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祼特工中文字幕:井的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9:47:31
        中国远古的帝王,不是巫术大师,便是发明大师。在远古三王中,燧人氏钻木取火,有巢氏树上搭屋,神农氏则发明农具,教人耕种。对于人类的生存,水虽然比火更重要,但可能由于现成地表水富足,另有天然的雨水,井的发明人不如火的发明人确定而著名。

原始发明不需理论,但也不是臆想,而是现象和经验的类推,例如,由蜘蛛网到渔网,由鱼刺到钓鱼的鱼钩。可以认定,井的发明人首先相信地下有水,剩下的问题则是掘井的方法和技巧。如果说,鸟巢和人屋曾经是邻居,那么,泉和井也应当曾经是本家。

据《世本》记载:“黄帝正名百物,始穿井。”但是,从人对于水的依赖度判断,尤其在高原和干旱的内陆,井的诞生不会比火晚。作为人文初祖,黄帝对于井的贡献,可能不过是正名和规范而已,甚至于类似《黄帝内经》,可能是后人巴结领导的产物。

另据盛洪之《荆州记》记载:“炎帝所生村中,有九井,云神农既育,九井自穿。”皇甫谧《高士传》又记载:“帝尧之时,壤父曰:吾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何德于我哉?”有田有井,高士才能得以隐逸,由两则记载可以判断,从炎帝到尧帝,井应当始终存在着。

井不仅与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行军打仗时也要自备。据《拾遗记》记载:黄帝征伐蚩尤时,“地掘深百尺犹未及泉。”其中原因,可能水源少而深,也可能技术不过关。东晋桓温北伐时,曾“凿井而饮,行七百余里。”(《晋书》)当驻扎姑孰时,曾经在白纻山上凿井,后人名“桓公井”。王安石有诗曰:“歌舞不可求,桓公井空在。”

据《世本》记载:“益佐舜,初作井。”《吕氏春秋.勿躬》也说“伯益作井”。作为水利专家,伯益对井的贡献可能不是发明,而是提高掘井的技术。而伯益的原创发明,一是在辅佐舜帝掌管山林时,调驯鸟兽,是畜养业发明人,二是在辅佐大禹治水时,提出“掘地而注之海”,是疏导治水专家。

《淮南子.本经训》论曰:“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伯益作井,而龙登玄云,神栖昆仑;能愈多而德愈薄矣。”书和井的诞生都是人进步的标尺,能力提高的象征,足可以“惊天地,泣鬼神”。伯益作井,是人运用技巧的开始,也是人作奸使滑的开始。

晋人郭璞《井赋》云:“益作井,龙登天,凿后土,洞黄泉。”北齐张耀《井赋》云:“原夫井之为德,以不变而居贞,毁成形于方载,亦列象于圆清。润下之功,爰修之于六府;习坎之义,则配之于五行。惟斯井之肇作,实伯益之所营。”但文人做的是文章,不是考据,伯益作井多为后人附会。

其实,在伯益作井前,舜也是作井高手。在尧帝考察舜期间,舜的老爸和继母生的弟弟为分占舜的两个老婆、牛羊和琴,“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舜虽不是井的发明人,但“舜井”专利权非其莫属,而且,坎儿井的发明可能受其启发。另外,舜还是飞机的早期实验者,舜的老爸害舜的第一套方案是“修屋”,“瞽叟尚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 (《史记.五帝本纪》)

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若羊,问仲尼云‘得狗’。仲尼曰:‘以丘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夔、罔阆,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可见,孔子确实博闻强记,但如果季桓子接着请教坟羊管理归属河伯还是土地,老夫子可能会“顾左右而言他”,因为“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

另有一则故事,是挖井得人。说宋国有一个丁姓人家,因家里没有水井,常需派—人出去打水。后来丁家开凿了一口水井,高兴地告诉别人:“我家挖井得到一个人。”有人听到后便传言出去:“丁氏挖井得一人。”宋国人把这看作奇闻,纷纷宣传。国王听见了大为惊奇,便派人向丁氏询问究竟,丁氏回答道:“挖一口井等于得到一个劳动力,并不是在井里得到一个人。”

