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带怎么戴:《孔子家语·致思》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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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家语·致思》篇研究

杨朝明 张 磊  内容提要 长期以来,受《孔子家语》伪书说的影响,《孔子家语·致思》篇的思想内涵往往容易被误解。实际上,该篇中以往争议颇大的“孔子论管仲”、“孔子赞季羔”部分,其思想主旨与对孔子思想的主流认知并不相悖;对《致思》篇“言多背道”的指摘,也是没有根据的。 关键词 《致思》篇;德法;“言多背道”  《孔子家语》中有《致思》篇,主要记载孔子及孔子弟子如颜渊、子路、子贡、子羔和曾子等人的言行。本篇第一章记孔子游于农山,命弟子们“于斯致思”,谈论志向,遂以“致思”名篇。本篇各章从不同角度选材,却都体现了孔子对人物、时事和生活的深邃思考。长期以来,受《孔子家语》伪书说的影响,该篇的思想内涵往往容易被误解,以致于影响了对《家语》一书的看法。本文试就《致思》篇进行分析,期望能够由此加强对《孔子家语》有关问题的理解。
  
  (一)关于“孔子论管仲”
  《致思》篇各部分中,“孔子论管仲”一节在理解上或许有一定难度。据本篇记载,由于对管仲所作所为是否合乎“仁人之道”非常困惑,子路就此问题请教孔子:“昔管仲说襄公,公不受,是不辩也;欲立公子纠而不能,是不智也;家残于齐,而无忧色,是不慈也;桎梏而居槛车,无惭心,是无丑也;事所射之君,是不贞也;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是不忠也。仁人之道,固若是乎?”子路认为管仲没有才能,没有道德,产生了“仁人之道,固若是乎”的疑问。对于管仲,孔子显然颇为熟悉和了解。孔子很少以“圣”与“仁”许人,却高度评价管仲,认为其人“仁也”:
  管仲说襄公,襄公不受,公之暗也;欲立子纠而不能,不遏时也;家残于齐而无忧色,是知权命也;桎梏而无惭心,自裁审也;事所射之君,通于变也;不死子纠,量轻重也。夫子纠未成君,管仲未成臣。管仲才度义,管仲不死束缚而立功名,未可非也;召忽虽死,过与取仁,未足多也。以前,有人怀疑这段话并非孔子原意。随着人们学术认识的提高,随着对《家语》成书问题的深入理解,这种简单地认为《家语》的材料袭用《说苑》等书的错误看法已经没有说服力。
  在该章中,孔子结合时世际遇对管仲的政治命运进行了解释。孔子对管仲“说襄公”、“立子纠”的失败给予了同情的理解,认为由于襄公的无道昏暗,管仲劝谏没有成功;由于没有遇到好的时机,管仲欲立公子纠而不能做到。孔子并且认为管仲能察清形势,善于变通:父母被杀而不忧伤,这是懂得审度时命;身陷囹圄而无羞,这是因为自己裁断慎重;改事齐桓公,这是因为懂得及时变通;不为公子纠而死,这是会权衡生死的轻重。另外,孔子认为,管仲没有违礼。因为,公子纠没有成为国君,管仲没有成为臣,二人没有君臣名分。这一点,即使一直视《家语》为伪书的清代学者孙志祖也不能不承认。这样,我们也就理解为什么孔子批评召忽的行为了。在孔子看来,召忽虽然为公子纠而死,但为了追求仁德做得太过分了,并不值得称赞。
  管仲有卓越的政治才能,他没有在被囚禁时死去,后来却建立了历史功业,对春秋历史的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事实上,孔子深刻认同这一点。《论语·宪问》篇云:
