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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12:15:08

苹果的颜色:乔布斯的美学与技术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时间: 2011-04-28 15:0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这只苹果,当然不是被亚当夏娃偷吃了的那只伊甸园中的禁果,也不是砸在牛顿头上帮助他发现万有引力的莫须有之果。

 

 苹果是什么颜色的?

  这只苹果,当然不是被亚当夏娃偷吃了的那只伊甸园中的禁果,也不是砸在牛顿头上帮助他发现万有引力的莫须有之果。一个名词的所指常常被时代打上深刻的烙印,甚至改变它原有的内涵。在过去的10年之中,当我们提到苹果的时候,绝大多数时候指的是“那个苹果”——为史蒂夫·乔布斯所创造的苹果公司及其产品。

  我们为什么会对苹果的颜色产生兴趣?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不妨先来听一个“紫牛”的故事。这个故事的讲述者,是赛斯·高汀(Seth Godin),一个硅谷的实业家和市场营销专家。

  故事是这样的:几年前,高汀与家人驱车穿越法国。旅程开始之时,他们都陶醉于路边以前只有在童话书中才会看到的绵延数十公里的奶牛,但20分钟之后,车上的人就开始对这些动物熟视无睹了,甚至,更糟糕的,他们发现,那些曾经如此美丽的奶牛已经变得令人生厌了。

  “它们也许是世界上最漂亮、最吸引人的奶牛,它们也许有着超越同类的温驯的性情,以及与众不同的美丽毛皮,在阳光下的牧场上,每一头牛看起来都是如此的美丽动人。但那又如何?所有的优点都无法改变它们的长相一成不变的无趣事实。”就在这时,塞斯想到——要是此时路边出现了一头紫色的奶牛,那会怎样?

  这一刻的灵光一现,催生了21世纪头10年美国出版业最畅销的一本市场营销著作——《紫牛:从默默无闻到与众不同》(Purple cow:Transform Your Business by Being Remarkable)。在这本书中,高汀断言,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消费者几乎已经拥有了所必需的一切、很难有东西能激起其消费欲望的后消费时代,传统的面向大众的产品定位和老的营销法则即将衰亡,在这个需求饱和的时代,一种产品想要卖得出去——遑论获取成功——必须是值得注意的、例外的、全新的、有趣的,换言之,成为一群平庸无奇的黑白花奶牛中的那头出类拔萃的紫牛。

  什么是黑白花奶牛式的产品?什么又是紫牛式的产品?高汀给出了一个简单的特征定义:大众化无特色VS独一无二;向所有人发动广告攻势VS集中在产品成长期发动广告攻势;害怕失败VS害怕平淡无奇;很长的生命周期VS很短的生命周期;很少发生变化VS剧烈的变化。他特地指出,从某种意义上讲,紫牛并不比其他的牛更好,它不会生产出更多的牛奶,也不会需要更少的饲料,也没有先进到拥有多种高科技功能。它的紫色不是创新,而是一个新事物,即便它的功能仍然同市场上所有的竞争对手一样,单凭紫色这一点,就足以令它超凡脱俗。

  高汀的这本书出版于2003年,那时,距离苹果推出iPod只有不到3年时间,令iPod得以执数字音乐界牛耳的iTunes Store服务甚至并未问世,由iPod、iPhone和iPad所掀起的苹果热潮还远远未能像今天这般,横扫在最近几年中迅速变得格外扁平的世界。正因如此,在高汀的“紫牛”群中,苹果公司只占到不算大的一个位置。

  然而,8年之后的3月2日,当前一天还在互联网上死讯纷传的史蒂夫·乔布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如一只螳螂般瘦削……也像一只螳螂般昂首阔步”地出现在旧金山芳草地艺术中心iPad2的发布会现场时,无需抛出那些惊人的数字——推出时间还不到一年的iBook网上书店,已经有超过1亿本书被下载;世界最大的图书出版商兰登书屋于此日正式宣布进驻,至此,全球六大图书出版商皆已成为苹果商店的合作伙伴;在全世界范围内,与信用卡绑定的苹果账户已经超过两亿个;通过在App Store上销售自己开发的应用程序,全球的程序开发者们总计获得了20亿美元的收入;iPhone手机的销售量达到了1亿台;2010年,在推出后的9个月中,苹果卖出了1500万台iPad,销售额高达95亿美元,占有了90%以上的平板电脑市场——只要看一眼每个人越来越苹果化的生活,便已知道,从年轻时代起便以“现实扭曲力场”著称的乔布斯,已经成功地在短短10年间真的扭转了现实,将一家被华尔街诊断为“病入膏肓”、市场份额滑落到历史最低点的公司,变成这个时代最闪亮耀目的一头“紫牛”。 紫牛何来?

