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松真:武汉“被精神病”主角徐武回汉住院继续治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8:56:21

武汉“被精神病”主角徐武回汉住院继续治疗

2011年05月01日 09:44:05  来源: 新华网湖北频道

武钢职工徐武在医院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后逃至广州,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后被武汉警方带走。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30日,记者从武钢宣传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获悉,徐武4月19日在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治疗期间脱离监护外出,厂方及医院在警方配合下,于4月27日在广州将其接回,现正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今年43岁的武钢炼铁厂职工徐武,曾因经常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被厂方依照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徐武为此与单位发生矛盾纠纷。

  2006年12月2日,徐武扬言“搞炸药,到北京天安门炸”。12月16日,徐武在北京被当地警方现场查获,北京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险物品,移交武汉警方处理。武汉警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以涉嫌爆炸罪对其刑事拘留。12月27日,其父亲徐桂斌向警方书面申请,对徐武进行精神病鉴定。12月29日,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鉴定,诊断其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据此,警方依据《刑法》第18条,对徐武免予刑事责任追究。2006年12月31日,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将其收治入院。治病期间,武钢炼铁厂保留徐武工资和福利待遇。

  2007年5月,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再度进京在天安门广场滋事,并伤害北京执法民警,后被单位带回继续住院监护治疗。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再次对徐武鉴定,诊断结论仍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继续监护治疗。

2011年4月19日,徐武再次脱离医院监护外出。武钢炼铁厂及武钢二医院当日向警方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查找。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经广州警方的配合,于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将徐武找到带回武汉,继续住院治疗。(记者周梦榕)

徐武   百科名片

   徐武徐武是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的一名精神病患者。2011年4月19日,该患者从精神病院逃走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病。4月27日,徐武在广州被武汉警方强行带走。

逃跑事件

  2011年4月19日,在中国大陆上演了一幕真实版的“飞越疯人院”:武汉一名被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多的男子从精神病院逃走后逃到广州。据徐武介绍,他与单位打了两三年官司被莫名送进精神病院。前日他在广州接受电视台采访后被武汉警方以“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从广州强行掳走。徐武的自由仅仅持续了8天。徐武的父亲表示,徐武目前已不知所终、生死未卜。

  对于43岁的徐武来说,在这里与精神病人生活的1571天,天天都好像在做噩梦。随后,他抵达广州,并立刻到广州精神病院做检查,根据院方检查,已经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人物忧虑

  当时,徐武的父亲专程从武汉赶来广州,在去接父亲的路上,徐武还心有余悸地说:“武汉公安该不会跟着我父亲一起到广州,来把我抓回去吧?”   徐武的担心并非全无道理。

  前日,徐父说,早在4月27日上午,他在广州火车站出站时,就有一名自称“武汉警察”的人在火车站检票口拦住他,不让他走!当时说要检查他的包,徐父当即表示:“要检查我的包可以,你们就在这里检查,不能带我去别的地方,我不跟你们走。”同时,他给南方台《拍案惊奇》打了电话,记者赶紧扛着摄像机向检票处冲去,见一名着便装的男子拉着徐父不让离开。看到摄像机后,着便装的男子放开徐父,用手挡着摄像机镜头并开始拨打电话。

  徐父则被接到车上,与徐武一起到了南方电视台。在车上,徐父还说:“刚才截住我的男子我认识,徐武从医院逃脱后,他曾经到我家去找过徐武!

  4月27日中午12时,采访结束,相关人员安排徐家父子在电视台院内的餐厅吃饭。徐武又道出心中的不安:“武汉来的警察肯定在电视台外面等着要抓我呢,我们等会出去,不会被武汉来的警察捉住吧?”徐武的担心在3个小时后被印证了。   为了安全起见,有人让徐家父子从后门出去。


  下午1时33分,徐家父子等3人从餐厅后门上了一辆出租车,准备来新快报接受采访,却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强行掳走。

  闻讯而来的调查人员只来得及抓住其中一名自称姓周的男子,并将其扭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华乐派出所。

  昨日,4月27日晚上11时12分左右,该名男子已经被武汉警方接走,派出所方面表示,“他们手续齐全,也有正规的法律文书和内部办案文件,我们不能不放人。

  后来获悉,他并不是姓周,而是武钢炼铁厂保卫科的全霆。

徐武 - 事件经过

  1、1999年进入武钢炼铁厂最初被安排的工作是“看仪表”。但由于这个工种过于枯燥,徐武向厂领导提出调岗到其他有前途的部门,徐武的要求很快得到满足。他被调往另一个部门负责生产线操控,但时隔不久,徐再次被调职。这次是全场工人都梦寐以求的部门———保卫科。

  2、徐武强烈的好胜个性开始显现,徐武被保卫科和厂区领导约谈。希望他同意调往其他部门,这遭到徐武断然拒绝。自称熟悉内情的多名受访者回忆,从那个时候起徐武就开始和保卫科科长全林等人结下了“梁子”,据徐家亲属回忆双方最重大的一次冲突发生在2004年年底。当时徐武组织材料到湖北省府陈情,被武钢炼铁厂厂长等人带回后,遭到一顿痛打。

  3、2006年12月,徐武只身北上,被钢城公安分局派员接回并移交给炼铁厂保卫科。在那以后,徐被宣布“患有精神病”,并于同月被羁押、收治,2006年12月29日全林和厂区信访办一众工作人员突然破门而入,要求其家人在一份“精神病人收治知情书”上签字。

  4、2006年12月30日,在武钢公安分局及信访部门工作人员“不签就判刑”、“工作都保不住”的巨大压力下,徐武的父母最终在那份确认送儿子到精神病院治疗的文件上签了字,此后为了能给儿子换回自由,他们几乎倾尽家财。

  5、2011年4月19日,徐武从关押自己的武钢职工二院精神科监护病房成功“越狱”,随后他开始向媒体举报称因为自己多年坚持上访,遭到前上司、原单位的“迫害”,被非法收治在精神病院长达4年时间。仅仅7天之后事件发生戏剧性变化,赶到广州找记者“伸冤”的徐武被曝在南方台遭武汉警方跨省“抓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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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父母手持鉴定证书


徐武 - 三次诊断

    1、在徐武家中其父母出示了三份分别来自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检定所和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的诊断证明。日期标注为2006年12月26日的司法鉴定文书,正是当年武钢第二职工医院“收治”徐武的依据。但是在2007年1月,其与亲属前往探望徐武时,徐武曾称,这份司法鉴定报告系伪造所得。实际上当时的徐武正因到北京陈情,而被羁押在拘留所。这份文书对徐武的最终鉴定为“偏执性精神病”,同时,鉴定机构作出了“住院治疗”的明确诊断。

  2、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检定所再次做出鉴定,从文字表述上看,这份编号为“武精医鉴字0810257号”的文书要较第一份详细很多。全文约2000字。这份报告从病理学角度对徐武的“病情”做出了全面的判定。最终,武汉市精神病院鉴定认为“徐武不能深入交谈,仍坚持(遭遇)司法不公”,同时,鉴定文书指出,徐武符合CCMD———3中“偏执型精神病”的诊断标准。而这一次,鉴定机构的结论是———“继续住院”。

  3、第三份鉴定来自负责收治徐武的武钢第二职工医院于2010年12月15日作出的“诊断”,这一次还是“偏执型精神病”。住院三年多后徐武被证明“没有丝毫改善”。

被抓理由

  据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证实,确实是武汉警方便衣带走了徐武,理由是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至于带到了什么地方,带走之后怎样处理,则要去问武汉警方,广州警方已经没有权力干涉了。

  媒体27日打了数十个电话,分别致电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武汉市公安局,以及公安局内部负责宣传的相关负责人,他们或者不接电话,或者表示不清楚此事,或者提出无法核实媒体的身份。

  徐武的父亲表示,他也不知道儿子被带到哪里去了,现在谁也不肯再告诉他儿子的下落了,他觉得是自己害了儿子,是自己来广州导致警察尾随而来。

律师观点

  精神病人不是在逃罪犯 警察无权采取强制措施 况且徐武并非精神病患者

  广东律师顾浩巍表示,徐武是精神病院的病人,并不是个犯罪嫌疑人,也不是一个在逃罪犯。公安机关是一个国家权力机关,它针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跨省抓捕,但针对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有权将徐武这个精神病人带回武汉的,只有医院和徐武的家属。

  他表示,医院发现住院的精神病人跑了,可以来人把他抓回去进行治疗,但警察没有这个权力,因为对方不是犯罪嫌疑人。即使医院发现病人丢了,委托警方帮忙将人带回也不行。因为公安机关行使的是公权力,医院行使的是私权力,即使是医院委托警方,警察也不能接受医院的委托前来抓人,最多只能协助医院把人带回去。

