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平凹的资料简介:药家鑫被判死刑给为人父母者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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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今日被判死刑给为人父母者敲响警钟

                                             文/钟雪灵


2011-4-22 16:53

 

                                                                              资料图:药家鑫叙述案情

据悉,今天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记者在看了媒体对药家鑫的采访,听他讲述了成长岁月中父母对他的培养教育方式后,感觉药家鑫之所以关键时刻漠视生命、见死不救,甚至丧心病狂地采取这样极端的方式,残忍地剥夺一个鲜活的生命,和他成长岁月中父母对他教育方式失当,以及生命尊严的教育缺失不无关系。

药家鑫面对媒体时曾说,小时候父母对他的管教就一直很严格甚至可以说是严厉,望子成龙的父母分工明确,母亲负责照顾他的饮食起居,父亲则负责他的学习。但父亲对他的管教经常让他觉得逆反,比如他不爱练琴,反抗父亲的督促,父亲就把他关进地下室不让他出来。一个小孩子在阴暗的地下室里,那种孤独、恐惧与无助感可想而知。渐渐地,他感觉生活没有希望,感觉自悲、感觉自己没用,看不到未来,甚至想到过自杀。

可见,父母虽然表面看起来对他负责,且望子成龙心切似乎也无可厚非,其实在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东西父母却忘了给他,那就是温暖与爱,那就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在他需要亲人的爱与温暖的时候,当他需要关怀和理解的时候,他的亲人没有给他,给他的是那个年龄的孩子无力反抗的冷酷的强制和体罚,这也是他长大后面对一个因自己而受伤的需要救治的生命不但毫无同情心,反而为了自保而残忍地灭口的恶因。他把成长岁月中父亲给他的冷酷加倍地还给了他人。

一个成长岁月中几乎没有快乐,感觉不到温暖与爱,看不到希望的孩子好不容易考上了音乐学院,父母又给他买了车,让他可以体面地在同学面前在学校里尽显他的优越。这会让他觉得生命从此为他打开了一扇通往成功并可以收获鲜花和掌声的窗户,他曾经的自卑和无助感似乎离他远去了,他该换一种活法了,结果这时却出了开车撞伤人的事。再加上他平素对农村人的偏见,觉得撞伤不如撞死,他接受不了有可能被对方记住他的车牌号和模样,然后没完没了被纠缠的结局,他接受不了好不容易开始的新生活有可能被蒙上阴影的结局,所以他选择了冷漠地见死不救,关键时刻更多地考虑自己的未来,让他举起刀来残忍地杀人灭口,也为自己斩断了刚刚开始的希望和未来,过早地掘好了坟墓。

药家鑫的案例对天下父母应当是当头捧喝:孩子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自幼培养他们养成良好的品德和健康的心理则更重要,用爱教会孩子学会爱,懂得尊重他人、敬畏生命。这恰是药的父母在对他的教育中缺失的。希望天下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时不要再重蹈覆辙。

附:

   今天上午药家鑫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民事赔偿4.5万余元

    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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