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氏詹森:被害人张妙律师张显:药家鑫死刑已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3:54:50

被害人张妙律师张显:药家鑫死刑已定

 

  

 

 

西安张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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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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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所用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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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妙丈夫王辉和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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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1日,西安音乐学院大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后杀人灭口一案被害人张妙家属的律师张显(笔名“西安张显”)在其微博中透露:“告诉大家:药家鑫死刑几乎已定;药家目前活动相当积极;南方ZM(南方周末)于4月5日与我谈过近4个多小时,劝说我们不杀药家鑫,遭到断然拒绝,我们回答是:不是我们要杀他,是法律要杀他!该报某位记者打着所谓人性,取缔死刑的幌子为药家鑫近于(求情?),我既收到电话,也收到了短信,当然坚决的态度得到的是他的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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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后非常震惊,一直盯着“狂吠”二字,难以想象那个记者暴跳如雷的丑态。记者替罪嫌求情没啥不妥,无论是受人之托,还是出于废除死刑的理想。但遭到被害方拒绝之后居然对被害方亲戚兼律师“狂吠”,就实在是难以理喻了。居然还有这样“求”人家的?求情不成便破口大骂,与黑帮分子何异?这还是个以客观、公正为职业道德准则的“记者”吗?于是,我对张显律师的这条微博文作了如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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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赞成废除死刑,以免产生冤案以后无法补救。但既然现行法律仍有死刑,在修改法律之前就必须依法办案。否则法律的尊严将荡然无存,今后再好、再人道的法律也将成为一张废纸。无论穷人、富人都应该得到法律的公正裁决。那个‘狂吠’的记者很无知,很疯狂——假如不是居心叵测、屁股只坐在富人一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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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显律师微博文(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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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在中国对待死刑有两种选项:立即执行和缓期执行。实际用死缓来惩罚罪行极其残忍的凶手,在某种程度上大大降低了惩罚的力度,也丧失了法律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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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在法庭上,随着法官的落锤声起,也就得到了掷地有声的宣判。宣判结果是什么应该就是什么,应该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被判无期就应该让犯人把牢坐穿,到他死也不能更改。死缓,到了时间就必须执行。而中国又执行过几起!这就严重失去法律的尊严与效力,法律一旦不能得到严格执行,那还是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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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法庭上药家鑫谎言(一):路刚问他“你看见张妙,到拿刀杀人,用了多长时间?”药回答:“2到3秒”。大家想想:车子距离张妙的距离有10多米远,药家鑫的动作有下车、观察周围环境、走10米远的路……”,大家算算时间就明白了。大家可以参看3月25日的CCTV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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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法庭上药家鑫谎言(二):审判长问他“刀放在车上几天了?”药回答:“当天早上买的”。公诉方在法庭上说:卷宗记录表明“刀是在咸宁路一家华润万家超市买的”,那么华润万家在西安是大的超市,应该有监控和卖出商品记录存根,又在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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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药家鑫谎言(三):药家鑫的那把33厘米的长刀是放在副驾驶室上的背包中,法官问他“你下车时,为什么带包?”药回答说:“我妈说,贵重物品应该随身携带。”试问药家鑫同学,你这么听妈妈的话,你的贵重物品不外就是钱包和手机,那你应该放在身上的口袋里,而不是包里,肯定地说包里就是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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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法庭上我看到这个小子说话时,只要他认为对他有利的话,就讲的很细微和很周到,像是有高人指点一样,几乎没有任何废话。还是被我识破了,真想上去抽他。庭审结束后,有记者马上问我:“你认为药家鑫法庭表现如何?”我当即生气地说:“非常完美!”心里说不愧为艺术院校的学生,太会表演了,太会作秀了。药家鑫表演的结果使CCTV上当了,李玫瑾挨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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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许多网友问我“听说药家鑫被判8年”。我现在郑重地告诉大家:“这是谣言,是别有用心人的阴谋,大家千万别上他们的当!”至今,我们还没有得到任何消息,请大家放心,我们一直没有丝毫动摇过要求法院严惩药家鑫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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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我很喜欢音乐,我常常以西安有所音乐学院而向外人炫耀,音乐学院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西安人的文化品位。我原来还一直以因这所学校的存在而感到做一个西安人是很幸福的,因为音乐可以激起人们对美的向往和追求。但这次药家鑫案的出现让我很伤心,既有失去亲人的悲痛又有像失恋一样的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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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2010年10月22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药家鑫抓获。专案组民警透露,经审讯,药家鑫起初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10月23日,当其父母再次带他到专案组后,经进一步审查,药家鑫这才交待了自己于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张妙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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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药家鑫供述:案发当晚11时许,自己驾驶枣红色自家的雪佛兰科鲁兹轿车前往事发地附近的某高校看望女友。在自己返回途中,到翰林路中段时将正在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子撞倒。“我担心受害人记住我的车牌号码。”药家鑫向警方称,自己遂下车用携带的一把水果刀又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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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接警后,公安长安分局郭杜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时,受害女子倒在马路上,距路边道沿有一两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民警说,一辆电动自行车被撞坏,倒在道沿上。