  如果警方要抓捕这个人,首先必须证明他不是精神病。先要对他进行精神鉴定,鉴定他不是精神病人,在有证据证明他不是精神病人、且他所从事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的情况下,警方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在没有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之前,徐武在法律意义上还是精神病人,警方就不能对他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医院可以抓他回去治疗,或者重新鉴定。医院抓他回去重新鉴定之后,有病则继续治疗,没病则应该放出来。

  如果在进行鉴定之后,有证据证明他从来就没有精神病,那么,就需要追究当时是谁把他“变成”精神病了,里面是否存在交易。搞清这些之后,警方才有权对他之前的行为进行追究,如果有涉嫌犯罪的才能进行追诉。

徐武 - 飞越疯人院
     
1、2011年4月19日,因医院装修,徐武从3楼的病房搬到1楼病房。当天凌晨2时,他溜到一个没人的房间,用被单将窗户的栅栏拧弯,撑开了足以通过身体的间隙,钻出去之后,接着溜出了医院的大门,期间没有任何人发觉,被关在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的徐武成功“越狱”,其实施了三个晚上的“越狱”计划终于完成了,对于43岁的徐武来说,在这里与精神病人生活的1571天,天天都好像在做噩梦。


  2、2011年4月27日下午1点30分左右,徐武刚刚在南方电视台接受了《拍案惊奇》栏目的采访,在南方台的大院内搭乘出租车时,徐武、徐父和徐武的朋友江一拍三人上车,当时有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突然打开他们的车门,将徐父和江一拍强行拉下出租车,徐武也被人拉住,但他死活不肯下车,并叫道:“为什么抓我?我犯了什么法?

  3、当时出租车开到南方台大院时被南方台的保安拦住,一名武汉口音的男子称自己是警察,要求放行,但仅仅向保安晃了一下证件的封面,并没有出示证件,车就开走了,面对突发情况,在场的《拍案惊奇》记者只能扣下其中一男子,并将其带到广州华乐街派出所报案。该男子自称姓周不是警察,但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随后相关途径确认其身份为武钢炼铁厂保卫科的人员。


  4、2011年4月28日,刚刚赶回武汉家中的徐桂斌证实,当日带队前往广州带走徐武的,正是曾多次遭到徐武举报的武钢炼铁厂保卫科长全林。而全林本人未作回应。武钢钢城公安分局值班人员在得知记者来以后更直接挂掉电话同时知情人士确认,确实是武汉警方的便衣带走徐武,理由是徐武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之后徐武生死不明。

引发争议

  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表示,如果是刑事案件涉及要跨省追捕的,一般情况下都会通过当地公安机关抓人,至少会跟当地公安机关打招呼。如果是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案件,则可以不通过当地公安机关,但也会跟上级公安部门备案。

  一个“精神病患者”从医院跑出来、身无分文,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是“涉及国家安全稳定”的大案要案,是否需要动用警力,劳师动众、急匆匆把人抓回去?

  法律界人士则表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动用警力,人失踪了,医院和家属到警方报警了,警方可以协助医院和家属把人找回来,但最多也只能是“协助”。

  实际上,这回武汉警方明显没有获得家属的请托,医院有没有请求他们协助也无从得知。

  再者,徐武是在南方台大院内、在准备来新快报的路上被劫走的,他在广州并没有做出任何违法行为、也不具有攻击性。一个处于众记者严密监控下的人,可以说是行踪完全透明的,根本不算“失踪”,在记者陪同下,也不可能再度“失踪”。

  情况并“不紧急”,为何不能亮出证件、说明来意?一见记者的镜头就躲,一见记者离开,就冲上去抓人?更离奇的是,现场有一男子曾对徐武的朋友江一拍说,“你们这回闯大祸了!”

本帖最后由 改正归邪 于 2011-5-1 22:57 编辑

徐武再度被关疯人院老父现场报案救儿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2011-05-01 09: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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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大门紧闭,徐父被拦,里面送完饭菜的阿姨也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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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父向钢城分局警察报案,表示怀疑儿子被非法关押,要求警方调查处理。


飞越“疯人院”●追踪

信访办一主任证实此事;湖北省公安厅已责成武汉公安局核查

飞越疯人院”者徐武为自己的“飞越行为”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他自从被武汉警方带回之后,3天以来一直不知所踪。昨日,记者证实,徐武确实被关押在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三楼。此外,湖北省公安厅官方首度就此事作出答复,武钢集团和武汉市公安局已在核查此事,很快会有结果。

省厅表示“没人会打他”

昨日下午1时56分,湖北省公安厅“平安荆楚”官方微博发文说:“感谢广大网友对徐武一事的关心,武钢和武汉市公安局正在核查,一有结果,很快会告知大家!

另外,湖北省公安厅负责媒体宣传的相关负责人告诉新快报记者,因为此事涉及武汉市公安局管辖的钢城分局,所以具体的调查由武汉市公安局进行,省厅方面已经明确要求市局认真核查。他还表示,媒体和广大网友的那些质疑,武汉警方届时会有所回复。另外,就广大媒体和网友最关心的“徐武被抓回来之后,有没有被打、被虐待”,该负责人表示,徐武的人身安全是没有问题的,没有人会打他。但徐武的行踪到底在哪里,他拒绝透露。


证实徐武被关在“疯人院”

而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信访办一名张姓主任则告知徐父,他儿子是被关在武钢第二职工医院里。记者昨日再度前往该医院,精神科里给病人送饭的阿姨也隔着铁窗告诉记者:“人在里面。”此外,记者从病房另一侧的楼梯上到三楼,里面一名3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也通过铁门的门缝告知:“徐武是被关在里面。

昨日下午,新华网湖北频道发文称:“徐武现在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不上访,就有望放人”

据悉,早在2011年1月,徐父徐母曾经前往湖北省公安厅上访,请求他们让钢城分局把人放了。当时,湖北省公安厅信访办一名姓冯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用徐父的话说:“他这个人很好的,很有正义感,他说让徐武写个保证书,我也写个保证,交给医院一份、钢城分局一份。写上‘第一,不到北京上访。第二,不说对社会有危害的话。’这样就可以想办法让分局和医院把他放出来。

后来,徐武写下了保证书,并在保证书上自行还加上了一条:“听领导的话。


徐父则拿着保证书再度去找钢城分局。徐父说:“分局的人开始还不相信有这么个事情,后来他们跟省厅核实之后,才知道省厅确实有人关注此事。但到最后,还是没有放人。


徐父对话信访办主任:“为什么还不放人” “现在情况变化了”


昨日上午,徐父致电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信访办一名张姓主任问:“我儿子都保证不上访了,为什么还是不能放人?”该主任答复:“你们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变化”,至于是什么变化,“你自己非常清楚”。徐父追问:“我儿子就是想跑去广州做个精神鉴定,这个算个什么变化啊?”张主任则拒绝回答。以下是二人的对话:

徐父:我儿子现在在哪里啊?

张:你说什么?

徐父:我儿子现在在哪里啊?

张:在医院里。

徐父:我昨天去看他,为什么不让看?

张:是不是医院在休息?还是怎么样,我不太清楚。

徐父:不是医院不让看,是分局不让看啊?是有警察在那里,不让我看。

张:那我不知道,这个事情我无法回答你。

徐父:我现在保证他再也不上访、也不闹事了,能不能把他放出来?

张:我现在无法回答你。

徐父:你以前不是说过,只要不上访可以放出来的嘛?

张:你们现在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你自己非常清楚。

徐父:他就是想去广州做个鉴定,这有啥变化?

张:好吧。

徐父:我还有一个事情想问问你,徐武现在是不是在挨打啊?

张:什么?

徐父:是不是在挨打?

张:啊???谁打他啊?

徐父:那为什么不让我看?

张:医院有医院的规定,我怎么回答你这个问题?

