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游戏 运输车:严晓玲被轮奸案:福建法庭惊人一幕是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6:16:48
严晓玲被轮奸案:福建法庭惊人一幕
xilei 发布于 2010-3-20 9:44:00

3月19日上午九时,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诬告陷害案,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说,如果没有互联网,我们被人欺负死了都没人知道。无论他们怎么样收买我,只要这三个网友不出来,我就要坚持到底。我的女儿的尸体一直放到他们出来。
福州接近马尾法院的地方开始交通管制。
法院门前150米内不许人员接近,站满了防爆警察。门前马路只许单向行驶。警察约百人。
现场发生激烈冲突,警察强行收缴声援者所举牌子。有人抢走严晓玲妈妈包。游豫璟等被100多个便衣围堵甚至遭打,林秀英手机材料被抢。 现场有像这个平头的黑社会打手几十人,他们在警察公然配合下殴打网友和家属,抢走家属物品,报警无人理会很多人打110报警东西被抢,回答是"要等上面指示""上面不让我们动 target=_blank>现场发生激烈冲突,警察强行收缴声援者所举牌子。有人抢走严晓玲妈妈包。游豫璟等被100多个便衣围堵甚至遭打,林秀英手机材料被抢。 现场有像这个平头的黑社会打手几十人,他们在警察公然配合下殴打网友和家属,抢走家属物品,报警无人理会很多人打110报警东西被抢,回答是"要等上面指示""上面不让我们动"
王荔蕻在被警察围攻中手机突然丢失现在启用拨原手机时显然法庭内有铃声,引来警察惊慌,有人跑进去控制……彻底流氓了!
警察在打人。把关注团和家属推到了马路中间。云南朱承志先生申请旁听。
有便衣混进人群中,想抢一位网友的摄像机,与该网友发生扭打。人群愤怒,追打该便衣,往东北方向而去。
现场聚集群体上千人,游精佑的女儿游豫璟出来了,她在哭
法庭开庭仅仅一分钟,宣布闭庭。公诉人申请延期法官同意律师不许说话就结束了。
一分钟开庭闭庭,丝毫掩饰的能力也已经丧尽。如果说还有幻想,现在已经是该放弃的时候了。
福州三网民早已严重超期羁押,法院迟迟不作宣判,一拖再拖,用意明显。 范燕琼身体状况很不好,一直需要打吊针,家人曾先后多次申请取保候审,保外就医未果。 福州法院此次审判如此闹剧式草草收场,辩护人律师刘晓原对此提出严重抗议。被推打。
刘律师当街演讲:没有证据就该放人,完全是司法流氓行为。严重违法
杜梅(吴华英女儿)拿旁听证,也曾被推出法庭。"你不想进来是不是"
开庭两分钟林静怡被60来个人强托出法庭联妈都没没看见
范艳琼女儿林静怡刚刚根本没能进入法庭,被七八个人强行拖出来。她未能见到日思夜想的母亲。
范燕琼女儿诉说法庭上荒唐闹剧
当局事先安排好的十几辆空卡车,开到路中央行驶,驱散人群。
囚车开出大院,车上的人戴手拷冲人群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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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玲被轮奸案新闻回顾:
2009年6月23日晚间起,各大知名论坛都出现了一个帖子,帖子中称福建闽清25岁的严晓玲被黑恶人员聂志雄胁迫卖淫,后遭轮奸致死,并称当地警方将严晓玲子宫等器官割下以毁灭证据。24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警方鉴定结论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林秀英叙述了严晓玲被闽清黑恶人员聂志雄胁迫卖淫,被轮奸致死,当地警方将严晓玲子宫等器官割下以毁灭证据,掩盖事实等情况,并在网上公布了闽清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光、县政法委书记陈继魁、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号码。
刘明说,经福州市公安局调查,闽清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无人参股丽歌KTV,聂志雄系社会闲杂人员。他介绍,2008年2月11日晚10时许,闽清县公安局接到县医院报警称:一男子背着一女子到县医院急诊室,要求医生救治,随即离开。该女子经医护人员抢救无效死亡。
闽清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县医院了解情况。经医生介绍,死者系宫外孕造成大量出血死亡。当晚11时许,死者母亲林秀英闻讯赶到急诊室对死者进行辨认,确认死者系其女儿严晓玲。
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县公安局提出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当天中午,闽清县公安局法医在县医院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发现死者体表无明显损伤,未见皮下出血,体内无骨折,后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的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
同年3月3日,省公安厅作出输卵管妊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的精子结论。由此县公安局作出法医学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林秀英对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聂志雄和公安局要赔偿等所谓理由,多次上访。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单位和和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20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教育工作。
刘明介绍,2008年4月以来,县公安局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和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多次以书面的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复:一是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二是关于赔偿问题,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三是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机关可以帮助信访人通过党委、政府寻求解决。
“闽清严晓玲被八人轮奸致死”案的五大追问
宫外孕大出血致死,似乎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有鼻子有眼的“严晓玲被轮奸致死案”可以因这一结论而盖棺论定,但笔者的心中却存有一些疑惑,不吐不快。
其一,无论从情理的角度还是从法理的角度而言,死者都享有尊严权,这种权利包括身体器官的完整权和不受侵害权,由于严晓玲已经死亡,因此,她的遗体尊严权应该由她的家人来维护,而闽清县公安局的法医解剖严晓玲的尸体时,在割掉死者的子宫及其它体内器官送有关部门鉴定之前,是否事先征得了死者家属的同意,或者在事后主动通知了死者家属?
