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宇宙的绘本:保安在办公室内猥亵17岁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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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在办公室内猥亵17岁女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7日01:38  北国网-半岛晨报

  家属准备带女孩去沈阳检查身体找证据

  她今年17岁。在这一年,她差点丢了命。如果不是姑姑拦着,她已经纵身跃入大海。

  轻生的理由是:一名小区保安侮辱了她,“把手伸到衣服里乱摸。”她说,当时下身感到钻心般地疼痛。

  残忍的是,在她遭受猥亵时,嘶喊声从保安办公室传出,又钻进了7岁的表妹耳中。“姐姐,快跑!”可她咋使劲也推不开办公室的门。

  后来,受害少女把自己反锁屋内,终日以泪洗面。

  “我要看看,这个禽兽究竟对侄女做了什么!”姑姑领着她,毅然踏上了开往省城的列车。在那里,医生将对受害少女进行彻底检查。

  男子魔爪伸向花季女孩

  凌晨时分,她再次从梦中惊醒,进而猛然在床上坐起,捂住脑袋不停地叫喊。被强行猥亵的一幕,已经成为她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在那个充满阳光的下午,竟然有人会对她做出如此下流的事情。如果不是她竭尽全力反抗,事情的结果可能比现在还糟糕。

  她叫小雨,今年17岁。在沙河口区黑石礁浪花街,她一直和姑姑住在出租房里。平时,姑姑做小本生意谋生,懂事的小雨经常帮姑姑打下手。她们期望,未来能有一份幸福的生活。

  4月4日那天,房子租期快满了。姑侄俩商量,准备就近换个地方住。那天下午,小雨带上姑姑家7岁的表妹,来到黑石礁一处小区门前。小姐俩打算贴上一纸房屋求租广告,如果能找到房子,她们很快就可以搬家了。

  不过,小姐俩发现,在小区门口,一名30多岁的男子正朝着她“嘿嘿”直笑。男子的神情有些轻浮,这让小雨有些不舒服。小雨回忆,男子的笑容有些不怀好意。不过,考虑到此时正值白天,小雨判断,男子不敢把她如何。

  但她想错了。小雨描述说:这名男子拽着她的衣领,把她“请”进了小区保安办公室,并随手把门带上。7岁的表妹被关在门外,无法进入。

  小区物业安保负责人说,当时在场还有另外2名保安,但由于“手头有急事”,便离开了。而小雨描述的情况是:在离开的2名保安中,一人是被男子撵走的,另一人则是主动离开的。

  男子隔着衣服摸了小雨的胸部,小雨挣扎着,不停地嘶喊,但身材娇小的她显然不是男子的对手。她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她怎么也没想到,在白天,在闹市区,竟然有人会对她做出这样的事情。

  难以启齿的疼痛与侮辱

  对于猥亵的过程,警方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写明:2011年4月4日15时许,在该小区保安室内,保安王某强行搂抱少女小雨的胸部将近一分多钟……

  不过,小雨认为,仍有事实需要补充。在她的印象中,王某对她猥亵的过程长达四五分钟。值得注意的是,小雨对事发过程的描述为:王某把手伸进衣服里,四下乱摸,重要隐私部位都没能幸免。其间,王某曾试图脱下她的裤子,但由于小雨激烈反抗未能得逞。在猥亵过程中,小雨感觉到,下身曾经传来钻心般地疼痛。

  事实上,在猥亵过程中,小雨激烈的声音已经传到室外。7岁的表妹小寒用稚嫩的语气说:她知道表姐受了欺负,但她推不开保安室的房门。也许是受到惊吓,小寒没有喊人帮忙。但她曾经呼喊,让表姐快跑。

  小雨说,猥亵过程中,她浑身不停地颤抖着。她奋力挣扎,但王某犹如疯狂了一般,不肯罢手。最后,也许是折腾累了,趁着王某放松的机会,她终于挣脱了魔爪。“我甩了他一记耳光。”小雨说,随后她匆忙逃出保安室,带着表妹回家了。