  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在孔子看来,管仲转而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泽及后世,这就是仁人的作为。联系孔子一生的遭遇,我们或许对本篇孔子论管仲有更深刻的认识,从中可以看出孔子天道观思想。
  面对春秋时期王权衰微、诸侯坐大、礼崩乐坏的局面,孔子提出了一套平治天下的政治主张。他想改革时弊,但行动起来却处处碰壁。他一生凄凄惶惶,到处奔波,“干七十馀君无所遇”,可谓命运多舛,这不能不影响到他对天道人事的看法。子贡曾云:“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但孑L子也认识到天道,也就是社会条件和人事的关系。孔子对管仲的评价,意味着他深刻认识到天道对人事的制约。可是,他又认为通过人的努力,顺应形势的发展,可以改变事情的发展方向。孔子赞扬管仲善于变通,而不背“仁人之道”,终于成就了一代功业,就说明了这一点。
  受孔子的影响,孔子之后的早期儒家,对天道人事的关系论述更加细致。新出竹书郭店儒简中有《穷达以时》一篇,其云:
  有天有人,天人相分。察天人之分,而知所行矣。有其人,无其世,虽贤弗行矣。苟有其世,何难之有哉?……吕望为臧棘津,戰监门来地,行年七十而屠牛于朝歌,举而为天子师,遇周文也。管夷吾拘繇束缚,释械柙而为诸侯相,遏齐桓也。……子胥前多功,后戮死,非其智衰也。……遇不遇,天也。穷达以时,德行一也。
  该篇强调了天人关系,指出了天道,也就是社会条件对人的制约作用。吕望、管夷吾(管仲)和子胥等人的例子说明了“有其人,无其世,虽贤弗行矣”的道理;“穷”与“达”皆受客观社会条件的制约,君子无论处在怎样的境地都要奋发有为,德行如一。郭店儒简属子思的作品,而子思乃孔子嫡孙,也是继孔子之后的儒家大师。从中我们看到孔子天道观思想对他的影响,也证明了《致思》篇“孔子论管仲”所反映的孔子思想是可信的。
  
  (二)关于“孔子赞季羔”
  根据《致思》篇的记载,季羔担任卫国的狱官,给一个人判了刖足之刑。当卫国发生蒯聩之乱时,季羔准备从都城门口逃走,正好守门人是那个受刖刑的人,他帮助季羔逃走。季羔问他为什么这样做,他解释说,是因为季羔能在审案中了解案情,无有偏私。孔子听说了这件事,称赞季羔说:“善哉为吏,其用法一也。思仁恕则树德,加严暴则树怨,公以行之,其子羔乎?”孔子谓季羔善于做官,在审理案情的时候坚持使用同样的法度。只有公正无私地执行法度,常思仁义宽恕之心,才会树立恩德,感化百姓。孔子担心严刑暴法的消极影响,如《辩政》篇云:“知为吏者,奉法以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侵民,此怨之所由也。”孔子希望能找到一条正确处理法刑与民之关系的最佳途径,就是“用法”、用刑要发挥仁恕之德的积极作用。这种思想,在《家语》的其他篇章里也多有体现。《入官》篇记孔子之言,“民有小罪,必求其善,以赦其过;民有大罪,必原其故,以仁辅化。如有死罪,其使之生,则善也”。考虑到孔子非常重视以仁恕之德防止刑法的消极作用,这句话的含义就不难理解了。
  孔子主张赋仁恕之德于刑,以刑佐教,从一个方面表现了在孔子的内心深处,“德”仍然是更为根本的东西。在这一点上,孔子继承了夏、商、周三代以来的优秀传统。《尚书·大禹谟》云:“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刑罚被视作辅助教化百姓的工具;《尚书》的《康诰》和《多方》篇都强调要“明德慎罚”,置德于主要的地位,同时也谨慎地使用刑罚。孔子曾经编定记载虞、夏、商、周历史的《尚书》,又以之教授学生,对《尚书》反映的重 德慎罚等思想当然熟悉。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孔子强调要“为政以德”。