  关于苹果的颜色,多年以前,乔布斯曾经给出过一个官方定义。1983年10月,麦金托什电脑揭晓软件供应商的发布会上,犹是一副年少轻狂模样的乔布斯说,“苹果是红色的,IBM是蓝色的”。将这一红色定义演绎得最为淋漓尽致的,是那个著名的麦金托什电脑广告——一如奥威尔在《一九八四》中所预言的那个阴沉、冷寂、单调划一的未来世界,身着白色上衣、红色运动短裤的女子像一团生命之火一样跑来,挥动大锤砸碎统治人们思想的铁幕。

  如果说蓝色象征的是秩序和理性,红色则是叛逆的颜色。在成长过程中深受1968思潮影响的乔布斯,几乎从苹果公司创立之始,就把自己放在了以IBM为代表的现代社会的合理化的牢笼的对面。

  那是上世纪70年代末的美国,一个职员的国度,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像潮水一样涌进大城市,涌进高楼大厦里笼子一般的办公间。不过几年时间,大多数的人就都买得起汽车、电话和电视,中产阶级的郊区住宅也不再遥不可及。失业成了不可能的事,每个人面前摆着一条通往更快更好更高的康庄大道,仿佛只要你按照理性的社会法则修理自己,便一定可以拥抱成功与幸福。

  《法国1968:终结的开始》一书中的一段文字或许是对这种合理化生活的最佳写照:

  “社会是一朵塑胶花。旧的模子,新的颜色。塑胶花永不凋谢,只是遇热融化。今儿个该发薪水了吧,我们每个月定期受贿。把我们的梦想欲望定型上模,所以呢,我,而且只是我,要往上爬。我牢牢地抓紧我的白领工作——深怕别人来抢,我默默地忍受我的蓝领劳动——毫无尊严可言。下班钟一敲,我就遁回我的蚕茧,我的欢快,我的家庭告诉我,我是对的。”

  按照马克思·韦伯的观点,在这个合理化的社会中,一家企业若想获得成功,必须满足人们追逐合理化的需求,提供合理化的产品,诸如效率、可计算性、可预测性和可控制性。显然,这绝非乔布斯的苹果。

  为了苛求细节上的完美而一再拖延发布时间,公司内部模糊的层级和人事关系,封闭的产品体系,嬉皮士式的企业文化……当我们回头细看苹果公司的编年史,苹果电脑时代的种种出格之处,几乎是一本MBA反面案例教材,而这些不按牌理出牌的叛逆属性,至今仍深烙在苹果产品的血液里。

  然而,是它们令苹果成为紫牛吗?换言之,按照今天被许多苹果“粉丝”所津津乐道的这些苹果法则去打造一家新的公司,是否也能收获类似的辉煌?

  事实上,在《苹果模式》(The Apple Way)一书中,作者杰弗里·库萨克(Jeffrey Cruikshank)开宗明义便指出,苹果的商业模式是一种不可模仿的模式,刻意重走苹果之路的人,99%将遭到乔布斯在1985年所遭受的命运——被象征着商业理性原则的董事会驱逐出局,而能够像乔布斯那样东山再起的,几乎万中无一。看一眼高汀本人的经历,便是极好的例证。尽管他似乎深谙创造紫牛的种种秘笈,但迄今为止,他的最高成就,不过是于1998年将自己创建的互联网市场营销软件Yoyodyne以30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雅虎。

  是什么成就了今日的苹果?库萨克给出的答案是两个英文单词:“Jobs”(乔布斯)和“Cool”(酷)。这个答案引向苹果的另一重颜色:白色。

  几乎每一款苹果产品,都会在包装盒里附送两张白色的苹果贴纸。这白色的苹果,是苹果产品追求设计、追求唯美的象征符号,更是自青年时代便热衷于禅修的乔布斯“无或一切可能”东方哲学的具体体现。

  从苹果二代开始,即或人们对苹果产品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诟病,但它的轻灵、简约和优雅几乎是无可置疑的。从形而上的角度观察,这形成了与以黑铁为沉重主色调的庞然大物的现代机器的巨大反差。而它所张扬的享乐主义的小众趣味,亦是对贯穿20世纪高效率主题的一种反讽。 然而,尽管这一白色主题一直存在于苹果的基因之中,但却直到最近10年,它才得到大众市场的肯定,进而成为一种席卷全球的有别于可口可乐、麦当劳和IBM电脑的美国文化新符号。

  一种解释,可以借用英国思想家汤姆·奈仁(Tom Nairn)的叙述:像乔布斯这样的“伟人”,他们支配现世的权力来自某种浓稠的文化想象,一种浪漫主义的残迹,一种夸大的非理性个人主义。在一个因为审美疲劳而渴求变革的年代,这样的另类反而要比新资本主义下处处可见的庸才俗货,站在一个更有力的杠杆位置,去操纵社会的喜好。

  另一种解释,听上去没有那么曼妙,但也许更接近事实:苹果的非典型性成功,并不一定代表某种新的方向,它只是人们对20世纪效率与理性主题的厌倦在21世纪的一场爆发。同青年时代的乔布斯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曾经藏着一个改变世界的理想,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我们或迟或早地选择了妥协,接受了被世界改变的命运。我们按这个社会的理性法则修剪自己的枝丫,因为这样才能让成功——或者是不失败——的可能性最大化。但是,在我们的心里,依然藏着一个乔布斯式的自我,追求完美,不随波逐流,但却创造了潮流。

  在这种意义上,乔布斯,这个符号式的人物,成为苹果特质的一个背书。不可否认的是,随着苹果变得越来越大,它的颜色也在慢慢地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事实上,它越是成功,就离人们的想象越远。将流水线的高效率发挥到极致的组装工厂,保证了iPad令竞争对手无可企及的低成本。每个人都要玩《愤怒的小鸟》和《植物大战僵尸》,否则便似乎被时代的潮流所抛弃。它越来越多地散发着商业社会的金属光泽,变成一只银色的苹果。生活在消费社会中的我们以为可以凭借苹果式的产品摆脱从一个理性系统转向另一个理性系统的惯性路线,但真相是,在这个全球现代化的时代,王小波的预言从未像今天这般真实:“白银时代的人蒙神恩宠,终身不会衰老,也不会为生计所困。他们没有痛苦,没有忧虑,一直到死,相貌和心灵都像儿童。死掉以后,他们的幽灵还会在尘世上游荡。”