  小雨的姑姑李秀琴说,当天17时许,她回家时发现小雨不爱说话。小寒对母亲说,“姐姐被人夹着腿不让走。”此时,李秀琴隐隐感觉事情不对,小雨可能出事了。经过仔细询问,小雨才放声大哭,讲出了部分遭遇。

  让李秀琴揪心的是,对于猥亵的具体程度,小雨始终不愿多讲。

  随后,李秀琴夫妇来到小区保安办公室,见到了王某。面对夫妇俩的厉声责问,王某反倒嘻嘻哈哈地说:“跟孩子闹着玩的。”对于王某的态度,李秀琴非常不满。随后,夫妇俩来到派出所,向警方报警。

  经过本报记者调查,王某今年34岁,户口地址为沙河口区尖山街,已经有爱人。

  不堪侮辱花季女孩想寻死

  回家后,小雨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终日以泪洗面。也许,以小寒的年纪,尚不能完全理解猥亵对女性带来的伤害。但是,她很清楚,表姐一定是受了欺负,她安慰小雨说:“姐姐,别哭了,我给你买好吃的……”

  事发当晚,小雨拒绝任何人进入她的房间。李秀琴担心,小雨会以悲剧的方式结束她花季的生命。果不其然,事情最终还是发生了。4月5日清晨6点多,小雨突然打开房门,朝着黑石礁海边跑去。早就留意小雨的李秀琴当即追出,最终把小雨拦了下来。在姑姑的怀抱里,小雨哭着说:“我不想活了。”

  李秀琴说,此前,小雨是个性格偏内向的孩子。出了事后,小雨更是整天一言不发,趴在床上默默流泪。全家人决定,对小雨实施24小时看护。4月5日晚间,她和小雨睡在一起。不过,这一夜,姑侄俩都没睡踏实。“她刚眯上一会儿,突然间就‘毛’了,坐起来不停叫喊。”李秀琴说,猥亵事件已经对小雨造成了严重刺激,以后是否能恢复正常还很难说。

  获悉此事后,本报工作人员给予了小雨莫大的鼓励,争取让她早日摆脱事件的阴影。经过沟通,小雨终于鼓起勇气,要勇敢地面对未来的生活。不过,即便面对亲人,小雨却始终不肯透露,事情对她造成了哪些具体伤害。

  从小雨的讲述中,李秀琴判断,事情性质可能会比警方认定的内容更严重些。依据来源于小雨的自述:“下身感到了疼痛。”

  “情况属实将开除涉事保安”

  目前,警方已经决定,对王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处罚所依据的法律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不过,李秀琴夫妇却认为,王某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他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依据《刑法》,对王某实施处罚。

  那么,这种想法是否有法理依据呢?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说,从此类行为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是否使用了暴力。如果只是猥亵而未使用暴力,则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反之,就应当按照《刑法》中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小雨告诉记者,王某猥亵她时“很使劲”。

  刘万昕说,如果王某的行为导致女孩的其他损失(下身损伤),因其侵犯了女孩的身体权、人格尊严权,并对女孩未来的人生产生了严重影响,女孩也可以向其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各种赔偿。

  “事发时,即便两名保安离开的事情属实,也只能从道德的角度去谴责,而不构成赔偿责任。”刘万昕说,事情也有另外一种可能,离开的两名保安并未认识到保安室内将会发生的事情。

  小区物业安保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正在调查此事,如果情况属实,公司将开除王某。“这会严重影响物业形象,让业主产生不信任的心理。”负责人有些担心。

  为了寻找更多的证据,李秀琴夫妇决定为小雨做一次彻底的身体检查。不过,小雨多次表示,“不想在大连呆了。”鉴于此,夫妇俩决定把小雨送到沈阳进行检查。到了那里,小雨就可以和父母团聚了。李秀琴说,小雨的父母在沈阳经营小本生意。(应受访者请求,小雨、小寒、李秀琴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