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的图标:郑州市电子眼违法查询及处理、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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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子眼违法查询及处理、复议打印订阅刷新

郑州的哥  初级会员   发表于:2010-10-27 01: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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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电子眼违法查询及处理、复议
(仅供参考)
因现在的电子眼的违法确认还是人工审核、筛选,所以在这些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错误的处罚。所以建议司机朋友在接受处罚前一定要亲自看下自己违法的照片,只有在确认之后再接受处罚,这样才不致于当个冤大头,也能促进交管部门工作态度的转变。 查询办法:
交警支队查询:郑州市交警支队一大队至六大队、九大队、南车管所驾驶人违法处理室;(郑汴路交警支队大门西侧的109室现已停止违章查询服务);
网络查询(1):登录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信息网(http://www2.zzjtgl.com/include/infosearch.aspx);需要填写车辆的号牌及车架号码!(查看不到违法照片)
(郑州市电子警察信息网上查询系统还要休眠到何时??)
网络查询(2):登录郑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http://www.zzcgs.com.cn/) ;需要先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查询,车辆识别码可填车辆的车架号码。(查看不到违法照片)
特别提示:查看电子眼拍摄的照片时(各交警队或车管所可查看违法照片),要先看车牌号码、车型、颜色等车辆基本信息是否与你本人车辆一致;然后再看违法证据的几点要素是否齐全;
一:地面标线是否清晰可见;
二:信号灯是否在你车辆前轮未过停车线之前已是红灯;(真实案例参考)
三:超速电子眼按照规定拍摄画面内同时有两辆以上机动车测速资料,不得作为交通违法有效证据。
四:如果司机违法行为被电子眼拍照,13天后还收不到或查不出交通违法信息,取证后可拒绝缴纳罚款。
违法信息告知超期的证据取证:假如你疑似某天被电子眼拍照,而在十四天内并未接到交管部门邮寄的告知信;你可登录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信息网查询,如仍无你的这次违法信息时,你可在桌面同时打开交通信息网和久久时间网,然后新建一个BMP画图板,按“Print Screen Sys Rq”键,把图片沾贴到BMP画图板上保存起来,留做以后的告知超期的证据,切记一定要把车牌号码和两个网页的时间显示出来。(证据图例)
违章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携带行车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可复引到一起)到南车管所驾驶人违法处理室或交警一大队至六大队、九大队开据处罚书,然后到邮政储蓄银行交纳罚款,交罚款后单据不用送回;
车管所已规范了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流程。“电子眼”缴费处理后,郑州市的违法信息,当天就会消除掉。
在郑州市缴纳的外市地的交通违法罚款,违法信息约在一周内消除。郑州市市属各郊县市区出现的“电子眼”违法记录,无法在郑州市区缴纳,还要到违法地缴纳。
特别提示:罚款单据一定要自行妥善保存,以防电脑违法记录万一没有消除,给你日后复议造成麻烦。
河南省高速交警支队2009年01月10日发布《河南省高速交警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超速被“电子眼”拍摄,可由三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即“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选择方便的处理地点。
违章复议:
复议程序:把行车证复印一份,在背面填写“复核审请”;内容为:车号、违章时间、违章地点、复核理由、撤消要求、审请人、联系方式、审请时间。
然后,把复核审请送到位于郑汴路交警支队大门西侧的109室(109室已停用)。
最新信息:电子眼违章的复议现已由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办公地点目前尚未确定,市民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可拨打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咨询电话:(0371)67185134。
郑州市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fzj.zhengzhou.gov.cn/
特别提示:自2009年4月1日起,《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开始贯彻落实。河南省公安交警将对以下9种情况也可申请撤销处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或拍摄画面内同时有两辆以上机动车的;记录的机动车号牌信息错误的;因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发生违法行为造成合法机动车被记录的;摄像头未按规定程序、权限进行审批、备案即投入使用的;未按规定设置道路标志、标线或标志、标线不全的。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还规定,电子警察在拍下违法行为之日起10日内,警方应将记录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信息被录入系统后3日内,警方应向社会提供查询。这两个过程加起来共需要13天。如果司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被拍照,13天后还收不到或查不出交通违法信息,取证后可拒绝缴纳罚款。
车子顺利审验后,突然出现了审验以前的老违法信息,车主可提出撤销申请;有些车主缴罚款后仍没被消除违法信息,这种情况出现后,车主也可提出撤销申请;有证据表明驾驶证被他人套用,由他人造成的违法行为信息,可提出撤销。(新闻链接)
高速交警支队2009年01月10日发布《河南省高速交警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图像不清晰、不完整、拍摄画面内同时有两辆以上机动车测速资料,不得作为交通违法有效证据。
《河南省高速交警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还规定,当事人收到《超速违法行为告知单》,或通过其他方式查询到交通违法信息后,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书面提出。高速交警在接到当事人异议表示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核实。一旦属实,高速交警应依照相关程序予以撤销。核实情况后,高速交警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当事人。(新闻链接)
如果你发现各地对公安厅公布的情况不予落实,可以电话举报。省公安厅举报电话:0371-65935000,或拨打省公安厅总机0371-65991155转交管局督察队,也可以登录省公安厅网站(http://www.henanga.gov.cn/)进行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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