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嘎神汤如何:药家鑫事件最新进展:药家鑫道歉信曝光(图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8:56:38
背景:去年10月20日晚11时许,21岁的西安大学生药家鑫边开车边换光碟,撞上骑电动车的张妙。他怕张妙记下车牌,连捅数刀致其死亡

  表态:药家鑫父母向受害者家属表示道歉和谢罪,表示将尽己所能进行赔偿

  回应:受害者家属不接受道歉,称不能让妻子死得没尊严

  据西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审查情况,药家鑫撞人后,确实想驾车逃逸,但发现被害人侧躺在地上,会发现他的车牌号码,害怕引起麻烦,随后下车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对张某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药家鑫犯罪的手段极为残忍,情节十分恶劣,后果严重,经审查,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该检察官说。

  据悉,检察机关审查的情况是受害人身上有6处刀伤。案卷里的笔录显示,事发时,正在开车的药家鑫换一张光碟的过程中,撞上了正在骑电动车的张妙。

药家鑫

  向检察官悔过说——

  我认罪伏法 恳求宽大处理

  药家鑫在给检察官写的悔过书中说:

  “对于我此次所犯的错误,我认罪伏法,一念之差,毁了两个家庭,我对不起受害者,对不起受害人的所有家属。”

  悔过书最后写道,“我恳求政府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如果有余生,我会用余生回报社会,补偿受害者家属,回报养育我的父母,恳求政府对我宽大处理。”给受害人道歉说——

  我对不起你们 我不是人啊

  药家鑫在给张妙家人写的道歉信中说:“尊敬的张妙家属,我对不起张妙,对不起您(你)们,我毁了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我的一念之差,使幼小的孩子没有了母亲,丈夫失去了妻子,年迈的老人失去了孩子,我对我所犯的罪行悔恨万分。我对不起您(你)们,我不是人啊!”

  他写道,“我和我的家人会尽最大的努力在物质经济上补偿您(你)们,我深知,这无法弥补我所犯下的罪行,无法抚平我给您(你)们带来的伤痛。只希望通过我和我家人的努力,能让孩子健康成长,接受良好的教育,让张妙的丈夫能在精神上有所安慰,让老人不为今后的生计发愁,让张妙的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如果有余生,我会用余生忏悔,去弥补我的罪行,我愿意给您(你)们当牛作马,恳求您(你)们的谅解。”

  道歉信用两个“对不起”结尾。

  药家鑫父母说——

  向受害者家属道歉和谢罪 尽全力赔偿

  致遇害者及其家属的公开信:

  我们是药家鑫的父亲和母亲。

  首先,我们以万分悲痛的心情代表不孝子药家鑫向遇害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对遇害者家属表示道歉和谢罪。

  2010年12月23日,当我们听到药家鑫诉说事发当晚的事情后,我们如同五雷轰顶,在极度震惊和不可思议后,决定亲自送药家鑫投案自首。事发以来,我们夫妻承受了巨大的思想压力,身体近乎垮掉,天天以泪洗面。我们深知药家鑫的这件事情对遇害者所造成的巨大伤害,对遇难者的父母、丈夫、孩子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痛苦,我们为此也深深地陷入自责,无法自拔。

  在此我们郑重向遇害者家属表示,我们将尽我们的所能对你们的伤害进行赔偿,尽可能弥补你们的伤痕。我们夫妻在此向遇害者及其家属表示歉意,真心地说一声对不起。药家鑫的父母

  昨晚,记者辗转联系到药家鑫的代理律师路刚,他称自己是药家鑫第二任代理律师,昨日在看守所内见到了药家鑫,并受药家鑫父母委托发布公开信。“事情刚一发生,药家鑫父母有出面道歉的想法,但迫于当时的舆论压力,以及个人影响问题,他们并未出面。”路刚说。

  据一位知情者透露,事发后那段时间,药家鑫父母从家里搬了出来,住在西安一亲戚家里,每日都不敢出门。

  据西安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审查情况,药家鑫撞人后,确实想驾车逃逸,但发现被害人侧躺在地上,会发现他的车牌号码,害怕引起麻烦,随后下车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对张某连捅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受害者丈夫说——

  不接受道歉 不能让妻子死得没有尊严

  昨晚,记者拨通受害人张妙的丈夫王辉的手机号码,王辉说,作为痛失妻子的他来讲,药家鑫的悔过,以及药家鑫父母的道歉,他一概不接受。包括药家鑫父母主动提出的民事赔偿协议的意向,他也不接受。

  电话里的王辉显得有些激动。

  “药家鑫父母的行为让我很心寒,出事后,我们甚至主动通过警方,想和对方协商解决此事,但得到的答复是:按程序走,那现在就按程序走。”王辉说,“作为受害人的丈夫,我将来养育儿子的确需要很多钱,但是,我不能让妻子死得没有尊严,我要求法院公正公平,依法审判药家鑫!”

  律师说法

  受害方:药家鑫行为不构成自首

  对于药家鑫父母在致歉信里提到的,“得知儿子的行为后,我们在震惊之余,送儿子投案自首”的情节,今日凌晨零时许,受害方代理律师许涛认为:药家鑫不具有自首情节。

  事发后,警方到现场作了勘察,发现了药家鑫的犯罪事实,并予以立案;此外,警方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将雪佛兰科鲁兹车主列为重大作案嫌疑。更重要的是,2010年10月22日下午,药家鑫已被拘传到公安机关并进行了讯问。2010年10月23日,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代了自己于2010年10月20日晚杀人的犯罪事实。以上事实证明,药家鑫的行为不构成投案自首。

  辩护方:双方曾沟通赔偿数额

  根据药家鑫的交代,因为其女朋友在西安某高校长安校区上学,他基本天天晚上接送女友,就买了一把刀装在身上防身。他的车号陕A419NO的意思是,其女友出生于4月19日,当时女友提出分手,他不愿意,所以在车牌上显示为“NO”。

  药家鑫的代理律师路刚称,药家鑫父母一直想去探望受害者家属,但迫于外界压力太大,因此这一探望计划,至今没有兑现。

  他曾经和受害方代理律师许涛见过面,双方就民事赔偿数额进行了沟通,后来因索赔依据未出具而致协谈搁浅。他将根据受害方向司法机关提供的索赔数额以及民事诉讼状,尽力促成赔偿问题。

  案件回顾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西安音乐学院钢琴系大三学生21岁的药家鑫,驾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行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被害人张某,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某倒地呻吟,因怕张某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遂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某连捅数刀,致张某当场死亡。杀人后,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管部门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