。②庄敖五年,欲杀其
弟熊恽,③恽奔随,与随袭弒庄敖代立,是为成王。 注①集解史记音隐云:“傦,古‘艰’字。”
注②索隐上音侧状反。
注③索隐恽音纡粉反。左传作“頵”,纡贫反。
成王恽元年,初即位,布德施惠,结旧好于诸侯。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
“镇尔南方夷越之乱,无侵中国。”于是楚地千里。
十六年,齐桓公以兵侵楚,至陉山。①楚成王使将军屈完②以兵御之,与桓公盟。
桓公数以周之赋不入王室,楚许之,乃去。 注①正义杜预云:“陉,楚地。颍川召陵县南有陉亭。”括地志云:“陉山在郑州
西南一百一十里,即此山也。”
注②正义屈,曲勿反。完音桓,楚族也。
十八年,成王以兵北伐许,①许君肉袒谢,乃释之。二十二年,伐黄。②二十六年,
灭英。③ 注①集解地理志曰颍川许昌县,故许国也。
注②索隐汝南弋阳县,故黄国。正义括地志云:“黄国故城,汉弋阳县也。秦时黄
都,嬴姓,在光州定城县四十里也。”
注③集解徐广曰:“年表及他本皆作‘英’,一本作‘黄’。”正义英国在淮南,
盖蓼国也,不知改名时也。
三十三年,宋襄公欲为盟会,召楚。楚王怒曰:“召我,我将好往袭辱之。”遂行,
至盂,①遂执辱宋公,已而归之。三十四年,郑文公南朝楚。楚成王北伐宋,败之泓,
射伤宋襄公,襄公遂病创死。 注①正义音于,宋地也。
⑾颍(yǐng)水:颍(yǐng)河。淮河最大支流。在安徽省西北部及河南省东部。源出河南省登封县嵩山西南,东南流到周口市,纳沙河、贾鲁河,至安徽省寿县正阳关入淮河。——《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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