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电梯使用须知:汉传佛教发展概况(二)-中国佛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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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传佛教发展概况(二)   作者:星云大师 文章来源:佛教天地 点击数: 129 更新时间:2010-7-12 18:28:15

密教,是相对於显教而言,世俗又称密教为喇嘛教。

密教经典最早是在三国时期传入中国内地,有支谦译的《无量门微密持经》等经典;西晋时,又有《大灌顶经》等密教经典的译出。但是一直到唐朝,密教才经由“开元三大士”善无畏(天竺人)、金刚智(天竺人)、不空(师子国人)的提倡,而使密宗的灌顶传法及各种仪规,如禳灾、祈福、求雨、治病、降伏鬼魅、护摩等,受到皇朝的重视,盛行一时,并且由信奉道教以求长生不老的唐玄宗之支持,蔚然成宗。

唐朝的帝王,如唐太宗晚年,仿效秦始皇、汉武帝,希望求得长生不老之法;及至後世的高宗、玄宗等诸多帝王,也因受长生之术的诱惑,而与密教结下不解之缘。

到了元朝,蒙古人成吉思汗希图统辖西藏,因此以喇嘛教为国教,许多喇嘛受到帝王的尊仰,如元世祖忽必烈礼喇嘛八思巴为国师,八思巴成为中央统治的官员,统领总制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藏族地区的事务,中国广大显宗的僧侣,受到严重的压制。及至明代,一样尊崇喇嘛,朝庭封有八大法王;乃至清朝时期,西藏四大政教领袖:达赖、班禅、哲布尊丹巴及章嘉胡图克图,再受清朝敕封。这段时期,密教与帝王、宫庭的密切关系,形成中国佛教史上特殊的“宫庭密教时期”。

根据《元史·释老篇》记载:“释老之教行於中国,已有千数百年,然其盛衰系於时君之好恶,如佛之於晋、宋、粱、陈,如黄老之於汉、魏、唐、宋,其效可观。元兴,崇尚释氏,而帝师之盛,尤不可与古昔同语。”清代历史家赵翼在《考史杂录》    〈陔余从考〉卷十八“元时崇奉教滥”一节中提到,“古来佛事之盛,未有如元朝者。”元朝喇嘛教盛行情况可见一般。

元朝崇敬喇嘛教,始自第一代皇帝元世祖忽必烈,他在“万机之暇,自持数珠,课诵、施食”外,并曾在太庙落成时,亲自与全国四万僧侣举行戒会七天,从此定为永式;此外,他向群臣宣布:“自有天下,寺院田产,二税尽蠲免之,并令缁侣安心办道。”见(《佛祖统纪》卷四十八)

元朝著名的喇嘛,首推八思巴。忽必烈在元宪宗在位时,曾率兵进入西藏,见到七岁的八思巴纵横说法,辩才无碍。及位後,礼八思日为国师,并“受以玉印,任中原法王,统开下教门。”元世祖接受八思巴的灌顶仪式,并受持戒法。至元六年时(一二六九)世祖又命八思巴为蒙古制造文字,称为“八思巴文”,後封他为“大宝法王”,对蒙古文化的影响深远。

元朝国祚九十八年,十一位皇帝全都礼拜喇嘛为国师、帝师。每一位皇帝即位之前,均需经过拜师受戒式,方得登基为帝。在《辍耕录》卷二即记载着:“累朝皇帝先受佛戒九次方正大宝,而近侍陪位者必九人或七人,译语之“囊达”,实此国俗然也。”

忽必烈至元十七年(一二八○)八思巴圆寂,元世祖下诏:“自是,每帝师一人死,必自西域取一人嗣,终元世无改焉。”(见《蒙古源流笺证》卷六)於是继之有“亦邻真”、“答儿麻八剌乞列”、“亦摄思连真”等多人受封为国师(见《新元史》,释老传)。国师的迎立,必需先遣大臣颁珠字诏,仪式隆重,如同元首。

