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王有别的特性么:离婚公房承租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1:35:48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 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法发(1996)4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男 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现将审判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解答如下:
一、问: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
答: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二、问: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答: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三)(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七)(八)(九)
三、问: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什么原则处理?
答: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四、问: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是否给予经济补? 答: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离婚公房承租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
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公房暗地出售未公示 承租户称墙被砸才知房被卖
济南一女士结婚时住老公房 离婚时面临净身出户
传中朝拟共同开发黄金坪岛 中国获100年承租权
外电:中朝拟共同开发黄金坪岛 中国获100年承租权
外电:中朝拟共同开发黄金坪岛 中国获100年承租权
撰修麦氏粤南公房谱序
~ 离婚 ~
老公房中的呻吟声(感人至深)
老公房中传来呻吟声
老公房里传出轻微的呻吟
如何主张售后公房的产权
[老公房里传来的呻吟声!
老公房里传出轻微的呻吟
老公房中传来呻吟声
老公房中传来呻吟声
一个普通老百姓承租、出租、买房、卖房亲身经历(1)
承租房玻璃脱落砸坏汽车谁赔?-法律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