在《孔子家语·执辔》篇中,闵子骞问政时,孔子明确表达了同样的看法,认为“德法者,御民之本”,将德治礼法作为治国的根本。同时,孔子想为统治者治国运用的德、刑两种手段之关系作出合适的定位。他将治国形象地比喻为驾车:“夫德法者,御民之具,犹御马之有衔勒也。君者,人也;吏者,辔也;刑者,策也。夫人君之政,执其辔策而已。”孔子以衔勒喻德治礼法,以辔喻官吏,以策喻刑,作为国君,要“执其辔策”。善于驾御马的人,能“正衔勒,齐辔策,均马力,和马心,故口无声而马应辔,策不举而极千里。”善于统御人民的贤君,能“一其德法,正其百官,以均民力,和安民心,故令不在而民顺从,刑不用而天下治。”在孔子看来,贤君最重要的是推行德治礼法以得民心,刑罚乃是德法的补充。如果推行德治礼法能使人民顺从,天下大治,那么就可以不使用刑法了。推行德治礼法是用刑的前提,“无德法而用刑,民必流,国必亡。治国而无德法,则民无修;民无修,则迷惑失道。”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刑罚呢?孔子说:“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礼齐之。其次以政导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变,导之弗从,伤义以败俗,于是乎用刑矣。”(《孔子家语·刑政》)孔子主张,治民要先德、礼,后政、刑,刑的使用以德为前提,是德、礼教化难以推行时迫不得已使用的方式,犹如《孔子家语·五刑解》云:“礼度既陈,五教毕修,而民犹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
  《论语·为政》篇记孔子云:“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用这简明的话语,概括了他以德治国,以礼教民,德礼为先,刑罚为后的德政思想。德、礼能使百姓从内心归服,这远非刑罚的效果所及。上引《家语》诸篇德、刑思想,与此思想一致。
  
  (三)关于所谓“言多背道”
  《致思》篇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清人范家相所谓的“言多背道”。这样的看法很有代表性,传统的研究排除了很多珍贵的材料,许多有价值的典籍被打人“伪书”的行列,致使人们偏狭地理解孔子、儒学,难以进行有效的比较研究,这是阻碍对该篇乃至整部《孔子家语》认识的症结所在。
  清人“言多背道”说的直接影响,就是有学者据而研究其中所谓“法家思想”,其实,这样的研究属于不解儒家思想的博大精深,不懂《孔子家语》的成书问题,甚至没有读懂《孔子家语》的文本。除前所引孑L子、子路关于管仲的讨论外,有人还征引该篇中的如下一些记载,用以说明《孔子家语》“言多背道”,有所谓“法家思想”,并且进而认为这是王肃思想的“援法入儒”或者“儒法兼综”:
  1、孔子闻之曰:“善哉为吏,其用法一也。思仁恕则树德,加严暴则树怨。公以行之,其子羔乎?”
  2、孔子曰:“季孙之赐我粟千钟也,而交益亲;自南宫敬叔之乘我车也,而道加行。故道虽贵,必有时而后重,有势而后行。微夫二子之贶财,则丘之道殆将废矣。”《致思》篇中的这些材料,毫无疑问是孔安国辑集《孔子家语》时所固有,不是到了王肃才汇聚这些材料到一起。但有的研究者看到了其中的一些字词,如“法”、“时”、“势”、“变”、“轻重”等等,可能认为这些字词本非儒家所能有。应为法家所常用,显示了“非常浓厚的法家思想”。因为这里的材料同样见于《说苑》,于是,清人范家相认为此言“本《说苑·善说篇》,其文少异,盖因《论语》敷衍成文者,然殊失《论语》本旨,言多背道。”关于范家相等清朝学者研究的偏失,已经有学者进行了认真研究,兹不赘述。问题是现今学者们仍然在他们划定的圈子里面出不来,实有可悲!