此外,胆巴受八思巴推荐入朝,号为金刚上师,圆寂後进号“帝师”;阿鲁浑萨理是维吾尔人,从八思巴学习,亦精通其他民族语言及汉文经史百家,曾官拜集贤学士及平章政事;沙罗巴,西域人,小时即礼八思巴为剃度师,精通藏文,并且担任八思巴及元世祖之间翻译;达益巴,亲近八思巴十三年学习,元武宗即位时,曾受召进朝问法,圆寂后,谥号为“祐圣国师”;迦鲁纳答思是维吾尔族人,通达佛理及各民族语言,元世祖命他跟从八思巴学习佛法及藏文,曾用维吾尔文翻译梵文和藏文经论;必兰纳识里,维吾尔族学者,精通佛教三藏及诸国语言,至顺二年(西元一三三一年)受封为“国师”。

国师的地位尊荣,不仅帝后、太子受教,大臣也会相继前往受戒。除了封国师外,喇嘛优异而受朝廷赐封勋爵者,亦达十余人,如教瓦班受封“翰林丞旨左丞相知枢密院事”、从吉祥受封“荣禄大夫司加禄大夫司徒”等(见《元史》〈本纪〉二十九、三十三、三十五)。

当时辅佐帝王朝政者有宰相耶律楚材,僧人刘秉忠等。据《元史》卷一四六载:[楚材自幼聪敏好学,涉猎群书,天文、地理、术数、律历、释老、医卜之术等无一不通。楚材二十七岁时,太祖成吉思汗攻袭金都燕京,风闻楚材名声,召来陪侍左右,做政治顾问,礼遇有加。其後成吉思汗讨伐西域,每有楚材参划,屡次上谏而使太祖终有大成。”

在《翰林学士王磐碑铭文》则详细记载刘秉忠的事迹,说他是一位政治家,更是一名僧侣。世祖即位,从朝仪官制创订到元号更新,悉依其草案,厘订社稷大计。刘秉忠虽位居人臣,仍斋居素食,未忽僧行,并且以天下为己任,贡献元朝发展。最重要的是,刘秉忠将中国佛教灌输到异族帝王心中,汉族受惠无计,带给国家社会影响很大。

元朝宫廷相当重视佛事,如大婚、出行,无不受戒;或者启建法会,法会内容相当多,例如《元史》〈本纪〉二十九记载:泰定元年二月,修西番佛事於寿安寺;同卷又载:昭献元圣皇后忌,白修佛事,饭僧百万人。《元史》〈本纪〉十五提到:命思麻等七百余人作佛事於玉塔殿、寝殿、万寿山护国仁王寺四十五会等等。其它如祈雨、祈风、止雨、镇雷、荣星、修疫、超度等,也都是元朝宫廷中常作的佛事。甚至,如元世祖、元裕宗、元仁宗、元成宗之后等,往生後,皆奉祀在喇嘛寺中。诸帝的谧号更以梵、藏文取名,以表示聪明、吉祥等意义。

整个元朝由朝廷兴建的佛寺达千五百所,如大护国仁王寺、大圣寿万安寺、城南寺、兴教寺、大崇国寺、大崇恩福元寺等等。根据《元史》各本纪中记载,当代由大内召宣所刊行的藏经多种,如元世祖刊大藏三十六藏;成宗刊河西吐蕃两体字藏经;仁宗命杭州刊经八藏;文宗命江浙刊经二十七藏,以泥金写经规模宏伟,空前盛况;其它还有金字藏经、梵文维摩经、西番字藏经、畏兀字无量寿佛经一千部等;其中以元世祖召集汉藏大德僧人编辑的《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十卷最为著名,是研究西藏经典与汉译经典比较研究的重要文献。

到了明朝,喇嘛仍然受到相当的尊重。明太祖朱元璋虽然曾经出家为汉僧,他深知元代因为崇尚喇嘛教,因此衍生出诸多的流弊,例如供养糜费,国库亏空等,但是他为了怀柔蒙古、西藏地区,还是一样给予喇嘛诸多的殊遇。

另一方面,由於朱元璋自己曾经当过和尚,他深知宗教凝聚群众的力量,所以为了强化对宗教的管理,一直想方设法,务要切断佛教与民众的连系。只是尽管他废除喇嘛教在内地中央的特权,最终还是没有削弱喇嘛教在汉地的重要地位。他不仅设西宁僧纲司,任喇嘛三刺为都纲,甚至在甘肃河州设置番汉三僧纲司,任用西藏僧人为僧官。洪武六年(西元一三七三年)元朝帝师喃迦巴藏卜入朝,明太祖封“炽盛佛宝国师”;七年,八思巴的後代公哥列思八纳思监藏班藏卜入朝,亦被加封“国师”称号。

