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 注册公司流程:刘逸明:涉嫌抄袭铁证如山,方舟子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九乡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7:05:34
文/刘逸明

方舟子抄袭剽窃的事,在海外学人里早就有人做过系统的调查整理和揭发,但是国内媒体一直没有报道。究其原因,一来国内一般读者外语能力有限,无法辨识方舟子是怎么个抄袭剽窃的,二来,媒体也一直畏惧方舟子高举替天行道打假的大旗,害怕逆打假的大义和潮流,还有方舟子的律师函和众多方舟子信徒组成的水军。只要哪个敢质疑方圣人(方舟子妻如此称呼他)的,不仅以后几年内会得到几十上百篇大字报的炮轰,而且马上就会受到一大群水军的围观和吐口水,搅得你生活围脖不得安宁。

上个月,光明网曾经发表过揭发方舟子抄袭剽窃的资料和评论,刮起一阵小旋风,让网民开始注意到方圣人的打假斗士战袍下藏着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但是不久,光明网就被迫删除那份资料,其中原因尽管众说纷纭,有一点却可以肯定的是,在方舟子的精神感召下,有一股力量在随他的打假大棒起舞。难怪网上有人称方舟子为方教主,确实不是浪得虚名。

这个星期,《法治周末》的郭国松编辑和记者李秀卿不信邪,再次用4个整版把方舟子的抄袭剽窃事实拿到阳光下来晒。

当知道《法治周末》的出版计划后,方舟子先是派他的御用“公益”律师彭剑给《法治周末》发律师函,威吓该报和编辑记者,妄图阻止文章的发表。这招失灵后,面对媒体和广大读者的质疑,方舟子又开始抹黑郭国松是“公报私仇”,玩诛心的把戏,以转移读者对他抄袭剽窃的内容的关注。这一招尽管方舟子玩得出神入化,还是挡不住读者对他抄袭剽窃劣行的视线。于是,他辩解说:

方舟子辩解称《法治周末》造谣的证据之一是:《法治周末》报道声称他的母校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理学教授罗伯特·鲁特-伯恩斯坦“确认了方舟子《科学是什么》一文抄袭了他已经发表的文章”,但鲁特-伯恩斯坦今天转给我其答复刘实询问的信件,声明“我没有资格来决定方博士是否抄袭了我的作品,因为我不能阅读中文。”

没错,鲁特-伯恩斯坦很诚实,他说他不能确定方舟子抄袭,因为他确实不懂中文。但是,学过英文的中国人,都可以清楚地辨识:方舟子全文约1600字的《科学是什么》有900字左右几乎原文引自罗伯特(即罗伯特·鲁特-伯恩斯坦)教授的《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一文(《广州日报》练洪洋:打假斗士方舟子“后院起火” 学术打假不能松)。鲁特-伯恩斯坦不懂中文无法鉴定你方舟子是否抄袭剽窃,你就可以逍遥法外了?你以为只有你一个人中英文都能读得懂?笑话。

方舟子又辩解称《法治周末》造谣的证据之二是:《法治周末》称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校方的初审报告认定他抄袭。但该校学术诚信负责人James M. Pivarnik今年1月26日发给他的备忘录明确指出:“我拒绝他们(指举报者)的挑战,因为没有可信的证据能够支撑他们的指控,而且你的网上文章并不是为了满足大学学业的要求。”

首先,《法治周末》的相关报道里,并没有“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校方的初审报告认定方抄袭”的说法。方舟子是造谣来诬陷《法治周末》。第二,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校方不过是因为方的文章跟大学学业无关才没有进一步展开调查,并没有说他那篇文章没有抄袭。你一篇文章约1600字,有约900都是照人家的原著翻译过来的,而且当时并没有注明出处(当然,方舟子在2010年10月26日晚10点18分已经悄悄把“根据美国学者Root-Bernstein的归纳”这句话插进去了,可惜被亦明抓了个现行(见亦明《从小偷到巨骗-方舟子的人生轨迹》)。看来方舟子还是有心虚的症状,只不过脸皮极厚而已。

方舟子所称的《法治周末》造谣证据之三是:《法治周末》报道称“所以和我的文章有些段落相似,例子、数据都相同,只不过他的表达比较忠实于原文,我则采用复述。”方舟子解释道。但有人发现,方后来删掉了“我则采用复述”六个字。到一些转载过原文的博客上查一下就可知,原文中根本没删过这六个字。

评:这个,有个虹桥科教论坛的网友“六指”已经指出来,方舟子在新语丝新到资料里的原文,确实已经删掉了“我则采用复述”六个字。(见http://www.xys.org/xys/netters/Fang-Zhouzi/jingji/drugb.txt)。《法治周末》的说法不是空穴来风。

关于抄袭剽窃的定义,方舟子曾经做过精辟的说明: “什么是剽窃?就是把别人撰写或翻译的文字,隐去来源,拿过来署上自己的大名,不管是把名字加在文章前面还是后面,不管是否羞答答地注上“整理”,不管原文内容是事实介绍还是评论,不管原文是第一手的采访还是第二手介绍,只要你是照抄别人的文字,不做适当的改写,你就是剽窃。”(方舟子:《小偷逻辑——中 华读书报实习记者李鹏剽窃案》,XYS20020412)。  “如果是翻译、编译国外的文章,而不注明,当成自己的原创文章发表,那是剽窃行为,新语丝上揭露过很多,本人岂会去干这种事情?” (方舟子:《关于华盛顿大学计算机专业博士生徐宥的造谣诽谤》,XYS20081210,(见亦明《方舟子1995年抄袭母校密歇根州立大学教授Root-Bernstein》)。

方舟子利用人们对英文文献熟悉度低,大量从英文文献中整句甚至整段地翻译,却不注明原文作者或者出处,无论是以世俗的标准还是以他自己打别人科普文抄袭剽窃的标准,都构成了抄袭剽窃。好笑的是,方舟子见被人指证翻译抄袭剽窃事实无法回避后,继续百般抵赖,竟然抛出一个所谓科普文章的抄袭剽窃认定不能等同于学术文章的抄袭剽窃认定的方氏定理来了。方舟子忘了他是如何打科学松鼠会的科普文章的假的,也忘了他前两天打发表在腾讯网上的一篇关于吸烟的科普文的抄袭剽窃。他说腾讯那篇文章抄袭他的科普,可是,在他自己的科普文章里,也没有给出诸如“天吸一包半烟,全年下来相当于照了300次X光”、 “吸一支烟,则预期寿命减少10.7分钟”这些说法的原始作者或者出处。鲁特-伯恩斯坦教授在给网友刘实的信中就明确地指出:美国版权保护法对学术和非学术著作的著作权保护标准是一致的。

有人说,方舟子自己抄袭剽窃,并不妨碍他去打别人抄袭剽窃的假。这个虽然有一部分人同意。不过,贼喊捉贼,总是比较让人感到滑稽。将来谁要是被方舟子打假,都采取方舟子的狡辩抵赖策略怎么办?所以,要想继续打假,还请方舟子尽快诚实地承认自己翻译抄袭剽窃的事实,一来对那些曾经热情支持他从事打假的人有个交代,也好让打假的事业后继有人。