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味游戏 结局:杀害刘胡兰凶手公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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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刘胡兰凶手公审现场(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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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审杀害刘胡兰等烈士的凶手
 

   第一次审判 1951年6月20日,文水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提起公诉,认定侯雨寅,张全宝的主要犯罪事实为:


  反革命犯侯雨寅,又名震宙,男,时年42岁,中农成份,伪军官出身,山西省稷山县宝泉庄人。解放前历任阎军文书,少校,72师副营长等反动职务,并参加国民党,同志会,铁军基干等反动组织。解放后畏罪潜逃,1951 年5月17日被山西省稷山县公安局逮捕。


  反革命犯张全宝,又名张生吴,男,时年50岁,中农成份,商人出身,山西省运城县人。解放前历任阎军班长,排长,连指导员等反动职务,并参加国民党,同志会等反动组织。解放后畏罪潜逃,1951年5月8日被山西省万泉县公安局逮捕。


  侯雨寅任副营长时,和阎军营长冯效异及其所属机枪连指导员张全宝、连长徐得胜(已伏法),带领阎军于1946年10月15日占踞文水县大象镇,积极推行阎军暴政,勾结当地国民党三青团书记长吕善卿、复仇队队长吕德芳和伪村长孟永安(已伏法),于 1947年1月12日出发到云周西村,同谋将共产党员刘胡兰、民兵石六儿、退伍军人张年成、地下交通员石三槐、干部家属陈树荣、石世辉、刘树山等七人抓捕,并以极其残暴的手段,当场用铡刀将以上七人全部铡死,造成重大惨案,企图镇压人民革命运动,摧毁人民民主政权,维护阎军血腥统治。侯雨寅和张全宝在充任匪职期间,大肆残杀我党员干部和群众,民愤极大,实系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


  侯雨寅在解放后,仍继续坚持反革命立场,与人民为敌。1950年秋参加反革命组织“汾南游击队”任大队长,积极扩充反革命队伍,阴谋暴乱,企图颠覆我人民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