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世熙高清视频: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13:17:46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出厂后出现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即使召回食品,也会对其声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查验出厂食品,更是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负责。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

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 职责

2.1.品控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2.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 工作程序

3.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的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3.2.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3.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

3.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总是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3.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公司不能进行时,由质检部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3.6.最终检验项目完成后,由品控部检验技术人员或质量检验员判定最终产品是否合格,如产品判定为合格,填写“产品放行单”等出库手续。如判定为不合格,按《不合格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3.7.每一次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3.8.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工作。

      二  出厂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员、检验人等。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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