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公车拍卖第四批:王石川:问题食品频出,治乱需用重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7:31:00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出席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李克强说,食品问题无小事,保障安全是大事。这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近期发生并查处的一些食品安全突出事件,都与食品生产经营中滥用或非法使用添加物有关,群众对此高度关注。(4月22日《京华时报》)

  食品添加剂已经全面渗透我们的生活之中,有个网络段子广为人知:“早上,买两根地沟油油条,切个苏丹红咸蛋,冲杯三聚氰胺奶,吃完开锦湖轮胎的车去上班。中午,瘦肉精猪肉炒农药韭菜,再来一份人造鸡蛋卤注胶牛肉,加一碗石蜡翻新陈米饭,泡壶香精茶叶。下班,买条避孕药鱼、尿素豆芽、膨大西红柿、石膏豆腐。回到家,吃个增白剂加柠檬黄馒头……”这其中,就有不少添加剂,比如增白剂。

  平心而论,食品添加剂没有原罪,统计显示,目前我们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000多种,而国外允许使用的的食品添加剂超过14000 种。但是,食品添加剂身份合法,并不代表使用合法,放眼现实,滥用、非法使用添加剂现象严重,这次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矛头所指,正是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被滥用、非法使用,与制售者惟利是图有关,食品生产者热衷于滥用或非法使用添加剂,原因有三,一是为了节省成本,二是省时省力,三是是增加卖相或口感。食,人字下面一个良,制售食品就是个良心活。单纯为了利益而滥用、非法使用添加剂,无疑是赚昧心钱。在利益驱动下,制售者的良心是靠不住的,自我约束的道德自觉也是靠不住的,因此必须严刑峻法,加大震慑效果。应该说,目前的法律对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食品制售等人员已经明确了相关刑事惩处,比如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产销问题食品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是,在当下的语境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管人员,往往并未受到应有的惩处。

  问题食品之所以频发,除了制售者丧失底线、以身试法之外,监管人员难辞其咎。最新的例证是,近日,沈阳查获40吨“毒豆芽”,所查获的豆芽中含有亚硝酸钠、恩诺沙星等,人食用含亚硝酸钠的食品会致癌,而恩诺沙星是动物专用药,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吊诡的是,沈阳市打假办会同公安、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会上,各部门都极力表示“毒豆芽”不归自己监管。一句“不归自己管”堪称比毒豆芽还毒,将尸位素餐、推卸责任演绎得淋漓尽致。

  如果说不管尚表示监管部门不作为,那么监管部门所展现的乱作为,更让人惊悸。日前新华社披露了养鱼执法的荒诞景象,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业内人士透露,“只要给了钱,立马变成甜瓜脸。能否吃上饭比有没有面子重要些”。如果蛇鼠一窝、沆瀣一气,猫怎么还能抓耗子?即便抓也是假惺惺、装模作样,由此耗子变成硕鼠,侵蚀民众健康。可以说,乱作为比不作为还可怕。

  治乱需用重典。这次食品会议突出了一个“严”字,用李克强副总理的话,就是“遇乱则治、知难而进”,“重典治乱”。重典要治的不仅是食品制售之乱,还包括监管之乱。即,“对食品安全突出事件,不论发生在哪个地区、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实行问责。”“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开除公职。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据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予以严惩。”一旦违法成本低,制售者会丧心病狂,监管者会不监管或乱监管,甚至与不良制售者眉来眼去、狼狈为奸。

  此外,需提及的是,李克强还指出,让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各级政府守土有责,市、县政府尤其要负起责任。要标本兼治,改革并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机制。这就释放了两大信号,各级政府在维护食品安全上负有直接责任,可以想见,如果将食品安全与官员政绩考核直接挂钩,必然有利于各级官员恪尽职守。同时,现行食品监管体制机制还将改革和完善,这有利于从根本上遏制监管缺位、修补体制缺陷现象,因为不争的事实是,现行监管体制容易造成“九龙治水”,谁都可以管、谁都管不好。

  总之,遏制食品添加剂被滥用、非法使用,就得给制售者添加道德血液,更得给监管者添加责任意识。但是,责任意识不会从天降,说到底,需对监管者进行强化监管,提高其违法成本,加大惩处力度,并辅之体制机制革新,这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