现场有汽车的刹车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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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案件进程:10月20日晚张妙遇害 ;10月22日传唤药家鑫; 10月23日所谓“自首”进看守所; 11月23日正式刑拘; 1月1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编号西刑00068号,在2月26日前开庭; 2月23日遇害人接到传票 通知3月3日开庭;而2月28日通知延庭,原因公诉方要求进一步调查;3月16日通知3月23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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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法庭上公诉方监察官李援民认为:药家鑫除了杀害张妙外,前后两起皆为轻微的交通事故,这就掩盖了药家鑫撞张妙电动车时在药家鑫车上留下的凹痕,很明显有意否认22日警方为何传唤药家鑫的破案线索,我当即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作出质问:“如何解释汽车上的凹痕”。顿时引起了法庭上人们的为之一振的情绪。因为药家鑫车上的凹痕,与张妙车上的撞击相吻合,正是这点才为警方将两起事故作为并案对待,也有传唤药家鑫的原因。公诉方不解释这点,当然也就认可药家鑫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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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法庭上的一幕出现了:公诉方李援民宣布认可药家鑫的自首情节(胆大妄为的检察官,谁给你认可的权利,你是法官吗),他刚一认可,路刚急不可耐地插话说:“我们接受公诉方关于自首行为的认可”。气的我在法庭上大声说:“我们不接受公诉方和被告方关于自首情节的认可”。就有了3月25日catv13上我的发言。大家看看3月25日CCTV13的视频,就会发现,我说完后,李援民先生就说“自首也不可以从宽处罚”,大家可以再去听听他说话的语气吧,感觉一下,回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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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告诉大家:药家鑫死刑几乎已定;药家目前活动相当积极;南方ZM于4月5日与我谈过近4个多小时,劝说我们不杀药家鑫,遭到断然拒绝,我们回答是:不是我们要杀他,是法律要杀他!该报某位记者打着所谓人性,取缔死刑的幌子为药家鑫近于,我既收到电话,也收到了短信,当然坚决的态度得到的是他的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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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南方周末)以赔偿的名义引诱我们,实际上是在侮辱我们,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劝说我们与药家鑫父母见面,我的回答是:怕见,不愿见,也不想见,见他们以后会做恶梦的;用所谓的人性感化我们,回答是中国目前有死刑,就就得让某些坏蛋去接受,这样好人才会安全些,国家才会可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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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他们(南方周末)很担心法院周五前宣布结果,因为他们的报纸是周五发行的。我现在才认识到这个报纸的反动,他们打着所谓追求“高尚情怀”的名义,在宣扬西方的人权,在践踏祖国的法制,你在人民面前,只能是鸡蛋碰石头的!我们要法律的正义,不需要披所谓“被高尚”的外衣。这个报纸就是为所谓的那个精英服务的,他的立场是与老百姓有距离的,往往在利用百姓,为某些利益集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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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牺牲我们的利益,很武断,狂然不顾我们受害方的感情,而显示自己办报风格与众不同,也显示自己的清高、伟大和高尚,呼吁不杀药家鑫,为文明做了些贡献,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是有死刑的,我们的社会状况与取缔死刑的国家相差甚远。因此,这个报纸就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和空想主义者,也很会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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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该报的理由是:正因为药家鑫十恶不赦,一片喊杀声,所以呼吁不杀他,这样就为中国取缔死刑的文明前进了一步,也做了很大的贡献。这个立意是很好的,就是我们不愿用所谓的高尚行为去被人高尚一回,我们也不愿意被玩闹。这是你们的想法,我们有权捍卫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尊严,因为法律是穷人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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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法院昨天已给受害人家属打过电话,征求量刑意见,我们的意见是:死刑立即执行。今天下午将会向法院提交“家属量刑意见书”,请大家到我的博客中阅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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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据人民网报道:西安中院称药家鑫案征量刑意见系陕西高院要求,陕西高院终于出现了,原来陕西高院是幕后导演者。我们认为:妄想利用法庭的所谓民意压制厅外的民意,这是一起公然对法律程序的挑衅活动,也是一起违法行为,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进驻陕西严查陕西高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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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什么力量阻止对药家社会关系的调查,药家怎么比李刚家还这么牛。10月16日李刚儿子交通肇事,18日“我爸是李刚唱响全国”,而药家鑫10月20日交通肇事逃逸、杀人,再交通肇事逃逸被群众围堵抓获,直到11月28日才曝光,罪行如此恶大,竟然托了这么长时间,在阳光下还演了这么多闹剧。黑手太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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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真正的法律就会让资本失色,让金钱无语,真正的法律是维护人的权益和尊严的,用资本对抗法律,足显资本的丑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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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今天到中院去,仅仅让家属确认一下提交的“家属量刑建议书的内容”,例行一下法律程序,没有获得案件进展的实质内容,但愿这一次是来中院的最后一次。征求家属意见时,王辉(被害人张妙的丈夫)说“枪毙药家鑫时,要告诉我,我要看着他死去,担心……”我说:“关于民事赔偿,除了法院拍卖药家鑫的那辆车外,还有调查在他名下有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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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怀疑药家鑫律师所谓药父打工说,在药家鑫还上初二的时候(2003年),药父就专业了(50岁),那为什么这么年轻就转业离开这个美差(军工单位的军代表),要将药家鑫培养成音乐学院的学生,能仅凭打工挣钱供养得起吗?药父不但将药家鑫培养成了音乐学院的大学生,而且还给儿子买了车,这个药父够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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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3月23日开庭时,参加所谓民调人员共有500人,大学生为400名,另外的100人中还有列队进入的几十名军人,当然还有掩人耳目的人大代表。药家鑫因为是大学生,所以就来些大学生参加民调,让人很容易想到,因为药家鑫父亲是军人,所以再来些军人。光天化日之下搞这样的事情,陕西高院我只能说你太无耻了!更令人气愤的是还有些人大代表参加了这次非法的民调活动,因此建议全国人大委员会对参加的这几位人大代表追究责任。陕西高院:请公布参加人大代表人员的名单,因为他们是我们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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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来自西安音乐学院、西北政法大学、西藏民族学院(咸阳)和陕西科技大学这四所大学的400名大学生,很难代表西交大、西工大、西电、西大、陕师大等西安的多所知名大学的大学生的心声,几乎是160万在陕大学生被代表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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