其二,网帖传言聂志雄与个别公安机关、检察院工作人员勾结,合开卖淫场所“丽歌”KTV,并残害严晓玲致死,面对这样的传言,闽清县公安局在办理严晓玲案时为何没有主动回避?闽清县公安局自己出具的关于“丽歌”KTV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股的调查报告又有多强的说服力?因为闽清县警方没有回避,因此,他们能否逃脱这样的嫌疑——闽清县警方为了自家人的利益,在办案过程中,破坏严晓玲遗体的有关痕迹、遗留物、分泌物,致使有关鉴定组织做出了不实的鉴定结论,又或者,闽清县警方协调有关鉴定组织做出了虚假鉴定。
其三,网帖称,一位好心人,也就是聂志雄的父亲曾偷偷告诉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严晓玲遭8人轮奸致死,无疑,聂志雄父亲的“爆料”是网帖的核心,而对于这样一个至为关键的人物,警方为何未进行调查,为何未就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给予详细解释?
其四,网帖所传,林秀英听闻闽清县的一些医生议论——严晓玲死的太惨、阴道口张开、阴道内有精液……是否有医生发表过这样的言论?如果有人说过,那么他是谁?如果没人说过,那么消息从何而来,听闻议论的林秀英就此事又是如何态度?关于这些问题,我们怎么没有看到警方或有关部门的澄清?
其五,警方认定网帖捏造事实,发布虚假消息,为何不理直气壮地追究造假滋事人的责任?
笔者以为,只有澄清了上述疑问,严晓玲案的处理结果才能得到舆论的普遍任何。
原文:http://gb.cri.cn/27824/2009/06/26/2165s2546688.htm
警方公布的“闽清严晓玲被轮奸”案情
闽清县公安局提供的材料显示:去年2月11日晚10时许,闽清县公安局接到县医院报警说,一男子背着一女子到县医院急诊室,要求医生救治,随即离开。然而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说,死者系宫外孕造成大出血死亡。
当晚11时许,女子母亲林秀英赶到医院,确认死者正是她25岁的女儿严晓玲,还说10日晚,严晓玲接到其男友聂志雄电话后,一直出门未归。
随后,闽清县警方展开调查,依法传唤了死者生前接触的5人。经证实,严晓玲1998年与已婚男子聂志雄认识。2008年2月10日晚,严晓玲和聂志雄去了梅城镇丽歌KTV,直至凌晨1点多才回到租住处休息。第二天凌晨2时许,严晓玲多次到卫生间呕吐、拉肚子,并服用了胃药。
2月11日晚6时许,聂志雄外出喝酒,留下其朋友林某健照顾严晓玲。晚上10点多,林发现严病情严重,就将她送到县医院急救室,并辗转通知了林秀英。
2月12日,严晓玲家属提出对死因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当天中午,县公安局法医在县医院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并提取部分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与福州市公安局进一步检验。3月3日,闽清县公安局作出最终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死者母亲对检验结果不满
事后,聂志雄因吸毒被予以劳教处理。他承认和严晓玲多次发生性关系。2007年严还堕胎两次。死前一个多月,严晓玲曾告诉他几个月月经都没来,但没有引起注意。然而,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对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法医鉴定有误等所谓理由,多次上访。
对此,闽清县组织有关人员二十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工作,并多次以书面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复:一是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二是关于赔偿问题,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三是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机关可以帮助信访人通过党委、政府寻求解决。然而林秀英坚信女儿是被强奸致死。
目前,福州警方已提请各属地公安机关协助删除转载到各类论坛上有关“严晓玲被轮奸”的帖子。针对帖子中所指当地公安局副局长合办“丽歌”KTV,闽清警方给出的调查报告说,该KTV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股
福建三网民所谓“女子遭轮奸致死案”再延期
备受关注的福建3名网民所谓“诬告陷害案”19日上午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公诉方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为由,向马尾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马尾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
据悉,这是公诉方第二次提出补充侦查。今年1月,由于证据不充分,公诉方首次提出要求补充侦查。被告人游精佑的辩护律师刘晓原表示,今日再次获准补充侦查,宣判时间可能再延后2个半月。
此案源于2008年2月11日,福州市闽清县女青年严晓玲的突然死亡。福州警方对此作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并决定不予立案。其母林秀英对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等为由多次上访。
2009年6月,林秀英先后向范燕琼、游精佑和吴华英讲述了女儿严晓玲死亡的情况,三人分别把她的讲述整理成文字,以及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关注。
