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刑事律师:严打记忆 全国追捕“二王”枪毙杭州“二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51:46

严打记忆 全国追捕“二王”枪毙杭州“二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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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9月2日,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这一系列决定的核心是,对治安犯罪的打击要“从重,从严,从快”。 这就是我们记忆中的“严打”。

本文选取了1978年至2008年30年间平常百姓印象深刻的一些典型案例:改革开放之初的高干子弟案,1980年代震惊全国的“二王”杀人案以及1990年代的赖昌星重大走私案。

严打记忆 全国追捕“二王”

通缉“二王”的文告,布满了1983年中国的城乡。让老百姓提心吊胆了半年之久的“二王”,名叫王宗坊、王宗玮。

1983年2月12日大年三十,“二王”持枪到沈阳一医院小卖部盗窃3000元人民币,正要离开现场,被早已惊觉的工作人员周化民、吴永春拦住去路。

“砰砰”几声震耳的枪声,4死三伤,这是“二王”杀人系列的第一桩血案。

辽宁省将“二王”的有关材料上报公安部,当天,公安部就发出13号通缉令,向全国缉拿杀人潜逃犯“二王”。

2月25日,在北京开往广州的47次列车上,在湖南境内,乘警查验王宗玮的持枪证时,王宗坊向乘警开了一枪,“二王”趁乱逃到衡阳境内的西里坪。

27日,“二王”被衡阳市民蒋光煦等堵在一条死胡同内,王宗玮向蒋光煦射一枪,逃脱。在抢另一位市民李瑞玲自行车时,打伤其女儿,打死扑向二犯的丈夫张业良,李瑞玲死死抓住二犯的提包不放,二犯开枪打伤李瑞玲,但未能从李瑞玲手中拿走挎包,包里有5颗手榴弹、36发子弹。接下来,工人刘重阳骑车追击罪犯达3华里远,终被击伤。当公安部门在衡阳完全布控后,二犯已扒车逃出衡阳。

二犯杀人用的枪,是早在1976年时,从沈阳市北监狱盗得,王宗玮又在某部队偷得子弹百发。二人协同作案,此前已有多起。

二犯由北向南的逃窜一时引起了全国性震动,气焰如此嚣张的案子,在共和国历史上是第一次。人们惊恐,不知什么时候“二王”也许就会窜到自己身边。

3月3日,“二王”出现在武汉,在交通检查站,杀二人,伤一人,劫一枪。并在与民警民兵枪战后逃脱,随后在轴承厂打死市民詹小健,抢走他的自行车,从刑警大队的包围圈中,混入观望人群溜走。

公安部发动群众配合,在河南、上海、江苏、江西、山东、安徽严密布控,但新问题是,有罪犯冒充“二王”作案。

8月29日,二犯在淮阳抢得2.1万元现金逃跑。之后,狡猾的“二王”为躲避撒开的法网,带着蚊帐等露宿山村野坳的用具,骑车逃离淮阳。十四天的时间,他们从江苏横跨安徽,又跑到江西省,妄图从这里再通过广东、福建二省南逃过海。

9月13日,二犯在江西广昌被发现,被追进了旰阳林场的深山密林,干警们对“二王”进行了包围。

9月18日二犯被围在尖峰公社南坑山,开枪拒捕,被击毙。二犯蓬头垢面,皮色灰白,脚板上累累孔洞,一个公文包绑在腿上,内有人民币1.3万元,腹内空空无物。

据参加过击毙“二王”行动的赣州地区公安局痕迹检验的负责人和助理工程师孟庆远回忆:在一个灌木丛生、草高林密的小山窝里,终于发现了“二王”的踪迹,所有的搜索人员全赶了过来,将小山窝围个水泄不通。很快,山窝里响起了枪声,孟庆远与战友谢竹生带着一条警犬冲进山窝,刚走了20米,在一个大约5平方米的平地上,他发现一个穿白衬衣的大个子俯卧在地上,似乎还在往前爬,右手拿着一把枪,后背有一片血渍。他的身旁有两个武警战士也倒在血泊中,警犬冲过去咬掉了那人的手枪,孟庆远和战友随后将那人死死按住,警犬又是一阵狂咬,那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孟庆远将那人拖出了山窝。