《易经.井》曰:“象曰:木上有水,井。”孔颖达疏:“井之为义,汲养而不穷。”井作为人获取公共水资源的工具,客观上又成为水生动物栖居的场所,不知是因为擅长鸣叫,还是《庄子.秋水篇》的原因,其中以青蛙最为著名。“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但正是由于这种局限,坎井之蛙,坐井观天,得以逍遥和快乐。

由于井中有水,传说的龙偶尔出现在田中(《易经》: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也偶尔出现在井中。据《晋书.刘毅传》记载:一次龙出现在 武库井中,被晋武帝亲自看到,面有喜色。文武百官都要庆贺,唯独刘毅上表说:“昔龙降郑时门之外,子产不贺。龙降夏庭,沫流不禁,卜藏其漦,至周幽王,祸衅乃发。《易》称‘潜龙勿用,阳在下也。’证据旧典,无贺龙之礼。”于是晋武帝下诏说:“正德未修,诚未有以膺受嘉祥。省来示,以为瞿然。贺庆之事,宜详依典义,动静数示。”

井的深度和井中之水皆能致人于死,所以,井与人的死存在联系。人因井而死的情形,一是自投,二是被人推入,而自投又有过失和故意两情形。宋朝司法和侦破专家宋慈在《洗冤集录》中对落井而死的三种情形的尸体状况作了详细的经验描述,以资断案使用。但在当今司法破案中已经无人借鉴,技术手段在替代个人的能力和经验。

井的危险性要求井的主人或管理者必须对井实施防护,措施有井台、井栏和井盖。据《管子》记载:“其田及宫中皆盖井,毋令毒下及食器,将饮伤人。”管仲为百姓考虑得如此周详,难怪齐桓公对他如此尊重:“公与管仲父而将饮之,掘新井而柴焉。十日斋戒,召管仲。”在当今城市中,却时儿发生有人跌落马路下水道或死或伤的案例,“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与?”(《论语》)

人误落井中,客观原因在井的安全措施差,主观原因是人在井边汲水、玩耍、行走时的大意。可能由于误落井中者多为凡夫俗子或惹人讨厌的醉汉,尽管脑海里储存着些许人落井的记忆,但历史上有关名人误落井中的记载却很少。据说白居易的母亲是在赏花时,不慎落井淹死的。至于白居易在守丧期间作出《赏花》、《新井》诗所体现的不孝,则可能是其政敌的诽谤。

人误落井中,如能得到援救,则可大难不死。《左传》记载,郑、宋在大棘开战,宋国大夫狂狡遇到一个因恐惧而落井的郑国士兵,狂狡倒过戟来把那个郑国士兵从井里救出,反而被那个士兵生擒,与其“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的主子宋襄公一样成为丑闻和笑谈。

唐朝光启年间,有位姚生,“幼而好道,持《黄庭经》。…为贼所迫,夜走堕枯井中,伤足,求出未得,乃旁有窨穴,匿于其中,昼夜念经,因不饥渴,足疾亦愈。时襄土既平,大驾归阙,乡里人户稍复。有游军夜宿井侧,见井中有光,拯而出之,具述经灵验。” 姚生能够不死,原因一在枯井中有窨穴,二在井侧有游军,三在手中有《黄庭经》,而《黄庭经》既可充饥、治病,又可对外发送信息。(《唐书》)

《战国策.楚策》记载:“人有以其狗为有执而爱之。其狗尝溺井。其邻人见狗之溺井也,欲入言之。狗恶之,当门而噬之。邻人惮之,遂不得入言。” 好心的邻居与恶意的狗之间发生矛盾,原因在于双方心理信息不对称。狗溺井的原因,可能是在井边撒尿时的大意,也可能是学猴子井中捞月,结果踏空,但可以排除自杀动机,这是动物与人的区别,由于动物的精神世界落后,一般不会自杀。不论是人是狗,也不论是有意无意,溺井必救是做人的义务,拿不拿酬金则是做人的风格。“子路拯溺而受牛,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反经》)

