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维维大花臂:贪腐“一把手”的七个特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10:09

    据中纪委的最新消息,2010年我国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县处以上干部509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与2009年相比,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同比增长三成。据对这804人进行分析,被惩处的领导干部中一把手占绝大多数。另据河南省纪委统计,自2006年以来,先后有22名县委书记一把手被惩处,县级一把手成了贪腐高危岗位。有学者概括:一把手是绝对真理,二把手是相对真理,三四五把手服从真理。体制因素决定了一把手较容易演变为腐败分子。笔者承担的研究课题,曾对一把手的贪腐现象做了归纳和概括,具体提炼为几个“一”,以便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

    财务审批上——一支笔。许多贪腐分子都是独揽财务审批大权的一支笔。如北京市交通局原局长毕玉玺是典型的财务审批一支笔,局里财务唯有他签字才好使,甚至把局里的支票和财务公章放在自己的皮包中,不按规章办事,随用随添。财务审批上一支笔的一把手很容易就走上了犯罪之路。

    选人用人上——一人定。这是某些腐败分子买官卖官的典型特征。如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原书记马德,在选人用人上组织部门和群众没有话语权,其副职也说不上话,一个人独掌选人用人大权。他把工作重点不是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上,而是卖官上,有些职务和位置甚至是明码实价。一些基层干部就是干得很好,口碑很好,不送钱他就不提,而就是不干事甚至是不干好事,钱送到位了他也提。这些人的所做所行严重破坏了党的形象,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民主集中制上——一霸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组织原则。邓小平的阐释是:“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有些一把手完全违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如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把民主集中制当成一种摆设,当成通过个人意见与想法的程序,他这个一把手把自己当成班子中的霸主。党委会成为通过其个人意见的会议平台,或是通报并通过其个人意见的程序。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如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也是这样走上了犯罪之路。

    权力运行上——一把抓。有些贪腐的一把手对权力、特别是对人财物等实权十分眷恋,不讲班子分工,把实权全部抓在手中。有的专家学者曾对走上犯罪之路的一把手做过理性分析,指出这些人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不讲究班子的团结与分工,人财物实权一把抓或一把搂,就是不管虚的机关党建、信访和难办的民生工作。

    监督制约上——一空文。许多一把手的岗位成为重灾区或高危岗位,与对其监督失控是分不开的。目前,尽管中央及有关部门对权力监督制约问题十分重视,但由于体制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使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可以说是一纸空文,贴在墙上、讲在嘴上就是不管用。结果在现实中出现了: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虚、纪检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新闻监督太弱。在客观上助长了一把手的贪腐。对此,山东省泰安市委原书记胡建学说的很直白,官当到我们这个程度,就没有人监督了。无人监督也就无法无天,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被称为卖官书记的王先民对办案人员说:“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不了,本县的检察机关监督不了,就是上级监督也存在不到位的情况。”这表明我们的体制、机制对一把手权力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存在许多问题。

    腐败主体上——一家人。近些年由于党中央反腐败的高压政策和打击力度,迫使贪腐分子改变了贪腐策略,他们通吃窝边草,即专门收受身边及走得很亲近人的财物,又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一家人的团伙腐败,使一家人成为腐败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