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由哪个译本好:还路于民从节假日免费通行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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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4月07日 09:27:36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上海市人大代表、奉贤区经委副主任卓雅日前提交了一份议案,呼吁取消上海全境高速公路收费。在这份题为“关于取消郊区高速公路收费等问题的建议”中,卓代表表示,上海的高速公路网络在城区部分均为免费使用,但至郊区就要收取费用,无疑存在着城乡差异,不利于郊区发展,也不利于市民的上下班等出行,影响生活品质。
尽管有交通专家不赞成取消上海全境高速路收费,但笔者认为卓代表的建议有关部门不妨认真听取,仔细研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试点。因为随着上海市人口向郊区扩张,越来越多的市民上下班要和高速打交道。对于很多市民来说,尤其对于那些在郊区购房安家的新上海人来说,每天的过路费累积下来将是一笔不少的开销。
现在的确到了需要对收费还贷的公路发展模式进行全面评估的时候了。目前的公路建设多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办法来解决建设资金的不足问题,应该说,该办法大大改善了中国的公路交通状况,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方便,也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
然而,从过去的“无路可走”到如今的“有路走不起”,也说明收费还贷,以平衡建设时的支出的公路发展模式已进入一种误区。这里的根源,就在于它形成了一个深厚的利益链条,致使很多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公路收费通过转让经营权、将其他项目债务并入收费公路等方式,进行二次收费,或违规延长收费期限。例如,一些地方收费站的还款年限普遍超过国家规定的30年,最长的收费年限甚至竟高达756年。
公路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对于准公共物品,虽然从学理上看,其是否应由政府提供完全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的财政能力,但公路特别是其中的高速公路还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服务全社会等特点,即它具有一种自然垄断属性,所以,当财力允许时,公路建设资金理应大部分来自国家的投入。从各国实践看,虽然也存在收费高速公路,可更多的是免费通行的高速公路。另一方面,在现代经济系统中,公路承担着绝大部分的运输量。因此,公路使用成本越低,越能最大限度降低经济系统运行的成本,提高系统的经济收益,这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将公路作为公共品提供的原因所在。
如果说,目前还无法做到一次性取消大部分公路尤其是高速公路的收费,那么,至少应该降低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并在某些特殊时段,例如,节假日和交通拥堵时,免费让车辆通行。一般来说,节假日和早晚上下班高峰时段,进出城市的高速路口都比较拥堵,车辆运行缓慢,严重者,甚至堵上几个小时。比如,今次清明节上海多条高速公路出口就出现了拥堵现象。清明节扫墓祭祖,寄托亲人对逝者的哀思,心情本很沉痛,若因堵车耽误祭拜搞得人们心情不痛快,显然不是以人为本的表现。而节假日或上下班高峰时段免费放行车辆,对多数已经赚得钵满盆满的收费公路来说,并不会对其收入造成多大影响。
包括上海在内,很多城市也曾在节假日对部分高速路实行过免费通行。今年春节假期,交通部就规定,在繁忙时段,高速路对过往车辆不得收费。从类似做法来看,效果还不错。目前的问题是,对节假日免费放行的做法还很随意,人为因素的干扰大,应该由政府将此形成为一种制度,推行下去,也算还路于民之举。(邓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