徐父:不是医院的人不让我看,是警察不让我看。

张: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你,我不清楚。

武钢老员工:他没病,就是喜欢上访

昨日,记者走访了徐武的邻居、街坊、原工作单位的同事,几乎所有被采访者均表示:“徐武没有精神病,就是人比较固执,好打抱不平,喜欢上访。

徐武的一些邻居告诉记者:“我们从来没跟他吵过架红过脸,他人很好的,对每个人都客客气气的。”“他省吃俭用,一般只穿工作服和普通的T恤,都没有花钱买过好衣服。”“七八年前,他都快30岁了,我们问他什么时候结婚,他总是说‘还早还早,我先把工作搞好’。


58岁的老陈是武钢炼铁厂的退休职工,提起徐武,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就是那个老喜欢去北京上访的吧。


徐武为什么上访呢?老陈和另一位炼铁厂职工说,徐武不只为自己的事上访,只要看不惯的事情都要去说。“譬如他看到处分一个人,他自己认为不公平,就喜欢说实话,喜欢单独往北京跑。”“不上访,还是把他放了吧。”老陈说,“你说他精神方面有毛病,我看他也没什么毛病,就想不开,不擅于和人交流,脑袋没开窍,太固执。


再访“疯人院

徐父现场报案“救救他


探儿再遇铁门,警察赶来称扰乱医院秩序


昨日中午,记者一行再次陪同徐父来到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当时,几个护工准备开启第一道铁门进入病房,但在看到记者与徐父之后,纷纷转身离开,门也不开了,任被关在里面的送菜阿姨大声喊叫都不开门,只能坐在楼梯处抱怨。20分钟后,一名护工从电梯里召唤她进电梯。5分钟后,记者看到送菜阿姨从大楼的后门下楼梯离开。

与此同时,一名红衣女子也从大门走出来,她自称是来探病人的,现在出不去,只好又上楼去了。这与医院告诉徐父的“只有周三才能探望”完全不符。

更离奇的是,几分钟后,4名身着警服的警察抵达医院,说:“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的,刚刚接报警,说有人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众记者一头雾水地说:“我们就陪着徐爸爸站在门口,望着楼上的窗户,怎么就扰乱秩序了?

徐父看到警察到来,赶紧向他们说:“我儿子被关押在里面,我见不到他了,你们救救他,他有没有被虐待啊?


警察说:“如果你的儿子被强行掳走,应该马上报案。


徐父则说:“现在就报案!


警察显然有些惊讶:“现在报警?那,我们还是要调查。第一,你说的徐武是不是在这里?第二,是不是非法关押?第三,是不是被虐待?


徐父则质疑:“你说你要调查,但是我说了这么多,你都没拿笔记,你过几天就忘记了,我不是白说了?


警察马上说:“该记的我当然会记。”随后,该名警员拿出本子记录了徐父的姓名和户籍等相关资料,但至于要调查多久,他没有给出答复。


公益律师希望代理此案

昨日,曾发布过《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的公益律师黄雪涛委托记者联系徐父,希望能代理此案。据悉,黄雪涛2006年因救援“被”精神病的客户邹宜均,开始关注到中国精神病非自愿收治现场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此后,通过公益诉讼与公共讨论,使精神卫生法律议题逐渐引起国内媒体的关注。

新快报特派武汉记者 余亚莲 文/图

飞越疯人院事件 真相依然在逃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1-05-01


徐武不是第一个“被精神病”的人。这样的事件不断出现的结果是,媒体开始呈现疲态。但职业新闻人面对来料时的那种特有的原始冲动,最终还是驱使我奔赴武汉。连续多日的调查之后,我发现,一切可见证据均指向徐武遭到携私报复的可能极大。从2004年开始,因为与单位领导发生矛盾,徐武就一直坚持对全霆等人的控告。而徐家提供的证据显示,那份最终导致徐武被“收治”的,由武汉精神病院作出的“司法鉴定”存在伪造嫌疑。按照这份“鉴定”显示的日期。徐武当时正被羁押。而多名知情者称,徐武曾在那间特制的病房里大喊“搞鉴定的医生连我的人都没见过,怎么作出的鉴定?

    在整个调查的过程中,武钢选择了沉默。我所希望采访的包括钢城公安分局、武钢炼铁厂等所有的涉事部门,全部采取了回避的方式来应对。那个挂断我电话的武钢分局值班人员甚至大叫“南方的记者怎么采访到北方来了?”然后,就是一阵辱骂。


    涉事机构的态度让我不得不小心翼翼。我的稿件需要面对公众和事实的检验,所幸的是,包括武钢第二职工医院在内的这些单位,仍有一些“看不下去”的人。他们给予了我宝贵的信息、证据支撑。这使得稿件得以尽可能完整地呈现真相。


    采访中,“大盖帽”将我们围堵。一番交涉后,徐武已经年过七旬的父母仍被拒之门外。我是学法律的,即便是在押犯人,也是有会见权的。作为“病人”家属,徐桂斌和龚莲芳是有权见到他们的儿子的。

    被殴打后的当天晚上,剧痛中完成了我介入此事件后的第二稿———《探秘武钢“疯人院”》。此间,从徐武父亲所在的武钢大型厂退休办书记张安平处传来消息——— 大型厂正试图通过高层回话,将徐武解救出来。但同时,他也含蓄地提出了条件“徐武出来后不能再去上访。这个权力机关很关注”。

    实际上,连徐武的父母都无法保证,儿子出来后,是否能停止上访。张说,这成为大型厂高层面临的最大问题。在谈判桌上,没有了这个砝码,徐武的命运仍未可知。


    就在昨晚,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和被指“跨省抓回徐武”的公安机关通过发布文字信息描述了“徐武曾在多年前,到北京试图搞爆炸,当初是应其家属要求才对徐作出的司法鉴定,并最终收押治疗”的过程。但根据徐武的家人和知情人士描述,所谓“到北京搞爆炸”,纯属当年赴京抓捕上访的徐武的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的结果。即便这一陈述并未得到证实,武汉当局也必须就以下问题给出答案:如果徐武当年涉嫌刑事犯罪,那么司法程序当初是否完全启动过?是否合法启动过?谁能证明?怎么证明?还有,此次徐武逃出精神病院,并赶到广州寻找媒体帮助,那些在电视台记者眼皮底下公然将徐武“掳走”的便衣男子,到底是什么身份,他们是依据哪一条法律,采取的这次“跨省”行动呢?如果徐武确系精神病患者,那么,在被关押收治了4年之后,他的病情有所好转了吗?如果不是,那他要被关押到什么时候?一年?十年?一辈子吗?

    真相仍然在逃。作为调查记者,我的职责,只能是“无限贴近”;并诚实记录和呈现新闻元素。尽管很多时候,这种贴近和记录的结果,仍不是“事实真相”的全部。但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很愿意以“究竟”的方式向它靠近。因为,那个仍被“收押治疗”、自由对他来说“遥遥无期”的徐武需要它,社会公众更需要它。


    纪许光(南都深度记者)

七八名不明身份人员南方台内掳走越狱者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2011-04-28 07: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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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在南方电视台大院内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强行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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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扣留的男子(右)自称姓周,但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只表示自己不是警察。


刚接受完《拍案惊奇》栏目采访,谁知竟发生这样一幕——七八名不明身份人员南方台内掳走"越狱者"

●武汉一消防员屡告单位被关进精神病医院4年多


成功“越狱”逃至广州欲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


2011年4月19日,武汉一名被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多的消防员在模仿一部电影“飞越疯人院”之后,在朋友的资助下逃到广州,并立刻到广州精神病院做检查,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但昨日下午1时30分左右,他在南方电视台大院内,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强行掳走。截至记者发稿时,广州市华乐街派出所方面表示,尚不能确认这群人的身份。

疯人院”里被关押4年多

徐武,43岁,武汉市青山区人,是武汉一家大型国企的保卫科消防员,几年前认为单位“同工不同酬”、“克扣工资”,从而与单位打了两三年官司。他称,最后单位愿意调解,并补齐报酬差额3万元,但被他拒绝,他非要打赢官司“争一口气”不可。

在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之后,徐武多次去武汉和北京的各大政府部门申诉。在2006年12月的一天,他找到了北京大学一个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当他走到校门的时候,被警察带走,送回武汉,后被送到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在里头一呆就是4年多。

徐武表示,在2007年3月29日,他曾经成功从“疯人院”逃出来。那时,他捡到了一个锯条,就用它把锁锯掉跑了出去。跑到北京后,又被押回。

他还说,自己在精神科里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怎样逃跑,每天都在观察门窗,寻找机会。而且天天锻炼身体,为逃跑做准备。

学习电影飞越“疯人院”

几个月前,徐武在医院无意中看到一部李连杰的影片,电影里李连杰用床单绞开窗户栅栏逃出生天,于是他连续用了三个晚上来模仿演练。

4月19日,“机会”终于来了。因为医院装修,徐武从3楼的病房搬到1楼病房。凌晨2时,他溜到一个没人的房间,用被单将窗户的栅栏拧弯,撑开了足以通过身体的间隙,“用被单的原因是怕发出声响。”钻出去之后,他接着溜出了医院的大门,而逃跑过程中,医院的医生、护士、病友都在睡梦之中。

