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古代100座奥特曼石像:强劝司机饮酒当处教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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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劝司机饮酒当处教唆罪

(2011-05-03 09:39:14)转载 标签:

杂谈

分类: 看报说法   尽管从5月1日起醉驾将被追究刑责,但还是有不少开车的主儿无所畏惧。就在这一天,全国各地的交警还是查获了不少涉嫌醉酒驾驶者,这些“以酒试法”者将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起诉,面临刑事处罚。
  醉驾有罪,逮着即蹲大牢并缴罚金,致人死亡者甚至可判死刑。这样的处罚是否过于严厉呢?如果想想过去许多醉驾者造的孽,重刑伺候他们是不过分的。中国已进入汽车时代,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除了交通拥堵,便是交通事故急剧上升,这其中,醉驾发挥了巨大作用。如果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你大概会觉得咱们推出醉驾入刑的法律措施,算是很晚的了。譬如韩国、日本、德国、西班牙等国,早将醉驾列入了刑法范畴。
  不过,有时候我们常常会觉得中国的司机特别大胆。以前,咱们的法律对酒驾与醉驾等行为,都有过严厉的处罚规定,其中包括行政拘留。但酒后开车的司机还是前仆后继,譬如浙江省一年曾创下查处酒驾 20多万起,拘留两万多人的“成绩”。现在,醉驾违法行为升格为刑法惩治范围,按照中国惯例,法律生效首日的执法往往会格外严厉,但还是有不少司机喝高了驾驶。他们的胆子从哪儿来?归结起来,还是一个“酒”字。
  当然,司机敢于冒着坐牢风险喝酒,我们还可以从执法不严等问题上找原因。譬如,一些城市的运动式执法、选择性执法,往往会助长司机们的侥幸心理;而执法不公则会助长权贵车辆的违法胆量。但不管怎么说,如果我们没有那种极富特色的恶性酒文化,醉驾行为也就不存在多少冒险的基础。而所谓的执法不严与不公问题,所能影响的并不是一部法律。
  中国酒文化中的糟粕说起来,主要在于我们把酒当成一种工具,这种工具的神奇之处则在于,将人打倒不但不被追究,反而会让人感激。不像外国人,将酒仅视为一种有酒精的饮料罢了。西方人饮酒总是很绅士,往往是为了享受美酒而饮酒。但在咱们社会,无酒不成席,喝酒时往往很吵闹。很多时候,喝酒常常与是否“瞧得起人”,甚至是否有“前途”密切相关。这些,我们的一些“行酒令”可以佐证。譬如:“感情深,一口闷”,这般猛喝明明有损身体,但劝酒者竟成了“感情深”的人。再如:“一口能喝不做两下,这样的人才要提拔”,传递的意思是,官运取决于酒量而不是能力。
  在这样的酒文化下,无论参加什么宴席,想不喝点酒,恐怕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所以说,有些时候并不是司机喜欢蹲大牢,而是恶性酒文化让人欲罢不能,而一旦你喝了酒,你的胆子慢慢地也就壮了起来。这么说来,对强行劝酒者也治罪,并非无稽之谈。中山大学法学副教授聂立泽就认为,在刑法理论上讲,向司机劝酒的人就是教唆犯,同样他也构成了犯罪,需要受到刑法的惩罚。
  话虽这么说,但这里恐怕又面临一个执法是否公正的问题。因为如果是在公务活动中,劝酒的人,可不是普通平民。这样的话,推动立法本身,恐怕也会面临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