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洞窟云存档不给用:《瑜伽师地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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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瑜伽师地论》(梵文:Yogācāra-bhūmi-ā stra),系印度佛教论书。又称《瑜伽论 》、《十七地论》,为印度佛教瑜伽行唯识学派及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亦是玄奘西行取经法之最大原因。瑜伽师地,意即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称《十七地论》。为弥勒菩萨口述,无著记录。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法相宗的根本论书。汉传佛教以此经为弥勒所造慈氏五经之一,藏传佛教传统上认定此论的作者为无著。   本论约于公元前300年左右出现在古印度,乃无著菩萨夜升兜率天弥勒内院,听闻弥勒菩萨说法,返回人间后,再为大众演说,并成纪录。         译本      唐玄奘译。100卷。但在玄奘以前,已有北凉昙无谶译《菩萨地持经》10卷(相当于奘译本35~50卷前半《本地分·菩萨地》,近年来发现有和阗文译本残篇)及《菩萨戒本》1卷(相当于奘译本40~41卷);南朝宋求那跋陀罗译《菩萨善戒经》9卷(相当于奘译本《本地分·菩萨地》,和《地持经》相仿,但另有序品)和《优婆塞五戒威仪经》1卷(为《菩萨戒本》的异译);陈真谛译《十七地论》5卷(相当于奘译本第1~3卷,已佚),《决定藏论》3卷(相当于奘译本50~54卷)等几种译本行世。  

汉传译本

  《瑜伽师地论》之汉传译本概览  (按译出朝代和译出年份先后顺序排列)  
译本名称 篇幅 卷数 大正藏部类 大正藏编号 译者 译出朝代 译出年份 译出地点 与《玄奘法师百卷译本》之对应关系 1 菩萨戒本 节译 一卷 律部 第24册   第1500部 天竺三藏昙无谶(Dharma-raksa,385 - 433,中天竺僧人) 北凉 玄始三年到玄始十五年间(414 - 426) 姑臧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萨地·戒品》之异译 2 菩萨地持经 节译 十卷 瑜伽部 第30册   第1581部 天竺三藏昙无谶(Dharma-raksa,385 - 433,中天竺僧人) 北凉 玄始三年到玄始十五年间(414 - 426) 姑臧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三十五至五十卷前半《本地分·菩萨地》之异译 3 优婆塞五戒威仪经 节译 一卷 律部 第24册   第1503部 罽宾三藏求那跋摩(GunaVarma,377 - 431,天竺名僧) 南朝·刘宋 元嘉八年(431) 建康祇洹寺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萨地·戒品》之异译,亦为玄奘法师所译《菩萨戒本》之异译 4 菩萨善戒经 节译 九卷 瑜伽部 第30册   第1582部 罽宾三藏求那跋摩(GunaVarma,377 - 431,天竺名僧) 南朝·刘宋 元嘉八年(431) 建康祇洹寺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三十五至五十卷前半《本地分·菩萨地》之异译,和《菩萨地持经》大同,但另有《序品》。 5 十七地论 节译 五卷 — — 三藏法师真谛   (Paramārtha,499 - 569,西天竺名僧) 南朝·梁 大宝元年(550) 东扬州富春县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一至三卷《本地分·五识身相应地》和《本地分·意地》之异译 6 决定藏论 节译 三卷 瑜伽部 第30册   第1584部 三藏法师真谛   (Paramārtha,499 - 569,西天竺名僧) 南朝·陈 永定元年至太建元年(557 - 569) 晋安、广州   等地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五十一至五十四卷《摄决择分·五识身相应地》和《摄决择分·意地》之异译 7 瑜伽师地论(玄奘法师百卷译本) 全译 一百卷 瑜伽部 第30册   第1579部 唐三藏玄奘法师(600 - 664) 唐 贞观二十一年(647)五月至贞观二十二年(648)五月 东都弘福寺   翻经院 — 8 菩萨戒羯磨文 节译 一卷 律部 第24册   第1499部 唐三藏玄奘法师(600 - 664) 唐 贞观二十三年(649)七月 长安大慈恩寺   翻经院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四十卷末及第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萨地·戒品》之部份异译 9 王法正理论 节译 一卷 瑜伽部 第31册   第1615部 唐三藏玄奘法师(600 - 664) 唐 贞观二十三年(649)七月 长安大慈恩寺   翻经院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六十一卷《摄抉择分·寻伺地》之部份异译 10 菩萨戒本 节译 一卷 律部 第24册   第1501部 唐三藏玄奘法师(600 - 664) 唐 贞观二十三年(649)七月 长安大慈恩寺   翻经院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四十至四十一卷《本地分·菩萨地·戒品》之异译,和昙无谶译《菩萨戒本》及求那跋摩译《优婆塞五戒威仪经》的前半相同 11 佛为优填王说王法政论经 节译 一卷 经集部 第14册   第524部 唐三藏沙门大广智不空(Amoghavajra,705 - 774) 唐 天宝十二年到大历九年间(753 - 774) 长安大兴善寺 《玄奘法师百卷译本》第六十一卷之异译,和玄奘法师所译《王法正理论》大同。  注:以上各译本除三藏法师真谛所译《十七地论》已佚外,其余均传世至今。