  但是,只要乔布斯在那里,因为他的强大到无可比拟的“现实扭曲力场”,我们仿佛就可以说服自己,这只苹果,是与众不同的,热爱这只苹果的我们,是与众不同的。

  关于乔布斯,最新的消息是,他终于要出自传了。

  西蒙舒斯特出版公司上周宣布,由曾任CNN首席执行官和《时代》周刊执行主编的瓦尔特·伊萨克森(Walter Isaacson)执笔撰写的《iSteve:The Book of Jobs》,将于2012年初问世。在此之前,尽管市面上流传着十余本关于乔布斯的传记,但它们都未能得到乔布斯的正式授权。甚至于其中一本的出版商还为此在2005年遭到苹果在线商店的杯葛。

  这一次的情形显然不同。据西蒙舒斯特的发言人称,从2009年开始,乔布斯本人和他的家人、朋友、同事就向伊萨克森一一敞开了大门。这让人无法不联想起乔布斯曾经多次说过的一句话:“现在还不到回忆的时候……一个人死之前不应出版自传,以免活着后悔。”

  那么,现在,是时候了吗?

  乔布斯地理

  乔布斯:美学与技术

  也许乔布斯根本无意占有全世界。对他来说,有些东西比统治世界更重要,比如完美。

  旧金山

  从飞机上眺望旧金山,有那么一点点像香港。全世界的海湾城市大概都差不多这个样子。但旧金山似乎格外像,散布在海面上的小岛,依山而建的民居,连接着各个小岛的跨海大桥。天空中飘着大朵大朵的云,偶尔会有阳光穿越云层洒下来,可是空气中并无丝毫暖意。一个当地人告诉我们,一个漫长的冬天刚刚结束。

  我需要在发间夹一朵花吗?就像斯考特·麦肯茨在那首叫做《旧金山》的歌中唱到的一样?1967年的旧金山,吸引着全世界的年轻人,他们或者自己开车,或者搭乘飞机,来到这座迷人的城市。那年的那个季节,有着一个美丽的名字:爱之夏。那一年,乔布斯才12岁。 1955年,乔布斯出生于旧金山。5岁那年,他随养父母搬到山景城,并在那里度过自己的童年。当时圣塔克拉拉山谷还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区,到处都是果园和牧场,一个个小镇从圣荷西城向旧金山南部平原一路辐散开来,洛斯加托斯、圣克拉拉、森尼维尔、山景城、帕罗阿图、门洛帕克……两边的山区经常笼罩在云雾中,但谷里阳光灿烂,空气纯净,人称“快乐谷”。当时谷内的微电子产业虽已初现雏形,但要到十几年后,这里才被冠上一个新的名字——硅谷。

  这个世界上,乔布斯喜欢的地方不多。他曾经考虑过在日本出家,或者在托斯卡纳定居,他度假最常去的地方是夏威夷。他的婚礼在优山美地举行。他曾对一群法国记者说,如果有一天,苹果公司的广告牌能挂到卢浮宫的边上,将是他最大的荣耀。但硅谷是他成长和创业的地方,他一生的命运起伏如此极端——二十出头从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变成亿万富翁,又迅速散尽家财;NeXT穷途末路时,Pixar柳暗花明;中年重掌苹果,一步步带领苹果超越微软、谷歌,成为世界上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自己却一次次独自面临死亡——这样的故事,只能发生在硅谷。

  今天的硅谷,与其说是一个物理空间,不如说是一种思维状态。弹丸小地,到处是绝顶聪明、野心勃勃的年轻人,每个人在吃早餐的时候都想着有朝一日自己将改变世界,变成亿万富翁,就像30年前的乔布斯一样。即便如此,在商业逻辑和技术至上主义统治的硅谷,乔布斯在精神上始终是独一无二的,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理想主义与宗教修行的气质,那是上世纪60年代所独有的。

  在《PC迷幻记事》一书中,《纽约时报》的记者约翰·马科夫(Johan Markoff)花了3年时间,走访硅谷的许多先驱人物,探索个人电脑与60年代反文化之间的联系。

  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旧金山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作为反文化运动的中心,摇滚乐、迷幻药、嬉皮运动、民权运动、女权问题、生态意识以及反战运动,都从这里开始,波及全美。马科夫认为,正是当时美国西岸政治、文化和科技潮流交汇时的激荡与冲击,才打破了东岸集中制、官僚制大型机的主宰,催生出“个人电脑”的概念——即一个人完全掌控一台电脑,并借由电脑拓展和传达思维的创见。

  2001年初,马科夫采访史蒂夫·乔布斯。那天乔布斯的心情不好,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就把摄影师赶出门外,采访气氛每况愈下。不过,在采访接近尾声时,他走到麦金托什机前方坐下,给他展示那天早上他刚刚向世界公布的iTunes软件。iTunes的野心是把每一台电脑都变成音乐储存库和播放器,无论来源是CD或网络。他显然很喜欢这项功能,转身对着马科夫微笑说:“这让我想起年轻的时候。”

