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科级干部公示:《官场文化与潜规则》第三章规则与潜规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1:21:57
三、规则与潜规则

“规则”是什么?按照《现代汉语词典》上解释:一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者章程;二是(在形状、结构或分布上)合乎一定的方式。
“规”的本意是画圆形的工具。“矩”的本意是画直角或正方形、矩形的工具。所以中国的古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关于制度
制度是人类独创并总处在变迁中的一种约束,中国各朝代的制度往往由开国皇帝奠基,后来的帝王修改。不论奠基也好,修改也罢,其出发点和目的都是巩固皇权,坐稳江山。只是开国者多创新,后来者多改良;创新者多用心良苦,改良者多心不在焉,最后搞得不可收拾,不得不让另一位开国皇帝再去创新。历史总是表明制度的创新特别是改良其实是常有之事。但皇家的制度无论是创新还是改良,大都是靠不住的。
就开国皇帝而言,凡认为特别重要的制度常常要立石刻碑。按理说,有开国皇帝立下的石碑制度,后来的继承者只有严格遵循的份儿,这样的制度应该是靠得住的。但实际情况却全非如此。
皇帝从来就是一言九鼎说一不二的。可立石刻碑的制度也靠不住,这表明制度只是制度。制定制度靠权力,无权者绝对没有资格制定制度;而制度的作废也是权,只要权力能够超越制度,制度必然疲软并最终成为废纸。
如果总是找不到制度作废的原因,再多的制度也不过是制度。

关于制度与规则
规矩和制度,有时候是一回事,有时候又不是一回事。它们关系融洽的时候,规矩就是制度,制度也是规矩;关系不睦的时候则互为仇敌、势不两立。在这方面,财务上的规矩和制度的关系体现得尤其明显。规矩和制度是一回事的时候,二者相安无事;问题是它俩闹别扭的时候居多,闹得让人一看就知道:规矩不是制度。
“制度”词典上的解释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动准则”。“规矩”词典上的解释是:“一定的标准、法则或习惯”。但这种解释好象不太准确,定义为“不宜公开的内部约定”似乎更准确。制度是国家制定,并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出现,当然是公开化的;而规矩则是单位内部的约定,只在内部执行,不宜公开。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还有一些一般人不大知晓的,容易把制度和规矩混为一谈。比如说,绘成图版挂在墙上,既美观又清晰的那种,肯定是制度,那是专门给外人特别是给上级领导看的;真正用于实际操作的是规矩而不是制度,规矩并不在图版上,而在单位“有关人员”的掌握之下。越是起劲公开的制度,就越是为了把规矩密而不宣;图版上的制度描绘得天花乱坠,规矩离制度的距离就越远。
制度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脉络清晰、条理清楚,顺理成章;可在不少热中于遵守规矩的人看来,制度太冠冕堂皇不说,还那么罗嗦、烦琐,执行起来又费心思又费工夫。相比之下规矩就简单多了:可能就那么一两条,甚至就一句话,好懂易记,再加上知道的人不多,做起来自然便利。
制度与规矩最明显的不同在于,制度是全行业乃至全社会统一制定而不容易修改的;而规矩则不同,它可能是少数领导的个人意志,更可能是单位“一把手”的随心所欲。
制度是靠人执行的,规矩也是靠人来遵守,所以制度、规矩与人的“配套”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执行制度的人看来,按规矩办事是左道旁门,违背了制度,也败坏了职业道德。而照规矩办事的人则认为,制度是样子,只有胆小怕事的人和不会做假帐的笨蛋才把制度看得重要。
执行制度受限制多,而按规矩办事则方便得多。这还在其次,更重要的是执行制度单位受损多,而照规矩办事则单位获利多。是利益均沾吗?不是。一般情况下,应该是领导得“大头”,群众得“小头”。这样,领导满意,群众也不会反对。至于领导那“头”有多大,这和规矩一样,也是个秘密。一些单位所以存在规矩压倒制度的现象,与利益驱动有直接的关系。这就是为什么不同单位的规矩尽管千差万别,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与制度对着干的根本原因。
我们的社会缺乏普遍的规则意识。这种规则意识要求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管别人如何,你都必须遵守规则——这个规则可以是道德,也可以是法律。现在的问题是:一、最容易破坏规则的人恰恰是那些制定规则的人;二、潜规则盛行,毒化了人们健康的规则意识。大家都不按规则出牌,久而久之,这规则就形同虚设。个别人甚至连潜规则都不遵守,而是奉行弱肉强食的自然丛林法则。