明成祖即位後,对喇嘛更加尊重。永乐元年(西元一四○三年)曾派遣中官侯显进入西藏,迎请哈立麻喇嘛至南京,除了亲自前往慰问外,对他为“大宝法王”,并且请他在南京灵谷寺启建法会;此外,当时在西藏弘法的宗喀巴派他的首座弟子释迦智到中士来,明成祖即封他为“大慈法王”,后来释迦智远当了永乐、宣德两代国师。

根据《明史会要》的记载,明成祖永乐的时代所封藏族喇嘛有五王、二法王、二西天佛子、九大灌顶国师及十八灌顶国师。

後来的宪宗、孝宗、武宗三代,也都相当敬崇喇嘛,东来中土的西藏喇嘛,多给予“西天佛子”、“灌顶国师”的尊称。

因为元明王朝一直崇拜喇嘛,汉传各大乘宗派至此黯然失色,并且渐趋没落。直到清朝,大抵承袭明朝,连僧官的职别名称,都和明代相同(见《大清会典》卷七十一)。清皇室相当崇敬喇嘛教,顺治九年时(西元一六五二年)达赖五世应世祖之邀入京,受朝廷册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普通鄂济达赖喇嘛”,这也西藏黄教取得中国政府认同之始,而成为正式的法王地位。

此外,《光绪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康熙三十二年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大喇嘛,於喀尔喀建库伦,广敷黄教。”自此至乾隆年间,哲布尊丹巴都受到清朝朝廷的重视和礼遇。

最著名的是雍正捐舍自己位在北京紫禁城内潜邸,设成喇嘛教本山的雍和宫,以表示对佛教的尊敬。

世宗雍正曾自号圆明居士,收辑古德禅语成为《御选语录》十九卷,世祖喜受参禅,并且以禅门宗匠自居。他曾召请憨璞性聪、玉林通琇及木陈道忞等禅师先後入京说法。另外还曾选点一千五百位僧人从玉林通琇受戒,并尊为国师,以表示他对汉人佛教的贡献。(见《普济玉林国师语录年谱》)

此外,世宗也从章嘉活佛学禅,并言自己在禅方面的造诣多得力於章嘉,他曾赞叹章嘉是“乃真再来人,度大善知识也,梵行精纯,圆通无碍,藩邸清闲,时接茶话者十余?得其善权方便,因知究竟此事。”(见《御选语录卷十八》後又称赞他是“秉质灵异,符验显然;且其教法流行,徒众日广。”

乾隆四十四年时(西元一七七九年),第六世班禅抵达北京,自乾隆皇帝起,归依班禅为师,亲受佛教教义,宫中大臣、后妃、嫔妾、太监等,无不敬班禅如佛。

虽然从元到明清,朝廷崇佛如仪,遗憾的是,历代的喇嘛并未真正在佛法上引导帝王治国之道,只是一味地以密法来迎合帝王富贵欢乐的美梦,以致帝王被世间声色之娱所迷,朝纲不振,国势积弱,诚所谓“因地不正,果遭迂曲”。帝王信佛的出发心不正,本身之因已偏;帝师喇嘛又未能施之以佛法善缘,其它汉传宗派亦未能受到重视,难怪元朝历任皇帝的政权短暂,国祚不长,自是意料中事,又何足为怪呢?

 

四、经怍香火时期(满清民国时期)

佛教僧团经济生活的来源,在佛世时是靠托钵乞食,或者由信徒供养。这样的佛教生活,透过托钵跟信徒建立了相互的关系,信徒供养饮食,僧众给予说法,此即《金刚经》所谓的“财法二施,等无差别”。

但是,佛教传入中国以後,受到气候、风俗习惯的影响,托钵生活不容易实践,所似就建立寺庙,由信徒来供养僧侣的资生物用。供养的生活制度如果能够树立、健全,必能养成僧众人格道德的提升;否则僧众人格堕落,不易受到供养。

佛教初传时期,帝王宰官竞相建立佛寺,供养土地。由於历代官方捐建寺院,以及帝王护持,有的设立“无尽藏”,有的成立“僧只户”,甚至有的供养大片的田园土地,使得佛教的经济生活有忧虑。

