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辅导班:因信称义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0:38:20

马丁 路德坚持认为有两种义,一个是人自己的义,一个是 alien righteousness of Christ(基督的义)。

我不知道传统的路德宗如何阐述称义的问题。读了很多改革宗人士就此教义写的文章,对称义有了更深的了解。当然,这都是因着神的恩典。愿颂赞都归给祂。

改革宗认为,我们能被神称义,乃是因为基督的义归算在我们头上,就是所谓的义的归算 (imputation of the Righteousness). 基督来到这个世界,为我们完完全全遵守了神的律法,祂的义归算在我们的账户上,好像我们完完全全遵守了神的律法,因此神看我们为义人。

基督受死,担当了我们犯罪的结果,就是刑罚,好叫我们不再受刑罚。但我们不再受刑罚,并不表示我们就有了义。遵行了律法,才叫义。如果说受苦和受罚就能让人成为义,那地狱里的魔鬼受了多大的刑罚,就算有了多少的义了。

如果我们没有义,我们就不能有生命。因为圣经的原则是:do and live (做,就可以活)。

罗马书 10:5,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

加拉太书 3:12 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

行,就因此活(生命)。

所以,基督一生完全遵行了神的律法,归算在我们的账户上,神就称我们为义,我们就能有生命。

但是,很多人都反对这一宝贵的真理。比如,J. N. Darby (达秘)就不承认此教义,他认为:

"This was Abraham’s faith. He believed the promise that he should be the father of many nations, because God had spoken, counting on the power of God, thus glorifying Him, without calling in question anything that He had said by looking at circumstances; therefore this also was counted to him for righteousness. He glorified God according to what God was. Now this was not written for his sake alone: the same faith shall be imputed to us also for righteousness” ("Synopsis” vol. 4, p. 133)

简而言之,达秘认为,人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但是信心不是义,信心好像乞丐的手,去接受神的礼物——义。

信心不是永恒的,但这个义是永恒的。到天上,我们不再信。如果说信就是义,我们到了天上不再信了,是不是也就没有义了?显然不是,所归算的义是永恒的义,是基督的义。因为基督也是神,所以此义也被称为神的义,这也就是罗马书多次提到的“神的义”。因为基督是神,所以圣经称基督的血为神的血(使徒行传20:28)。

罗马书1:17说,“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这里说到,这义本于信,显然它与信是不同的。再者,耶利米书23:6说,“祂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所以,信心不是我们的义。

"We acknowledge no righteousness but what the obedience and satisfaction of Christ yields us: His blood, not our faith; His satisfaction, not our believing it, is the matter of justification before God” (J. Flavel).

"我们承认,在基督的顺服和满足之外,我们没有义;是祂的宝血,不是我们的信心,让我们被称义". (J. Flavel)

但所归算的义不是神本质的义 (essential righteousnes of God), 因为这是惟独神才拥有的。如果神本性的义归算给我们,我们就变得与神同等了。所以显然不是神本性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