藏传译本

  藏文译本题为《瑜伽行地》,无著造。全本共分八个部分,分别为前十二地(二十六卷)、声闻地(二十卷)、菩萨地(二十二卷)、摄决择(四十三卷)、摄事(二十二卷)、摄调伏、摄异门、摄释(都不分卷。。收在《西藏大藏经》〈丹珠尔〉中。此译本纳入藏文大藏经的丹珠尔部。           结构组成           就奘译本而言,主要由以下五分组成:   《本地分》,1 ~ 50卷。释十七地瑜伽禅观境界,内容可以归纳为境、行、果三相。 《摄抉择分》,51 ~ 80卷。释本地分之十七地的深隐要义。 《摄释分》,81 ~ 82卷。释十七地有关诸经,特别是《阿含经》的说法和仪则。初明说法应知的五分,次明解经的六义。 《摄异门分》,83 ~ 84卷。释十七地有关诸经,特别是《阿含经》所有诸法的名义和差别。 《摄事分》,85 ~ 100卷。释十七地有关三藏,特别是《杂阿含经》等众多要义,初明契经事,次明调伏事,后明本母事。 五分中以《本地分》为中心所在,后四分主要是解释其中的义理。 主旨为揭示根本心识(阿赖耶识)总持眼耳等六识及所知境界的作用,禅观渐进的各种境界及修习所得果位,借分析名相,斥有无二见而使人悟入中道;其余四分只是《本地分》的补充说明。   五分的内容及相互关系。欧阳竟无在《瑜伽师地论叙》中说:   云何《瑜伽》五分耶?三乘根本,有十七地以为宗要。摄文义尽曰本地分,释地中不尽要义曰抉择分,释地中诸经说解仪则曰释分,释地中诸经名义别异曰异门分,释地中三藏众要事义曰事分。初一是论,故称地论。后四为释,释不名地,摄故名分,曰《瑜伽》五分。         内容          全书中心内容是论释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性质及其所依客观对象是人们根本心识——阿赖耶识所假现的现象;禅观渐次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境界,以及修行瑜伽禅观的各种果位。以分析名相有无开始,最后加以排斥,从而使人悟入中道。全书分五部分:①本地分(1~50卷)。将瑜伽禅观境界或阶段分为十七地,即五识身相应地、意地、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无寻无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无心地、闻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声闻地、独觉地、菩萨地、有余依地、无余依地;②摄决择分(50~80卷)。论述十七地的深隐要义;③摄释分(81~82卷)。释十七地有关诸经,特别是《阿含经》的说法和仪则。初明说法应知的五分,次明解经的六义;④摄异门分(83~84卷)。释十七地有关诸经,特别是《阿含经》所有诸法的名义和差别;⑤摄事分(85~100卷)。释十七地有关三藏,特别是《杂阿含经》等众多要义。初明契经事,次明调伏事,后明本母事。五分中以本地分为重点,后四分主要是解释其中的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