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烧尿素有什么作用:福建三网民传播女子被轮奸致死消息二审获刑 严晓玲案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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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网民传播女子被轮奸致死消息二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8日10:22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6月28日电(记者 郑良)6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通过网络诽谤他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以诽谤罪分别判处范燕琼有期徒刑二年,游精佑、吴华英各有期徒刑一年的判决。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范燕琼知道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特别是公安机关通过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后,仍然捏造严晓玲系警匪轮奸致死,先后两次指名道姓、杜撰文章发到互联网上。

  上诉人游精佑、吴华英明知范燕琼的网文是虚构事实,仍然共同制作视频发布于互联网。三上诉人制作和散布的网文、视频引发网民广泛关注,引发多家门户网站纷纷转载,许多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大量网民点击、跟帖,信以为真,谩骂、诋毁被害人、政法机关和当地政府。不仅严重损害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给被害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及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均已构成诽谤罪。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认定范燕琼等三人犯诽谤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福州警方澄清女子遭轮奸致死传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24日22:04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6月24日电 (记者郑良) 24日下午,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在互联网上引起广泛关注的“闽清严晓玲遭轮奸致死”事件调查情况。福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刘明说,根据警方的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

  今年6月23日晚间起,新浪、网易、天涯社区、凤凰、中华网等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帖文,文章叙述了福州市闽清县上访群众林秀英讲述的其年仅25岁女儿严晓玲惨遭轮奸致死的经历,引起网民广泛关注。

  文章中,林秀英叙述了严晓玲被闽清黑恶人员聂志雄胁迫卖淫,被轮奸致死,当地警方将严晓玲子宫等器官割下以毁灭证据,掩盖事实等情况,并在网上公布了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光、县政法委书记陈继魁、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号码。

  刘明说,经福州市公安局调查,闽清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无人参股丽歌KTV,聂志雄系社会闲杂人员。他介绍,2008年2月11日晚10时许,闽清县公安局接到县医院报警称:一男子背着一女子到县医院急诊室,要求医生救治,随即离开。该女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闽清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县医院了解情况。经医生介绍,死者系宫外孕造成大量出血死亡。当晚11时许,死者母亲林秀英闻讯赶到急诊室对死者进行辨认,确认死者系其女儿严晓玲。

  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县公安局提出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当天中午,闽清县公安局法医在县医院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发现死者体表无明显损伤,未见皮下出血,体内无骨折,后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的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

  同年3月3日,省公安厅作出输卵管妊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的精子结论。由此县公安局作出法医学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林秀英对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聂志雄和公安局要赔偿等所谓理由,多次上访。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单位和和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20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教育工作。

  刘明介绍,2008年4月以来,县公安局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和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多次以书面的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复:一是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二是关于赔偿问题,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三是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机关可以帮助信访人通过党委、政府寻求解决。  

网友传女子遭轮奸致死续:涉嫌诬告陷害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3日16:5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华静言 实习生 俞爱兰

  福州多名网友因发表或转发“严晓玲案”一帖被拘事件,备受网民关注。记者从相关律师处获悉,网友游精佑在被福州马尾警方以“诽谤罪”刑事拘留26天后,昨日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批准逮捕。

  今年6月23日,多家知名网站论坛出现《严晓玲,她比邓玉娇悲惨一万倍!》等帖文,帖子当事人声称自己的女儿严晓玲“惨遭八人轮奸”致死。

  6月24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根据警方的鉴定,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帖文失实。警方先后拘留了发表或转发此帖的网友。

  从“诽谤”到“诬告陷害”

  游精佑的代理律师刘晓原告诉记者,7月31日晚,他获知游精佑被检察院逮捕了,但没有看到逮捕通知书,还是心存疑问不敢完全相信。昨日下午,游精佑妻子陈女士告诉刘律师,家里收到公安机关寄来的逮捕通知书,信件是7月31日寄出的。陈女士说,逮捕通知书注明的罪名是“诬告陷害”。本案源于6月23日出现的《闽清“严晓玲”比巴东“邓玉娇”悲惨一万倍》一帖,此帖开头的重要提示点到了闽清县公安局某副局长、某科长和县检察院某检察官的名字,说他们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合伙开办一间KTV,以贩卖K粉、介绍卖淫、胁迫卖淫、收取提成等为手段牟取暴利。帖子的大部分内容写的是严晓玲死亡鉴定及严晓玲母亲林秀英上访的经过。

  刘律师分析此帖指出,警方可能认为此帖的第一段内容,涉嫌了所谓的诽谤或诬告陷害。从拘留到逮捕,游精佑的罪名居然从“诽谤”变成了“诬告陷害”。

  范燕琼女儿多方发信求助

  记者昨日致电范燕琼的女儿林静怡,她告诉记者,暂时没有收到警方新的通知书,但她目前很担心妈妈的罪名会变,因为根据法律,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者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比诽谤罪要严重许多。林静怡说,她昨天给公安部和福建省领导分别寄去了特快信,在信中,她讲述了身为女儿眼中善良、乐于助人的范燕琼,讲述了妈妈虚弱的身体状况,以及自己和妈妈通信受阻的情况,希望有关领导能重视此案,秉公办理。记者昨日也就此事致电马尾区公安局和福州市公安局,但由于是周末,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联系了马尾区公安局法制处的郑警官,郑警官还不待记者问完问题,就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立马挂断电话。