  在《家语》中,孔门师徒谈到“法”这一概念的地方很多,我们不能看到这个字就联想到“法家”,联想到“法律”。实际上,《孔子家语》中的“法”在很多时候是“法则”,有儒家常常所说的“道”的意思,当然,这里的所谓“道”同样也不是作为“道家”的道。《孔子家语·执辔》篇有如下的材料:“闵子骞为费宰,问政于孑L子。子曰:‘以德以法。夫德法者,御民之具,犹御马之有衔勒也。君者,人也;吏者,辔也;刑者,策也。夫人君之政,执其辔策而已’。”这里不可误解“德法”之“法”:
  孔子十分强调“德法”,即强调德治。这与其它资料所显示的孔子的政治思想完全合拍。孔子开门见山地提出为政治国应当“以德以法”,十分引人瞩目。孔子还说:“德法者,御民之具。”把“德法”看成治国的根本。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法”是“礼法”之“法”,有法则、法度、规章之义,与今天所说的“法制”之“法”有所区别,故孔子将“德法”与“刑辟”对举。孔子是典型的德治论者,《执辔》篇所反映的孔子的治国思想依然如此。
  当然,《孔子家语》中的“法”,有的就与今之“法律”同义,不能一概而论。如《致思》篇中所提到“鲁国之法”。
  孔子主张“德治”,他的法律观是建立在德、刑相辅的基础上的,从较高的标准要求,人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求其道德义务,孔子对自己的学生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希望他在涉及法律问题时,注重成就更高的道德人格。春秋时的法律当然大多是刑事法律,这里记述的“鲁国之法”同样如此。那时,礼实际具有法律的许多功能,孔子便有把礼视为民事法律依据来看的一些特征,这种礼的道德规范要求本身是非常高的。孔子要求子贡“富而好礼”。这里看似记述法律问题,在主旨上却是谈论道德要求的问题。
  “时”的概念更是儒家常常提及。且不说人们对《论语》首篇首章“学而时习之”的误解,《孔丛子》中有多处记载孔子谈“时”,如《记问》篇:
  楚王使使奉金币聘夫子。宰子、冉有曰:“夫子之道至是行矣。”遂请见,问夫子曰:“太公勤身,苦志八十而遇文王,孰与许由之贤?”夫子曰:“许由,独善其身者也,太公,兼利天下者也,然今世无文王之君也,虽有太公,孰能识之。”乃歌曰:“大道隐兮礼为基,贤人窜兮,将待时。天下如一欲何之。”
  叔孙氏之车子曰钮商,樵於野而获兽焉。众莫之识,以为不祥,弃之五父之衢。冉有告夫子曰:“今何在?吾将观焉。”遂往,谓其御高柴曰:“若求之言,其必麟乎?到视之,果信。言偃问曰:“飞者宗凤,走者宗麟,为其难致也。敢问今见其,谁应之?”子曰:“天子布德,将致太平,则麟、凤、龟、龙先为之祥,今宗周将灭,天下无主,孰为来哉?”遂泣曰:“予之於人,犹麟之於兽也,麟出而死,吾道穷矣。”乃歌曰:“唐虞世兮,麟凤游,今非其时吾何求?麟兮麟兮我心忧。”上述材料中的“贤人窜兮将待时”、“今非其时吾何求”都是谈论的“时”,也都出自孔子之口。在上引第一段材料中的“许由,独善其身者也,太公,兼利天下者也”中,说的正是“穷”与“达”的问题。那么,“穷”与“达”由什么来决定,稍稍了解早期儒学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郭店楚墓竹书中的《穷达以时》。如此,“时”怎么说是具有“非常浓厚的法家思想”的概念呢?