  其实,在乔布斯的青春期,60年代反文化潮流已经接近尾声,但他一直刻意与那个时代保持精神上的血缘关系。他热爱摇滚乐,崇拜鲍勃·迪伦和甲壳虫乐队,他始终相信尝试迷幻药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三项经历之一。他说自己身边的人有些并未接触过迷幻药,因此在尝试了解他时总是有层隔阂。正因为60年代的反主流文化背景,他一方面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企业领袖,一方面又与企业文化格格不入。

  乔布斯看世界的方式总是和别人不一样。合伙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看到的是字节或者电路板,而他却看到权力、革命,宇宙的因缘和秘密。当绝大多数人们还不知道该拿电脑做些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意识到,电脑不是“极客”的玩具,而是大众的工具,一种可以普及的生活方式。他喜欢谈论那些伟大的历史人物,就像苹果最著名的那个广告《非同凡想》里的甘地、约翰·列侬、鲍勃·迪伦、马丁·路德·金……仿佛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不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他们就不明白呢?”这种痛苦可能纠缠了乔布斯很多年。尤其是1985年他被逐出苹果时,据说当时他心灰意冷,他的朋友们担心他会自杀。他想了各种逃避的可能性。他向美国航空航天局申请随《挑战号》进入太空。他去了莫斯科,想着干脆在苏联的学校里推广电脑算了。他骑着自行车在意大利一路狂奔,给朋友打电话说自己也许会像落魄的艺术家一样从此客居欧洲。他还考虑过种花——隐居到世界某个偏僻的角落,把他全部的智慧和能量,都消磨在一块8公顷的小花园里。也许某一天,很少的几个朋友有机会拜访他的私人花园,那时他们会想,多么美丽,多么独特的创造力,多么悲哀的浪费,为什么这个世界不能让他为千万人创造美丽的有用的东西?

  是的,一个天才应该在这个世界留下天才的印记。30多年过去,全世界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自以为独立特行的年轻人手持一个iPod,或者iPhone,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十几岁时的乔布斯,在洒满阳光的院子里抱着吉他弹着鲍勃·迪伦的歌。

  乔布斯的好朋友、亿万富翁拉里·埃里森曾经这样概括他的天赋:“他有一个工程师的头脑和一颗艺术家的心灵。”但事实上,乔布斯既没有在科学和工程方面印证自己的天赋,也没有在艺术创作上展现出过人的才华。他不是一个发明家,尽管他为自己申请了100多项苹果专利的“合作发明人”,从iPod的用户界面到苹果体验店里的玻璃浮梯。乔布斯真正的才华在于发现,对人对物的鉴赏力,以及非凡的领导能力。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在苹果的角色是一个天才的指挥家——他能召集一批天才的人物,像暴君一样逼迫他们,也苛求自己,为了一个最好的想法能够诞生,一个完美的设计能够实现,一个远景能实现。

  乔布斯的亲妹妹莫纳·辛普森写过一本小说《一个凡人》,书中的主角汤姆·欧文基本上就是以乔布斯为原型,一个自恋、工作狂的企业家,一个从开始就具有“不仅无法与他人苟同,甚至对他人愿望和奇想都丝毫不予考虑”的性格,他的人生目标是“这个星球因为他的诞生而从此改换新颜”。这大概是乔布斯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库布提诺无限环岛1号

  沿着101号公路,我们从旧金山一路往南,渐渐进入“硅谷”。

  过去半个世纪,这个覆盖旧金山湾南部大部分地区的山谷迅速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半导体芯片、微处理器、个人电脑、互联网和Google……在一项基本铁律——“摩尔定律”(计算机性能呈指数增长、每隔18个月提升一倍的理论)的支配下,旧的技术不断被新的技术吞没,就像眼前一个个呼啸而过的高速公路指示牌。

  看来世界上最著名的IT大公司几乎都把总部安在这里了,各自占据一个小镇,谷歌在山景城,英特尔在圣克拉拉镇,Cisco在密尔必达,惠普在帕洛阿图,苹果在库布提诺。这样一个龙盘虎踞的地方,大浪淘沙,能生存下来的,大概都是偏执狂。我突然想起2005年D5峰会上,乔布斯和比尔·盖茨一起接受《华尔街日报》记者的采访,当问到他们两人的关系时,他用了甲壳虫的一首歌来回答:“你我的回忆,比眼前的道路还要漫长……”

  一个多小时后,我们到达苹果总部——库布提诺无限环岛1号。

  站在这个传说中全世界最酷的地方,不禁有些失落。这里基本上就是一个大郊区,紧邻着公路,七八幢低矮的建筑,松松垮垮地围成一个环形,中间穿插着一些草坪与绿色植物。很难想象,十几年来,苹果那些性感华丽的机器都是在这么个不起眼的地方诞生的。

  这片园区建成于1993年,占地7.9万多平方米,当时乔布斯还在放逐中,品位不佳倒也不足为怪。奇怪的是,他1997年重返苹果,以他的挑剔和完美主义,居然能忍受这些丑陋的绿色玻璃十几年而不换掉?不过,听说这里已经容不下更多的员工,乔布斯正计划在北边的森尼维尔镇扩建。那里正对着280号州际公路,有乔布斯最喜欢的风景。我们绕着园区转了几圈,来来往往都是一些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亚裔很多,尤其是华人和印度人,大都穿着简单的连帽衫和牛仔裤,很阳光很有活力的样子。如果忽视苹果园区的背景,你会以为身处校园之中。

  苹果园区门禁森严。如果不是苹果的员工,或者有内部人士的陪同,外人根本不可能进去。唯一可以自由出入的是正门口的苹果店。与普通的苹果店不同,这里更像一个大学的书店,T恤、帽子、马克杯、自行车水壶,居然还有婴儿连体衣。我在里面看到一件T恤,写着“苹果总部,我终于来了,但这是关于这里,我唯一被允许说出来的东西”,不禁哑然失笑。

  《纽约客》的一篇文章是这么形容苹果的:“苹果,是知识的象征,被咬了一口,是欲望的符号,还有彩虹——但颜色不一样。知识、欲望、希望、无政府主义,一个公司被这么多符号和象征给笼罩着,能不神秘吗?”