随后,2009年6月26日到7月中旬,因代书上传“严晓玲案”的网帖以及拍摄上传了“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视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3人先后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底,范燕琼等人的涉嫌罪名,变更为“诬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福建警方澄清“闽清严晓玲”事件真相:没被轮奸死于宫外孕
【澄清一】聂志雄和死者非法同居
2008年2月11日晚10时许,闽清县公安局接到县医院报警说,一男子背着一女子到县医院急诊室,要求医生救治,随即离开。然而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梅城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往县医院了解情况。医生说,死者系宫外孕造成大出血死亡。
当晚11时许,女子的母亲林秀英闻讯赶到医院,确认死者正是她25岁的女儿严晓玲,还说10日晚,严晓玲接到其男友聂志雄电话后,一直出门未归。直到事发前一个小时,聂志雄才告诉她,严晓玲在县医院急救。
随后,闽清县警方展开调查,围绕严晓玲死亡前活动、行为以及关系人聂志雄等展开深入查访,并依法传唤了死者生前接触的5人。
据调查,2008年2月10日晚,严晓玲离开家后和聂志雄去了梅城镇“丽歌”KTV,直至11日凌晨1时许才回到租住处休息。当时,聂、严二人睡一张床,而随行的聂的两个朋友睡另一张床。凌晨2时许,严晓玲开始肚疼,多次到卫生间呕吐,并服用了胃药。
2月11日上午8时许,聂志雄的朋友黄某瑞先行离开,由聂志雄及朋友林某健照顾严晓玲。他们以为严晓玲肚子疼痛是感冒引起的,还给她煮了稀饭和姜汤。下午2时许,聂志雄打电话告诉严晓玲继父,说她身体不适,要送她回家,却被其继父拒绝。严晓玲听后就不肯回家。
当晚6时许,聂志雄外出喝酒,留下林某健照顾严晓玲。晚上10时许,林某健发现严晓玲病情严重,就将她送到县医院急救室,并辗转通知了林秀英。
经调查,聂志雄今年33岁,已婚,而且是一名吸毒人员。死者严晓玲1998年与聂志雄认识,2007年底,由严晓玲在梅城镇南北大街40号寻租到102套房,由聂志雄每月出租金,两人开始同居。目前聂志雄以吸食毒品予以劳教处理。现羁押在福州市劳教所。
【澄清二】死者死于宫外孕
帖子称根据林秀英讲述记录,2008年2月10日,严晓玲离开家前曾接到聂志雄20个电话,严对此坐卧不安地说,为了弟弟的性命必须出去。帖子还说,严晓玲死后,有“好心人”告诉其家人,她曾被8个人轮奸。“帖子中一直强调死者是被轮奸致死,这根本没有事实依据。”6月24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刘明称,2008年2月12日,严晓玲家属向县公安局提出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当天中午,县公安局法医在县医院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并提取部分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步生物物证检验。3月3日,闽清县公安局综合几家单位的结果,作出最终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事后,聂志雄因吸毒被予以劳教处理。他承认自1998年就认识严晓玲,并多次发生性关系。2007年严晓玲还堕胎两次。死前一个多月,严晓玲曾告诉他几个月月经都没来,但没有引起注意。
然而,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对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聂志雄和公安局要赔偿等所谓理由,多次上访。
【澄清三】“丽歌”KTV无警察参股
在网上传播的帖子称,“‘丽歌’KTV,系闽清县公安局副局长兼梅城刑警队队长林××与治安科科长卢××和县检察院涂检察官伙同一个多次犯案且多次逃脱打击的黑社会头目聂志雄合伙开办的。”对此,警方表示,闽清“丽歌”KTV于2008年1月15日开业至今,为三人合伙经营企业,股东分别为林国辉、方丛林和陈丽娜。闽清公安机关和闽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均无参股“丽歌”KTV,聂志雄跟林国辉和方丛林从没有来往,也没参股“丽歌”KTV。
针对帖子中所指的“在‘丽歌’KTV不远处的广播电视中心右边的地下室,是这家娱乐场所的‘配套设施’”等内容,闽清警方的调查报告说,当地广电局右下方也没有所谓的“配套设施”。
【澄清四】相关部门曾登门20次
事发后,闽清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等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曾二十多次登门做林秀英的思想工作。
2008年4月1日以来,县公安局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和省、市、县法医检验结果,多次以书面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复:一是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不能立为刑事案件;二是关于赔偿问题,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三是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公安机关可以帮助信访人通过党委、政府寻求解决。
2009年1月12日,闽清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接访会,针对林秀英提出的疑点问题,县公安局一一作了说明,并当场出具相关调查案卷及尸检等相关证据,检察院、律师等工作人员就法律程序问题作了解释,并议定可由县司法局派律师对林秀英进行法律援助。然而林秀英坚信女儿是被强奸致死。
来源: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