  至于“势”、“变”、“轻重”等概念同样如此,儒家常常论说这些概念。人们不解于此,往往是由于对早期儒学的研究资料认识存在问题。例如“势”、“时”、“变”之类,儒家典籍《周易》等都涉及很多,如《周易》中的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至于“时”、“变”之类,可谓《周易》通篇都在讲这些概念。人们以往误解了孔子与《周易》的关系,否定孔子与《周易》的密切联系,在认识上出现偏差、错误也很正常。
  文如“轻重”这一概念,《孔子家语·刑政》记载曰:
  仲弓曰:“古之听讼,尤罚丽于事,不以其心。可得闻乎?”孔子曰:“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情,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正其忠爱,以尽之。大司寇正刑明辟以察狱,狱必三讯焉。有指无简,则不听也;附从轻,赦从重;疑狱则泛与众共之,疑则赦之,皆以小大之比成也。是故爵人必于朝,与众共之也;刑人必于市,与众弃之。古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养也。士遇之涂,以弗与之言,屏诸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与政,弗欲生之也。”这里的“意论轻重之序”与前引“量轻重”意思是一致的。《孔子家语》记载的孔子之言与《礼记·王制》相互印证。《王制》曰:“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
  其实,早期儒家谈论“轻重”这样的概念本属平常,如:
  《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
  《荀子·非相》:“故事不揣长,不楔大,不权轻重,亦将志乎尔。”
  《荀子·王霸》:“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於轻重也,犹绳墨之於曲直也,犹规矩之於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
  《荀子·正名》:“衡不正,则重县於仰而人以为轻;轻县於俯而人以为重。此人所以惑於轻重也。”
  《礼记·月令》:“轻重之法,贡职之数,以远近土地所宜为度。以给郊庙之事,无有所私。”看来,《孔子家语》的《致思》篇在思想上没有什么“援法入儒”、“儒法兼综”之类的情况。所谓的这些情况,只是属于今人的错误理解而已。《致思》篇的材料属于孔子,则该篇自然属于儒家。对于《致思》篇的研究,十分有助于加深对所谓《孔子家语》真伪问题的理解。
  
  (四)《致思》篇的学术价值
  作为《孔子家语》中的一篇,《致思》篇与该书中的任何一篇一样,都具有重要价值。只是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对《孔子家语》弃而不用,而该书又成书很早,所以该篇所蕴涵的大量的学术信息被忽略,而个别研究者的涉猎也难免对该篇的思想价值有所误解。
  本篇各章从不同角度选材,却都体现了孔子对人物、时事和生活的深邃思考。孔子与弟子“农山言志”。对颜回的治国思想赞许有加,表现了孔子的政治理想;孔子与子路论治蒲,认为为政要以德服民;孔子接受鲁人之食和楚人之鱼,表现了孔子对“仁人”的深层理解;孔子批评子路草率与民“箪食壶浆”以行仁,表明孔子思想中“仁”的践行与政治的紧密联系;孔子称赞季羔执法“思仁恕”,实质上是主张赋予“法”以“仁”的内涵;孑L子赞美文王、武王,阐释了“正其身”和“正天下”的关系。另外,孔子认为曾子“善安身”、表扬子路的孝行、希望弟子记住丘吾子的“三失”、说子夏“甚吝于财”等,对孔子思想研究有重要价值。这些,与其他记载中所显示的孔子的政治思想并无二致。
  孔子爱好学问,故以“内学外饰”训导其子孔鲤;孔子推重道德,故以“水且犹可以忠信成身亲之”来教育弟子;孔子礼遇程子,则体现了他的好贤尊贤。正因为道的实行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所以孔子对季孙氏和南宫敬叔“贶财”表示认可;基于对春秋大势有深刻的洞察,故孔子能由童谣知楚王将得萍实而为霸。孔子告诉子贡“死者有知与无知,非今之急”,代表了原始儒家的生死观;孔子批评子贡赎鲁人而“辞而不取金”,则涉及到“圣人之教”的内涵。
  受《孔子家语》伪书说的影响,学术界有人将该篇视为魏晋时期学术思想的反映,或者有意无意地将其中有关孔子、孔子弟子等的记载看成是王肃造作的东西,这样的看法显然不当。事实上,《致思》篇的价值首先在于对孔子与早期儒学研究方面。
