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航300医院:杨年熙:“激情犯罪”之外的药家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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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年熙:“激情犯罪”之外的药家鑫案

2011年04月13日07:55东方网杨年熙我要评论(374)字号:T|T

杨年熙 旅法学者

驾车撞倒人怕承担责任,车子不停直接逃之夭夭的例子是有的。下车查看则多数是要设法救助。肇事者停车,受害人按常理已有了一线生机,但发现人被撞死了,弃尸而逃的例子也曾有听闻。在那一刻,驾车者的良心和勇气受到了极度考验,如何取舍,与其说是个人品格教养的反映,不如说是整个社会熏陶的投射。

因为,汽车是个在公共空间使用的交通工具,驾驶时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这是个社会性行为——要和许许多多与自己无关的人,以及周围的环境时刻发生关系。当药家鑫持刀走向倒地的张妙时,那几秒钟里不知他内心里有否一场天人交战,还是只想到“撞伤不如撞死”这个从别人的车祸官司里得到的观念。

总之,学校的公民教育,驾驶人的责任与道德训练都未能有足够的分量来压过他当时杀人的冲动。他用消灭一个生命来解决当时的问题,而且认为这的确是个办法。这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脊背发凉。

药家鑫这个撞人轻伤,然后回到车上掏出尖刀,将对方连捅八刀致死的例子,在世界车祸史上不曾有过前例。驾驶人只不过是个会开车的普通人,一如你我,绝非恶霸,除非患了精神病,如何能够因为驾驶的失误而成为蓄意杀人的凶手?造成车祸意外致人死命已被形容为公路杀手,这里是随身带着利刃的,能怎么说呢?

药家鑫这次的犯案和他的身份与家庭背景有极大反差,他在网上受到厉声挞伐,绝大多数网民认为该判死刑多半也在于此:他象征了各种努力和价值追求的失败,而更胜于一般罪犯,成了社会的耻辱和烙印。但他自己看来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在3月23日审判后的记者采访中,他流着泪说,在狱中老看着自己的手,意思是这双本来弹钢琴的手竟然使他一夕之间从大学生变成了罪犯。他说他“杀害和自己无冤无仇的人,惨无人道”,都像别人放在他口中的现成字眼,并说“如果出去,将奉养张妙的父亲和家人”云云。好像他还有“出去”的希望,即使出去,别人也还等得到被他“奉养”的一天!

他也确实很难分析当时他自己的行为反应,因为他被罩在一个大环境中,是是非非混淆一气。他最初那句担心“乡下农民难缠”,说得脸不红气不喘,好像是个可以被接受的理由,而未明白这句阶层偏见重大的供词已足够让他深陷泥潭了。由此看出,这位二十一岁的大三学生头脑里多么紊乱。

案子的发生确实是意外,够不上“蓄意谋杀”的最高级重罪。药家鑫的律师提出“激情犯罪”为辩解,指出他是一念之差,在情绪冲动下杀人,希望法庭从宽发落。“激情犯罪”当来自英文里的crime ofpassion,美国和法国法律上均有过判例,基本上都是在争取陪审团同情,减轻刑罚。美国法律的涵盖面比较宽,包括“因突然的冲动和愤怒,由口角打斗而杀人等非预谋的罪行”。但是典型的“激情犯罪(杀人)”主要指“情杀”,最具代表性的是三角恋爱因妒忌而杀人。法国的判例则仅限于后者,亦即“我爱他,所以杀他”。也就是说,强烈的爱恋激情使当事人在极端状况下丧失了理智,而无法控制自己。

不论英美或法国司法概念里的“激情犯罪”都有一个基本原则,便是双方之间有很深的关联,情杀不用说,即使口角打斗也都有嫌隙甚至积怨。对于药家鑫,“激情犯罪”要能取信于陪审团,关键在于他动刀之前,张妙对他说了什么而激怒他了吗?就他自己的说法看来是没有,充其量只是在“看他的车牌号码”,这也是他的诠释而已。

父母若没有给药家鑫买车,他不至于有今天。没有酗酒嗑药,充分掌握驾驶功能,竟然在交通流量稀少的时刻撞伤张妙,再在惊慌中续撞两人,只能说他是个技术拙劣的驾驶人,而且对骑车者和行人没有特别的警觉和礼让。若车子是个进入社会规则管理范围的工具,他随身带刀则是个下意识的反社会行为:没有信任只有防范。

他自首后未用“意识混乱,不记得做了什么”来设法脱罪,而是直言不讳,好像不明白后果的严重性,这片认知空窗令人费解。父母望子成龙,对他管教严厉,苦练钢琴之外,他“感到人生乏味”,车祸之夜的爆发很难说不是一种转移目标的宣泄。从这个角度看事情也许比“激情犯罪”稍多点说服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