然而,由于国家社会给予佛教的经济支援,使得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也增加了许多的困难与障碍。因为一般社会大众,尤其官僚体系的政治人物,总觉得僧侣应该有清贫的苦行,如果寺院建得庄严堂皇,生活过得与社会人士一样优渥的时候,有的人就会嫉妒,有的人就会批评,甚至南北朝魏、周时期所发生的“三武一宗”等教难,也是缘於佛教经济太富裕,因而引发危机。

根据《梁传》记载:北魏太武帝在太平真石六年(四四五),下令诛杀长安僧侣,焚毁佛像,全国废佛。翌年,再度下令各地官员焚毁佛像、经籍,坑杀寺僧。幸有太子晃暗中相告,各地僧侣得以隐匿,免去劫难。然而北魏境内一切的佛像心典,全遭破坏。这次事件在中国佛教史上,划下了第一道伤痕。

在《广弘明集》第八卷也记载着:北周武帝听信道士张宾奏言“沙门身缠黑衣,於国不一祥。”加上还俗沙门卫元嵩附和“沙门怠惰,多贪财食,不足为尚。”武帝于是在建德二年(五七三)下令所有的沙门、道士还俗;禁绝儒家以外的祭祀;官立或私立寺院一概拆除,还给王码公作舍地;寺院财物尽充官府,废去四万寺院,三百万僧众还俗为军民,充作攻伐北齐的军谷。

会昌五年(八四五),唐武宗也下诏废佛。在《旧唐书》〈武宗本纪〉载:“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千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骨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加上改铸钟磬铜像为通钱、农具,此一空前浩劫,史称“会昌法难”,这是我国佛教史上三武一宗法难中最大的一次破佛事件。

继武宗毁佛事件百年之後,後周世宗在显德二年(九五五)断然实行废佛政策,下诏禁止私自出家,不许创建寺院或兰若,废止未受敕额寺院,民间佛像铜器皆交由官司铸钱。总计被毁寺院有三万三百三十六所,大量佛像、钟、磬等法器被铸成通钱。

所幸“三武一宗”的政治生命都非常短暂,他们的皇权顶多只有延续三、五年不等,即刻就结束了,而且灭佛的帝王皆不得善终,此亦因果示人也!

根据《世界主要宗教》(田海华、陈麟书著)及《宗教福利》(王顺民著)等书所说,天主教、基督教在西方的教堂,都是金碧辉煌,传教士、修士也曾拥有财富,他们也曾遭受政治的迫害;但基本上西方的信徒们都承认天主教的组织,容许辉煌的教堂建筑存在。而在中国,佛教因为不懂从事福利事业,致与民间隔绝,不能走上社会跟全民融和,故而遭受各朝代的嫉恨,僧侣们也不能不切实的反省改进。

经过“三武一宗”的教难,中国佛教到了明清,已经逐渐衰微。明太祖出身沙弥,知道宗教对社会大众的影响力,令僧侣移居山林,严格禁止社会大众擅入寺院,也禁止僧众接触信众,以防止僧俗混淆之名,行压抑佛教之实(《明太祖实录》)。

元明清年间,更由於皇室多崇拜喇嘛教,对佛、道亦行打压。甚至清朝法律更禁止妇女至寺院烧香供佛,僧众不可以在街市中诵经托钵,这些政策都使得佛教一转成为山林佛教,远离了群众,对佛教发展造成莫大的伤害。

由於明清以来,佛教受外力逼往山林,许多僧侣也以为出家即是“入山清修”、“了生脱死”,正如唐朝惟政裨师所说:“为僧只合居岩谷,国士筵中甚不宜”,就是一种消极、避世的心理。

到了民初时,有些知识份予及政府官员误解佛教,加上野心份子对庙产的觊觎,於是有假兴学之名,行并吞寺产之实的强盗土匪行为发生;许多寺院财彦被侵占,僧尼被迫还俗,那里像一个文明的国家。

民国以来有关教产被掠夺的事实,如:

西元一八九八年的戊戌变法,张之洞主张用全国寺院财产作为兴学办教育之用,引起各地土豪劣绅藉办学名义,公然并吞寺田,影响所及,军队、警察各种团体亦一并侵占寺庙,而当时教界竟无力维护自身权益。後来幸有学者对此重视,如章太炎发表《告佛子书》,呼吁教徒应自办学校,以迎头赶上时代趋势,并且忠告世人对佛教应加以保护发扬。