李白《静夜思》“床前明月光”中的“床”,有人考证是井床,是井栏的一种。月照井床,泻地疑霜,似非而是,又似是而非,因为两种“床”都能入诗,意境类似“推”与“敲”,难分优劣,各有千秋。但如果是井床,常醉酒的李白在井边时而“举头“,时而“低头”,应当危险非常。事实上,李白命运也是酒醉落水而死。不过,不是在井边,而是在船上。李白好酒,不好佛经,所以不如姚生幸运。

对于不愿死者,井是一种风险,但对于愿意死者,投井却是一种方便,而且比吃药、上吊和自刎更便捷,至于痛苦轻重只有死者知道,但又无法比较。吃药、上吊和自刎是直接伤害自身以达到死的目的,而投井却是借助公共或他人的资源以达到死的目的,存在对他人的损害。另外,投井而亡,可能成为死者与家人的最后一次迷藏游戏,尸体能否找到?死因能否确定?都存在悬念。但凡人不会考虑这么多,只有像吴起和苏秦那样的智者,才可能在死上做文章,用计谋。

同样是自杀,女人投井显得悲壮,而男人投井似乎显得窝囊。《家》中的鸣凤、《红楼梦》中的金钗、《水浒传》瓦官寺中被野和尚崔道成掳来的那个不知名的妇人都是投井而死。《聊斋》“促织”篇中成名的九岁儿子在偷玩父母占卜得来用于纳赋的促织时,“虫跃掷径出,迅不可捉。及扑入手,已股落腹裂,斯须就毙。”可怜的孩子吓得投井而死。可见,投井往往是弱者的死法。

五代时期,后汉慕容彦超是少有的因城破兵败而投井的将领,同死的还有其老婆。慕容彦超富有智谋,有人用毛驴诈骗,慕容彦超将毛驴渴饿一夜后放出,跟着识途归家的毛驴,终于将骗子擒获。“在镇尝置库质钱,有奸民为伪银以质者,主吏久之乃觉。彦超阴教主吏夜穴库垣,尽徙其金帛于佗所而以盗告。彦超即榜于市,使民自占所质以偿之,民皆争以所质物自言,已而得质伪银者。”(《五代史》)可见,智勇双全的将领,在走投无路时也会投井。

在《三国演义》中,除被权臣逼死的皇后外,有三位妇女非正常死亡,猎户刘安的老婆愚昧而残忍的老公被杀后做了刘备的菜肴,另外两位都是投井而死。孙坚从井中捞起的项下带锦囊、囊中有玉玺的妇人,虽不知其姓名和死时的情节,但可合理推断,职位至少是皇帝信任的嫔妃,而且是自杀,因为玉玺尚在,自杀动机,或者为保贞节,或者为保玉玺,或者兼而有之,应当是位烈女和义妇,可惜没能上《烈女传》。

另一位投井的烈女,则是擅于抛妻的刘备的老婆、关羽千里走单骑送来的糜夫人,其自杀动机是明白的,既不想连累赵云携阿斗突围,又因无甘夫人作伴,不想单个再次被掳,但投井的后果却不确定,因为投的是枯井,好在有赵云在旁帮忙,恐曹军盗尸,推倒土墙,填平枯井,虽然残烈,倒也痛快。投井不需要工具,不需要用力,而且还有逃匿的功效。因此,只要旁边有井,投井是弱者情急中最便捷的办法,先摆脱眼前的危机,说不定还有逃生的可能。此时,井则是成就烈女的好帮手。

如同当今英雄模范,死是烈女的硬指标。在宋濂《元史.烈女传》中,多数烈女属非正常死亡,其中多数又是自杀,而自杀的方式又以投水居多。在投水而死的十九个案例中,投井占十三个,另有一位烈女是投厕。节录其一:“赵彬妻朱氏,名锦哥,洛阳人也。天历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执,逼与乱。朱氏拒曰:‘我良家妇,岂从汝贼耶!’兵怒,提曳棰楚之。朱氏度不能脱,即绐谓之曰:‘汝幸释我,舍后井傍有瘗金,当发以遗汝。’兵信之,乃随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岁女踊身赴井中死。”