这次出来后,徐武头发又长又乱、身上一套脏兮兮病号服、连裤头带都没有。他身上只有两三元钱,遂步行前往武汉南站,试图混上火车逃离武汉,但“由于那个是高铁站,管得比较严,没办法混上去”。

逃出“疯人院”的徐武又用身上仅有的钱坐了公交车去武汉火车站找朋友,他既兴奋又心有余悸地告诉自己的朋友,“赶紧借我一点钱,让我离开武汉,我要再进去那个地方就不能活着出来了”。

遇到好心朋友助其南下

可是,这个朋友刚好在外地出差,失望的徐武茫然地走在路上,天无绝人之路,他竟然意外地碰上了朋友的朋友,该人网名为“江一拍”。他把自己的情况一说后,江一拍义愤填膺,请他到大排档好好地吃了一顿,徐武一口气喝了三瓶啤酒,“4年多没有喝酒了,今天得好好喝一下”。

酒后的徐武找了个普通的宾馆,洗了个热水澡,试穿了刚买的一套新衣服,与江一拍聊天到半夜。“到那里面都是精神病,没有人能陪你聊天,我今天得好好和你聊聊”。

江一拍昨日告诉新快报记者,当时徐武表示“想南下打工”,要他帮忙南下广州。他还怕徐武是什么被通缉的犯人,上网查了他的相关资料,看看他有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核实他不违法之后,才肯帮助他。

当时,他还逼着徐武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去上访、不去北京”,这样,才肯出钱助他南下。

逃到广州

初步检查只有“抑郁症

做精神鉴定欲证明“无病”


21日,徐武抵达广州。次日,他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做神经心理测试等相关检查。接诊的一位林教授在病历上写下“自我评价稍低”、“抑郁情绪”。徐武说,他们只说我有“抑郁症”,没说我有精神病。但是,由于徐武做的是门诊检查,患者在门诊就诊的时间有限,医生是无法全面评估他的精神状况的。在南方电视台《拍案惊奇》栏目编导的建议下,他原本准备于今日前往相关权威机构做精神鉴定。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发生了。

南方台大院内竟被掳走

昨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徐武刚刚在南方台接受了《拍案惊奇》栏目的采访,在南方台的大院内搭乘出租车,准备前往新快报。出租车上有徐武、徐父和江一拍三人,然而,就在新快报记者与他们通电话的过程中,手机突然离奇中断。

后据南方台《拍案惊奇》栏目记者描述,就在当时,有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突然打开他们的车门,他们抢走了正用于跟新快报记者通话的那部手机,并将徐父和江一拍强行拉下出租车。正要拉徐武下来的时候,徐武死活不下车,并叫道:“为什么抓我?我犯了什么法?”那群人遂一左一右钻进出租车,将徐武夹在中间,并让出租车司机开车走。

现场目击者称,“他们一边上车还一边打电话,招呼同伙快走。”被强行拉下车的江一拍表示,“他们中有个人还指着我说了一句‘你们闯大祸’了,我们没做任何犯法的事情,我都不知道我们闯了什么大祸?”

南方台记者报案扣下一人,派出所回应称——

掳人者身份未确认不查清楚不会放人


据南方台记者描述,出租车开到南方台大院时被保安拦住,那群人中,一名武汉口音的男子声称自己是警察,要求南方台保安放行,但他仅仅向保安晃了一下证件的封面,并没有出示证件,车就开走了。

由于这群人没有穿制服、没有出示证件,身份成谜,《拍案惊奇》的记者只能扣下其中一人,并将该男子带到广州华乐街派出所报案。据悉,该男子自称姓周,不是警察,但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

截至昨日下午6时,华乐街派出所方面表示,还不能确认该名周姓男子的身份,也不能确认这群人的身份,不能确认他们是不是武汉警员。但他们也表示,会查清该男子身份,不会随意放人。

焦点

徐武到底是不是精神病?


徐武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各方说法不一,但当他正准备在广州做精神鉴定的时候,却被人掳走了。

2008年11月,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办公室出具了一份鉴定书,上面写着:“徐武以工资被克扣、福利未发放到位为由,4年来不间断告状起诉,把武钢、市公安局、市劳动局及武汉市人民政府全部告上法庭,2006年,在北京期间还扬言进行自杀性爆炸活动。

“2006年12月29日,经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其结论为‘偏执精神病’。由于需要长期监护治疗而被送入武钢二医院精神科住院监护,目前虽然进行两年药物治疗,但症状仍未缓解,自知力未恢复。


但徐武和其父亲均认为,徐武没有精神病。徐父说,“他就是比较倔,我让他不要去告领导,告不赢的,他非要去,结果别人就说他精神病了吧。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 黎湛均


昨天 23:21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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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来广州后立即就去市精神病医院做鉴定,想证明自己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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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父拿着报警回执一脸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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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武讲述"飞越疯人院"始末--"为了有力气逃跑多吃饭天天锻炼"

2011年4月19日凌晨,被关在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的徐武成功“越狱”,其实施了三个晚上的“越狱”计划终于完成了。对于43岁的徐武来说,在这里与精神病人生活的1571天,天天都好像在做噩梦。

抵达广州的徐武告诉记者,他在里面每天都被喂药,喂得昏昏欲睡,还曾被吊起来电击,他每天都想着逃跑,一直在寻找机会,而且为了逃跑,他每天都锻炼身体、多吃饭,“这样才有力气跑”,为此,他在住院期间,体重胖了10多公斤……然而,他没来得及说更多的话,没来得及去广州的权威部门做精神鉴定,甚至还在与新快报记者通电话的过程中,手机就被夺了……在昨日1时30分左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南方台大院内,徐武被七八名身份成谜的男子强行掳走了。

在精神科里胖了11公斤”

记者:你是怎么被关进精神科的?

徐武:2003年的时候,我因工资的问题跟单位打官司,一开始说是调解结案,赔钱给我。但是这个官司我一定能赢,我就坚持要法院判决。结果法院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工资也没补偿给我。我蛮生气的,就去北京反映情况,我们在同一个岗位上,结果我的工资比别人低,我不服。2006年12月份,我在北京被警察带走了,后来送到了青山区看守所。武汉市公安局某分局的人就跟我说,只要我承认我有精神病,就放我回家。我就很生气,我没有病也没有犯法,我要回家。后来,我就被送到了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在里头一待就是4年多。

记者:你在里面遭遇了什么?

徐武:他们每天都给我吃药。吃了那些药整天都昏昏欲睡,头晕眼花、腿发软,我还曾被吊起来进行电击,最难受的就是电击,我觉得很疼。我们两个人一间房,伙食比看守所的伙食还差。在里面只能看电视,连报纸都没得看。从进去那天我就想着要逃跑,一直没找到机会,我每天都会观察门窗,看有没有机会跑出去。后来,我看了一部电影,里面就是用床单逃跑的,我受到了启发。从那以后,我天天锻炼身体、多吃饭,这样才有力气跑。我以前很瘦,在精神科里的时候,我长胖了不少,从56公斤到67公斤,主要就是因为我天天锻炼,为逃跑做准备。

在里面药吃多了记忆力下降

记者:当天你是怎么跑掉的?徐武:4月18日深夜,当时医院的人都睡着了,我就学电影里面的,把床单拧成麻花状,搞在窗户的栅栏上使劲拧,手都拧麻了。当时也没有钟表,我也不知道到底拧了多长时间,我觉得我都要绝望了,觉得我肯定出不去了。我都准备把工具收起来的时候,发现窗户弯了。可能是上天要让我逃出去。

记者:你的这些行为没惊动室友吗?

徐武:当时病房在装修,我是在半夜找的一间没人住的地方搞的。我逃出去之后,还穿着医院的衣服,身上也只有几块钱。幸好窗户是在一楼,如果是在三楼我也出不来了。出来之后,我顺着小路往医院大门走,当时值班的人都睡着了,没人看见我,我就跑出去了。

记者:后来你是怎么来广州的?徐武:我听说不远的地方有个火车站,就一路走过去,也不知道到底走了几个小时,到了火车站,我想混上火车。但由于高铁管得比较严,我上不去。只好用身上唯一的几块钱坐公交去汉口找朋友,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来了广州。

记者:你几号抵达广州的?

徐武:大概是21号吧,我记不清了,我在里面药吃多了,记不清楚了,记忆力下降。

有医生私下说我其实没病

记者:当时你被送到精神科的时候,没告诉医生你没病吗?