西元一九一二年,袁世凯颁布“管理寺庙条例”,企图将全国佛教寺产纳入社会公益事业。幸赖当时天童山寄禅法师等教内外人士发起设立“中华佛教总会”,共拟保护庙产对策。

西元一九三○年,南京中央大学教授邰爽秋再度提出庙产兴学案,主张“打倒僧阀,解散僧众,划拨庙产,振兴教育”,组织庙产兴学促进委员会,消息传来,教界哗然,形成全国佛教徒的大团结。翌年,太虚大师撰“上国民会议代表诸公意见书”陈国民会议,表示抗议。同年,幸赖蒋介石因幼年与佛教的因缘,代表政府公布保护寺庙财产规定,庙产兴学风波方告平息。

西元一九二七年,军阀冯玉祥为扩充武力,对势力所在的河南、开封等地之大小寺院苛捐杂税,以“打倒迷信”为由,包围相国寺,没收寺院财产,捣毁佛像,改为市场,於是千年佛寺毁於一旦。当地学阀地痞趁火打劫,没收寺产作为升官发财之路,如中土第一座佛寺——白马寺及达磨祖师面壁九年的少林寺,无一幸免;三十万僧尼,勒令还俗,寺院改为救济院,乃至成为娱乐场所,宛如一群禽兽的世界,弱肉强食。後来冯玉祥在军舰上火焚身死,近代人士终能对因果报应有所了解。

佛教在中国的发展,虽然历经三武一宗、太平天国、冯玉祥等的法难,却远不及文革时期对佛教的严重迫害,全国各地大寺,百年古刹丛林,乃至乡间淳朴寺院,或拆或焚,或破或毁者,不知凡几。所拆除的法物,或当燃料,或盖厕所,唐宋写经、木刻经卷、唐彩佛像,无一逃过劫难。僧侣或被迫还俗、劳改、斗争,乃至枪杀等,从东北各省到西藏,草木皆兵,风云变色,有如置身地狱之中。可以说,由於嫉妒、误解,造成了佛教史上多少的灾难,实在是令人痛心!

除了来自外力的教难,造成对佛教莫大的伤害之外,僧团本身寻找其他的方法维生,甚至渐渐沦为经忏道场,或者只作香火拜拜,以致不能真正发挥寺院教化的功能。像唐、宋之後,有的寺院靠着广大的田产,以收租来维生,也有的寺院走上了朝山拜佛、接受信徒的维护。後来到了明清时期,佛教更是走上以经忏为职业、以香火为收入的窘境,这就让佛教与文教事业愈走愈远了。

当然,有心的古德们也提倡侣僧徒自己本身应该要有道德、学问、技能,如百丈禅师(七二○至八一四)提倡“农禅”的生活,太虚大师(一八八九至一九四七)喊出“工禅”的宣言。数十年来,星云也一直主张:僧侣可以做医生、教诲师、心理谘商师、弘法师,比丘尼可以做护士、大中小学幼教的老师、家庭心理谘商的老师,或是艺术家、文学家、音乐家等,让社会认同佛教拥有的经济生活,都是靠着自己的能力所得,或者靠着自己的道德、学问,而获得信徒的供养。

只是从明清直到民国,佛教经济生活已经以经忏、香火、法会做为主要的经济来源。根据《大醒法师遗著》第三二六页记载,民国廿三年八月廿五日,内政部曾下令取缔盂兰盆法会;同书第四四二页记载,慈谿县下令要徵收经忏的税捐等,可见政府已经看中佛教在法会经忏上的丰厚收入了。

其他全国各地,有些寺院在信徒心目中认为有佛菩萨的灵感事迹,因此香火鼎盛,不断地捐献香油钱,致使各处的地方官员见了眼红,例如四大名山、城隍庙、妈祖宫,都有政府强迫缴纳税捐的命令。

其实,政府也不要嫉妒佛教,即使是劳工的作业,也应该有权利维持自己的生活;僧侣以“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何以独不能享有正当的经济生活呢?