佛家开口就是大千世界,但大千世界之下还有中千世界,中千世界之下还有小千世界,小千世界之下还要分成许许多多的小世界。但凡成了一“界”,就会有这一界里的种种规矩——时髦的话叫“游戏规则”。遵守这个规则,你就在这一界里混得下去,违背这个规则,迟早要被淘汰出局。

人类社会是一个文明(与野蛮时代相比)的制度,要维持正常运转,靠的都是“规则”;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生活等方面都需要规则;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以及各级部门的文件、通知、告示都是“规则”;大到世界性的、全国性的、各省市的、各党派团体的,小到各单位、各部门、各乡村、各社区;都有规则,都需要规则。

中国人不喜欢排队,更不习惯排队。其实排不排队,如何排队,看似小事,但它能从一个角度反映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发展状况、价值观念、道德水准、风俗文化等等,其中蕴藏的意义却很大。
排队实际上是正义与公平的象征,是对规则和秩序的认可。但是做任何事情都“不排队”,在我国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在,无论在官场还是民间,往往是一种被许多人推崇的成功哲学。这从民间流传的俗语中就可以看出来,什么“胜者王侯败者寇”、“英雄不问出处”、“脸皮厚吃个构”、“规矩都是人定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等等。
排队状况如何,同时也是一个社会政治秩序状况的反映。比如提拔干部的排队方式应该是考察一个人的德才勤绩;一个工程让哪个企业去做排队方式应该是看这个企业的能力和工程质量如何。如果不去“跑官”就得不到提拔,不去“操作”就得不到项目,谁还会去排队呢?如果不按规则做事,就处处碰壁,按规则做事则处处顺利,那么谁还能不去排队呢?有形的不排队其实是隐藏在社会生活后面的无形不排队的反映而已。

现在中国给人的感觉似乎各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话语权,尤其是那些垄断行业。另外,大小官员的话,也可能成为某些事存在的依据和基础,并在一些时间段落形成蔓延。这种那行那都是爷的现象的呈现,说明了规则本身的缺失。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这个东西,越来越被人看重,这是好事。治国有规则,玩麻将也要有规则。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人人玩规则,行行玩规则,事事玩规则,其中真规则不少,假规则也浑水摸鱼。今天这个规则,明天那个规则,根据个人需要来制定规则,这已经越来越成为官场中人的拿手好戏,让丑陋的个人私货披上规则的堂皇外衣,委实成了许多游戏高手的高级游戏,所以规则有一个时髦的词:游戏规则,规则成了一场游戏。
“让规则看守世界,是人类的公正天堂”。这是一个美好的理想。现在有那么多的规则,为什么没有人类美好的天堂?规则本身没有问题,问题是谁来看守规则。如果规则只是由官员来看守,一旦官员看不住了,或者不想看了,这个规则就会轰然倒塌。要让规则看守世界,其前提是要让世界看守规则。

规则与原则,对于普通百姓而言,都是要遵守的;但对有一官半职的人来讲,有时候就要掂掂轻重,二者择其一了。当对历史负责与对上级负责有所冲突的时候,往往会弃原则而守规则。在这些人看来,原则是笼统的,规则是具体的;原则是弹性的,规则是刚性的;原则成文,但那是写在纸上的;规则虽不成文,但它是刻在脑海中的——在官场泡得越久,这刻痕就越深。

凡事一旦形成规矩,就有了约束力。

在官场上,公布的游戏规则全是冠冕堂皇的,而内里的程序完全是为了领导们自己的利益所设计的。
遵守规则,尤其是遵守漠视条款(即无明文规定的原则),实际代表的是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别说漠视条款,在中国,就是法律条款,遵守和执行起来都要大打折扣,何况漠视条款?凡事一打破规则,或者无规则,受益的只有代表集权的一方。而这个受益者,一旦失去集权的地位,他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规则又叫“原则”。是指政策、规定,是办事的硬杠子。所谓的“原则上”,应该是必须以原则为准绳,违背政策、违反规定的事情就不能干,不能办。但现在,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或者听到“原则上不能怎么怎么”的文字或者语言;这就使如今的“原则上”有了另外一种解释:即,原则是“死板”的,可实际操作仍然有灵活性,就算是规定不能办的事情,也可酌情解决。正因为如此,“原则上”为少数人提供了违规违纪的一个广阔空间,他们将原则变成了“变形金刚”,随着亲情、友情、私情任意变形。原则成了摆设,哪些事情能办,哪些事情不能办,完全根据个人的嗜好和需要去理解、去操作;原则成了交易,请客送礼的、行贿受贿的,即使是明显违反原则的事情,也可大开绿灯。反之,就算是原则之内的事情也休想办成。
“原则上”有着很深的寓意,“悟性”高的人会发挥得淋漓尽致。这倒不是他们聪明的缘故,而是“原则上”有着看不见、摸不着的“原则下”,就象动物的尾巴,有许多功能,就看你灵活不灵活,会不会用了。
说话可以留有余地,不能把话说死了。办事也要讲究灵活性,不能死板教条;但原则就是原则,既然有原则,又何必多此一个“上”字,多了一个“上”字,刚性就变成了弹性,硬的也就软了,许多事情就会“节外生枝”。“原则上”在客观实际中,成了对违反原则的默认。
关键在“原则上”这三个字,这三个字一出,实际上就等于开门放狗,有什么名堂就全靠背后的门道了。
“原则上”的灵活,必将成为一种新的不正之风,既不利于干部的廉政廉洁,也会构成对群众利益的一种伤害。原则就是原则,而不能有什么“原则上”。