徐武:我当时告诉医生我没病,要他们放我出去。他们却说,来这里的每个人都说自己没病,还要我好好治病,治好了就放我出去。后来曾有个医生私底下告诉病人,说我其实没病,但他们都不敢公开说。

记者:这4年多允许家属探视吗?

徐武:我父母可以,但是别的亲戚朋友都不行,我亲弟弟曾经来医院看我,但是医院连门都不让进。

我不后悔跟他们打官司”

记者:当时,你有没有做精神鉴定?

徐武:我当时要求他们给我做精神鉴定,证明我自己没病,但是我父母没同意做精神鉴定,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还很生气。我父母每个月都来看我一次,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跟我说,“要我好好治病,治好了就回去”,我简直不想理他们,很生气。后来,我才知道,我父母也是被人骗了。他们跟我父亲说,只要说我是精神病,关我三五个月就放出来,还保留我的职务和工资,如果不承认是精神病,单位就要开除我。我后来想想,我也能理解父母,但还是很生气,生气他们不告诉我。这两年,我父亲再来看我的时候就跟我说,那些人说话不算数,关了这么久都不放我出去,他们现在也没办法了。

记者:你现在后悔四处告状打官司吗?

徐武:我不后悔跟他们打官司,这是我的权利。他们把我这样送进精神科是违法的,我就想找媒体曝光他们。我想过,如果我跑不出来,就会死在精神病院了,我想跑出来,所以只有靠自己的能力。

徐武父亲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

儿子反应迟钝没以前灵敏了

昨日,徐武的父亲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几年来,他一直在想办法让儿子出来。他去找了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但是分局方面表示,只要医院说他病好了就可以放人出来。他又去找医院,医院却说,人是分局送过来的,他们只管治病,只有公安局说可以放人才放人。徐父只好两边跑,奔波了几年,最后也没把儿子捞出来。

徐父告诉新快报记者,当年徐武被抓之后,公安局的人和厂里的人一起找过他,他们说,“徐武犯了法,要开除,不想开除的话,可以说他是精神病,厂里面出钱给他治疗,治疗3到6个月就可以放出来了。如果他被开除了,就没工作了,多可怜啊,所以我们就同意说他是精神病了。

徐父表示,自己心里其实清楚儿子没病,“他就是比较犟,认死理,都叫他不要打官司了,他非要打。他怎么可能告赢当官的呢?他非要钻牛角尖!


被关了一年后,徐父曾经多次去找武汉当地警方,表示“关几个月就可以了,不能一直关着啊”。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是公安部门的局长接待日,每次都会去,“就像是烧香拜佛一样,是常客。


后来,有人告诉徐父,“你儿子跑了”。他就说:“跑了好啊。跑了是对的,如果他真有病才不会跑呢。谁叫你们一直关着他不放啊?


徐父还说,这几年儿子的唯一变化就是“变傻了”,“没有以前那么灵敏,反应迟钝了。”

记者手记

来去匆匆的老父


72岁的徐父千里迢迢来到广州,本想指望广州的媒体能报道徐武的事情后,以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让徐武远离精神病医院,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是梦想仅仅在到达广州后的3个小时即破灭。

昨日下午6时,徐父从广州华乐派出所出来后,拿着一张报警回执,再次来到广州火车站。“徐武被带走了,我在这里还有什么用呢?”此时离他踏上广州的这块土地不到8个小时!

晚上10时许,记者拨打徐父的电话,其已在开往武汉的火车上,得知他买到的是站票后,记者很无奈。

(南方台《拍案惊奇》栏目对本文亦有贡献)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余亚莲 ■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 黎湛均

转自金羊网上一网友的回帖

新华社记者周梦榕这个只会说谎话的狗腿子

写这个贴子之前,首先向网友解释“虾子”一词。

在新闻媒体中,记者分为战线记者,有的记者专门跑教科文卫,有的记者专门跑公安战线,跑战线的记者和长期采访的单位关系如铁杆,甚至有的跑战线的女记者和常期采访的宣传部门小干事结了婚。

有些部门为了歌颂本单位的好人好事,首先想到的是本单位的战线记者,当然让记者来歌颂本单位,不能白来,吃喝是少不了的,红包是必须给的。

红包,在武汉媒体圈中称为“虾子”。今天你撮了几多“虾子”?这是有些人开玩笑,打招呼。意思就是:你今天收了几多红包?

言归正传,我们再来看看今天新华社记者周梦榕写的一篇报道:

武汉“被精神病”主角徐武回汉住院继续治疗。

我现在一层一层来剥开周梦榕的皮,再来揭露周梦榕到底是不是武汉警方的枪手?

周梦榕的文章摘录如下:

徐武4月19日在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治疗期间脱离监护外出,厂方及医院在警方配合下,于4月27日在广州将其接回,现正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经广州警方的配合,于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将徐武找到带回武汉,继续住院治疗”。
 

看到这里先问候一下周梦榕家的女性长辈,虽然令我相当恶心,但我也忍了!

南方电视台播放的电视不知周梦榕看了没有?事发现场监控显示,七八名未出示任何证件的人围着一辆出租车后,将前排江一拍拉下车,将后排与徐武同坐一起的徐父拉下车,然后一左一右从后排上车,前排也上一人后,让出租车强行开走,这就是你在文章中称的所谓“接回”?

《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是这样的: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一个正在南方电视台接受采访,并且有父亲和朋友陪同的人,即使他有精神病,他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吗?有劳你武汉的警察从天而降,在不征得其父亲的同意下,强制带走吗?你在这里引用《人民警察法》是不是对人民警察的侮辱?

《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就算徐武是一个精神疾病患走,有他的父亲在身边,有一群电视台记者关注着,需要你武汉警察千里迢迢来一大帮人强行带走吗?

把你的皮剥开了,我再来揭揭周梦榕是不是武汉警方的御用枪手!

百度一下“周梦榕 武汉警方”,答案一清二楚!

早在2004年8月10日,周梦榕就与武汉市公安局宣传科的夏某合写一篇文章“武汉警方查处两起网络发布震灾虚假信息案”,在2004年至今,百度上搜到“武汉警方揭开增高药惊天骗局”,“武汉警方捣毁一色情网站”,“武汉警方侦破“鸡蛋提酶”科技诈骗案”,“武汉大学发生一起持枪劫持人质事件”, “武汉一夜总会唱歌提供全裸陪侍服务被查处”,“武汉警方破获一起招生诈骗案并追回全部诈骗款”,“ 武汉一售楼部搜出51枚假公章 助购房者骗贷卖楼”,“ 武汉34万元抢劫案34小时告破 犯罪嫌疑人落网”等等这些都是周梦榕为武汉警方唱赞歌的文章。

一个与武汉警方合作了这么多年的记者,这次写出一篇《武汉“被精神病”主角徐武回汉住院继续治疗》的文章也就不足为奇了。只是这次周梦榕居然大胆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全国网友唱反调,侮辱读者与网友的智商。广大读者与网友关注的焦点,你只字不提,你周梦榕完全引用武汉警方的文稿,你是真没长脑子,还是智商问题,你是故装聋作哑,还是“虾 子”把你砸昏了?

记者周梦榕及部分网友对周梦榕报道的回复

10 小时前 上传

『天涯杂谈』 抓捕徐武的武汉警方患歇斯底里精神病

 

    今天国内各大网站都报道了一条消息《男子逃出精神病院欲证明无病遭警方跨省抓捕》、《武汉徐武逃出精神病院 南方电视台院内被强行掳走》。2011年4月19日,武汉一名被精神科监护治疗4年多的消防员在模仿一部电影“飞越疯人院”之后,在朋友的资助下逃到广州,并立刻到广州精神病院做检查,试图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但昨日下午1时30分左右,被精神病越狱的徐武在南方电视台大院内,被七八名不明身份的人员强行掳走。
我把这个新闻读了多遍,发现被抓捕的徐武聪明得很,不是精神病人,而抓捕他的武汉警察局才真正是精神病患者,而且是集体患病,严重到歇斯底里。
我是这样分析的:

