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别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为中国最大的兼具戍边屯垦、实行“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兵团属于中国计划单列的副省级单位,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双重领导,总部驻乌鲁木齐市。 1953年5月,新疆军区根据中央军委和西北军区命令,将驻新疆部队分别整编为国防军和生产军。二、六、五军大部和二十二兵团全部编入生产部队,分别整编为10个农业师、1个建筑工程师、1个建筑工程处、1个运输处,共约10.55万人,担负屯垦戍边任务。
1954年10月25日,新疆军区发布命令,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于11月1日正式开始办公。
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各师建制,所属企事业单位全部移交地方管理,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总局。鉴于新疆农垦事业面临的实际状况和兵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1981年12月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1983年以后,兵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速进行农垦经济体制改革。1990年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为兵团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政治委员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任。兵团党委书记、政治委员兼任自治区的党委副书记,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任命,党内级别为中央委员。兵团的师大都与自治区的地区行政中心分别对应,由相应的地委书记兼任师第一政委。师另设专职的政治委员和师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武装部队改编为武警,整编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指挥部及其隶属的各支队、大队、中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各支民兵应急反应分队是新疆维护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目前兵团下设14个师(其中包含1个建筑工程师)及185个农牧团场(其中包含11个建筑工程团),分布于自治区全境,位于1950年以前的荒地。兵团总人口大约为260万人,其中汉族人口约2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