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鬼传2最厉害的武器:公众零容忍是非理性的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06:44:40

公众对富二代与官二代的罪恶零容忍,一定是非理性的吗?

——为药家鑫辩护的专家、知识精英一定比“主杀派”的“网络愤青”们高一个层次吗?

昨晚十点多,某个朋友在QQ上给我留言:“我发现现在网民对官二代和富二代 犯错几乎是零容忍. ” 作为一个活跃网民,我承认这位朋友的洞察力,不过,我觉得他是“在错误的时间里发表了正确的见解”。

我想他肯定是在网上看了好多“愤青”们评论药家鑫案的文章才发此感慨的。如果他是在一个官二代被冤枉的情况下说这句话,我肯定是会与之强烈共鸣,但在如今药家鑫人人得而诛之的情况下他发此感慨,却是在进一步刺激公众敏感的神经,我便直接回复了一句:“对药家鑫这种人的确是应该零容忍。李刚儿子的主要问题在于弱智,尚有值得‘同情’之处,而药家鑫就是个魔鬼 ,应当凌迟处死!”

在一个“法制、文明的社会”里,我“建议”将药家鑫凌迟处死,当然不合时宜。我确信肯定会有一些有文化的、理性的人来教育我这个愤青说:“杀人犯也有人权。”是的,我承认,按照现代的法律精神,罪犯确实也有人权,但是,我认为有的罪犯(如胡文海这样的杀人“英雄”)有人权,有的罪犯就不配有人权——因为他们根本就不配被称作“人”,药家鑫这种渣滓充其量只配享有“魔鬼权”。

广大“愤青”们对药家鑫的声讨,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这分明是敌我矛盾。尊重人民的敌人的人权,等于践踏人民的人权:对魔鬼的仁慈,等于对整个人类的残忍。对那些违心地替药家鑫开脱的法学专家及媒体精英们,我真诚地祝愿你们,能被下一个“毒家鑫”开车撞死,不必捅八刀,只需在要害处捅一刀就足够了。

我的这些偏激言论再次印证了那个朋友的判断,“现在网民对官二代和富二代 犯错几乎是零容忍.” 倘若我竟然不幸身处北大,说不定已经被会商了吧? 确实,从杭州飙车案到南京飙车案,从“我爸是李刚”到“药家鑫案”,当今的仇富仇官思潮已经让好多人没有安全感,严重影响到社会和谐,因此早就有不少知识精英出来教导民众不要盲目仇富仇官 。在知识精英的眼里,民众的仇富仇官意识是不理性的

诚然,普通公众没有专家学者及官员富商读的书多,普通公众缺乏精英阶层那种“理性思考能力”,但是,知识精英们是不是也低估了老百姓的是非判断能力?公众对一个富二代、官二代是持尊重态度还是敌视态度,主要还是从是非善恶的角度看的,而不是当从事人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判断!

仇富?我们怎么没有去仇史玉柱,没有去仇江南春?敌视富二代,谁去敌视李泽楷、鲁伟鼎这样的富二代了?

仇官?我们所仇恨的是官员的某些行为及其行为所释放出来的意义,而不是其官员身份!“缺乏理性的民众”仇恨孔繁森了吗? 当温总理在矿井下与矿工一起度过除夕夜(当时还是副总理)的时候,“缺乏理性的民众”仇恨这个几乎是中国最大的官了没有?倘若李刚兢兢业业,以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缺乏理性的民众”还会去敌视他吗? 仇视官二代?薄熙来就是个官二代,“缺乏理性的民众”敌视他了吗?如果民众敌视这样的官二代,怎么还会喊出“Bxl万岁”这样的口号呢?

不是民众心胸太狭窄,非要对犯了错的官二代零容忍,而是那些蠢货故意表现出一幅不配被容忍的样子!李一帆若不是高调地喊一声“我爸是李刚”,药家鑫家人若不去操纵“陪审团”,便不会激起这么大的民愤。

倘若药家鑫在撞人之后积极设法救人(我不妨以最大的恶意来推测,这样做的官二代可能并不会是绝大多数),而这时民众却仍然高呼“杀无赦”,那才是真正的仇官!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官二代确实是被非理性的公众给冤枉了,但这仅仅只是公众的错吗?真正使你被冤枉的,是你的那些作为害群之马(或许这里用害马之群更恰当些——这个群中,究竟是坏马多还是好马多,尚不清楚)的前辈们!

然而,药家鑫很不幸,他没有被冤枉(通常,没被冤枉,是幸运的,而药家鑫的没被冤枉反倒成了他的不幸,这是多么大的一个讽刺啊!)。既然他没有被冤枉,那公众对他的零容忍就不是仇富或仇官的问题——我相信,对药家鑫这种魔鬼持零容忍态度的人中间,也有相当多有良知的官二代与富二代,难道这些官二代也有仇官意识吗? 倘若官僚阶层竟然是自己的下一代所仇恨的对象,这也太滑稽了吧?

这些“愤青”们对药家鑫的零容忍是否为仇官意识“作怪”,我不敢妄下结论;但我非常确定的是,与那些千方百计为杀人魔鬼开脱罪行的专家们相比,这些愤青们具备基本的道德与良知!鲍鹏山先生在《新说水浒》中评鲁智深时说道:“如何检验一个人有没有道德感?一个方法就是看他会不会生气—如果面对黑暗和邪恶,面对世上的一切不公和不平,他很生气,这说明他还是有道德感的;如果面对这些情况他一点儿都不生气,这就说明他没有道德感,已经麻木甚至是同流合污了!” 如此看来,我们的不少专家可能已经与李刚们同流合污了。

胡文海杀人是“替天行道”,他虽然是罪犯,但也是英雄;马加爵、杨佳这样的弱势群体成员杀人,是因为被害人伤害他们在前,这些罪犯有值得同情之处,民众希望舆论民意能影响司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