徐武不但正常而且聪明
徐武,43岁,武汉市青山区人,是武汉一家大型国企的保卫科消防员,几年前认为单位“同工不同酬”、“克扣工资”,从而与单位打了两三年官司。最后单位愿意调解,并补齐报酬差额3万元,但被被精神病越狱的徐武拒绝,被精神病越狱的徐武非要打赢官司“争一口气”不可。在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之后,徐武多次去武汉和北京的各大政府部门申诉。在2006年12月的一天,徐武找到了北京大学一个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当徐武走到校门的时候,被警察带走,送回武汉,后被送到武钢第二职工医院精神科,在里头一呆就是4年多。
2007年3月29日,徐武曾经成功从“疯人院”逃出来。那时,徐武捡到了一个锯条,就用它把锁锯掉跑了出去。跑到北京后,又被押回。但是徐武自己在精神科里无时无刻都在想着怎样逃跑,每天都在观察门窗,寻找机会。而且天天锻炼身体,为逃跑做准备。几个月前,徐武在医院无意中看到一部李连杰的影片,电影里李连杰用床单绞开窗户栅栏逃出生天,于是徐武连续用了三个晚上来模仿演练。4月19日,“机会”终于来了。因为医院装修,徐武从3楼的病房搬到1楼病房。凌晨2时,徐武溜到一个没人的房间,用被单将窗户的栅栏拧弯,撑开了足以通过身体的间隙,“用被单的原因是怕发出声响。”钻出去之后,徐武接着溜出了医院的大门,而逃跑过程中,医院的医生、护士、病友都在睡梦之中。
这次出来后,被精神病越狱的徐武头发又长又乱、身上一套脏兮兮病号服、连裤头带都没有。徐武身上只有两三元钱,遂步行前往武汉南站,试图混上火车逃离武汉,但“由于那个是高铁站,管得比较严,没办法混上去”。逃出“疯人院”的徐武又用身上仅有的钱坐了公交车去武汉火车站找朋友,徐武既兴奋又心有余悸地告诉自己的朋友,“赶紧借我一点钱,让我离开武汉,我要再进去那个地方就不能活着出来”。
可是,这个朋友刚好在外地出差,失望的徐武茫然地走在路上,天无绝人之路,徐武竟然意外地碰上了朋友的朋友,该人网名为“江一拍”。徐武把自己的情况一说后,江一拍义愤填膺,请徐武到大排档好好地吃了一顿,徐武一口气喝了三瓶啤酒,“4年多没有喝酒了,今天得好好喝一下”。 酒后的徐武找了个普通的宾馆,洗了个热水澡,试穿了刚买的一套新衣服,与江一拍聊天到半夜。“到那里面都是精神病,没有人能陪你聊天,我今天得好好和你聊聊”。
   徐武表示“想南下打工”,江一拍找广州记者帮忙,记者逼徐武写下保证书,“保证不做违法的事情、不去上访、不去北京”,这样,才肯出钱助徐武南下。而徐武逃到广州还想获得媒体的人身帮助,把自己的情况向媒体作了披露。特别是他一直非常警惕,一再跟记者说,警察可能正跟踪他,可能就在门等着,出去就被抓走。可是这些听起来神经兮兮的话,就被他说准了。就在从电视台出去接他的父亲的时候,就被围上来的一堆警察强行掳走啦!
   另外,徐武抵达广州的次日,就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做神经心理测试等相关检查,以证明自己没病。接诊的林教授在病历上写下“自我评价稍低”、“抑郁情绪”。在南方电视台《拍案惊奇》栏目编导的建议下,被徐武原本准备于马上往相关权威机构进一步做精神鉴定。
   从这些事实,怎么也看不出徐武有精神病,他不但很正常,而且很聪明。
  
   警察集体患了歇斯底里精神病
  
   徐武在电视台门外,在记者的拍摄镜头下被一群人强行掳走了。正常人一定认为是徐武遇到了黑社会,被黑社会绑架了。
   但事实却完全出于全国人民的意料之外,进行这次跨省抓捕的是武汉警察。
   记者们当场没有拦下徐武,但捉住了一个姓周的的抓捕人,把他送到派出所。这个人在派出所不透露说自己的身份。但第二天记者到派出所的时候,派出所证实,这个人被武汉警方连夜接走了,警方出示的手续证据齐全,他们不得不放人。
   这就证明,捉捕徐武的是武汉警方。如此兴师动众违背司法的从媒体保护下抓捕一个“精神病人”,证明武汉警方才是患歇斯底里精神病患者。
   一,一个精神病人值得这么兴师动众的大规模跨省追捕吗?在今年的两会预算中,维稳的预算资金比国防预算还高,大家就有质疑,现在看这确实是乱花纳税人的钱,做了一些不应该做的事。警察真的没事可做,动一个精神病人大动干戈。
   二,即使徐武是一个真正的精神病人,也不是警察抓捕的对象。广东律师顾浩巍表示,徐武是精神病院的病人,并不是个犯罪嫌疑人,也不是一个在逃罪犯。公安机关是一个国家权力机关,它针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跨省抓捕,但针对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采取强制措施的。有权将徐武这个精神病人带回武汉的,只有医院和徐武的家属。
   三、广州警方内部人士证实,武汉警方接人时,出示了抓捕徐武的理由是:“涉嫌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如果是这样,就证明武汉警方也承认徐武不是精神病患者,但是你们为什么要以精神病为理由把他关起来呢?这不是恐怖行为。即使是徐武与武汉政府等打官司,也是公民的正常权利。“危害社会安全与稳定”反而证明是武汉警方。
   四,徐武是在媒体的院内在记者的保护下被强行掳走的。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们也太不把党和政府、把社会主义当回事了吧。黑社会也不会这么做的。
   五、徐武被掳走了,不知所踪。“跨省”警方不直面媒体有点古怪——新快报记者打了数十个电话,分别致电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武汉市公安局,以及公安局内部负责宣传的相关负责人,他们或者不接电话,或者表示不清楚此事,或者提出无法核实记者的身份。这就有点“怪了”。你们不就是“跨省”了一个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精神病人”么,又有什么不能面对媒体面对公众的。难道一个“精神病人”也值得人民警察这么兴师动众,这么神秘兮兮的么。
   六,这许多不可理解,已经引起人们一个疑问:徐武知道的太多了!实际上徐武不过是一个消防员,也就是搞点上访官司什么的,他能知道什么惊人的秘密,让武汉警方如此兴师动众?
   你们说,武汉警方不是太不正常,不是集体患了歇斯底里精神病?
   当然,我们也不希望猜下去,相信武汉警方会给公众一个解释和交待。
  

 

 

网友追问武汉警方六嫌疑 律师无偿代理徐武案件

  • 来源:中新网  
  • 2011-05-02 08:05

  飞越"疯人院"●追踪

  “电视台内”为何变成“马路上”?“强行掳走”为何变成“带回”?事前曾知会广州警方?“住院治疗”父母为何不能探视?

  “在南方台内抓的人”为何变成“在马路上抓人”?“带回治疗”需要抢走手机,将其父亲强行拉下车?警方执行公务为何不敢亮明身份?带回病人是否需要出动6名警察劳师动众?广州警方事前真的知情、有配合吗?既然是“住院治疗”父母为何不能探视?由于诸多疑点无法自圆其说,对于徐武“飞越疯人院”一案,武汉警方“迟来的回应”遭遇了该案所有知情人士以及网友的“狂轰滥炸”。

  昨日,新快报记者根据武汉警方的回应,逐个采访了当事人、当时的现场目击者以及该案的代理律师,此案尚有六大疑点警方无法回避。

  疑问1 马路上带回徐武?

  南方台:是在我们大院里抓人!

  被广大网友认定为“武汉警方官方回应”稿件来源于新华网湖北频道,同时,湖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发消息,“请关心徐武案的网友去看该稿”,承认了该稿的“官方身份”。

  该文称,“2011年4月19日,徐武脱离医院监护外出。武钢炼铁厂及武钢二医院当日向警方报警,请求公安机关派员协助查找。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经广州警方的配合,于27日在广州市越秀区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将徐武找到并带回武汉,继续住院治疗。”

  当日,新快报记者也曾赶往事发现场,所谓的“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实际上就是在南方电视台的大院内。

  南方台记者气愤地说:“就在我们大院内抓的人,看见我们扛着摄像机来了,他们就跑。武汉警方为何刻意回避是在电视台大院内,还搞个通景食府门外马路上的地址?”

  疑问2 带回治疗还是“强行掳人”?

  目击者:手机被抢人被拖出来

  武汉警方的回应称,是将逃跑的徐武“带回治疗”。

  当时和徐武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的江一拍则这样描述当时的现场:“当时,我还在跟新快报记者通电话,他们冲过来,把我的手机抢走了,把我强行拖出来。”而他被抢走的手机,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尚未归还。

  新快报记者手上的事发现场监控录像也显示,七八名未出示任何证件的人围着一辆出租车后,将前排江一拍拉下车,将后排与徐武同坐一起的徐父也强行拖下车,徐父不肯下车,还与他们发生了推搡和争执。然后,一左一右从后排上车,让出租车开走。

  网友质疑,既然是“带回治疗”,需要抢走旁边另外一个普通公民的手机,并将徐父强行拉下车吗?