  乔布斯也是个谜。都说苹果是他个人气质的产物,关于他的报道和传记铺天盖地,读来却总是如雾里看花。他是个资本家,又有着嬉皮士的气质;他是个佛教徒,却有着激烈暴躁的性格。他对人冷酷无情,却又纤弱敏感。他会在股东会议上整段引用鲍勃·迪伦的歌词。他最喜爱的诗人是威廉·布莱克,一个远离尘世的偏执狂。总之,他更像一个传说,而不是真人。

  LOS ALTOS车库精神

  从库布提诺开车十几分钟,穿过三四条街道,就进入洛斯加托斯。这里是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郊区:明亮,安静,才17点多,街上却看不到一个人。加州的春天真是奇怪,街道两旁的树木还未抽出新芽,花却已经开得很繁茂。

  我们的车在一间看起来再平常不过的白色小房子前面停下。车库门紧闭,门前的草坪刚剪过,空气中有青草淡淡的苦香味。这里就是乔布斯父母的旧宅了。两位老人都已过世,不知现在谁住在里面?

  乔布斯11岁那年,为了让他能在更好的学区上中学,一家人从山景城搬到这里。世事因缘就是这么奇妙,如果不是这次搬家,乔布斯就不会认识沃兹,那么世上恐怕就不会有苹果公司了。

  根据《小王国》的记载,乔布斯的养父母属于蓝领阶层,不穷,但也从来不富有。母亲卡拉拉必须给别人家做保姆,才能支付乔布斯的游泳课费用。父亲保罗·乔布斯是个机械工,还做过地产中介、二手车销售员。他喜欢汽车,最大的爱好就是在车库里捣鼓汽车。乔布斯六七岁时,父亲就在自己的车库里给儿子划了一小块空间,作为他的工作间,还给了他一些小号的工具,教他怎么用锤子,怎么拆开东西,怎么重新组合起来。

  在硅谷这样的地方长大,一个天性好奇的男孩对制造机器这件事情产生迷恋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他的生活中到处都能碰到工程师,这些人平常没事就在自家的车库里敲敲打打,做一些好玩的机器或装置出来,摆到车道上互相展示。乔布斯从未正式学过任何工程学的知识,但大概就是通过童年时代这些耳濡目染,他学会了一个工程师看待世界的方式,或者说自信——只要通过学习和探索,就能理解任何一种复杂的事物。

  况且,那个时代的孩子,谁没听说过惠普车库的故事呢?

  20世纪30年代,斯坦福大学的工程系主任弗雷德里克·特曼(Frederick Terman)教授为了学生们不必背井离乡去东海岸工作,鼓励学生自主创业。戴维·帕卡德和威廉·休利特(惠普的两位创始人)是第一个响应特曼教授号召的,他们借了几百美元,在车库里发明了他们的第一个电子产品——声音振荡器。乔布斯和沃兹年轻时都在惠普打过工,在那里了解了一个技术公司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惠普的那个车库至今仍在Palo Alto爱迪生大街367号静静地立着,门前一块金属牌子上写着“硅谷诞生地”。

  我们眼前的这个车库还没有被列入历史文物。但1976年,乔布斯和沃兹就是在这里捣鼓出了他们的第一个电脑——Apple1。那时候他21岁,沃兹26岁。Apple 1算不上一款成型的产品,不过是一块印刷电路板,绝大部分是沃兹的发明,只有木制机箱是乔布斯设计的。据说第一个Apple1卖给了“自制电脑俱乐部”(硅谷早期的一个黑客组织)的一个会员。

  那个时代的黑客都是一些孤独的灵魂,热爱着一些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对他们来说,电脑的迷人之处在于,它是一个可以控制和探索的东西。他们玩命地比拼如何用最少的芯片组装出一片最完整的计算机电路板,却很少去追问,一个人拥有强大的计算能力到底意味着什么。

  混迹在这群人中间,乔布斯显然是个异类。他对电脑最初的兴趣只是一种商业上的直觉。渐渐地,嬉皮士的世界观告诉他,电脑可能是一次“革命”的机会。苹果刚创业的时候,他想象着自己是硅谷的切·格瓦拉,把苹果与IBM之间的战争当成了一场自由讨伐专制之间的战争。

  “自制电脑俱乐部”于80年代中期解散。如今门洛帕克小镇上再也见不到抱着电脑神情恍惚的怪人,只有西装革履的风险资本家开着奔驰和宝马来来去去。

  帕罗阿图斯坦福大学

  从惠普车库开往斯坦福的路上,会经过Facebook的总部。电影《社交网络》里,肖恩·帕克对马克·扎克伯格说:“是时候让帕罗阿图认识一下Facebook了。”其实,这句话应该反过来说:“是时候让Facebook认识下帕罗阿图了。”