  《致思》篇中的不少记载都与包括《说苑》等书在内的材料相互印证,或者就是《说苑》等书材料的来源,都是真实可靠的。如果《孔子家语》伪书说不能成立,那么,包括《致思》篇在内,《孔子家语》的本文就只能是孔子与早期儒学的研究材料,不应该是王肃思想的反映,不是什么“魏晋之际复杂的社会和政治变革”的反映。
  在以往有关《孔子家语》研究中,我们多次谈到相关问题,比如,在《孔子家语通解》该篇的《序说》中我们便举例说到《致思》篇的价值。例如,孔子与《尚书》的关系、《古文尚书》的真伪等问题,历来存有极大争议。本篇中,孔子与子贡论治民之道,强调态度要慎重乃至畏惧,要遵循“以道导之”的方法,说“懔懔焉若持腐索之扦马”,此语应当与《古文尚书·五子之歌》之“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为人上者,奈何不敬”有重要关联,值得引起足够重视。关于《古文尚书》的真伪,学术界已经有学者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可以说,所谓《古文尚书》为典型的伪书的传统看法,就像《孔子家语》伪书说一样已经不能成立。更何况,即使新出土的文物,也在印证着《古文尚书》的价值,说明《古文尚书·五子之歌》之“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存有古义。
  孔子熟悉《诗》、《书》,对《尚书》中的句子往往信手拈来,引《书》用《书》的例证比比皆是。《孔子家语·弟子行》说:“孔子之施教也,先之以《诗》、《书》。”孔子主张用经书教化社会,《尚书》之教就是“六经之教”的重要方面,所以他整理古代文献,最为重要的方面就是删《诗》、《书》。孔子引用古代经典,有的属于明引,有的属于暗引。不难理解,孔子暗引《尚书》,尤其暗引作为后世所谓“晚书”的《五子之歌》中的句子,其中包含的信息应当更为重要。该篇文本与所谓王肃思想、魏晋社会完全不能搭界。
  孔子与老子的关系可谓扑朔迷离,历来争议很多很大,形成了中国学术史上的一大公案,也是孔子研究中的一个及其重要的问题。关于这一点,有学者已经有所论述。在《孔子家语》中,孔子問礼于老子的记载有不少,在该篇中,同样隐含着孔子见老子的重要材料。其中说:“孔子曰:‘季孙之赐我粟千钟也,而交益亲;自南宫敬叔之乘我车也,而道加行。故道虽贵,必有时而后重,有势而后行。微夫二子之贶财,则丘之道殆将废矣’。”这里说的是道之尊高,也必须依时势而行,没有一定的外在条件是难以达成的。因此,思想主张虽然重要,必须在得到有利的时机后才能受重视,得到有利的条件后才能得到推行。
  这里值得重视的材料是孔子说到的“自南宫敬叔之乘我车也,而道加行”。这里,王肃注解说:“孔子欲见老聃而西观周,敬叔言于鲁君,给孔子车马,问礼于老子。孔子历观郊庙,自周而还,弟子四方来习也。”这里与《孔子家语》的《观周》篇中所记述的是一致的。《观周》篇中说:
  及去周,老子送之曰:“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仁者送人以言。吾虽不能富贵,而窃仁者之号,请送子以言乎:凡当今之士,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讥议人者也;博辩闳达而危其身,好发人之恶者也。无以有己为人子者,无以恶己为人臣者。”孔子曰:“敬奉教。”自周反鲁,道弥尊矣。远方弟子之进,盖三千焉。《史记·孔子世家》中的记载正与之相应:
  鲁南宫敬叔言鲁君曰:“请与孔子适周。”鲁君与之一乘车,两马,一竖子俱,适周问礼,盖见老子云。辞去,而老子送之曰:“吾闻富贵者送人以财,仁人者送人以言。吾不能富贵,窃仁人之号,送子以言,曰:‘聪明深察而近於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广大危其身者,发人之恶者也。为人子者毋以有己,为人臣者毋以有己。”’孔子自周反于鲁,弟子稍益进焉。学术界争论不休的孔子与老子的关系,我们将《史记》与《家语》中的几条材料比较,就不能不相信二人相见的事实,他们的相会,是我国历史上两位圣哲的相会,是成就后世儒、道两家学派的代表人物的相会,也是中华文化整体层次提升的一次相会。可以说,孔子与老子的相会,比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思想家的相会都更有意义。从这里的并不十分明确的记载中,我们反而更能够看出《致思》篇不同寻常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