  疑问3 协助厂方和医院?

  真相:7人中6名是警察

  武汉警方的回应称,接到报警后,“派员协助厂方和医院”将人带回。

  然而,昨日,广州警方内部人士向新快报记者透露,27日,前往广州劫人的7名神秘男子中,有6名武汉警察,1名保卫科人员。也就是说,警方占了绝大多数,并非通稿中所说的厂方和医院的代表。

  广东律师王云松提出疑问,抓捕一个精神病人,是否需要劳师动众出动6名警察?而谁又有权利出动这么庞大的警力去“协助厂方和医院”去抓一个并不危害社会的人?医院和厂方行驶的是私权力,警方行驶的是公权力,在这个过程中,谁授权给它滥用公权力?

  另据事发现场多位目击者透露,抓人的全过程,他们没有任何一个人穿制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出示证件,看见电视台记者一来,撒腿就跑。律师质疑,既然是执行公务,为何不能亮明证件,又为何要逃跑?

  疑问4 经广州警方配合?

  广州警方:第二天才查清身份

  武汉警方称,在电视台内的抓捕行为是“经广州警方的配合”的。

  但在事发当日,紧急赶往现场的电视台记者曾经扣留了其中一名掳人者,因其不肯透露身份,记者曾怀疑他们是涉嫌绑架的不法分子,并将其扭送至广州市公安局华乐街派出所。

  当时,派出所方面曾明确向新快报记者表示,不能确定这帮人是不是武汉警方,还没核查到他们的身份。从下午2时到当晚10时,派出所方面都一直称,“还在核查被扣者身份”。

  直至第二天,派出所方面才告知新快报记者,来人确实是武汉警方,被记者扣留下来的那位则是武钢炼铁厂保卫科科长全霆。全霆为徐武所在单位的领导,也是徐父口中“与徐武有仇,整徐武的人”。

  网友质疑:既然武汉警方表示,抓徐武是“经广州警方配合”的,为什么事发当日广州警方迟迟不能核实来人的身份,而在当日深夜11时12分,由武汉警方专门为此发函确认了全霆的真实身份之后才放人?广州警方事前是真的知情,还是在事发之后“被配合”了?

  疑问5 依据《人民警察法》抓人?

  律师:警方无法律依据

  武汉警方回应称,武汉市公安局钢城分局依据《人民警察法》第14条和公安部《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第二款规定,前往广州将人带回。

  《人民警察法》第14条是这样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则是:“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该案代理律师黄雪涛表示,“《人民警察法》第14条不能成为警方带走徐武的依据,徐武来广州的目的是进行精神鉴定,以此来重新获取他被剥夺的公民权利,他没有任何危害公共安全或其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不符合该法律条款,不需要警方采取约束措施。”

  她还表示,《110接处警规则》第29条就更加不适用徐武了,因为他有记者和家属的陪同,不属于“走失”,更不需要公安机关帮助查找。因此,警方前往广州抓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更有激愤的网友提出,“一个正在接受采访,并且有父亲和朋友陪同的人,他能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吗?有劳武汉警察从天而降,在不征得其父亲的同意下,强制带走?在这里引用《人民警察法》不妥当。”

  疑问6 徐武回武汉住院治疗?

  家属却失去了探视权

  武汉警方还称,是接徐武回来继续治疗。

  “既然是住院治疗,我为什么不能去看我儿子?我天天去、夜里也去,他们为什么都不让我看?大门都不让我进?”徐父前晚看到警方的官方回应之后,气得坐立不安、喘着粗气,“他们撒谎,他们冤枉抹黑我儿子。”徐武从广州被带回已经有5日了,其家属几乎天天在医院楼下仰望着,却一直不能进去探视儿子。医院方甚至两度报警,称在楼下等待看儿子的徐父扰乱了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该案代理律师黄雪涛表示,医院只对徐武进行治疗,而不是监护人,所以不能限制其亲属探视病人的权利,而父母探视子女是受法律保护的,也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医院所谓的“只能周三探望”的说法不成立。医院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直接违反了《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如果要限制病人家属的探视权,必须要经过家人的同意。对于医院侵犯探视权的行为,黄雪涛表示考虑起诉。

  曾发布过《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的着名律师黄雪涛主动找到记者,表示愿意无偿代理徐武的“被精神病案”。昨日下午,双方达成委托协议,并通过新快报记者转交授权委托书。

  对于此案,黄雪涛认为,警方所称的徐武2006年涉嫌爆炸未经质证不能成立,不属于司法事实。她还指出,中国的精神病收治立法,立法本意出了偏差,“怎么方便收治病人就怎么立法,只保障医生的权利,不保障病人的权利,精神病人甚至不如一个囚犯。囚犯有出来的一日,精神病人在病好之后,也可能被关一辈子”。

  通过新快报达成委托;律师称精神病收治立法出了问题

  涉嫌爆炸未经质证不能成立

  警方曾向媒体表示:“2006年12月2日,徐武扬言‘搞炸药,到北京天安门炸’。12月16日,徐武在北京被当地警方现场查获,北京警方从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及制爆原材料等危险物品,移交武汉警方处理。武汉警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以涉嫌爆炸罪对其刑事拘留。后因诊断其为偏执型精神病,建议长期监护治疗。”

  由此可见,警方介入此案并第一次拘留徐武的依据是曾在其身上搜出“炸药配方”、“电工刀”和“制爆原材料”。

  徐武自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提出,所谓的“炸药配方”只是一张小纸条。

  另外,还曾有警方表示,从徐武身上搜出了“白色粉末”,并认为这是“制爆原材料”。

  代理律师黄雪涛介入此案之后,认为警方的这种说法存在明显漏洞。那张关键的小纸条到底是不是炸药配方,那些白色粉末到底是不是制爆原材料,都没有经过质证,没有人能肯定那是什么。

  由于该案根本没有经过批捕程序、检控程序和法院的审理程序,所以检察院、法院的救济渠道全都被堵死了,这些所谓的“证据”没有通过检方的核实,没有通过法庭的质证,所以在法律上不具有法律效力。在这个案件中,只有警方的一面之词,警方的这些说法只是单方面的说法,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事实。

  一旦“精神病”就失去诉权

  对于“涉嫌爆炸”这样一种严重的指控,当事人徐武从来没有机会去澄清和说明,也没有机会去请别人替他澄清和说明。“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找到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警方一家掌握话语权,当然是他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了。”

  徐武一旦成了“精神病”,就失去了诉权。

  她指出,这个案子没有像普通刑事案件一样,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没有检方的批捕、没有法庭的质证、没有任何程序去验证警方的这些指控,这不是一个司法上的事实。

  她还表示,徐武被贴上了一个“精神病”的标签,他即使走出来说什么,也会被人质疑“一个精神病人的话是否可信”。他不仅被剥夺了诉权,甚至连普通人的话语权也被剥夺了。

  徐武没有出来的救济途径

  黄雪涛假设:事实上,当时徐武如果不去做精神鉴定,走正规的司法程序,都不一定能被认定为有罪,即使被认定有罪,判刑也会有一个期限,会有释放出来的一天。他至少还有一定的诉权,但现在,他什么权利都没有了,他就有可能终身被关进精神病院里。”

  作为徐武,他被关进精神病院之后,根本没有可以出来的救济途径。他试图跑到北京、试图跑到广州,他去医院鉴定,他跟媒体说话,可以看出来,他并不是想远走高飞,并不是想危害社会,他只是想分辨对错,寻找一个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的机会,找回本该属于他、但却在“被精神病”过程中丧失了的公民权利,找回一个人的权利。

  如果当年,他能进入正常司法程序,他就不用用这种方式跑出来。

  家属答应做精神鉴定是错误

  黄雪涛甚至认为,“一个人被关到精神病院里,绝对比他被判刑要失去的多得多,他的境遇只会比囚犯差,不会比囚犯好,因为他不仅没有人身自由,还有没有头脑的自由。”所以,当年他的父母答应做精神病鉴定,绝对是一个决策性的错误。

  她指出,在面对警方指控的时候,接受审判其实是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接受审判并不可怕,有了审判过程才会有辩护过程,“我走到法庭上,让法官听到我说话,本身就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场灾难。把进入司法程序当作一场灾难,是老百姓的一个误区。”

  在这个案件中,很明显有人利用了两位老人不懂法律这一点,欺骗了他们,导致他们做出错误决定。

她还表示,武汉警方去广州对徐武采取强制措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警方所说的两条法律依据也不成立,因为徐武当时对社会没有危害,也不是走失,不符合那两条法律条文中所述情况。

