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教师节任务:榆林人大网--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0:11:05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360docimg_0_ 作者:郭彦强 日期: 2008-11-1 17:18:04 来源:榆林人大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常委会在6月份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由郭彦强副主任担任组长,七名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了执法检查组。7月上中旬,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重点检查了神木、横山、靖边、绥德、米脂等县和榆林、神府两个经济开发区。现将有关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管理法》实施的基本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在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推进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建设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管理法》在全市得到很好宣传和贯彻。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县政府始终把《土地管理法》列入“四五”、“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种学习班、召开座谈会、开展“6.25”土地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工作作的既普及又深入。今年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又对县乡村三级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从检查情况看,由于《土地管理法》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全民的《土地管理法》知晓程度较高,守法意识较强。广大干部群众普遍能够应用《土地管理法》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土地使用已全面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2、《土地管理法》规范了土地管理工作。《土地管理法》有一套严格的法定程序,规范了政府、企业法人、自然人依法用地行为。确定了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新型土地管理制度,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审批权、耕地开垦的监督权、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权等集中在中省两级政府。市政府结合榆林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榆林市统一征地办法》,《榆林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管理办法》,《榆林市国有土地储备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与法律法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从建设用地规划审查、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用地招拍挂供地,到土地登记发证等一系列行为,都已经步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3、《土地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有效保护了国土资源。一是市上实行土地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用责任书的形式层层落实到每个县(区)、乡(镇)、村组,年终严格考核。二是认真执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坚决按照基本农田“五个不准”和非农业建设用地“六个一律不批”的要求执行。三是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占补平衡”。2001年项目实施以来,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13387万元,新增耕地面积48215亩,连续7年实现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全市没有大规模滥占乱用耕地现象,耕地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同时,《土地管理法》调动了公民合理利用土地的积极性,用法律手段固定和整合土地资源,群众有了法律保障,如靖边县高海则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米脂孟岔村的枣农,舍得投入,科学管理,土地产出效益明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示范效益。

    4、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市场建设。按照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搞活二、三级市场的改革思路,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第一,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市上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累计储备土地3423亩,为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国企改革做出了贡献。第二,对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以市场方式配置土地资源,维护了国有资产、保障了国家利益。仅去年以来,全市招拍挂出让土地41宗,1299亩,成交额15.5425亿元,其中市级10.728亿元。第三,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原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又进行转让的,一律实行有偿转让;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全部纳入有偿使用,坚决按规定收取出让金。

5、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严格保护合法行为。去年以来,按照中省要求,市县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共查出土地违法案件118件,已作出处罚107件,涉及面积799.99亩,拆除非法建筑19440平方米,罚款589.88万元。

    综上所述,检查组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保护耕地红线,大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很好地贯彻了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了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为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随着榆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的推进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求,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受到了严重制约。

2、未批先占(用)的现象比较严重。有些八十年代开办的矿产企业至今还未办理用地手续。部分中省建设项目存在着未批先用、边占边批或长期占用不批的现象。长庆油气公司1万多亩工业生产用地,长期临时占用,用地未获审批。

3、对土地的违法现象打击不力。一些城市规划区和城乡结合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耕地、破坏基本农田、破坏城市资源的现象屡见不鲜。榆林城南入口处,三岔湾村农耕地遭到人为填埋沙化破坏。城区三马路以西的基本农田改变用途,成为废旧物品堆积场所。芹河一线基本农田的破坏现象比比皆是。一度时期马家峁一带的土地炒买炒卖问题非常严重,无人管理。

三、几点建议

1、尽快启动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县区总体规划、工业园区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相协调。要尽快启动本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舍得投入,高起点、高标准要求,使规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更好地服务于能源、城市、区域、生态四大经济的发展。

2、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坚守1094万亩基本农田红线。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基础,随着国家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南部县区土地少,人口多的矛盾比较突出,保护耕地、基本农田的责任非常艰巨。北部地区相对土地广阔,造地条件较好。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全面实现占补平衡。

    3、处理好资源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能源经济是我市的主导经济。首先要尽快处理多年来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其次要防止新上项目圈地、占地、浪费土地资源现象,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保护好国土资源,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再次要优化土地报批程序,尽量缩短审批周期,服务发展大局。第四要处理好项目用地与县、乡、村之间的关系,妥善解决并切实处理好被征地农户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安置和生活保障问题。

    4、严厉打击破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破坏城市资源、破坏耕地、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土地监察力度,特别是批后巡查管理力度,相关执法部门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破坏城市规划、乱修乱建、炒买炒卖土地行为,以及借资源开发之名非法牟利的不法行为。严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分企业,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行为,做到守土有责。建议在榆林市城市规划区开展一次非法占用土地的大清查活动。

    5、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办事的自觉性。要加强廉洁自律制度建设,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重视乡镇土地管理机构的建设,形成健全的管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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