说到底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人:定规矩的和守规矩的。而所有规矩都是因人而异的,领导的意图和指示就是最大的规矩。这一条掌握好了,就能万事无忧。

任何制度都有规范性和约束性的特点。但是,制度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行为如何规范、约束是否到位,必须要有一套强有力的监督措施相配套,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失效,甚至成为某些掌握权力者搞腐败的“挡箭牌”。

自我放弃或者先入为主到要求对方让步都是不正确的方法,制度应该能保证每个人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与对方协商,也允许协商不成、谈判破裂的情况。

官场里的生存法制:官场里的很多事情,你知我知;但是你不说我不说,你蒙着我、我蒙着你,谁也不愿意去做戳穿皇帝新衣骗局的天真小孩。

官场的规则应该是很明确的,因为它是社会管理机构,官员的产生、权力的运用、运用权力的目的等都有“明文规定”,设立官场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它管理下的社会有序地存在和发展。

任何一制度,绝不能有利而无弊。任何一制度,亦绝不能历久而不衰;但在创立之初,则一定是利大于弊的,也一定是好的或比较好的。因为只有处以公心而创立的才可以叫制度,处于私心的则只能叫法术(方法和权术)。法术只是些事情和手段,不好说是政治。因此,人类历史上所有的政治,只要可以当之无愧称为制度的,开始时便一定是好的或者比较好的;但久而久之,则又一定会变坏;因为一项好制度,若能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再不需要后代人来努力政治了;所以需要变法和改制。
汉代的制度,大体上还算“公私分明”;同时,机构的设立也还算“职权分明”。皇帝是国家元首,主要起象征国家统一的作用;宰相是政府首脑,带领官员实际管理国家,并负政治上一切实际之责任。在这样一种制度下,皇帝授权而不负责,宰相负责而无主权,一旦国家有事,皇帝就能够以授权人的名义责问宰相和政府,宰相和政府也不能不承担政治责任。这样,宰相领导的政府就有可能成为“责任内阁”或者“问责政府”。如果反过来,皇帝自己授权,同时又自己行政,则一旦国家有事,也就无人负责,无责可问。皇帝负责吧,无人来问(别人不是授权者,没有资格来问);宰相负责吧,又无责可负(宰相不是负责人,没有理由责问)。一个不负责任和不能负责的政权是必定要垮台的。所以要想稳定政权,君主就不能做行政首脑。雄才大略的皇帝往往独断专行,无法无天,不把制度放在眼里。从这个角度上讲,皇帝雄才大略不是好事情。
唐代宰相虽然不如汉代,比起后代来权力还是大得多。唐代相府共有三个衙门(相当于宰相的人就更多),都叫“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管出令,门下管复核,尚书管执行;类似于立法、司法、执法三权分立,只不过所立、所司、所执的不是“法”,而是“令”。
贵族政治是和邦国制度共生的,官僚政治则是和帝国制度并存的,而且官僚制度又是依附于皇权政治的。也就是说,没有皇帝那至高无上的权力,就没有官员的权力,更没有什么官僚政治和官僚集团。

近几年出现了一些敢于说话的“明星官员”,如审计署的李金华、环境保护局的潘岳等。他们所揭示的问题,所欲推行的政策,都不是仅仅从一个部门利益出发,而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只能靠某些官员个人的力量来推动,就令人忧虑了。
越是重大问题,就越要有制度化的解决途径,不能寄希望于“偶然”。从这个角度说,出现有个性的“明星官员”固然在很大意义上是老百姓的幸运,但正如“总统是靠不住的”一样,要保证重大问题的完善解决,仅仅依靠某些“明星官员”是远远不够的——这种“依赖”或许正昭示出制度化解决途径的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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