人身自由掌握在送治人手上

  律师表示,就算医院发现人没病,也要送治人同意才能放出来

  作为一个对精神病收治非常了解的律师,黄雪涛指出,精神病收治立法出了问题,怎么方便收病人就怎么立法,不保障病人权利。且实际操作中,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往往掌握在送治人的手上,就算是医院发现那个人没病,也是需要送治人同意之后,才能把人放出去。医院普遍遵循的原则是“谁送的,谁接出去”。在这个案件中,警方送徐武进来的,就必须警方同意,才能把徐武放出去,即使他的家属想把徐武接出去都不行。

  收治立法出了问题

  2008年,黄雪涛曾发起成立关注滥用精神病医学的志愿者团体“精神病与社会观察”。2010年,黄雪涛与北京益仁平中心陆军、郭彬共同启动国内首个民间精神卫生法律项目机构化运作,同年10月,发布《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在主流媒体、社会公众以及精神病医疗界引起热烈回响。

  她认为,现行的精神病收治立法,只保障医生权利不保障病人权利。我国精神病方面的立法是服务于“怎样方便把人抓进去”,而不是服务于“怎样保障精神病人的权利”。

  这样一个错误的立法思维,很容易把一个疑似精神病人送进医院,但却很不容易把一个人救出来。

  她指出,在她所接触的精神病案例中,几乎所有的“疑似精神病人”被送进医院之后,均被认定为“精神病人”,没有一个人被认定为不是精神病,而被医院拒之门外的。

  谁送的只能谁接出去

  更为离谱的是,就算是医院发现那个人没病,也是需要送治人同意之后,才能把人放出去。医院普遍遵循的原则是“谁送的,谁接出去”。在这个案件中,医院就认为,警方送徐武进来的,就必须警方同意之后,才能把徐武放出去,即使他的家属想把徐武接出去都不行。“假设医生认为你没病,但送治人不同意把你接出去,你就永远出不去”。

  黄雪涛也提出,“谁送的谁接”这条规定毫无道理,也没有法律依据,但在整个精神病收治的实际操作中,几乎所有的精神病院都是这样操作的。

  因为在医院的逻辑中,谁送来的、谁出钱给人治病,他就是监护人,就拥有了对病人的监护权“这个逻辑非常可怕,无限扩大了送治人的权利。根据这个逻辑,假设一个公民认为另一个公民有精神病,将他送进了精神病院,并愿意出钱给他治疗,那么,只要这个送治人不同意,这个被送到精神病院的人将永远不能出来,即使家属想救他都不可能。”

  原因

  商业化运作导致医生成了法官

  黄雪涛认为,造成以上这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是:精神病的非自愿治疗商业化,正是由于精神病院的产业化运作,有利益可追,就会有那么多不该被收治的人被收治,而且由于立法缺位,用医学标准替代法律标准,使得公民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利掌控在医生的手上,医生成了法官,可以剥夺个人人身自由。《精神卫生法》我们呼吁了很久,为什么搁置了整整26年还出不来呢?

  黄雪涛认为,中国医疗界现在所习惯使用的行规,离现在的法律观念距离太遥远,比起先进法律体系,这种操作模式太落后了。

  黄雪涛说,她在纽约参观时发现,在当地的精神病医院里都会设一个小型法庭,由一名法官每周到医院的法庭主持聆讯,把上周收到的所有病人轮流带到法庭,有法律援助派出的律师代表病人,医院派出律师做代表,一位精神科医生作为证人,分别向法官陈述自己的专业意见。

半个小时左右,由法庭当庭裁定。如果医院认为病人无需住院,就根本无需开庭,直接放人。

社论:关注精神病人徐武 就是关心公民权利

社论:关注“精神病人”徐武 就是关心公民权利  南方网

连日来,一则现实版的《飞越“疯人院”》在武汉与广州这两个城市间逼真上演。因与所在单位武汉钢铁集团的诉讼纠纷而被关精神病院四年之久,武汉市民徐武日前成功“越狱”,并来到广州寻求专业检测欲证明自己没病。4月27日下午,徐武在南方电视台大院附近遭遇不明身份人员伏击,后下落不明。本报专赴武汉采访记者昨日亲历当地各种暴力干扰和阻挠,情势一度相当危急。

如果不是因为事发地点的监视器拍下了徐武的突然遭遇,公众定然无法如此直观地见证这些赤裸裸的暴虐。徐武年迈的父亲被从出租车上生拉硬拽下车,身份不明的青壮男子对老人不乏推搡,之后更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刚接受完南方电视台《拍案惊奇》栏目采访的当事人徐武强行掳走,一度失去消息(后经记者采访查证发现,徐武已被重新带回武汉某精神病院,院方拒绝家属探视)。言语和行为都满是粗鲁与不屑,在这样一个斑驳的背景板下再看后被证实的武汉警察身份,更是让人莫名惊诧:权力需要怎样的勇气才可以如此肆无忌惮?。

这是在执行跨省追捕任务吗?为何作为警察主体在执行公务时不履行知会驻地警方的法定程序,由突发事件发生后武汉警方的暧昧态度可知,这显然并非能够拿得上桌面的执法行动,正因为如此,武汉警察被带到警局后才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身份。更何况,当事人徐武本身并非任何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以所谓“精神病人”的身份而遭受警察无端抓捕,而且过程粗暴,武汉警方明显充斥着程序非正义的表现。

据说武汉是为数不多出台了《精神卫生条例》的城市,该《条例》规定,只有重性精神障碍者在发病期间,其监护人和近亲属才负有送其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的义务;只有监护人、近亲属确无能力送医的情况下,精神障碍者所在单位、公安机关等机构才被赋予协助的权利。而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强制收治的要件为:一、确诊为精神病人、二、有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且产生了后果,三、配偶或直系亲属提出。而本案中,当事人徐武一无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二无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委托授权,甚至连精神病诊断尚且存疑。竟然在其父反对的情况下被警方用完全越权的方式蛮横抓捕。而本案所依据的几份由利益攸关方幕后主导的鉴定结论,也存在诸多问题:记者调查表明,由武汉当地多家精神病鉴定机构出具的数份鉴定报告,有包括时间在内等多项蓄意造假嫌疑,尤其是此次飞越“疯人院”事件,徐武在广州所作的鉴定直接否认了武汉的结论。更不要说,四年的“囚禁”,如果只是正常的精神病治疗,为何会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而公然拒绝亲属的探视?甚至拒绝和排斥当事人非病的鉴定诉求,即便是武汉当地的《精神卫生条例》,也载明“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者享有通信、受探视的权利”。人们有理由相信,这是在以精神病收治为名,行非法拘禁之实,是对公民人身自由的粗暴侵犯。

公民跨省前来广州寻找医生的验证和媒体的帮助,武汉警方跨省来到广州上演现场掳人的闹剧,媒体记者跨省赶赴武汉采访并遭遇多次暴力威胁和阻挠……种种细节,得益于网络呈现于公众面前,每一次砸门声,每一句威胁,都让公众愤怒,普通公民因为与所在单位发生纠纷,因为不满于败诉的结果而履行法定权利予以申诉,就不得不接受“被精神病”这样一个强加给他的结论,一关就是四年!每天必须吃药,不吃药就要被电击,还需要想尽办法以“越狱”的方式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有必要问一句:病了的,究竟是谁?

本报社论曾就《精神卫生法》迟迟不能出台表达了担忧,而公民徐武近日的遭遇更是为当下的“精神收治”乱象做了最鲜活的一次背书。如果每个正常人都面临着随时被送进精神病院的可能,而且往往求助无门,这算不算是最紧迫的立法需求?即便是法律缺位,谁给了那些作恶的人如此大的权力,去公然以专业的名义、以“你知道得太多了”的名义,去轻而易举剥夺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去损害他的身体健康,而且一切都做得那么明火执仗,毫无负罪感可言。

这样的恶劣事件为什么会出现?究竟有多少公民仅仅是因为倔强和不驯服,就被当做精神病而限制人身自由?种种迹象表明,这绝对不是偶然的个案。精神病鉴定已经成为不少地方压制不同声音、解决不驯服个体的惯用手段。往往在这种逼仄的境地中,没有任何有效的限制可以对一方权柄起到丝毫作用,公民个体在庞大而横行暴虐的权力面前,他们无助,又常常失语,本来只是为了维护自身一丁点的合法权益,却往往被陷于强大的包围与打压之中。公民徐武在这些天的遭遇是不幸的,却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所经历的残暴对待,因了视频的作证而让罪恶暴露在了众目睽睽之下。武汉警方对此必须要有一个交代,只是时间早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