另有一则是集体投井自杀:“吕彦能者,陵州人。至正十八年,贼犯陵州,彦能与家人谋所往。其姊久嫠居,寓彦能家,先曰:‘我丧夫二十年,又无后,不死何为?苟辱身,则辱吾弟矣。’赴井死。其妻刘氏语彦能曰:‘妾为君家妇二十八年,兹不幸逢乱离,必不负君,君可自往,妾入井矣。’彦能二女及子妇王氏、二孙女,皆随刘氏溺井。一门死者七人。”刘氏诸人死得虽然勇敢,但未免过早,可能受其寡姐的感染。(《元史.烈女传》)

晋代家妓绿珠为主人石崇坠楼而死,唐代有位效仿者则是投井而死。当时的红人武承嗣垂涎乔知的家妓窈娘,强迫乔知用金玉赌窈娘。乔知输后,只能怨悔,并只能作《绿珠篇》:“石家金谷重新声,明珠十斛买娉婷。此日可怜无得比,此时可爱得人情。君家闺阁未曾难,尝持歌舞使人看。富贵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辞君去君终不忍,徒劳掩面伤红粉。百年离别在高楼,一旦红颜为君尽。”窈娘得诗悲泣,遂投井而死。窈娘是妓女,死的动机不可能是为贞洁,只能是为爱情。

人因井而死的第二种情形是被人推入,其中又有两类型,一是暗害,二是处罚。沉井作为处罚手段,依据不是法律,而是权势,是后宫和太监的办法。据说,协助光绪帝维新变法的珍妃就是在慈禧重新垂帘后,先幽闭后沉井的。沉井作为暗害手段,则更无道理可讲,是违背常理的袭击,袭击者当是亲属或同事。戏剧《拾玉镯》中,尚朝奉夜拾包袱,见是女人头颅,遂丢入朱砂井中,害怕伙计孙玉秀报官,也将他推入井中。

近闻,鹿泉市一农妇与丈夫在自家田地井边“闲聊”时,被丈夫推到井里。农妇抓住水面木板。丈夫说完“我来救你”片刻,扔下一块石头,但没有砸中农妇。农妇明白后说:“井水不深,我死不了。你要救我,一切好说。”丈夫竟将农妇拽上井。在情急中,农妇竟然想着嘱咐丈夫不要用摩托车上的细绳,要回家拿条粗绳。韩愈在《悼柳子厚墓志铭》曾经感叹:“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此宜禽兽夷狄所不忍为……”纪晓岚先生如果听说此则奇闻,绝对会登录在《阅微草堂笔记》。

除可用来自杀和杀人外,井的副作用,也是正作用,还可用于藏人和藏物。陈后主“闻兵至,从宫人十馀出后堂景阳殿,将自投于井。袁宪侍侧,苦谏不从,后阁舍人夏侯公韵又以身蔽井,后主与争久之,方得入焉。及夜,为隋军所执。”陈后主虽不如刘备爱护部下,但远比刘备重夫妻感情,匿井时仍带着张孔二位爱妃。夫妻三人被捞上来时,张丽华的胭脂蹭在井口上,于是那口井也出了名,被后人称做“胭脂井”。(《陈书》)

井可藏物的副作用,一在冷藏,二在储藏。旧时农村,将西瓜吊入井中,可起冰箱作用。至于储藏作用,应多为匿藏,是权宜之计或被迫的。据说,南宋郑思肖晚年将力作《心史》封在铁盒里,藏于苏州承天寺眢井中,直至明崇祯十一年时才被发现。湘西里耶镇曾发现一口古井,内藏秦简三万六千多枚,文字达数十万字,内容是秦代迁陵县官署档案。《旧五代史.唐书》记载:萧希甫为谋高职,先“弃其母妻,变姓名”,后“削发为僧”,最后落得“老母终堂,发妻去室。”一次,萧希甫为逢迎上司心意,诬告同僚“与邻人争井,井有宝货。有司推勘井中,惟破釜而已。”可见,古人有井中藏物的习惯,可能是当时隐藏手段少的缘故。