  对大多数的人来说,帕罗阿图这座小镇是因为斯坦福大学而闻名。1876年,加州前州长老利兰·斯坦福捐出了他8000多英亩专供培育良种马的帕罗阿图农场,建起了斯坦福大学,崇尚个人奋斗、平等、务实的精神。这么多年来,斯坦福就像一块磁铁,从世界各地吸引最聪明的年轻人来到帕罗阿图。这里有山有海,阳光充足,空气干净,生活舒适,只要来到这里的人,很少有愿意离去的。

  斯坦福很大,几乎占据了小镇一半的土地。也许是下雨的缘故,校园里并没有多少学生的身影。走在西班牙殖民地风格的建筑之间,四周静谧得让人忘记自己正身处世界科技变革的心脏。触目所见,全是红色、黄褐色和绿色。红色,是屋顶的颜色;黄褐色,是砂岩体屋体的颜色;而绿色,则是校园中大片大片的草坪和树林,校园远处山坡上马场的颜色。在来到斯坦福之前,我们就已听说这里的人们习惯于叫斯坦福大学为马场,可若非亲眼所见,我们也很难相信这里真的有马场。

  翻过马场一直往南走,就到了帕罗阿图研究中心(PARC)。如果不是指示牌上写着PARC,我们很难把隐蔽在如此寂静一角的建筑物和现代计算机历史联系在一起。还有谁会记得,激光打印机、个人电脑、鼠标、以太网络、图形用户界面、语音压缩技术等现在我们所熟知的许多计算机技术,其实都是在这个研究中心孕育出来的?

  1979年,乔布斯在帕罗阿图研究中心第一次见到图形界面技术,立刻就有一种直觉,有一天所有人的电脑都应该是这样子。他身体里的每一根骨头都这么相信。回去之后,他就将这一概念应用在苹果正在开发的麦金托什电脑上。多年以后,他在接受采访中提到,当时PARC其实给他展示了三种技术,图形界面、面向对象编程、以太网。早在1979年,PARC的科学家们已经用局域网连接了200多台ALTO计算机,互发E-mail。但当时乔布斯被图形界面彻底迷住了心神,完全没有意识到另外两种技术的可能性。

  这里太安静了,安静得仿佛已经被世界遗忘。这大概就是超前于自己时代的悲哀。PARC的故事本来可以是乔布斯命运的另外一种版本。

  多年来,乔布斯一直被视为硅谷的“预言家”。人们震惊于他在技术趋势的把握、文化潮流的走向,以及商业决策的判断中表现出来的惊人的洞察力和预见力。还有人专门研究他的思维方式,洋洋洒洒写了一本书《如何像乔布斯一样思考》。

  但乔布斯不是没为自己的“远见”付出过代价。麦金托什是第一个正式上市的图形界面和桌面概念的计算机,但当时面对IBM-PC的激烈竞争,它的销售业绩并不好,乔布斯也因此被踢出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

  他离开苹果后创办的公司NeXT,也是由于技术超前于时代,NeXTStep软件环境所要求的高档硬件配备导致整个系统的价格居高不下,以至于曲高和寡,几乎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但是,从另外一个视角来说,NeXTStep又在互联网的历史上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世界上第一台WWW Server便是当时在欧洲核物理实验室工作的蒂姆·伯纳斯-李在一台NEXTCube上开发出来的,第一个Web浏览器也是在NeXTStep系统上开发的。 1986年,乔布斯第一次看到Pixar的动画时,也是被计算机图形那种蛮荒时代的可能性所吸引。但在《玩具总动员》上映之前,Pixar一直是乔布斯沉重的经济负担,10年内累计负债5000万美元。他后来说,如果他一开始就知道维持Pixar的运转将如此昂贵,未必有勇气把它买下来。

  乔布斯的故事,到底是“远见”的胜利,还是命运的阴差阳错?

  1994年,在一次《连线》杂志的采访中,他这样描述自己的思维方式:“创造力就是连接。如果你问一个很有创造力的人他是怎么做到某件事的,他会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他并没有做什么,他只是看到而已,感觉到自己所走的方向,前方自然变得明朗起来。因为他能连接生命中的各种体验,然后把它们组合成一种新的东西。他们之所以能这么做,是因为他们有更多的经验,或者他们对自己的经验思考得更多。”

  这大概就可以视作他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就像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提到的:“我跟着我的直觉和好奇心走,遇到的很多东西,此后被证明是无价之宝……你在向前展望的时候不可能将这些片断串联起来,但在回顾的时候,这些点点滴滴会自然串联起来。你必须相信这些片断会在你未来的某一天串联起来。”

  他重返苹果之后推出的每一个产品,从iMac、iPod、iPhone、iPad,乍一看都是彼此独立的,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和市场,但它们又有一以贯之的原则,比如简洁、优雅、感官与功能的双重享受。最终,这些产品都如河流入海,统一在iTunes的平台之下。一切如此顺理成章,就像乔布斯脑海中预先有一张完整的拼图,打乱了以后,以最佳的顺序和布局,一张一张地扔出来。每一片奇形怪状的小碎片都在它该在的地方。

  帕罗阿图苹果店

  帕罗阿图只有一家苹果店,位于一条繁华的商业街上,街道两旁有很多漂亮的店面和咖啡馆。雨后天冷,路人们几乎人手一杯星巴克。听说乔布斯经常会来这家苹果店看看。这里距离库布提诺的苹果总部不过20分钟的车程。如果你沿着韦弗利路一直走下去,没多久就能走到乔布斯的家。

  这家店看起来和我们在北京看到的苹果店并无多大区别,因为来了一个旅行团,店内稍显拥挤。有个特设的儿童体验区,两个小朋友正坐在圆桌的两面,一人守着一台苹果机,安安静静地挑选着自己喜欢的颜色,在电脑上信手涂鸦。我想象着如果这时候乔布斯跨进这个门槛,店里的这些人会有什么反应呢?