一个政府到了嫉妒宗教的经济富有,却不想宗教的所有一切都是用在社会的福利上;政府如此浅见,这也是宗教界的一大悲哀。

不过说到“经忏佛事”,自从梁武帝(四六四至五四九)礼请宝志公禅师著述《梁皇宝忏》,唐朝悟达国师(八一一至八八三)编述《慈悲三昧水忏》,乃至宋朝敕修的《金山御制水陆斋仪》,甚至瑜伽焰囗、三时系念的各种忏仪经本等,基本上此时中国佛教已经走了“经忏葬仪”的佛教了。尤其到了清末民初,“经忏香火”更是普及全国,而且维系了绝大部份寺院的经济生活。

“经忏佛事”到底利弊得失如何?如果站在宗教的立场,僧众为生者说法利乘,固然重要;为亡者诵经超渡,也是需要。正如水陆仪规所说:“冥阳两利”,能够“生亡得度”也是宗教对人间的具体贡献。

例如台湾九二一震灾之後,死亡二千余人,虽然棺木在旁,但是尸体如何搬入棺木之中?所幸佛光山云水念佛车,在诵经念佛声中,让罹难者的尸体得以入殓,以安慰眷属心灵,你能说经忏佛事没有需要吗?

甚至一般人家中有长辈往生,子孙没有经验,往往手足无措。此时如果有出家僧侣出面,为其张罗佛事,家属总是万分感谢,因此得度者也不计其数。

再说,经忏的发展,其实一如托钵乞食,也是“财法二施”,彼此互利。不过,也有人持不同的看法,总认为经忏制度造成僧才人格的堕落,戕害了佛教文教事业的发展。举例说,现在的社会,一位讲经传教的法师,往往不容易引起社会的重视,有时举办一场弘法大会,不但讲者要自己张罗说法处、购买经本,甚至讲经时也不容易集众。反之,一场经忏佛事,为人诵经超渡,不但受到丧家斋主的恭敬,而且能够获得相当丰厚的供养,所谓“会得香云盖,到处吃素菜”,所以衍生出青年僧宝可念经,却不愿讲经弘法等诸多的弊病,这是应该引为深思的地方。

总之,透过经忏法会,可以接引广大的信众接触佛教,让佛教得以走向信徒,对佛法的普及,也有许多的功劳。只是另一方面也造成多数僧侣们躲开困难的讲经,而去牵就容易的诵经佛事,这就难免要遭受有识之士所垢病了。例如太虚大师的新僧教团、大醒法师、芝峰法师、文涛法师、常惺法师、觉斌法师、默如法师等,因为他们不做经忏,所以才能弘法利生。

此外,上海的静安寺、玉佛寺之佛学院的学生,每逢假期都要出外兼做经忏佛事,赚取零用金,才能维持读书的生活;南京的栖霞寺、毗卢寺等佛学院学生,每年七月,也是必须借着假期外出赶七月,才能添置所需的衣物、书籍等。又如旅台的煮云法师(一九一九至一九八七)每每到一个小寺院赶一个七月下来,所得只能买得一条裤子而已。

擅长诗文绘画,以诗僧自喻的曼殊大师(一八八八至一九一八),在他的全集(小说集——断鸿零雁记)里便曾谈到,自己年轻时也曾参与焰囗佛事,只是他志行高远,所以很快便离开赶经忏的应赴僧行列,後来更到南京欧阳竟无的支内学院去教授英文了。

明代四大僧之一的憨山大师(一五四六至一六二三),当初也是一个做经忏的人,有一天,当他放完焰囗归家途中,走路的声音惊动了一户人家屋子里的老夫妇,老太婆惊奇在半夜三更还有什么人走路,老头儿回答说:“半夜三更走路的,不是贼骨头,就是经忏鬼。”把贼骨头和经忏鬼看在一起,憨山大师认为有辱自家身份,从此发愿“宁在蒲团静坐死,不作人间应赴僧。”

总之,中国的丛林佛寺之多,如扬州便有二十四家丛林,其他小形的寺院更是不计其数。在《洛阳伽蓝记》里便记载了许许多多的寺院,例如上海的海会寺、龙华寺山京的毗卢寺、古林寺、鸡鸣寺;甚至光是一个南京,所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尽管道场很多,但是一旦不从事弘法利生的文教事业,或是以香火为收入,就会失去了宗教化世的力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