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爱乃娜美:有偿拼车应提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1:02:03

有偿拼车应提倡

 

­2009年7月24日     

   今天从《人民网》上看到一篇题为《北京交通部门称有偿拼车属黑车引发争议》(2009年07月24日07:07  来源:《新京报》)。我对北京市交通部门的这种视有偿拼车为黑车的做法感到这是没有与时俱进,并以为有偿拼车应该提倡,进而应立法在全国准许有偿拼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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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偿拼车从环保、节能的角度来看,都有着积极的意义,这不需多说;有偿拼车还有利于缓解道路交通的压力,特别对于北京这样的大都市来说更是如此。­

 

   据了解在美国、欧洲等地,在一、二百年前就提倡有偿拼车;俄罗斯从上世纪80年代也开始提倡。大约2009年我曾在中宣部主办的《半月谈》(内部版)上看到一篇刊登的我国外交部驻俄罗斯大使馆一位官员发表的文章,文章提到大多数俄罗斯公职人员在从事一份主业工作之外,往往还通过兼职、打临工、摆地摊等各种方式来增加收入,其中最普遍的方法是驾车下班时“扫马路”,也就是顺便带人或送人。­西方发达国家都提倡有偿拼车,就人圴国内生产总值是我国三倍左右的俄罗斯也都如此,而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却不可以。这从环保、节能、节约、增收的角度来看反差太鲜明了。

 

   至于北京交通部门提到的,有偿拼车涉及的收入规范、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尚未界定清晰的问题,的确,在全面推倡有偿拼车之前,应当尽快通过立法方式对如上问题予以规范,但决不能因此断然否定有偿拼车本身。­

 

    此外,我还以为北京等交通压力大的城市市政府可出台一些积极举措,鼓励有偿拼车,比如对非空载车在高速路行驶、过桥等减免收费,而对交通高峰期的空载车则研究采取适当处罚。这可能会大大地降低空车率、极大地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总之,我以为我们国家,我们这个社会应与时倶进,不仅不应视有偿拼车为黑车,而相反应准许有偿拼车,并且视为一种正常的公共秩序,进而立法视有偿拼车为合法,并在社会大力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