  ■律师说法

  网帖只算公开举报

  刘晓原律师指出,“严晓玲案”网帖全文只算一篇公开举报的文章(帖子)。他说,严晓玲是死在医院,这点没有争议;林秀英为此事上访一年,也是事实;存在争议的是严晓玲的死因,林秀英认为女儿是“遭轮奸致死”,警方认定是“宫外孕致死”。“林秀英在向有关部门递交的材料中,一直坚持女儿‘遭轮奸致死’的说法。由此看来,代其写文章的人,说严晓玲遭‘轮奸致死’也是有出处的。当林秀英的说法与公安机关的说法不一致时,代书人不可能去承担核实义务。”

  刘律师强调,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都不是闽清县人,与文中提到的几位无冤无仇,为何要去诬陷他们呢?游精佑只是将林秀英的陈述录制了视频,如果这也构成“诬告陷害”犯罪,那么此事的“源头”——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不是也成了共犯?这篇带有曝光又带有公开举报性质的文章,即使内容出现不实,也只能算是错告或检举失实。”

  ■相关新闻

  郭宝锋被网友“喊”回家

  昨日记者获悉,此前因“严晓玲案”一帖被拘的网友郭宝锋,上周五已从看守所出来回家“吃饭”了。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以取保候审方式,将郭宝锋从看守所里放出。郭宝锋本人则写了一份保证书。郭宝锋的妹妹在给记者的短信中表示,郭宝锋现在的情况很好。

  7月16日凌晨,郭宝锋被拘后通过手机将被抓消息发上了博客。郭宝锋涉嫌的罪名,与范燕琼、吴华英、游精佑一样都是诽谤罪。据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公安机关称郭宝锋将“严晓玲案”的文章翻译成英文发到了国外网站。据郭宝锋的家人说,是公安机关主动提出让家里去取保候审。

  郭宝锋被抓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本报7月28日曾报道,有网友倡议给福州被拘网友寄明信片,上面无一例外地写着“郭宝锋,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倡议发出后,有很多网友给郭宝锋寄了明信片,齐声“喊”郭宝锋回家吃饭。

  让网友们惊喜的是,郭宝锋还真被“喊”回了家。

  

网民传女子遭轮奸致死案宣判 三人以诽谤罪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17日02:2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朱柳笛)昨日,福州三网民涉嫌诬告案一审宣判,其中范燕琼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吴华英、游精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罪名由先前的“诬告陷害罪”,变成了“诽谤罪”。

  以“涉嫌诬告罪”被批捕

  2009年6月至7月间,福州市多名网民因记录、传播“闽清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等相关文章与视频(严晓玲之母声称,社会人士聂志雄等人轮奸其女儿致死,闽清公安局长期不处理;并称闽清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相关人士与此案存在牵连),被福州警方拘留,其中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三人最终以“诬告陷害罪”被福州马尾区检察院批捕并起诉。

  当年11月11日,福州马尾法院第一次开审此案,检方以补充侦查为由延期审理。2010年3月19日再度开庭,检方提出因证据不充分,要求再次补充侦查,获法庭同意,决定延期审理,第二次庭审整个过程持续2分钟左右。

  据了解,第三次开庭审理,从昨日早晨8点30分到中午12点,共持续了3个半小时。此时,三名网友被拘已将近9个月时间。

  游精佑的律师刘晓原说,此次第三次庭审审判长当庭宣判称此案构成诽谤罪,范燕琼被判有期徒刑两年,游精佑和吴华英各被判一年。

  以“诽谤罪”被判刑

  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引发大量网民网上跟帖,攻击、谩骂、诋毁被害人(指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闽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社会人士聂志雄),严重损害了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诽谤罪,依法应予以惩处。

  不少网友对罪名变换感到疑惑,此前,此案是以“诽谤罪”立案侦查,之后变成“诬告陷害罪”起诉,此次法官判决时又变成了诽谤罪。

  律师刘晓原说“法官变更罪名判决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是诽谤罪必须要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才能被公诉,否则只能是自诉案件。”

  三人表示要上诉。

  ■ 案情回放

  “女子遭轮奸致死案”

  2008年2月11日,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突然死亡。福州警方对此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决定不予立案。其母林秀英对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等为由多次上访。

  2009年6月,林秀英先后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讲述了女儿严晓玲死亡的情况,三人分别把她的讲述整理成文字,以及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

  随后,2009年6月26日到7月中旬,因代书上传“严晓玲案”的网帖以及拍摄上传了“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视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3人先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拘。同年7月底,范燕琼等人的涉嫌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