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炎盘龙在觉醒: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民事诉讼终获受理(南方都市报 20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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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民事诉讼终获受理
从2006年提起民事诉讼至今已有5年,要求赔偿1300多万元

日期:[2011年4月29日]  版次:[AA47]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条

    南都讯 记者张国栋 2001年发生的福州警匪勾结杀人案,2007年6月20日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两主凶徐承平、郑军被判处死刑。涉案外逃的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也早已死亡。然而,该案的民事部分却一拖再拖,直至昨日,受害者陈信滔才拿到福州市中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决定立案受理。

    警匪勾结击毙“持枪劫匪”

    2001年发生的这宗枪案可谓骇人听闻。今年已年近五旬的陈信滔是部队转业干部。2000年10月8日,陈信滔与徐承平合作投资福州安详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旧车交易业务,其间产生矛盾,陈信滔的哥哥陈信华找到据称是“黑道人物”的卞礼忠出面调解,卞调解无果,反而引起徐承平的不满。

    2001年2月20日,徐承平与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等人布下圈套,徐邀请卞礼忠到其办公室商谈,但暗中早由原福州市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郑军、原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刘雄等设伏,以徐承平出门摸头发为暗号,郑军等人冲进去向卞礼忠发射子弹150发将其当场击毙,之后又伪造卞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事后刘雄还因枪毙“持枪劫匪”立功受奖。

    26辆车被抢走价值324万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在公安部的直接督办下,案件终于大白于天下,几经波折之后,2006年5月1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徐承平、郑军死刑,判处刘雄死缓。陈信滔也因为该案蒙受巨额损失,在卞礼忠被击毙后,徐承平以公安机关办案的名义,指使林某等人抢走陈信滔停放在安详车场内的26辆汽车以及过户资料,后徐将大部分车辆变卖。经估价,被抢的26辆车价值324万余元。

    在案件尚未得到纠正之前,陈信滔兄弟还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案后对外宣布是卞礼忠敲诈勒索的幕后指使人。陈信滔、陈信华后被错判3年有期徒刑,关押1072天,直至2004年3月4日才得以无罪释放。

    索赔381万法院只判赔8.9万

    重获自由之后,陈信滔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要求支付赔偿金11万余元,旧车市场经营损失360万元,精神赔偿10万元,但总计381万元的诉讼请求最后法院只判由福州市晋安区法院、检察院共同支付赔偿8.9万余元。对于这笔赔偿金,陈信滔仍然不服,至今没有去领取。

    陈信滔的律师林洪楠向南都介绍,枪案刑事开庭时,陈信滔即提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人一并审理,但法院方面称因枪案影响极大,需要从快处理,如果一并提起民事诉讼,会影响案件的审理进度,要求他们另行起诉。

    陈信滔说,2006年,他向福建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徐承平、王振忠(后因此两人死亡,被告变更为两人的父亲)以及福州市公安局连带赔偿其直接财产损失509.86万元、停业造成的间接损失(预期收益)人民币720万元,还有精神损害100万元,共计1300多万元。但一年多后,高院回函称他的诉讼标的1300余万元不符合高院的标准,建议他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008年,他又到福州市中院,答复是不符合立案条件,陈信滔此后不断上访,并一度绝食抗议,直至昨日,他才从福州市中院领到一纸立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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