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政的官职:一个"讼托"撂倒了9法官 岂容"法袍"成为"变现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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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26日 07:56:24  来源: 人民日报


司法廉洁,既需要制度性监督与治理,也需要发自内心的对职业尊严的认同与捍卫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然而广东湛江9名丧失职业道德的法官却与一个“讼托”合谋结成一条“休戚与共”的利益链,将司法公权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攫取巨额灰色利益,让法无尊严。 图/谢驭飞(图片来源:法制晚报网站)
广东湛江9名丧失职业道德的法官与一个“讼托”合谋结成一条利益链,将司法公权变为牟取私利的工具,攫取巨额灰色利益。据湛江市纪检监察机关透露,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查处。
法官被“讼托”拉下水,在司法系统并非孤例,但像该案这样,“讼托”投资诉讼、经营案件俨然公司化运作,同时将9名精通法律的“执法者”变成了“枉法者”,并不多见,让人震惊。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把“讼托”比成腐化司法公权的“苍蝇”,那么被拉下水的法官就是“有缝的蛋”。因为在职业伦理上存在自我认同的危机,有的法官对于公正司法的法纪要求不屑一顾,自我保护屏出现裂痕,让“讼托”有机可乘。
司法实践中,少数法官会被“银弹”击倒,甘为“财色的奴仆”,固然与监督乏力有关,但也暴露了他们低弱的自我免疫力。在这些法官眼中,身上的“法袍”并非职业尊荣的“羽毛”,而是可以用来“变现”的砝码。于是,在司法审判和执行中出现了“选择性执法”,有钱积极立案,无钱立案消极,甚至人为制造诉讼难,逼迫当事人转而寻求“诉讼掮客”代打官司,自己则从中牟取私利。
这样的“正义”运送,偏离了法治社会对司法的应有期待,严重损害司法的公信权威。它也发出警示:确保司法守护社会正义的底线,需要更加重视法官的职业伦理建设。从司法廉洁角度看,如果说制度性的监督与治理是坚固的“外部防护网”,那么发自内心的对职业尊严的认同与捍卫,则是更为直接的“内部预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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