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翔吻朱桦: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扬国税发[2005]313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9:43:43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文件

 

 

 

 

扬国税发[2005]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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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税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苏国税发〔2005〕23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地应加强对新“一窗式”模式推行工作的领导。

该项工作涉及部门较多,各地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在所剩无几的时间内明确分工、相互协作,以确保在11月29日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相关人员应立即认真学习总局、省局相关文件精神。

各地应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学习总局、省局相关文件精神。

相关人员至少应包括以下人员:流转税管理部门人员、各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岗、异常情况处理岗、复核岗。其中,对异常情况处理岗应重点培训。

培训内容及材料:1、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2、省局文件精神(通知及其附件);3、省局制作的幻灯片。以上内容见市局FTP/流转税/一窗式管理/新一窗式相关文件及培训资料。

三、尽快设置相关岗位。

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要求,各办税服务厅应设置“申报征收岗”、“异常情况处理岗”和“复核岗”,具体负责“一窗式”管理各项工作。各岗位的职责简述如下:

申报征收岗:主要负责纳税人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纳税申报受理、IC卡报税和票表税比对等工作。

异常情况处理岗:主要负责申报、比对异常情况的核实及结果处理等工作。

复核岗:主要负责对申报征收岗位和异常情况处理岗位人员工作的监督考核、比对结果处理的复核以及向税源管理或稽查部门的转办等工作。

其中,申报征收岗、异常情况处理岗为前台岗位,复核岗位为后台岗位。复核岗位人员不得兼任申报征收岗位工作和异常情况处理岗位工作。申报征收岗、异常情况处理岗可相互兼岗。

四、立即开展面向全体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各地应采用一切手段(大厅公告、电话告知、集中辅导、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宣传等方式)在11月底前将新“一窗式”管理模式的要求通知到所有防伪税控一般纳税人,确保不遗漏一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纳税人进行集中辅导。宣传辅导的主要内容为四点:一是从2005年12月(征收期)开始,防伪税控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程序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先到税务机关报税、再网上申报”,改变为“网上申报成功后再到税务机关报税”;二是每月到税务机关报税时,应携带好纸质申报资料,由税务机关受理报税时审核;三是尽量避免在申报期后期前往税务机关报税;四是申报表和附表填写一定要准确。通知的主要文本为省局拟定的《关于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告》。根据我市实际,现将通告文本修改如下:

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纳税人实行“先申报、后报税”程序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文件规定,从2005年12月(征收期)起,我市增值税防伪税控纳税人必须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5年12月(征收期)开始,增值税防伪税控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先申报、后报税”的程序办理申报事项。即:凡实行网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再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IC卡报税;凡实行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可同时携带申报资料和报税IC卡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事宜;凡实行代理申报的纳税人,根据代理协议可同时将申报资料和报税IC卡交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代办申报、报税事宜,也可以将申报资料交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代办申报事宜,待申报成功后由代理机构通知纳税人持IC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IC卡报税。

二、实行网上自行申报或委托代理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在办理IC卡报税时,必须一并报送纸质申报资料,以便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三、纳税人应认真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各类附报资料,保证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免人为差错造成IC卡报税后无法解锁,影响企业正常购票和开票。

四、为方便纳税人,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防止影响纳税人正常办理纳税申报和报税事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61号)文件精神,敬请纳税人尽量避免在申报期后期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IC卡报税!

特此通告。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税务局

                           2005年11月24日

 

五、各地应合理安排好纳税人报税时段,以方便纳税人。

各地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61号)文件精神,要求纳税人分时段办理报税事宜。对以前申报中不太顺利的纳税人、辅导期商贸企业(包括辅导期满月次月商贸企业)和其他可能会遇到问题的纳税人,在详细辅导的基础上,要求其在申报期前半期申报、报税。申报期中后期,各地应密切关注未报税户名单,督促纳税人立即前往办税服务厅报税。

六、关于网上申报的防伪税控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资料报税问题。

根据新“一窗式”管理模式的要求,对于网上申报纳税人、申报征收岗或异常情况处理岗常规报税或手工清卡时应手工录入纸质申报表第24行“应纳税额合计”栏数据、以实现与后台电子申报资料中应纳税额的比对,所以网上申报纳税人每月报税时应提供从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出的已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以及其他资料。

经市局研究,我市对实行网上申报的防伪税控纳税人纸质资料报送方式暂时调整如下:将原按季报送纸质增值税申报资料方式,调整为纳税人报税时即报送。申报受理部门与税源管理部门分属不同分局的,在录入的应纳税额比对通过后,申报征收岗或异常情况处理岗在增值税申报资料(主要在申报表主表)上加盖申报受理专用章后,由纳税人按原渠道报税源管理部门;申报受理部门与税源管理部门未跨分局的,加盖申报受理专用章后的纸质资料的报送渠道由各地自行确定。

七、防伪税控网络版操作权限设置。

“手工清卡”权限只设置给异常情况处理岗,申报征收岗无此操作权限。“自动清卡”权限设置给异常情况处理岗和申报征收岗。“清卡历史记录查询”权限设置给异常情况处理岗、申报征收岗、复核岗和各查询用户。

八、手工清卡时,解锁原因应准确、翔实。

异常情况处理岗人员在手工清卡时,应对照《“一窗式”票表比对异常类型及处理方式分类表》准确判断比对异常类型,在“解锁原因”中应对比对异常的具体情况和解锁原因进行详细表述。

附件: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苏国税发〔2005〕236号)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  申报  规程  通知                                             

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5年11月30日印发

                       校对:流转税管理处  姚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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