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4s升级ios7教程: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知道“杀百狗”有些声音无须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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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知道“杀百狗”有些声音无须回应

2011年05月07日 06:39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徐妍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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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仍在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基地中开展着后续救援工作晨报记者 杨 眉 摄(资料图片)

●朱光兵其人

杀狗计划的主人公朱光兵并非“名不经转”,从2008年汶川地震开始活跃于网络的朱光兵还曾一度被称为“中国网络第一狂人”。朱光兵热衷于关注各种时事,并不断发表耸人听闻的言论,被不少网民直指“炒作狂人”。在他的自我介绍写着:网络诗人,朱元璋26代嫡孙,中国网络诗歌论坛秘书长。

□晨报记者 徐妍斐

引发极大争议的“4·15京哈高速截狗”事件发生半个多月后,网络上突然又有人“揭竿而起”,宣称要以“极端对抗极端”。近日,一位号称“网络诗人朱光兵”的网友在微博和天涯、凯迪论坛等地发帖,严重质疑“4·15”截车事件违法,并“威胁”称如果违法救狗者不拿救狗的钱救助贫困学生,他将从6月1日开始连续一百天每天杀一只狗。

对此,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王琦表示,正忙于后续的救狗工作,针对这个人根本没必要理会。而大多网友对杀狗言论反感激烈,有人说:“人家花自己的钱救狗,管你什么事?”

“杀百狗”逼道歉

昨天中午,晨报记者拨通了朱光兵微博上公布的手机号,但接电话的却是自称是他助手的人:“‘朱先生’受到威胁,已去北京暂时‘避开战场’,我们来为他接电话。”“狗只是食物链的一环,和鸡羊猪狗没有区别,他们高速公路截车,就是违法。”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助手向记者解释了“杀狗计划”的初衷。该名助手称如果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代表违法救狗者向社会公众道歉,这次杀狗行动是可以取消的。同时表示,中小保协会已委托某媒体与他们接触,但拒绝道歉。

对于朱光兵计划杀的100只狗的来源,这名助手称来自于肉狗养殖场:“养殖手续都规范,原本是要进狗肉火锅店的一批狗。朱光兵已经聘请三名律师,杀狗时还将请广州公证处公证,到时可能有相关视频会上传网络。

当记者问他这与虐猫、虐狗视频有何区别,这名助手表示:“目的不同,而且我们的手段完全合法。我们杀狗煮出来的狗肉还将送到敬老院、民工子弟学校”。

中小保:炒作不值得回应

对于朱光兵及其团队的行为,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负责人王琦昨天在电话中表示:“他就是在炒作而已。我知道有这么个人,但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关注他。”当得知朱光兵方面希望中小保协会带头道歉,王琦连连反问:“凭什么?为什么?”对于朱光兵方面称中小保协会已主动委托媒体与他们取得联系,王琦表示:“我们怎么可能去联系他?我们现在仍然在忙于那批狗的后续救援,根本没有必要理会他的炒作。”

王琦说,如果朱光兵真的敢从6月1日开始杀狗报复,“爱狗的人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专家观点:

动物分类制才是良策

对于“4·15”截车救狗事件和近期朱光兵的“杀狗宣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认为,这种爱狗者和反爱狗者的激烈矛盾正是我国动物福利意识觉醒和财产保护制度尚不匹配的结果,但并非一件坏事,“人民日报也说要包容社会中的‘异质思维’。这种争议其实是我国社会转型期不同思想碰撞的结果,多元化的社会也应当允许这种争议。 ”

但就“4·15”截车救狗行为本身,乔新生认为:“不管道德舆论如何,法制社会判断事情的根本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是否合法。中国法律不禁止吃狗肉,在合法的范围内,狗的所有权人想怎么样都行。用违反秩序的方法来保护动物,就容易引起对抗和暴力。 ”而这场矛盾的直接诱因,在乔新生看来关键源于我国的动物分类不明确。

“有的外国法律对动物的分类非常明确,比如牛马属于奴役型动物、猫狗属于宠物型动物,还有属于灭绝型需要保护的动物,而我国却只有一部 《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狗这种动物,其实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乔新生认为,当今解决争议的良策就是尽快出台我国的 《动物福利法》,对动物严格分类、科学管理。 “有法可依、对动物分类,也将有助于我国狗肉市场的规范,而小动物保护者质疑的狗的来源问题或许也就不成问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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