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官网:超市乱象丛生,已成助推物价上涨的“黑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5:04:19

 


 

4月23日新华网援引《法制晚报》报道:由中国奶业协会发起,三元、伊利、蒙牛等35家企业响应,承诺不哄抬物价,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近期,为稳定物价,发改委价格部门密集约谈行业协会、方便面、日化产品、白酒等消费品龙头企业的报道相继见诸媒体。全国工商联旗下24家直属商会也在上周联合发出“稳物价”倡议书,号召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不串通涨价和人为抬价。

就在公众舆论在把稳定物价的希望寄予生产商的时候,超市作为商品零售的强势终端,在稳定物价中的作用却被忽略了。一如高房价中有腐败成本一样,超市中零售商品价格也包含着由超市恃强凌弱而滋生的乱收费成本、商业贿赂成本等。

最近,《半岛都市报》连续发表四篇报道,揭露了供货商在超市遭遇的种种潜规则。这些潜规则非正常地加大了供货商的成本,大大挤压了商品利润的空间,使得供货商不得不提高商品的零售价格,把增加的成本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如上图所示,100万元的销售收至少要被超市扣掉20万元。一业内人士称,十几年前,没有外资超市时,超市只收代理商15%的合理扣点。外资超市进入后,前台费从16% 涨到30% ,销售额的30%要归超市所有。而新增的后台费如开户费、新品进场费等,外资超市能收到10%。若年销售额200万元,光交给超市的钱就得80万左右。

一位知情者爆料,往一些超市供货,除了要交名目繁多的费用外,有时还要“打点”柜长等超市员工。“有的超市采购经理一年下来收的礼金至少二三十万元,有的所收礼金甚至够买一套房。”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在一家中型超市月销售额达到 5万元,每个月就需要给柜长1000元到 2000元,而逢年过节给柜长的钱为4000元到 5000元,如果月销售额提高,‘礼金’也会不断提高,这基本上成了行业内不成文的规矩。” 知情者直言不讳地说“我平时忙销售,逢年过节就忙着送礼。”一年下来,“公关费”占整个销售收入的2%到3%。

供货商先生向宁夏路上的某大型超市供应鱼、虾等海货,竟然赔光了家底。春节前他联系了该大型超市后,为了打点关系,不受刁难,节前一个多月,先生每周至少要请柜长吃2~3次饭,每次该柜长都要求有3至4个小姐陪酒,每次花费大约在2000元左右。春节过后,先生两星期内没有再请他们吃饭,不久后赵先生进的11多万元的货都被退回来了,还有一部分货数量上少了很多。在三个月的供货时间里,先生赔了20多万元。

有一家连锁超市,供货商在结账时被告知,必须要办一定数额的消费卡,而这个消费卡的消费单位,正是这家超市自己办的一家酒店。超市要求从货款中扣除2000元到10000元不等的消费卡,在他们自己开的酒店就餐。

有供货商要求更换发票的户头,对于超市来说只不过是在电脑里修改一下登记信息,竟然要收一万多元。……报道中例举的超市乱象远不止这些。

 

失去监管的超市,已成助推物价上涨的“黑手”。超市中的乱象特别是各种乱收费,大大压低了供货商的利润空间,为了赚钱,不少供货商就采取“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办法,在提高商品零售价格上打主意。一业内人士坦言,他代理的国外某红酒,在专卖店里的价格一般是一瓶80元左右,进了超市,他把价格标到了418元。“我知道这样做让消费者太吃亏了,但是超市压榨我们的利润也太狠了,我不得不这样做。我们双方的矛盾最终还是让消费者埋单了”。

超市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的主要场所,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把超市纳入监管的视野。当前尤其要研究制定格式合同文本,规范和明确供货商和超市的责任与义务,严厉打击在超市中普遍存在的乱收费、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的经营成本,确保公平交易和商品零售价格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