井的弟弟窖,冬暖夏凉,才是藏物的好地方,既可储藏,又可匿藏,情急之下,还可藏人。抗战时期河北地道战正是井和窖连接后的游戏。井可死人,窖能活人,虽不能速成烈女,却给妇女提供做烈女的空间和时间。《元史.烈女传》中有位崔氏,被金兵追杀,在土窖中藏了三天,得以脱险,后来因为丈夫死后的节行被评为烈女。如果当时自杀或被杀,除非十分残烈,一般不够烈女标准。

由于人的生活离不开水,因此,在古代,井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井成为“家宅”、“乡里”的指代。例如“背井离乡”,井即指乡村,“有井水皆能歌柳词”,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人唱柳永的词句。唐陈子昂《谢赐冬衣表》诗:“三军叶庆,万井相欢。”宋张孝祥《水调歌头·桂林中秋》词:“千里江山如画,万井笙歌不夜。”另外,古人把婚事比作宝家三井,说:“人想娶妻而未得时,叫寻河觅井。结婚而料理繁忙的家事,叫担雪填井。等到孩儿长大,男婚女嫁之时,财礼嫁奁,种种操办,事势迫促,叫做投河奔井。”

由于掘井不仅需要长期占用土地,还需要前期投资,而井又具备服务公众的功能,因此,井类似于当今汽车,富人可拥有私家车,而穷人可以乘坐公共汽车,虽然每家必需,但也不需要每家必备。在万恶旧社会,政府仅在水利和官路等大宗公共项目投入,公共井一般应由民众集资筹建,类似于祠堂和庙寺。古制八家为井,起因在“八家同井”,由八家共建和共用一井,从而井成为农家编制单元。

井还很可能是市场的源头。《周易.系辞下》言:“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退,各得其所。”据说,这种集市的发明人仍是神农氏,但在神农氏设立规模化集市前,人们必然进行着物与物的交换,除走家窜巷交换方式外,最便利并一举两得的方式是:早上,一手提空水罐,一手提富余物品到井边。《管子.小匡》言:“处商必就市井。”唐尹知章注曰:“立市必四方,若造井之制,故曰市井。”在《词海》中,“市井”的注释是古代做买卖的地方。“市井”指代市场,可能是由“井”字形状而来,但更可能是由井边原始交易而来。尹知章从井田制得到启发,似乎牵强附会。

 井田制作为周朝生产管理和收入分配的一种制度,其名字由来与“井”字形状相关。井田制在《周礼》、《礼记》、《孟子》、《汉书》及汉经学家传注中都有记载,但是否确实存在,值得怀疑,可能与禅让制一样,都是儒家的一种理想。《孟子.滕文公上》中说:“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由于井需要占地,掘井投入,井应但是一种资产。井的历史成本或账面价值,是掘井和砌井投入,以及井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总和。从井的账面价值、使用时间和使用状况判断,井应是固定资产中的不动产。类似于煤井,井的所有者是以井的占地和掘砌井的投入为代价,获取公共水资源。如果严格和公平,应与采煤一样,征收资源税。但即便征税,井的使用价值也大于其历史成本,其间的差额便是井的效益,或者井的所有者的收益。所以,古人说:“井之为义,汲养而不穷。”

井的历史悠久,流变诸多。古井的形貌以及辘轳摇水、井绳提水的情形,作为学龄前的记忆仍然留存脑海中。古井的替代者—集体灌溉的机井和家庭使用的压水井,以及后来的水塔和自来水龙头,作为学龄后的印象至今记忆犹新。现在,水务部门可能仍在继续从地下取水,但古井的形式已从城市彻底消失,如果农村还存在井的话,也应多为机井,或圆或方的古井正在减少乃至消逝。但近有奇闻,在政府或企业征用耕地上再现“古井”,而且,速度和数量惊人一夜之间竟能冒出诸多,如雨后春笋,原来建井的投入与毁井的赔偿差额颇大,建井者收益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