突然,山窝里又响起了一阵枪声,孟庆远放下“白衬衣”,又带着警犬冲入山窝,下午6时在半山腰发现了被击毙的另一个人的尸体(事实证明前后两具尸体为王宗坊、王宗玮兄弟)。

追捕“二王”无疑是全国“严打”最惊心动魄之作。

1983年9月2日,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这一系列决定的核心是,对治安犯罪的打击要“从重,从严,从快”。

这就是我们记忆中的“严打”。

二熊”伏法

给高干子弟一点颜色


高干子弟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初,很快就显现出来。

1979年枪响,杭州“二熊”伏法。改革开放伊始,中共就没有姑息那些不争气的高干子弟。

孪生兄弟熊紫平、熊北平出身于高级干部家庭,湖北省红安县人,分别为杭州重型机械厂和杭州制氧机厂工人。自1974年5月-1978年8月,两人纠集犯罪分子马少华、钱永敏等人,结伙强奸、轮奸、奸污、猥亵妇女达百余人。

杭州市公安局先后逮捕了这伙犯罪分子。主犯熊紫平,品质极为恶劣,早在1971年在部队服役期间,就犯有强奸女青年的罪行。1973年退伍后,与罪犯钱永敏等勾结,肆无忌惮地进行犯罪活动,他采取欺骗、持刀恐吓、卡脖子等恶劣手段,强奸女青年7 名,轮奸2名,奸污、威胁、侮辱20余名。还曾将一名社员毒打致伤,并敲诈手表一只。

另一主犯熊北平从1974年以来,纠集罪犯马少华、王斌等人,结拜兄弟,自封老大,先后强奸女青年、女学生6名,轮奸4名,奸污、威胁、侮辱女青年20余名,还私设公堂,向别人敲诈勒索现金手表等。

两熊罪大恶极,民愤极大,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中熊北平认罪态度好,缓期2年执行(后熊北平在狱中自杀)。

1979年11月14日,杭州市六千多名群众参加了公判大会,表示坚持支持法庭的严正判决。

杨小民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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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位中央领导内参批示,惊动邓小平

1979年,青海省发生了一起震动全国的高干子弟杀人案,即杨小民故意杀人案。此案因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而导致死罪轻判,在青海省激起公愤,群众反应强烈,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干预此案,要求复查,但因官官相护织成的关系网太厉害,此案拖了5年未能纠正。

后来,《光明日报》记者陈宗立揭露这件事的内参,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8位中央领导在内参上作了批示。

1985年6月13日,中央书记处专门就杨小民杀人案召开第212次会议。在我国解放以来的历史上,中央专门就一个杀人案件召开书记处会议进行讨论恐怕是第一次。

书记处会议认为:“ 此案搞了5年之久,青海省的群众意见很大,要尽快解决。有些地方搞封建主义、家族关系、官官相护,应引起严重注意。在这个案子的错判和长期未予纠正的问题上,青海省委的一些领导同志是有责任的。对那些在此案中徇私枉法的人,不管是谁,都要实事求是地予以严肃处理。”

在中央领导和中央有关部门的坚决干预下,青海省委不得不重新讨论杨案,终于作出改判决定,判处杨小民死刑,立即执行。

1985年7月31日,青海省召开公判大会,将杨小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西宁市万人空巷,争睹这个现代“高衙内”被法律严惩、争睹正义战胜权力的大快人心场面。

翻开《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52页,有这么一段话:“青海省杨小民那个案子拖了多年,几任省委书记没有解决,现在处理了,处理得好,就是这样的案子才会有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