  《纽约时报》说,乔布斯在苹果最重要的角色是“品位制造者”。

  重返苹果后,他搞出了五颜六色的果冻一样的iMac。比尔·盖茨后来看了他的演讲,无法理解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为这些东西疯狂,“颜色?有什么大不了的?”

  自那之后,苹果素雅的整体基调中,永远会夹杂一些跳脱的颜色。就像现在他们正在主推的iPad彩色外壳。一人高的不同颜色的展品像立起来的扇面一样摆放在玻璃橱窗前。从街上经过,一眼就会被这些简单明亮的颜色所吸引。

  盖茨不是唯一一个对乔布斯的品位感到困惑的人。其实,你很难想象乔布斯在自己的书桌上放一台草莓红的iMac。就个人品位而已,他是一个崇尚极简主义的人。他在帕罗阿图的家布置得非常朴素,木质家具,Ansel Adam的黑白照片。如果完全放纵他的个人意志和审美情趣,苹果店里摆着的,可能都是NEXT那样的机器——像黑色大理石一样光滑,优雅,强大,但令人生畏,就像他给人的感觉一样。那样的机器能吸引约翰·卡马克,但不是普罗大众。

  作为他的个人趣味与大众趣味之间的调和,我们才有了iMac、iPod,iPhone,iPad,还有Apple Air。他是这个时代最高明的欲望制造者。他的产品让人疯狂。一个苹果“粉丝”留下遗言,要求死后与他的iPhone一起合葬。Apple air如此美丽,如此轻薄,在技术上不仅毫无创新,甚至是以技术退步为代价。目前世界上最薄的笔记本其实是联想公司的一款机子,但很多人连听都没听说过。

  乔布斯和盖茨在精神上显然是不一样的。盖茨从骨子里是“极客”,而乔布斯则是个艺术家。最重要的是,盖茨是典型的资本家,他在微软的任何一项决策,都符合资本主义利益最大化的商业逻辑。但对乔布斯来说,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是无法忍受的,比如糟糕的品位、丑陋的设计。

  七八十年代,当硅谷大部分计算机厂商都以朴素丑陋为美德的时候,乔布斯已经意识到设计的重要性。为什么计算机不能像保时捷一样,在审美和工程上都尽善尽美呢?

  1982年,在开发麦金托什期间,他带领整个团队到巴黎的蒂凡尼博物馆参观,因为他认为蒂凡尼是一个懂得量产艺术品的艺术家。他还专程去拜访过宝丽来相机的发明者埃德温·兰德博士,当时兰德博士刚被踢出宝丽来,隐居在剑桥,将余生用于破解颜色密码。他告诉乔布斯,他希望宝丽来站在艺术与科学的交叉路口。这也是乔布斯一直以来的梦想。

  在他看来,伟大的产品是“品位”的胜利,但“品位”并非纯粹的外观设计,而是学习、观察,将自己沉浸在古往今来人类发明的最美好的事物中,并将其应用到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上。

  不过,在制造世界上最有品位的机器这件事情上,乔布斯只相信自己。所以,他一直不肯将iPhone的操作系统授权给任何第三方手机商,哪怕Google正在利用Android的联盟攻城略地。一切好像回到了20年前微软与苹果之间的战争,而苹果是那场战争的输家。

  不过,乔布斯似乎并不介意。也许他根本无意占有全世界。对他来说,有些东西比统治世界更重要,比如完美。

  禅与东方

  沿着帕罗阿图的中野路一路开下去,从北加州大街的交界处向右拐到韦弗利路上,就到了乔布斯家。

  帕罗阿图是硅谷的富人区,随便一个小破房子就能卖上百万美元。这个小区更因为许多年轻的硅谷亿万富翁而变得炙手可热。每一幢房子都设计得很漂亮,有欧式乡村风格,也有日式庭院风格。相形之下,乔布斯的房子反倒显得很低调,从外面经过,几乎看不到任何人工斧凿的痕迹。但他们家的花园是小区中最大、最漂亮的,种了许多花、植物和草药。春天刚到,一树樱花开得正好。

  远眺帕罗阿图山谷青翠,再看眼前庭院落英缤纷,原来乔布斯在Palo Alto过着一种相当诗意的生活。如果不是因为癌症,他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在一次采访中,乔布斯给记者讲过一个关于费曼的故事。那是费曼生前的最后一次手术,他也是患了癌症,医生告诉他这次也许撑不过去了。费曼说:“如果是这样,拜托帮我把麻醉药给解除了,让我处于清醒状态。为什么?我想知道生命最后关闭时是什么感觉。”

  对乔布斯来说,生命一直是一个令人眩惑的谜团。青少年的时候,因为养子身份,他不断追问,生命是怎么来的,亲生父母为什么要遗弃自己;30岁的时候,他被自己创办的公司踢出局,再次面临生命的幻灭感;年近50岁,当他一步步到达事业的顶峰,却要一次次面临死亡。有人说,他剩下的时间很可能要以星期计算了。

