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鬼传御魂组合:北京市朝阳区:建立纪检监察绩效管理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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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建立纪检监察绩效管理网络平台 发布时间:2010-02-05  作者 :   信息来源 : 《中国监察》   2009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纪委、监察局建立并启用了“北京市朝阳区纪检监察系统绩效管理平台”,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和网络实现了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各项工作的有效考核,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探索出一套新的方法和措施。   绩效管理平台主要有工作规划、任务分解、任务执行、预警分析、考核评价、问题查找、问题修正“七大功能”,同时以年度为工作周期,全年分为工作发布、工作实施、督查督办和审核打分四个主要环节。
  每年年初,区纪委、监察局对全区反腐倡廉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统一规划分解,通过“任务管理”模块发布到基层各单位。工作发布包括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限、考核分值、任务来源、责任人等。同时采取定量的方式,按照年度纪检监察重点任务对平台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具有统一的时限要求和规范的工作标准。
  各单位每年年初接受全年工作任务,按照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进行办理并在时限范围内上报办理结果。区纪委、监察局各处室对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具体审核,如果符合要求则进行过程考核,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发回重新办理。
  对于需要督查督办的单项或临时性工作,由区纪委办公室在“督查督办”模块中予以发布,并设置完成时限和考核分值。承办单位应当按照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及时上报办理结果,由区纪委办公室进行具体审核。
  绩效管理平台在设计理念上坚持客观公正,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科学设置考核标准,客观进行审核打分,公开考评过程和结果,尽量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设定各单位全年总分值为100分,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任务分数,分值为80分。对按照一定时间定期报送的常规性工作,根据各单位报送情况由系统自动打分;对专项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各处室按照职能分工综合评定分数;对督查督办事项由区纪委办公室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评定分数;对只承担部分工作任务的单位,通过加权的方式核定出实际分数。第二部分是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权重系数分,分值为20分。每年年底,区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按照各自的权重系数对各单位全年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分。另外,还根据各单位的不同情况给予工作加分和工作减分,如某项纪检监察工作得到上级推广经验可加分,受到区级以上通报批评或是有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情况则减分。
  绩效管理平台以年度为一个周期,每年可以围绕中央、市、区的工作中心和大局,确定年度纪检监察任务及考核分值,将全年的中心和重点工作赋予较高分值,从而突出工作重心,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在绩效管理平台对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过程中,各单位均可在“任务考核”模块中查看到本单位的得分情况,区纪委、监察局可通过工作片组制、常委会联系基层、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纪检监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结果不仅作为评选年度先进纪检监察组织和先进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标准,而且还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任用、交流的重要指标。
  目前,朝阳区在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90个基层单位已全部安装了纪检监察绩效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从朝阳区的实践看,该平台在保证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建立任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顺畅、方便快捷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监督管理新模式,实现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规范管理和科学考核方面,都起到了较为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