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填借贷:苏国税发〔2005〕236号附件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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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关于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

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文件精神,从2005年12月(征收期)起,增值税防伪税控纳税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5年12月(征收期)开始,增值税防伪税控纳税人在进行各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先申报、后抄税”的程序办理申报事项。既:凡实行网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再到税务机关征收服务厅办理IC卡抄税;凡实行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可同时携带申报资料和报税IC卡到税务机关的征收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事宜;凡实行代理申报的纳税人,根据代理协议可同时将申报资料和报税IC卡交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代办申报、抄税事宜,也可以将申报资料交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代办申报事宜,待申报成功后由代理机构通知纳税人持IC到税务机关征收服务厅办理IC卡抄税。

二、实行网上自行申报或委托代理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在办理IC卡抄税时,必须一并报送纸质申报资料,以便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三、纳税人应认真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各类附报资料,保证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人为差错造成IC卡抄税后无法解锁,影响企业正常购票和开票。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61号)文件精神,为方便纳税人,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纳税人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税务机关征收服务厅办理IC卡抄税:

凡税务识别号尾数为……号的纳税人,于……日前办理抄税;

凡税务识别号尾数为……号的纳税人,于……日前办理抄税;

凡税务识别号尾数为……号的纳税人,于……日前办理抄税;

凡税务识别号尾数为……号的纳税人,于……日前办理抄税。

特此公告!

 

 

                江苏省          国家税务局

 

                     2005年11月XX日

苏国税发〔2005〕236号附件七:通告 附件2:国税发〔2004〕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1 国税发〔2009〕31号4 关于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5〕251号 苏国税发〔2009〕93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惠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办法(试行)》苏国税发〔2006〕99号 国税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 国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4号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文件关于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审核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发〔2005〕251号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 1国税发〔2005〕111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苏国税发〔2008〕201号 苏国税发〔2009〕167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时间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8〕201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苏国税发〔2008〕42号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国税发【2010】92号 国税发[2010]53号 国税发[2000]84号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31号 国税发〔2009〕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国税发〔2000〕84号文全文失效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