  一位佛学大师说:“在所有的意识中,常存死亡和无常的意识是最好的。”因为它时刻提醒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们无从揣测,身为佛教徒的乔布斯是否真的如此坦然面对生死,是否真如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所说的——“死亡极有可能是生命最杰出的一项发明,因为它去旧迎新。”

  他是一个激情四射的演说家,但极少真正向世人袒露心扉。

  1994年,《滚石》杂志的记者问他,生命的目标是什么?他说:“生命的目标是寻求启蒙,无论你如何定义,这个问题太私人,我不想跟你谈这些。”

  当时他正处于人生的最低谷。一年前,他刚刚关闭了NeXT的硬件部门,裁掉了300多个员工。工厂满目废墟,办公用品和家具一一变卖,他的追随者不再相信他。失败似乎已成定局。工作狂的他甚至不怎么去上班了,大部分时间留在家里陪他2岁的儿子。那种幻灭感,可能并不亚于多年前得知自己的身份,或者多年后面对癌症。

 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中,他谈到了这段经历,却说被苹果踢出来是他这辈子发生的最棒的事情,因为让他回到了“初心”——成功者的负重被初学者的轻盈所取代。“初心”是一个佛教用语,指“第一念头”,即人之初的真性情,一种包容许多可能性的心智状态。

  乔布斯虽然自称佛教徒,但极少公开谈论他对“禅”的理解。他的很多传记作者都相信,禅对他的精神世界影响巨大。一方面,他本人脾气暴躁、没有耐心,要从佛学和禅道中寻求内心的宁静;另一方面,他将禅宗“无”的哲学应用到了苹果的设计中。iPad本身就是禅的一种隐喻:消灭了键盘、鼠标等一切附属,移动计算能力被简化到一个纯粹的屏幕上。就像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不是你做什么,而是不做什么。”

  乔布斯最初对东方神秘主义感兴趣是在里德学院上学的时候。当时的里德学院是俄勒冈州波特兰市一所学费奇贵的私立大学。60年代末70年代初,东方哲学潮流在这里非常流行,学生们热衷于阅读理查德·阿尔帕特、加里·斯奈德(Gary Snyder)等东方哲学专家的著作,不断追问生命的意义。乔布斯很快就从里德学院辍学了,但还是整天泡在学校的图书馆里,大量阅读佛教典籍,参加当地印度教派的聚餐,还拿毒品和饮食做试验。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变成素食主义者的。

  21岁那年夏天,乔布斯陪一个朋友去印度朝圣,结果失望而归。他们想寻访一位叫尼姆·卡洛里·巴巴的大师,却发现这位巴巴已经去世好几个月了,而他的追随者一心想靠他的名气来赚钱。他非但没有找到所谓的精神启蒙,印度的贫穷和光怪陆离反而起到了一种去魅的效果。他生平第一次开始思考:“也许托马斯·爱迪生对世界做出的贡献,比卡尔·马克思和尼姆·卡洛里·巴巴加在一起都要大。”

  在创办苹果之前,他痛苦了很久,因为有两个选择:他可以去日本灵修,继续追寻个人生命的真谛,或者留在硅谷与沃兹一起创办苹果电脑。据说是一个叫乙川弘文的日本僧人劝他留下来。因为禅是一种自我内心的修行,不是非得跑到日本去。后来,这个僧人主持了乔布斯的婚礼,还担任过NeXT的精神领袖。2002年,他在瑞士卢塞恩为了救幼女溺水而亡。

  改变世界

  几年前,道格拉斯·布林克利,一位专门研究美国总统的历史学家说,比尔·盖茨的传记会有普利策奖得主来写,那是时代的正传;至于乔布斯嘛,他虽然是硅谷的重要人物,但顶多是个外传。

  去年,乔布斯亲自选定了《时代》杂志的前主编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 Isaacson)作为自己的传记作者。他从来不是一个怀旧的人,但基于自己的健康状况,也许他终于在考虑,自己到底给这个世界留下了什么?

  他曾经以为自己是可以改变世界的。人都是使用工具的,如果你给他们好的工具,他们会用这些工具做出了不起的事情。比如电脑。他曾经想象着,有一天,我们能在工具中融入亚里士多德或爱因斯坦的基本观点。想象一下,这将对年轻人的成长带来何等帮助?

  他的一生,制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工具,电脑、音乐播放器、手机、平板电脑……但是,他不无遗憾地意识到,这些工具的力量,恐怕无法与鲍勃·迪伦的音乐相比,它的生命无法与迪斯尼的《白雪公主》相比。100年以后,还会有孩子看着《海底总动员》而露出笑颜,100年后,谁还会记得iPod、iPad?如果可以,他愿意用所有的技术交换与苏格拉底共度的一个下午。

  在接受《连线》杂志的采访时他说:“当你慢慢变老,会发现有些事情是在你的能力范围之外的。技术并不改变这个世界。我们出生,短暂停留,然后死去。自古以来都是如此。技术改变不了什么。但是,一件事情,不是非得改变世界,才是重要的。”

  假设把乔布斯从30年的历史中抽掉,我们今天的世界未必会变得更糟糕,或者更美好,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没有乔布斯,硅谷一定会比较无趣,我们的世界也会比较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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